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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源考勤管理制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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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策源考勤管理制度11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策源考勤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策源公司考勤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本制度适用于策源公司各部门。外地分公司及办事处可参照执行。2. 目的为加强员工考勤工作, 使其有章可循, 同时对员工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做出明确规定, 从而严肃考勤纪律并保障员工应享有的工作机会和休息权利。3. 职责3.1策源公司各部门文员负责本部门的考勤, 每月2日统计后将部门考勤表、 外出登记表、 员工考勤卡及各类请假单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负责考勤汇总及考勤管理的监督。3.2 核定后的考勤记录将作为薪资发放依据之一。3.3考勤

2、人员须对考勤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4. 内容4.1工作时间4.1.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本部为周一至周五; 案场为轮休制。4.1.2 每天工作8小时: 本部为8301130, 12001700; 特勤人员( 司机) 工作时间可随工作需要变更, 以行政部通知为准。案场由专案视实际需要及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业务部、 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经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 另行确定工作时间, 但每日实际上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4.2出勤规定4.2.1公司实行拷卡制度, 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在考勤机上拷卡, 严禁代人拷卡, 若有违反, 扣款50元。因故晚进或提早离开公司, 应及时拷卡, 以准确记录进

3、出公司的时间。4.2.2考勤卡因损坏或丢失而无法考勤, 应主动到行政部修复坏卡或领取新卡, 并登记上下班时间。4.2.3因加班或其它原因忘记拷卡, 应尽量取得主管或她人对其上、 下班时间的书面证明, 并交行政部备案。两次以上忘记拷卡并无法取得任何证明者, 视作无考勤记录, 并按当天事假扣发工资。4.2.4 无拷卡机的案场实行记卡制度, 将各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记录于考勤表上。4.2.5员工因故外出, 应自觉在总台填写外出登记( 见附录一) , 注明外出事由及时间, 作为考勤依据。4.2.6不实行外出单制度的业务部门, 需有专人实行考勤记录, 该部门主管负有审核和监督的责任。4.2.7班车迟到, 乘

4、班车人员仍须自觉拷卡, 所有人员按常规迟到统计处理。4.2.8 当天工作须当天完成, 若因主观原因而延长工作时间不以加班处理。部门安排的加班, 一律事先填写加班( 延时) 工作申请单, ( 见附录二) , 由部门主管签字后生效。双休日和法定假日加班, 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平时工作超过18: 00未离开办公区域, 由物业保安进行登记。案场排班表上安排的值班不以加班计算。4.2.9 经理以上级别( 含经理级) 人员延时工作不以加班计算, 总台每天延长一小时工作时间, 无需填写加班( 延时) 工作申请单, 直接以加班工资计算, 其余人员加班在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做调休处理, 无法调休的则以

5、支付加班费处理。4.2.10 加班工资计算口径和计算方法1) 小时工资月( 基本工资职级工资) /20.92/8小时2) 日工资月( 基本工资职级工资) /20.923) 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小时工资*1.5*加班小时4) 双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5) 国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日工资*34.3休假4.3.1法定节假日a. 元旦 一天b. 春节 三天c. 五一 三天d. 国庆 三天e.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它休假。4.3.2年休假加入公司满1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有薪年休假, 标准如下: 满1年不满2年的 3天/年满2年不满3年的 5天/年满3年不满4年的 7天/年满4年不满5年的 9天/年满5年不满6年的

6、11天/年满6年以上的, 可享受14天。1) 年休假能够一次休完, 也可分次休息, 但不能跨年度。若员工连续休假的, 则应包含期间的公休日。2) 若遇公司统一安排休假的( 如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春游等) , 应扣除员工相应的年休假天数。3) 因工作需要, 当年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 应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领导提出, 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 能够按正常日工资计算。4) 若员工同时享有年休假和探亲假时, 则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假期。5) 员工在当年度内离职的, 其尚未休完的年休假按自动作废处理。6) 年休假假期以半天起计算。4.3.3其它由总经理特批的节假日。4.4 缺勤规定4.4.1迟到和早退a. 员

