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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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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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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经过)
第一章 内部财务管理体系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理顺内部财
务管理关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财务管理权责,特建立本管理体
系。
第二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分级财务管理体系,各部门、
各环节在董事会领导或授权下,履行财务管理权责。
第三条 董事会的财务管理权责
(一)决定公司投资方案和经营计划;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
方案;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
散方案;
(六)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
她担保事项;
(七)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及奖惩方案;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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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董事长对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
责。
第四条 总经理的财务管理权责
(一)负责审核签批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目标责任书,并对控
股子(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协调、检查和考核;
(二)任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和成本费用控制,在保证总费用不超出
的前提下,对公司费用科目进行调整(不含董事会费用),并签批日
常经营管理费用的开支;
(四)拟定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计划;
(五)组织实施投资方案;签署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内单台
设备不超过50 万元的购置协议,并在确保投资计划总额不超的前提
下对计划的购置项目进行不超过总项目10%的调整;
(六)决定公司财务核算方法、核算程序及会计工作组织的变动
调整;
(七)组织实施经营计划。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处理应收款的业
务中,每一次签批资产价值不超过5 万元,累计不超过50 万元的资
产报损。签批后的5 日内报董事会备案,超出此限额规定的报董事长
审批。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财务管理权责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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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
督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
情况;
(二)主持各项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的规范管理,及时提供
财务分析和建议供管理层决策;
(三)组织落实预算编制、预算控制及监督执行等预算管理事宜;
(四)负责公司资金筹措、调配及运用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确保
资金流的良性循环;
(五)组织协调内部审计、经营责任审计和相关外部审计,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
(六)确定财务部门的组织结构,负责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委派、
调配、考核等进行管理;
(七)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盘活企业资产;
(八)与银行、税务、审计等外界有关部门和机构联络并保持良
好合作关系,以保证相关工作获得支持;
(九)参与拟订子(分)公司经营目标责任书;
(十)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
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
的分析和决策。
第六条 财务部的财务管理权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制度;
(二)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审核各子(分)公司年度财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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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三)组织编写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指
导和监督各子(分)公司的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
(四)全面负责公司的银行结算业务,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并编制资金周报表;
(五)正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
法计算交纳各项税金,及时编报财务报表(报告);
(六)接受政府部门和中介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的各种日常及专
项的财经审计,组织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
(七)向董事会提出财务预、决算草案和利润分配草案,并配合
有关部门公告披露公司有关财务方面的信息;
(八)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年度财务
计划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和考核,以确保全面完成公司的各项财务指
标;
(九)负责公司财产物资的核算及管理,组织公司定期和专项的
财产物资清查工作;
(十)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测、分析,协助有关部门
进行项目的财务指标分析;
(十一)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公司有关的经济纠纷或经济案
件;
(十二)配合公司审计部进行公司内部的例行审计和各种专项审
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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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按公司章程规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财务监督,负责提
供有关资料。
(十四)负责对各子(分)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
配备、聘任提出方案,负责公司财务人员的考评、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公司财务分析,定期对各子(分)公司的经营效益和
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为企业管理提供各项经济信息,为领导决策
提供依据;
(十六)负责与财政、银行、税务等政府部门公共关系的维护,
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 财产清查
第七条 财产清查是企业对各项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进行实地
盘点,以及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和核对,以确定其实际数
与账面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第八条 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一)全面清查包括:
1 固定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 材料:原材料、燃料、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辅料及
各种专项物资;
3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4 产成品:已完工入库尚未销售发出的产品;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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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它货币资金;
6 各种应收、应付款项。
(二)局部清查:根据清查的目的不同,确定对某类物资或某环
节的物资进行专门清查。
第九条 财产清查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临时清查
(一)定期清查是按事先确定的时间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的需要,对定期清查时间安排作
如下规定:
1 固定资产、专项物资每年清查一次,静态时间为每年12 月
31 日;
2 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燃料、辅料、
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每年清查两次,静态时间分别为每年6 月30
日和12 月31 日;
3 货币资金:现金日清日结,银行存款日清月结;
4 应收、应付款项每季度清查一次。
第十条 清查方法
(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用”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
确定财产物资的实存数,对财产物资的数量、质量和现金、票据进行
实地盘点和检查,并结合账实相符情况确定其盈亏;
在盘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要经过一定的技术鉴定程序以
确定其呆滞或报废;
(二)按实物清点并报盘点明细表,再与账面数量、金额核对。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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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或数量不符的物资,列出盈亏数量、金额,
