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汇编35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 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应 急 管 理 制 度 阿尔巴斯二矿 二 一 七 年目 录一、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1二、应急值守制度14三、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16四、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20 五、应急预案管理制度23 六、应急演练制度24 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27八、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28 九、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29 十、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32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我矿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为确保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副矿长;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运输、综合办、医院、保卫等科室负责人及工区负责人。二、事故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一)矿井瓦斯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小时连续检测。(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
3、的准确性。2.主要预防措施(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2)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3)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5)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综采工作面支架按规定安装架间喷雾和放煤口喷雾,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2道净化水幕;(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巷帮周边进行冲洗,锚喷巷道必须安装水射流除尘风机;(7
4、)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3.事故预警的条件(1)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井下管理、个体巡回检测、检修等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或途径巷道有瓦斯超限、自燃等预兆时。(二)矿井煤尘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仪器仪表,进行粉尘测定工作。(2)对井下所有产尘点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3)呼吸性粉尘测定,采掘工作面每季测定一次,其它接尘作业场所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4)利用GCG1000型粉尘浓度传感器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总粉尘浓度进行连续监测,并将监测的数据上传到
5、KJ76N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上,实现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总粉尘浓度超限报警。2.主要预防措施(1)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2)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综采工作面支架按规定安装架间喷雾和放煤口喷雾,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2道净化水幕;(3)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巷帮周边进行冲洗,锚喷巷道必须安装水射流除尘风机;(4)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5)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3.事故预警的条件(1)井下巷道有厚度超过2mm
6、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2)出现高温火源;(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粉尘浓度情况不明报警的。(三)矿井火灾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外因火灾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可燃物管理,防止井下明火、放炮火焰、电气火花等火源。(2)内因火灾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建立束管自动监测系统,落实密闭定期检查制度。(3)每季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每周检查一次采空区密闭墙,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5)每周一次对井下易发火地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火情况预测预报。(
7、6)矿保卫科加强对木材厂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2.主要预防措施(1)外因火灾预防措施:井口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吸烟,杜绝井下明火,不使用不合格或变质炸药,按规定装药、使用炮泥和水炮泥,防止产生爆破火焰,杜绝电气设备失爆、设备及电缆漏电,禁止在井下拆卸矿灯,防止产生电气火花,严格落实井下电气焊措施,装备皮带机防打滑保护,防止摩擦起火,严格井下火区管理等,杜绝引火火源;对木材、绵纱、油脂等可燃物加强管理。(2)内因火灾预防措施: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落实到矿井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破坏煤体发生自燃的条件,合理布置巷道,尽量减少多煤层联
8、合开采;工作面回采期间加强防灭火管理,上下隅角坚持喷洒灭火剂,使用好挡风帘,及时封闭采空区,按规定注浆、注氮,清扫干净浮煤。3.事故预警的条件 (1)束管监测系统或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回采工作面下隅角、起停采线、老塘、老空区密闭墙附近或隔离煤柱、巷道高冒区等地点CO浓度超过70ppm、温度异常增高、焦糊气味、烟雾等自燃征兆时;(2)井上、下工作人员发现作业地点或途径地点有外因火灾等预兆时。(四)矿井水灾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根据生产计划,及时编制水文地质预报,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活动。(2)井下现场加强水文地质观测,有出水征兆及时汇报。(3)定期对地面河流水位、塌陷区积水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其变化
9、情况。(4)及时搜集相邻矿井采掘活动情况,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相关图纸上。(5)利用水文观测系统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2.主要预防措施(1)根据生产计划,及时编制水文地质预报,开展隐患排查活动;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各采掘工作面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做好探放水工作,井下现场加强水文地质观测,有出水征兆及时汇报;(2)定期对地面河流水位、塌陷区积水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其变化情况;(3)及时搜集相邻矿井采掘活动情况,并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相关图纸上;(4)利用水文观测系统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变化情况。3.事故预警的条件(1)回采工作面涌水量大于100m/h
10、或排水系统不能正常排出该面涌水时;(2)探水钻孔、掘进工作面过断层涌水量大于100m/h时;(3)矿井水文动态监测系统或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其它突水征兆时。(五)矿井顶板、冲击地压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在采掘工程过断层等地质构造期间,安排专人对顶板破碎、有淋水、顶板台阶下沉等征兆进行重点观测。(2)成立矿压观测小组,利用回采工作面安设的矿压观测系统,对回采工作面顶板压力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3)回采工作面初采期间,成立初次来压小组,进行现场监测,根据掌握工作面推进距离,预测来压步距,做好相关准备。(4)在煤层中施工的掘进工程,锚网索支护的巷道,设顶板离层仪,根据顶板下沉情况,及时采取有
