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具体管理流程和记录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及时,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4.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医院应当和相关机构协商危急值的通知方式,并建立可追溯的危急值报告流
2、程,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及时接收危急值。5.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师。6.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释义1.何谓危急值?答:危急值是指提示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临床医护人员根据情况需要给予积极干预措施或治疗。2.哪些科室需设置危急值?答:医疗机构内能够出具检查、检验报告的科室,应当根据其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可能存在危及患者生命的状态,梳理可能存在的危急值,包括但不限于检验科、临床实验室、超声诊断科、心电诊断科、医学影像科、
3、电生理室、内窥镜室、血液药物浓度检测部门等从事各种检查、检验的医技科室以及开展床边检验项目的临床科室。3.如何合理设置危急值项目及阈值?答:各医疗机构应根据行业指南,结合本机构收治患者的病情特点,医务处组织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等专家共同讨论、审核、确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危急值项目和阈值,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根据临床需要和实践总结,定期更新和完善危急值项目及阈值。4.危急值报告流程包括哪几个环节?答:医技检查、检验部门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的管理流程,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核实:按照本部门操作规范、流程及相关质量控制标准,对检查、检验的各个环节进行核查。检查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如
4、无异常,通知临床科室。(2)通知:检查、检验者将核实后的危急值以及最快的通信方式与临床科室联系。住院系统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在医师或护士工作站界面进行提醒告知,电话联系病区护理人员,告知患者的姓名、ID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姓名,并记录接收报告人员的姓名;门、急诊患者,立即电话通知门、急诊医生及护士;体检中心患者,立即电话通知体检中心。(3)记录:检查、检验者通知临床科室后,报告人应将危急值患者姓名、科室、住院号(或门诊号)、收样时间、检查结果、检验结果、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接收报告科室、接收人姓名、接听报告时间等信息记录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临床科室在获取危急值后,应在危急值报告接收
5、登记本上登记危急值相关信息,内容参照上述报告记录本。(4)报告:当临床科室护士接获危急值时,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并在危急值报告接收登记本记录报告信息和报告时间。(5)复查:若临床科室发现危急值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时,医技科室应与临床科室共同查找原因,必要时可以重新进行检查、检验。5.如何报告门、急诊患者危急值?答: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门、急诊患者危急值管理制度,建立门、急诊危急值报告的闭环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将危急值信息及时通知到经治医师和患者。无法联系到患者或家属时,应及时向医疗管理部门报备,相关人员应积极协助寻找患者,做好相应记录。6.什么情况下
6、需要对危急值项目进行重复检查、检验?答:出现危急值结果时,医技科室要核对标本和申请单是否吻合,检验仪器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可先将危急值结果发出。临床医师在接到危急值后,若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病情不符,应立即复查。7.如何实现报告流程无缝衔接且可追溯,并保证传递及时?答:报告流程无缝衔接涉及通知和报告、接收和全程记录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必须详细记录处理情况及处理时间,时间应精准到分钟。危急值通知、报告人应以最快、有效的途径通知相关科室和医师。以信息化手段报送危急值后,若接收方不响应时,应有补救报告措施,如短信发出无回复时,应采取电话提醒等补救措施,必要时直接派员将
7、结果送达患者所在科室,避免遗漏执行。危急值报告实行“谁报告谁记录,谁接收谁记录”原则,采取“双方”记录形式,即报告人与接收人及时、准确、完整记录规定信息,确保危急值报告的患者信息、时间、内容和接获人员等关键要素记录精确、完整;以信息化手段完成危急值通知、报告的医疗机构,该机制应是闭环的,即应当通过点击危急值信息来确认危急值已收到并记录接获时间,医疗管理部门予以统计危急值通知到临床接获的时间,完成危急值报告管理的监管。临床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在病程记录中予以体现,以实现报告流程无缝衔接且可追溯。8.是否可设置疾病相关的危急值项目和阈值?答:可以。由于部分疾病患者对异常检查、检验结果的耐受程度远远高于
8、一般疾病的患者,当其某项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医疗机构设定的危急值时,并不需要紧急处理,对这类疾病患者可以制定与疾病相关的危急值。如慢性肾衰竭,接受透析的患者,其肌酐达到医院设定的危急值时,是不需要立即处理的,医院可以设立两个肌酐危急值阈值,一个适用于慢性肾衰竭以外的患者,一个适用于慢性肾衰竭患者。设定的流程,由科室提出申请,医疗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并执行。9.应如何报告外送检验或检查项目的危急值?答: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在外送标本或检查项目合作协议上明确危急值项目及阈值通知方式、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以通知到患者为止的闭环的危急值报告流程,
9、使患者及时得到危急值信息,其各项要求与对院内危急值报告的要求保持一致。10.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的处理流程是什么?答: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的处理流程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核实信息:临床科室接听人核实危急值报告结果,核对患者基本信息,予以确认。(2)记录信息:接听人及时将危急值患者的姓名、住院号(或门诊号)、危急值项目及结果、接听人及时间(至分钟)等信息记录在危急值报告接收登记本上。(3)报告医师:接听人核对后,应立即报告病房值班医师或经治医师。(4)处理及记录:接报医师应立即诊察患者,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迅速采取相应的临床措施,医师、护士分别在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准确记录危急值项目、结果、处置措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做好交接班。对于经过经治医师、值班医师诊察评估患者后不需立即处置的危急值,应在当日记录该信息,允许当日多个未处置的危急值信息合并记录。若单项危急值与输入的某种药物有直接关系,该药物目前仍在输注中,允许护士立即停止输注该药物。(5)再次复查:患者处理后应适时复查危急值;若是临床科室发现危急值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时,接报医师应与医技科室检查、检验报告人共同查找原因,必要时可以重新进行检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