编制盘点汇总表,并说明原因,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
董事会批准后,作盈亏账务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根据资产
的类别,分别记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三)对于应收、应付款项采用”查询核对法”,即根据不同情
况,采取抄送对账单、发函查询或派专人至对方核对。
第十一条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对盘存的各项财产物资应正确计价,
并与账面金额进行核对,确定盘盈、盘亏和毁损的金额;
(二)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要认真核实数字,查
明原因,分析责任,对需要报废的财产物资要经过技术鉴定,经财务
部核实后报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财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的清查时间对所
管理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盘点报表报财务部,财务部编制
汇总报表经公司领导确认清查结果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三条 财务部对责任部门的清查情况组织核查。
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
计报告。
第十五条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一般为会计报表,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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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及相关附表附注。
第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表的主要内容及编制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月末、季末、年
末)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
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类分
项列示;
(二)利润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
按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
(三)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
入流出的报表。现金流量表按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
流量分类分项列示;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
期的增减变动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
的项目:净利润、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计影响金额、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
者分配利润等、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以及实收资本(或股本)资
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五)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
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应上交应弥补
款项表、费用明细表、内部往来对账表、固定资产增减明细表等;
(六)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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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七)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
目相互参照;
(八)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3 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
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4 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
负债帐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 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务后利润的金额
及其构成情况等;
7 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
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
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
配的利润总额);
(十)下列各项未在与财务报表一起公布的其它信息中披露的,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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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 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第十七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二)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三)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四)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它
事项。
第十八条 财务报告报送范围、时间
(一)内部财务报告月度报表在次月8 日前报出、季度报表在次
月9 日前报出、年度报表在次月15 日前报出。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定期财务报告的报送时间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执行。
(二)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要求公司提供
部分或全部财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向公司出示依据后,公司按财
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向其提供。
第四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十九条 为加强财务电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特制定本章。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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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操作管理
(一)上机人员应作好上机前后的记录工作,说明有无操作失误
或故障出现,如出现操作失误或操作故障,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系统修
复和系统维护工作;
(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软件提供的各功能执行步骤
进行操作;
(三)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系统管理员所授予的权限进行工作,
不得越权操作,不允许借用她人密码进入系统进行操作;
(四)各操作人员进入系统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退出系统;
(五)操作人员发现输入的会计数据内容有误时,如果是当月内,
可经过审核人员退出重新录入正确数据,各操作员不得使用非会计核
算软件所提供的方法进行处理;
(六)出纳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某项操作;
(七)操作员不得任意修改系统参数;
(八)系统数据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两份,存放在两个不同
的地点,对采用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定期复制,防
止存储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九)对于正式打印的各类账表的数据只能来源于各类账本和账
册,未经财务主管许可,各操作员不得用键盘直接录入数据形成或修
改报表。
第二十一条 硬件和软件管理
(一)未经财务主管许可,不得使用会计电算化设备开展其它工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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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二)严禁使用计算机打游戏;
(三)未经财务主管许可,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部门计算机;
(四)计算机要有防病毒措施,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使
用外来磁盘拷贝或录入数据的,应事先交财务主管进行安全性检查;
(五)系统外单独运行的软件及资料由相关操作人员自行负责数
据备份。
第五章 控股子(分)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深化公司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投
资行为及投资管理,切实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与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
第二十三条 下属控股子(分)公司都必须执行<企业财务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和公司相关的
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成本、费用、
收入核算与管理制度,正确进行财务核算。
第二十四条 下属控股子(分)公司必须与总公司保持会计政策
统一;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分)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负责制,委
派人员的编制在上级公司财务部;各公司的财务部门必须在上级公司
和所在公司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上级公司和各公司负责。
第二十五条 公司投资、出租、出借给下属控股子(分)公司的