11、效措施,加强顶板管理。(5)建立一支兼职防冲队伍,并设专职技术人员,开展防冲监测监控工作。2.主要预防措施(1)合理布置工作面,避免孤岛采煤,回采工作面合理选用安全高效的液压支架,采煤机采煤后,必须及时移架,加强支架初撑力的监测,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煤壁片帮要及时进行维护,严禁空顶作业,上下巷要有超前支护,且支护长度不小于20m;(2)安设矿压监测系统,对工作面阻力实施不间断监控。掘进工作面使用好前探支护,锚杆、锚索支护要达到拉力,锚网索支护的煤巷,安设顶板离层仪,根据顶板下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顶板管理。3.事故预警的条件(1)顶板事故:矿压监测系统发现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大面积工作阻力
12、不够、离层记录仪发现一处以上巷道顶板离层数据超过规定、或作业人员发现采掘工作面或巷道存在冒顶片帮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时。(2)冲击地压事故:发生前一般无明显前兆,冲击过程短暂,持续时间为几秒到几十秒,当发生冲击地压后立即发出预警信息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六)矿井供电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供电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来35KV线路及变电所供配电设施。其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预防措施是恶劣天气变电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而且调度台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大型设备停止运行,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伤亡。2.主要预防措施恶劣天气变电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而且调度台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大型设备停止运行,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伤亡。3.事故
13、预警的条件(1)出现35KV供电系统突然停电,且无法立即恢复供电;(2)全矿或采区等井下大面积停电0.5h以上时。(七)矿井灾害性天气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注意气象信息的发布,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给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并通知到井下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2)矿随时与上级管理处保持联系,保证在第一时间获得信息。2.主要预防措施(1)调度室建立防御雨季气象灾害的逐级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利用电话、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2)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调度室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给矿生产安
14、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并通知到井下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3)矿随时与上级管理处保持联系,保证在第一时间获得信息。3.事故预警的条件(1)连续降雨量超过50mm、强雷电等;(2)接上级通知泗河来洪时。(八)矿井提升运输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主副井提升监测监控: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及绝缘摇测。(2)斜巷皮带机皮带监测监控:严格皮带机综保装置的班试验制度,加强皮带接头检查。(3)斜巷乘人装置监测监控:加强对猴车驱动装置的检查、维护,猴车司机要认真监听猴车运行期间的设备声音。(4)综采安撤面设备运输监测监控:加强轨道铺设质量检查;检查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2.主要预防措施(1)主副井提
15、升: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及绝缘摇测,严格绞车司机交接班保护试验制度的落实及确保日检质量,严格井筒检修施工措施及操作规程的落实;(2)斜巷皮带机:严格皮带机综保装置的班试验制度,确保完好使用,同时加强皮带接头检查,及时处理隐患接头;(3)斜巷乘人装置:加强对猴车驱动装置的检查、维护,猴车司机要认真监听猴车运行期间的设备声音,出现异常声音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检查处理,同时考察对驱动天轮的液压制动方式,并进行改造;(4)综采安撤面设备运输:严格轨道铺设质量,轨道铺设不合格坚决不进行设备运输,处理车辆掉道,现场必须有矿跟班人员现场指挥,备齐车辆复轨工具、材料,防倒、防滑措施到位,人员站位安全。3.事故预
16、警的条件(1)发现提升运输等其它重大生产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时;(2)井下监控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或接到事故现场人员汇报时。(九)矿井火工品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公司每季度对矿火工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矿每月检查一次,仓库值班人员每班对火工品存放情况进行检查。2.主要预防措施(1)公司每季度对矿火工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矿每月检查一次,仓库值班人员每班对火工品存放情况进行检查;(2)火工品库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雷管、炸药等火工品的领退、运输、销毁及丢失处理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3)接触火工品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火工品仓库;(4)火工品仓库必须按规定配齐灭火器、
17、砂箱、水管等消防器材;(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6)安全员监督现场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3.事故预警的条件(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4)发生火工品爆炸;(5)发生火工品被盗、丢失现象。(十)矿井矸石山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矿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山体变化情况和自燃情况以及运输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2)矿保卫科24小时不定期巡查。(3)矿运搬工区安排人员每班观察。2.主要预防措施(1)矸石综合利用,清除或减小矸石山;(2)减少矸石中的煤
18、炭、硫黄等可燃物含量;保证矸石山安息角小于标准规定;(3)危险范围内严禁设置建、构筑物;(4)按规定设置防护栏(墙)、警示标志,严禁与矸石山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矸石山警界线以内活动。3.事故预警的条件(1)矸石山表面以下1m温度超过70;(2)正在自燃的矸石山顶部或发火区有沟壑、凹陷区或其它雨水通道;(3)矸石山山体产生大量蒸气;(4)矸石表面有黄色结晶体渗出;(5)出现悬矸现象,矸石山自然安息角大于42及矸石山其它异常现象时。(十一)矿井地震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地震局经过地震监测台、动植物宏观监测及水井监测对辖区进行监测、监控及预报。当监测系统发出警报时,地震局将通知地震警报区。我矿接到地震局
19、发出的警报后,立即在全矿地面范围内发出警报,并经过调度通讯系统通知井下各区域内工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撤离。2.主要预防措施(1)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以便及时获取上级部门关于地震震情的通知或文件;(2)矿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全矿人员做好相应的地震震情强化跟踪工作、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各个关键岗位人员值班。特别是制定人员安全工作、设备安全运行、关键地点、区域防火和防盗等安全措施。3.事故预警的条件地震事故。当明显感觉地震震感或接到地震局发布的地震预警信息时。(十二)矿井压力容器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锅炉运行时锅炉工加强对炉体、炉外管道的巡视。(2)经过水位、水压等仪表、各超限报警装置进行监
20、测。(3)检修时重点对炉膛易损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30冷壁管的磨损情况检查,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2.主要预防措施(1)保证锅炉安全保护设施、附件齐全可靠;(2)定期对锅炉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期检验;(3)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4)保持锅炉负荷稳定,防止骤然降低负荷,导致气压上升;(5)防止安全阀失灵,每隔一两天人工排汽一次,而且定期做自动排汽试验;(6)每班冲洗水位表,检查所显示的水位是否正确。定期清理旋塞及连通管,防止堵塞。定期维护检查水位报警或超温报警设备,保持灵敏可靠。严密监视水位,万一发生严重缺水,绝对禁止向锅炉内进水;(7
