1、 办事程序及申报资证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申请表; 企业股权变更申请书; 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受让方营业执照、商业登记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自行联系开户行支行咨询需要哪些文件,不同的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所需文件银行都有版本,盖章签字即可)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合营他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含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还应提供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项目股权变更的意见、资产评估机构对变更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合同、章程的修订本; 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2、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联系方式 承办科室:外商投资管理科咨询电话:07582836021、2829837传真:07582837791E - MAIL:wcj肇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电话:2313387、2313287 传真:2313287第一步 按照上述要求向肇庆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科提交上述材料,然后会拿到一个股权转让的批复。第二步 拿着这个批复,按照工商局的要求提交文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肇庆工商局电话:0758-2313253)变更登记办理程序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提交变更登记所应提交的文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缴纳登记费变更登记核准后,需提交原
3、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逾期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报原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名称变更(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 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名称核准与登记属同一机关的毋需提交);(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修改后的章程;(6) 其他有关文件。如变更名称需先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再办理变更登记。l 股权变更(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
4、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这个网址可以打印申请书)(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5) 股权转让协议;(6) 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7) 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中方投资者应提交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外国、香港、澳门和台湾自然人投资者,在登记注册时可提交身份证和有效入境签证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无需提交公证认证文件。(8)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 其他有关文件。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毋需提交第3、5、6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