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计可证
1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作业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 有限空间辨识管理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种设备内部(炉、池、管道、烟道等)和工厂的隧道、沟、坑、井、池、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
3.2 符合以下物理条件的称之为受限空间(同时符合以下3条):
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能够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b、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3.3 符合以下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
a、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c、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d、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3.4有限空间分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工业管道、锅炉、电缆隧道、地坑、污水处理池等。
3.5安环部对公司内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台账经安全管理小组批准后存档,并下发涉及有限空间部门。
3.6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 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由安环部和作业部门或委托作业单位负责,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安环部与行政办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员的紧急救援与医护工作。
4.3安环部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警戒线、警示标志的设立。
4.4 工程部负责必要的通风设施安装运行,AQ人员负责通风与空气质量的检测与判定。
4.5 行政办保卫人员负责紧急情况下现场警戒与次序维持。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
5.1.1凡属非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按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环部,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按照公司《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第4.1项内容执行。
5.2危险作业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兼)职安全员到现场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5.2.2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设立警戒标示,可能发生易燃易爆的应有设置警戒线隔出安全范围。
5.2.3作业时,作业证审批部门必须派管理人员到现场监护。
5.2.4不执行有限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5.3 有限空间作业控制
5.3.1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中填选并认真落实,安环部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人批准;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入内。
5.3.2相关位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证要求,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部门安全员检查确认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及身体状况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5.3.3相关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证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作业证要求进行作业准备(包括防暑降温药品、饮用水、通风设施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等)。
5.3.4各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5.3.5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
检测人员由公司AQ人员负责。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5.3.6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5.3.7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3.8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5.3.9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5.3.10 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内部作业要规范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3.11 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5.3.12 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5.3.13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5.3.14 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它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接洽单位和安全科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公司对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5.3.15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汇报,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6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6.1 各单位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6.2 各单位因定期进行演练,提高有限空间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处理能力,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7 记录
7.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安环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8.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小组。
8.3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本制度若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执行。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申请时间
申请单位
申请人
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单位
单位负责人
安全监护人
作业人员
作业内容
原有介质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始 年 月 日 时 分止
涉及相关部门
采样分析
危害因素
□可燃气体 □有毒有害气体 □氧气含量
分析项目
可燃气体
毒害气体
氧含量
取样时间
取样部位
分析人
分析数据
1、氧(O2)含量要求19.5%-23.5%合格。2、硫化氢(H2S)含量10-15PPM。3、可燃气体(EX)测爆10-25%LEL
风
险
及
措
施
执行第 条(见附表)
补充:
风险及措施编制人
风险及措施审核人
审 批 人
审批时间
安环部
月 日 时 分
安全管理小组
月 日 时 分
备注:
1、本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现场做作业人持有或现场张贴,第二联现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安环部存档;
作业结束经确认后,第一、第二联交所在单位存档,第三联交安环部存档。
2、本次作业需办理其它票证附后;主要危险因素等栏目填写请在口内划√,并将序号填写于“风险及措施”执行第XX条内;分析化验单请粘帖在本许可证第一联。
附表: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表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隔绝
关闭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必要时加盲板进行隔离,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
□
2
机械伤害
办理设备停电手续,切断设备动力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专人监护。
□
3
氧气含量
空间内氧含量达19.5~23.5%。
□
5
通风
①打开设备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
□
②采用强制通风。
□
③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
④采用管道空气送风,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通入氧气补氧。
□
⑤设备内温度需适宜人员作业。
□
6
定时监测
①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空间内气体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
②采样点应有代表性。
□
③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
7
触电危害
①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
②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
8
防护措施
①在有缺氧、有毒环境中,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
②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
③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防化服 耐酸靴 耐酸手套 护目镜。
□
9
通道口
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
10
监护
①进入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
②监护人随时与作业人取得联系,不得脱离岗位;
□
③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
11
应急设施或措施
①外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
②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
12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高处、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
13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
14
遗留异物
作业结束后,认真检查空间内外,不得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