21、)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和除氧措施,保持炉水质量符合标准。3.事故预警的条件(1)指示仪表指示异常;(2)锅炉运行声音异常;(3)锅炉炉体出现破损、裂缝或出现轻度泄漏,管道轻度泄漏。三、预警方式采用报警器报警和电话报警方式。建立完善的电话通讯系统,由调度室监控中心完善各施工现场及有固定值班人员的岗位电话通讯系统,上级有关部门的电话通讯系统,保证通讯畅通;完善报警器报警系统。四、预警信息的发布当值班调度员接到井下事故预警条件的信息时,按照”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理权利”中的规定,发布紧急调度指令,经过电话、语音广播系统3分钟内通知到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安排各施工地点带班区长、班长、安全员清点现场施工人员
22、,并组织人员按照拟定避灾路线撤人升井,通知机电工区切断各工作面电源,启动自动排水系统,通知机电、运搬工区,并要求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央、石门变电所,各水平泵房,上下山有运人设施的绞车房工作人员和信号工、押车工、把钩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没有调度命令不得擅自离岗。副井口做好准备随时上、下人员,维持好上、下井口秩序。同时调度员记录事故发生地点的基本情况,向值班矿领导、矿长进行汇报,通知其它指挥部成员到调度室集合,规定到达时限;马上安排调度员统计出所有下井人员数据,立即赶赴副井口记录好上、下井人员名单;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预案规定的应急级别发出警报,上报集团公司。与参与应急救援工
23、作的其它单位取得联系,并向她们通报情况;根据情况的危及程度或按预案规定通知各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出动准备。五、预警信息的响应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四级。(1)IV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或者3人以下涉险,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本煤矿应急预案。(2)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向煤炭局申请启动地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市政府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启动。(4)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报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响应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响
24、应。六、责任追究及奖惩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报告事故灾难的。(2)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3)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对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七、附则(一)本管理制度自二一七年一月一
25、日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矿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结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第二章 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第四条 副总以上领导均参加矿应急值守;生产部室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矿应急值守;机关后勤部室熟悉生产现场情况、具备下井条件的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矿
26、应急值守;矿指定的值班人员能够参加矿应急值守。第五条 生产辅助工区及部室、后勤科室享受副区级待遇的及以上人员,参加本单位应急值守。第三章 应急值守人员职责第六条 参与矿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全矿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负全面责任。每天上午9点为值班交接班时间,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在各单位进行,相关制度、方法依据本制度制订。第七条 应急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第八条 矿应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
27、矿应急值守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或待完成的现场工作及安全状况都应向接班人交接清楚。第九条 矿应急值守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员报告,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安排相关的各单位应急人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矿带班领导汇报。第十条 信息员在各工作地点发现隐患,应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立即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发现事故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汇报矿应急值守人员,根据矿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开展工作。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接矿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后,立即带齐工具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安排人员对处理方法、过程、进度和结果及时汇报矿应急值
28、守人员。第四章 应急值守纪律第十二条 当天矿应急值守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矿应急值守室听班,其它值班人员夜间休息必须在矿指定房间休息。第十三条 应急值守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急值守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班或需离开值班室,必须同时向调度员和当值小组组长请假;并请同组或她组具有应急值守资格的人员替班。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应急办公室。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
29、制度。一、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二、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理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三、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四、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3、其它较大涉险事故。五、信息的接收及通报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
30、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展开救助行动,调度室接到各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应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通知顺序逐个通知相关人员。本矿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外线) 8000(内线)六、信息传递1、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部,由调度室和安全部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理、督导等工作。2、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授权调度值班人员,向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作业场所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3、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
31、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及调度室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长治公司、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煤炭工业局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和区煤炭工业局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5、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以上规定报告的同时,根据矿领
