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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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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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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管理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一、风险管理部部门职责
为了确保信贷风险控制和措施能够落实到实处,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职责如下:
(一) 负责公司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
(二) 负责制定和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三) 审查信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全面性。
(四) 对信贷业务的调查报告做出风险评价,并写出审查意见和结论。
(五) 组织准备审批会和会审工作。
(六) 负责落实抵押,质押物的真实性与评估值,落实抵(质)押手续办理的合法性与完善度,落实担保人的资质,资格及担保能力。落实信用贷款人的信用记录和道德品质等。
(七) 对已经出现风险的信贷业务提前介入并参与处理。
(八) 辅助投融资部做好贷后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未预见的风险及新出现的风险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九) 对风险管理的档案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归档、保存。
(十) 监督落实贷款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检查。
(十一)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风险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 承担信贷风险管理部的全面工作。
(二) 负责制定和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三) 对所有信贷企业业务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杜绝违规违法贷款。
(四) 监督落实信贷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检查。
(五) 能够对质押,抵押,担保,信用等不同形式的贷款进行风险识别,指出存在风险的关键点并找出相应的控制方法。
(六) 对风险贷款适时提出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七) 对已经出现风险的信贷业务,提前介入并参与处理。
(八) 组织准备贷审会和会审工作。
(九) 严把人情信贷否决关。
(十)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信贷风险控制员岗位职责
(一) 负责信贷业务资料的初审,拟定调查提纲,作为项目的第二调查人对项目进行调查并填写调查表,审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 对信贷业务的调查资料及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风险评价,将分析情况与投融资部提交的《项目调查报告》进行比较,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结论交部门负责人进行复审。
(三) 负责查实抵押、质押物的真实性与评估值,查实抵(质)押手续办理的合法性与完善度,查实担保人的资质,资格及担保能力,查实信用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道德品质等。
(四) 做好贷后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未预见的风险及新出现的风险并提出防范应对措施逐级上报。
(五) 对已完成的项目,查证手续是否终结,杜绝对公司发展存在的不利影响。
(六) 对风险控制的档案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归档、保存。
(七)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经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公司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经过加强业务监管,不断完善和优化内部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信贷业务风险,从而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为此,特制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一) 信贷风险管理原则:实行按质押,抵押,担保、信用贷款等不同形式的信贷风险特征进行管理,坚持信贷风险权责相结合。
(二) 信贷风险的划分: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违反国家针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放贷款的风险。
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自然灾害和道德等原因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合同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内部员工职业道德缺失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公司内控制度不合理。管理制度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超越权限以及恶意操纵贷款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三)信贷风险预测:也分为政策风险预测、经营风险预测和操作风险预测。
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经营风险预测:主要对借款人内部有关因素,如法人代表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信用记录、行业发展前景、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营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性事件影响的分析。
操作风险预测:主要依据信贷业务部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承担职责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覆盖了信贷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手段等。
(四)信贷风险预警:信贷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条件变化所发生的警示性信号,提示公司要即使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五)信贷风险控制:信贷风险防范与控制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在贷款发放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贷款发放后收回前应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也能够对同一种类贷款风险同时采取多种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六)选择有效的信贷方式 : 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质押、抵押、担保、信用等贷款方式,应尽可能的选择风险小的方式。