7、工迟到30分钟以内( 含30分钟) , 每分钟扣1元; 31-60分钟, 每分钟扣1.5元; 61 分钟以上, 以事假半天处理。b. 每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 包含三次) , 将当月所有迟到的时间加倍处罚。c. 经理迟到, 按员工迟到的处罚标准加倍处罚。d. 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4.4.2病假a. 病假者需持有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患急病能够街道医院就诊) 。b. 每月三天以内( 含当月累计三天) 的病假者, 将病假单交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 方可生效。c. 若因患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假单者, 必须及时用电话或委托她人请假, 并设法补交假单, 才能按病假处理。d. 各部门员工发生每月连

8、续三天或当月累计三天以上病假, 须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 薪资专员备案。e. 病假在3天以内( 含3天) , 扣除基本工资及职级工资总额的20%; 病假在3天至7天( 含7天) , 扣除基本资及职级工资总额的40%; 病假在7天以上, 扣除基本工资及职级工资总额的70%。4.4.3 事假a. 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申请单( 见附录三) , 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生效。b. 若情况特殊不能办理请假手续, 需设法及时报告, 工作之日起2天内补办手续。c. 员工发生三天之内( 含三天) 的事假, 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 三天以上的事假, 须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薪资专员备案。d. 凡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 包

9、括请假未经同意) 而缺勤者, 则按旷工处理。e. 员工请事假, 原则规定每次请假最少为半天; 半天以上不满一天的, 按一天结算, 以此类推。f. 事假当天无薪( 基本工资、 职级工资、 津贴) , 考核工资酌情扣减。4.4.4 旷工a. 旷工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降职或除名处罚, 并扣罚三倍当日的工资及奖金等的总额。b. 凡一年内连续旷工达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 公司单方面予以辞退。4.5 其它假期规定4.5.1 工伤假1) 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的负伤, 二十四小时内凭区级医院以上签发的病假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2) 工伤假期间享受全部薪资。4.5.2 婚假a. 凡请婚假者, 应提前一

10、周填写申请单, 经部门主管审核后, 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薪资专员备案。b. 非晚婚者婚假为5天,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 女方满23周岁或男方满25周岁) 的员工, 假期为10天。c. 非初婚的婚假均为3天。d. 享受婚假的员工应是在集团开具婚姻证明书的员工。e. 婚假的假期逢节假日连续计算。f. 员工在公司期间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书的, 应在一年内使用婚假。g. 婚假期间享受全薪( 基本工资、 职级工资) , 津贴以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考核奖金按当月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核定。4.5.3 产假a. 请假手续同婚假。b. 产假期按政府规定: 1. 女性员工产假为90天, 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

11、增加产后假15天。2. 符合晚婚年龄的女性员工可增加产后假15天。3. 符合晚婚年龄的男性员工可在配偶产后连续使用有薪假3天。4. 哺乳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c.参加社会医疗统筹的女员工, 其生育医药费按社会医疗统筹规定办理。4.5.4 丧假a. 请假手续同病、 事假。b. 凡员工直系亲属( 父母, 配偶, 子女) 和配偶的父母亡故, 需办理丧事的给予3天有薪丧假。c. 凡员工近亲属( 兄弟、 姐妹、 祖父母或配偶祖父母等) 亡故, 给予1天有薪丧假。d. 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亡故, 丧事在当地料理的, 另给予路程假, 具体时间视地点确定; 员工赴外地奔丧不享有路程费。4.5.5 探亲假

12、a. 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 与配偶、 父母不居住在一地, 而且不能在公休假回家居住一昼夜的, 可按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b. 请假手续同婚假。c. 员工工作满一年, 探配偶( 或单身探父母) , 可享有每年7天有薪探亲假; 工作满三年, 每年可享受10天有薪探亲假; 工作满五年以上, 每年可享受14天有薪探亲假( 节假日连续计算) 。d. 探亲假应一次用毕( 不可分次使用, 且隔年度按自行放弃处理) , 路程假另计。累计使用路程只报销单程。e. 婚后夫妻同地, 而探亲父母的探亲假为每满四年一次, 每次7天。4.5.6 部分说明: 4.5.6.1探亲假和年休假的使用凡当年享受有薪探亲假的, 即不再享受当年的有薪年休假。4.5.6.2 部门经理( 主管) 请以上所有假期均应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 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4.5.6.3 凡未按以上步骤执行请假程序的均以旷工处理。4.6 全勤全勤即为当月无任何请假发生, 包括以上所列之迟到、 早退、 病假、 事假、 产假。公司设立全勤奖, 以三个月为一个考核结算周期。具体考核办法详见薪资福利管理规定。5.附则5.1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所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 变更。5.2本制度自集团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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