32、导指示向长治矿山救护大队汇报,请求救援。6、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七、信息公开执行国家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信息发布在总指挥授权下,由专门机构或专人依据事故级别大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对外进行信息发布。八、事故信息发布原则真实原则。对突发事故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应急处理方法、环境污染等情况,如实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及时原则。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正面引导原则。在发布事故真实信息
33、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九、事故责任分析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经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十、事故责任追究
34、及处罚。按照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十一、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十二、下达后由安全部按标准进行落实,罚款纳入矿安全基金。十三、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负责跟踪落实。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程序适用于我矿生产经营中潜在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二、应急管理原则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35、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4、科学实用。5、分级响应。三. 应急管理机构领导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副矿长 成 员:安监部、技术部、调度室、通防部、机电部、综合办、各区队负责人等。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
36、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务部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调度室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动矿应急医疗组,同时马上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
37、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技术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安监部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
38、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4、矿井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调度室进行监督管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
39、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三、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经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四、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
40、力。五、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演练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评估矿井应急准备状态、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进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根据,制定本制度。二、细则1、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AQ/T9002- )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
41、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修订后,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3、预案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理、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预案评审的主要效果应包括:评估预案描述的应急准备状态是否满足要求,提出应急预案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评估预案确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
42、和人员的职责,改进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评估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可行可靠,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最终达到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确保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 4、针对已批准的应急预案,应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职工应熟悉避灾路线,掌握危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在学习和考试后,应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应急预案如有修改补充,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应急响应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各种宣传手段,对广大职工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意识。 5、培训结束应编制应急培训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
43、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 6、矿井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 7、应急演习可采用包括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模拟演习在内的多种演习类型。 8、矿井应成立应急演习指挥策划小组,根据选定的演习类型制定应急预案演习方案,演习方案包括下列事项: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演习方式,确定演习现场规则,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编写书面报告,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9、应急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演习评价总结,并编制演习评价报告。应急预案的演习检验下列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
44、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 10、应急演习结束后,演习指挥策划小组应对演习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习发现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11、演习结束后,要依据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保持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 三、附则 1、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执行上级规定。 2、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解释。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一、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听从命令,服从指
45、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二、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1、值班制度;2、岗位工作制度;3、教育学习制度;4、培训演练制度;5、装备维护保养制度;6、安全保密制度;7、奖优罚劣制度。三、应急救援单位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增加、更新应急救援的各种装备、器材、物资,以及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应急救援队伍应针对参与救援的具体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五、安监部对应急救援管理队伍进行监督。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职责: 1、生产服务队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检查与维护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生产服务队会同其它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