(七)严格实行信贷“三查”制度 :既作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
(八)风险控制方法:规避风险、分散风险、压减风险、转移风险、补救风险。
对借款人进行贷款额度限制,期限限制,附加条件限制,公司信贷业务要避免过分集中,要在不同行业、产业,不同的业务品种上选择。为控制风险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担保,以及第三者联保等多种担保形式,拒绝信用担保和人情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投保财产保险,对自然人借款要求投保人寿险等。即使发现未履行合同的情况即使采取措施处理质(抵)押物,及时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尽可能的追回损失。
(九)风险准备金:公司要在税前利润中提取足额的风险准备金。
(十)信贷风险的监测:信贷风险监测主要依据贷款质量将贷款划分为四类:正常、逾期、不良、损失。按时按约收回本息的为正常贷款,逾期一个月内归还本息的为逾期贷款,逾期一个月以上未能收回本息的为不良贷款,经过采取经济法律手段确认无收回可能的为损失贷款。
(十一)实行风险管理责任制:对每笔出现风险的信贷业务都要分清风险责任,具体落实到投融资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实行分级把关,层层负责的原则。
(十二)实行信贷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凡因操作违规,工作及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控制信贷业务风险,公司必须坚持合理性、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投融资部门对资料的审查、现场的调查、贷后管理工作应做到位,应按贷款调查制度和贷后管理办法规范操作。
风险管理部门应该按照风险管理办法承担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合规性审查和整体风险的识别。控制、参与不良贷款的追回和处理。
信贷审批人应遵守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按权限进行信贷业务审批。
以上各相关责任人如因工作不慎造成信贷风险,将责令相关人员限期追回本息(投融资部门为主,其它部门协助),并扣当事人当月部分或全部奖金。情节严重的调离本岗,甚至辞退,甚至开除。如因个人品德原因,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公司将根据法律追究责任。具体情节如下:
(一) 投融资业务部
1、未实行审、贷岗位分离原则,横向平行制约原则,信贷审批制度。
2 、对客户对基本条件审查不严、存在虚假、错误的情况(虚假公司、无效担保、无效抵押、虚报财务表等)。
3 、发放(质押,保证,信用)贷款存在违法现象。
4 、未按权限、程序运作,未形成贷前调查报告。
5 、信贷部门在贷后7个工作日内未对信贷业务进行回访,未及时催收本息。
6 、发放单笔贷款超注册资本30%,原则上不向股东及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投资(含担保),确有需要的,投融资(含担保)余额超过注册资本的10%。
7 、贷后检查,贷款展期,续期执行有误。
8 、信贷业务形成风险,未及时主动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处理抵质押物或提起诉讼。
9、 发放顶名、冒名贷款。
(二)风险管理部
1 、未坚持信贷风险权责原则,未合理划分信贷风险。
2 、未及时对信贷风险进行预测、预警、监测。
3 、没有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尽可能降低信贷风险,没实行三查制度(贷前、贷中、贷后)。
4、 没有选择最优的风险控制方法。
5 、没有督促提取足额的风险准备金。
6 、发放炒股票,期货交易贷款。
7 、发放虚假有价单证的质押贷款。
8 、担保措施未落实,不足值或无效。
9 、未对投融资部提交的贷款资料和可行性报告进行严格评审。
(三)贷款审批人
1 、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审批贷款的。
2 、以明显优于其它借款人的条件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
3 、审批发放没有明确调查责任人,审查责任人或未进行相关调查。提出审查意见的贷款。
4 、轻信,盲从跟风,依据未经核实的信息审批贷款,造成损失的。
5 、审批发放需经贷审会审议而审议的贷款的。
6 、审批发放贷审会审议未经过的贷款的。
7 、审批发放明显不符合贷款政策和贷款条件的贷款的。
六 、贷款审批制度
贷款审批是信贷业务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贷款质量预防风险的关键。为此,特制定审批制度如下:
(一)审批原则
1、贷款审批要求按严格审批程序进行,不能跳过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审批。
2、风险管理部门和各级审批权力人要从杜绝风险,保证贷款质量的前提出发,严格审查投融资部门提交的贷款可行性报告,评估可行性报告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必要时要到实地进一步调查、考察,最后对贷款进行科学客观的风险评价,给出明确的书面评审意见。
3、贷款审批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批权限进行,不能越权审批贷款。
4、审批贷款要严肃认真,不能走过场。
5、贷款审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关于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政策要求。
6、审批贷款要形成文字性的决议,参与者都要签字备查。
(二)贷款审批会议制度
公司成立贷款审批委员会(简称贷审会),贷审会是公司信贷业务决策的权利机构,审议信贷业务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及支持。
贷审会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投融资部经理、风险部经理等人组成,董事长为贷审会主任委员,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投融资客户经理可列席会议汇报相关情况,但无表决权。
贷款审批会每周三召开,如有紧急特殊业务需要,可临时召开。贷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风控部经理兼任。贷审会办公室负责对所有贷款资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初审,并负责上报贷审会审批。
(三)计票方法:贷审会实行以一人一票制表决,原则上有5位以上审批人参与(人数必须是单数)即可召集开会,同意票数达到半数以上经过。
(四)贷款审批权限:信用贷款全部经过贷审会审批;有足值抵押物、质押物的在500万授信内的贷款,以及保证、联保贷款在300万以内(含300万元),由总经理召集副总经理、投融资部经理、风控部经理审批;保证、联保贷款在300万以上上报贷审会审批;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但不能有一票经过权。
业务展期审批程序上报贷审会审批程序一致,续贷按照初审程序进行。
原则上每笔贷款初次审批未经过,如相关人员提出异议可申请复审一次。
(五)贷款审批责任
贷款审批责任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岗位责任制和部门职责进行考核,出现审批失察,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按公司制定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七 、本制度解释权属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八、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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