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应坚持投资回报和有偿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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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原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一)采用投资方式的,公司按出资比例获取投资利润或分担相
应比例的亏损,并按协议对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承担责任;
(二)采用租赁方式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期收取租赁费。
公司收取的租赁费冲减管理费用,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支付的租赁
费计入其管理费用;
(三)采用出借方式的,公司应向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收取不
低于同期银行借款利息的占用费。公司收取的占用费冲减财务费用或
计入资本公积,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支付的占用费计入其财务费用。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分)公司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
应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收取价
款,支付费用。
(一)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分)公司出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应按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出售价款应在该项资产交付时或按合同规定
结清;
(二)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分)公司出售产成品等应按市场价格
作销售业务处理;
(三)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分)公司提供的水、电、气和其它非
工业性劳务应按规定收取费用;
(四)公司从下属控股子(分)公司购入的产品、材料及接受的
各种劳务,应按规定支付相应价款或费用;
(五)公司代为下属控股子(分)公司上交的统筹退休金、工伤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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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失业保险金、大病统筹费和各种税金及管理费,应按季或按
月与下属控股子(分)公司进行账务结转。
(六)下属控股子(分)公司必须接受公司的审计监督、财务监
督。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对财产物资的出入库情况、账实相符情况及
账账相符情况进行经常性稽核。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并将盘点结果汇
总报公司批准后方能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七)下属控股子(分)公司对外投资或对外合资、联营、兼并
以及实施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行为,必须事前报经公司批准。
(八)下属控股子(分)公司的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变卖及毁
损必须报经公司批准,并按公司设备管理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九)下属控股子(分)公司对外借款(包括向银行、非银行金
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借款,发行企业债券,开具占企业净资产20%以上
金额的承兑汇票),必须报经公司批准。
第二十七条 下属控股子(分)公司必须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
按规定时间报送公司财务部。其中月度报表在次月8 日前报送、季度
报表在次月9 日前报送、年度报表在次15 日前报送。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集中妥善保管好会计
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避免会计档案散失、失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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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内容和范围
(一)本章规定财务部会计档案的管理原则,会计报表、会计账
簿、会计凭证及其它会计资料的归档范围,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
统计和移交、销毁,以及空白凭证、账表管理等内容;
(二)本章适用于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控股子(分)公司的会
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原则
会计档案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
查找方便,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系统、安全。会计档案应整理立卷、
装订成册。
第三十一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和统计
(一)会计档案管理由专人或兼职人员担任,负责整理、登记、
保管会计档案;
(二)总账人员在当月报表编制完毕后,负责清理当月会计凭证,
于次月交档案管理员装订成册。装订前,档案管理员对各种会计凭证
要按记账凭证的编号顺序排列,严格审查,确保无错、无漏、无串号。
对装订后的凭证要编列总号,每册一号,以便查阅,放置财务部凭证
柜架上,年终收回归档;
(三)年终审计完毕后,各经管人员将自己分管科目的账簿打印
出来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账簿名称、张数、经管人员后归档;
(四)会计报表平常由总账人员负责保存,年终时应将全年会计
报表装订成册后登记归档。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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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档案的利用、查阅手续
1 会计档案应积极配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统计分析、检查审计
等工作;
2 会计档案属公司经济机密,除财务人员外,其它单位查阅会
计档案均须由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
查阅。税务、审计、公安、司法等执法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须出示执法
证件或证明并作相应记载;
3 会计档案原则上只能在会计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如需借
阅,应经本公司负责人批准并履行严格的借阅签字手续。严禁在凭证、
账簿上写字、涂改,不得取下附件,不得撕毁凭证、账簿。未经本公
司负责人同意,不准复印会计档案。
第三十二条 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根
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编制销毁清册。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查
后,报公司法人代表审批,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二)各公司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
审计部派员共同监销;
(三)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
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公司负责人。
第七章 会计工作交接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为规范会计交接工作,确保会计工作持续不受影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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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特制定本章。
第三十四条 会计业务的交接
(一)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所经管的各种账簿应连
同有关凭证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办理相应交接手续,不得封包移
交,更不得随身带走,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岗;
(二)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七天内全
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
(三)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
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四)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 己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私
章;
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资料;
4 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三份),列出应该移交的凭证、账表、公章、
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内容,接替人、移交人、监交
人分别签字;
5 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求对电子数据在实际操
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五条 会计业务的监交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财务部会计人员内部岗位变动办理交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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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交;
(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变动交接由财务总监负责监交;
(三)财务总监变动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第三十六条 移交清册
移交人员要认真填制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
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面余额移交,并要求账实一致;
(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
要查明每一笔未达账产生的原因和经办人;
(三)各种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公章和印鉴必须确认与预留印鉴一致。
第三十七条 签名、存档
交接完毕后,交接人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一
式三份,移交人、接替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八章 会计人员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为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
为,特制定本章。
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的管理
(一)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会计人员必
须持有<会计证>;
(二)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认真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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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积极钻研会计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积极参加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和其它后续职业
培训;坚持原则,勇于抵制一切违法乱纪行为;
(三)公司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按分级管理原则统一管理公司总
部及所属控股子(分)公司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对所属控股子(分)
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负责制,委派人员的编制在上级公司财务
部。各公司的财务部门必须在上级公司和所在公司的双重领导下开展
工作,并对上级公司和各公司负责;
(四)各控股子(分)公司拟增加财务人员必须向总公司财务部
申请,由总公司财务部会商人事部门后组织招聘或者授权该子(分)
公司招聘;
(五)派驻公司总经理或其它人员无权撤换上级单位委派的财务
负责人,但能够提出撤换申请,并逐级上报公司财务部,在核实理由
充分的前提下,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撤换;各控股子(分)公
司其余财务人员的解聘必须经由所在公司的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按分
级管理原则共同提请上级财务部门批准,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各控
股子(分)公司其余财务人员的离职须报上级公司财务部备案;
(六)被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考核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对于所
属公司的控股子(分)公司,其财务负责人由上级公司和所在公司总
经理共同进行考核。其余各公司的财务人员由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等考核;
(七)对财务人员职责与能力实行双重考核:各控股子(分)公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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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完成职能部门的职责,即财务管理、核算和服务,由其本人和所在
公司分管领导分别进行自我评价和领导评价。上级公司完成对各子公
司的监督和反映的职能,由其本人和上级公司分管领导分别进行评
价。同时制定相应的细目和评分标准,使考核落实到实处,做到有章
可循;
(八)岗位轮换与考核淘汰相结合的原则。对所有财务人员实行
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业绩考查和业务素质考核,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岗
位轮换,对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业务素质不能满足公司需要的财务人员
予以淘汰;
(九)财务委派实行任职回避原则。被委派财务负责人与拟派驻
单位经营班子任一成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的,不得在该公司财务部门任职,除非另一方
施行主动回避;
(十)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或挪用公款,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会计人员,将取消其会计任职资格并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情节严
重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 内部稽核检查
第四十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健全公司财务制度,防止会
计核算中出现各种错弊,及时纠正日常核算中的疏忽、错误,保证会
计核算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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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特制定本章。
第四十一条 会计稽核检查的分类
(一)事前稽核:审核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成本计划的指标
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
标是否互相衔接等进行事前审核;
(二)事中稽核:审查日常发生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会计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
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理;
(三)定期稽核:
1 按月稽核物资库房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确定账实是否
相符,并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2 每年6 月30 日和12 月31 日对全公司财产物资组织全面清查。
(四)日常稽核: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
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会计稽核检查应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三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
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
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四十四条 会计稽核工作的职责分工
(一)财务部负责人负责事前稽核工作,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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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公司、职能部门编制的经营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专项投资计划
进行全面的事前稽核;
(二)会计机构内部各核算岗位负责事中稽核,对实际发生的经
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三)专职稽核人员负责经常性稽核,现金凭证必须经专职稽核
审核后方能交出纳作收、付款依据,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的各项经办、
审批手续齐全后经相关核算员事中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再由专职稽
核人员审核后,方能进行登账及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四十五条 稽核工作的基本方法:
(一)对存量物资的稽核,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
专项物资等财产物资的收入、发出、结存的稽核,核算员经过对收、
发料业务的稽核检查,确认结存数量,如发现库房账与财务账不符应
及时查明原因,对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差异应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及相关
领导处理;
(二)对原始凭证的稽核:包括对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的稽核;
1 对外来原始凭证的稽核:从外表形式上稽核原始凭证的名称、
凭证填制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经济业务、内容摘要、数量、金额、
增值税计算及有关责任人审批签字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从原始
凭证所记载的内容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
2 对自制原始凭证的稽核:对各个会计岗位核算员填制的自制
凭证的填制日期、凭证编号、会计科目使用、经济业务摘要、数量及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年版 博瑞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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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是否和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一致,有关责任人的签字手续是
否齐备。
第四十六条 在稽核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及自
制凭证,一般情况下应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纠正,对不合法或不真实的
经济业务应予退回。如属人为弄虚作假的应及时报请有关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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