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重点预习36.doc资料仅供参考(四)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当前中国还没有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标准。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自身的习惯和传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由综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四类组成;按照标准化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规章制度分为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标准;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分为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三大类。为便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下面以安全系统工程原理,按照
2、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对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进行说明,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补充和完善。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具体目标、指标,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控制的主要措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等内容。(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安全分析会议,定期安全学习制度,定
3、期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等内容。(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承包与发包工程的条件、相关资质审查、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内容。(5)安全措施和费用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措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根据国家、行业新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或季节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变化后,生产经营单位临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费用来源等。(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上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内容及管理。(
4、7)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物品名称、种类、危险性;使用和管理的程序、手续;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存放的条件及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在相应的区域设置人员紧急救护、处理的设施等。(8)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应包括:应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人员、排查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跟踪管理等内容。(9)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标准,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理、现场保护、资料收集、相关当事人调查、技术分析、调查报告编制等;还应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流程、内容等。(1O)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组织
5、机构、日常管理、现场应急处理原则、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定期试验;定期防火检查、防火演练等内容。(11)应急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预案的制定、发布、演练、修订和培训等;明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等内容。(12)安全奖惩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奖惩的原则;奖励或处分的种类、额度等内容。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内容。还应明确各项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及考核标准等。(2)
6、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适用范围、领取程序、使用前检查标准;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种类、使用前检查标准、定期检验、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4)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作业的一般安全措施要求等。特殊作业是指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包括作业的组织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内容。(5)岗位安全规范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除特种作业岗位外,其它作业岗位保障人身安全、健康,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一般安全要求。(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应包括:生产经
7、营单位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职业禁忌症,定期健康检查的内容、标准等,女工保护,以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相关内容等。(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现场作业的组织管理制度,如工作联系单、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以及作业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等内容。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三同时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组织、执行程序;上报、备案的执行程序等。(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日常检查的责任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理等内容。(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
8、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或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取得和管理等内容。(5)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对人身安全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等内容。(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通道、照明、通
9、风等管理标准;以及人员紧急疏散方向、标志的管理等内容。(3)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尘、毒、噪声、辐射等涉及职业健康因素的种类、场所;定期检查、检验及控制等管理内容。当然,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各不相同,这里所指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其中每个制度又能够分解成若干个制度制定。可是,只要每个制度能够做到目的明确、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标准明确,就能够用于规范管理或作业行为,就是一个好的安全规章制度。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应认真策划,建立起严密、完整、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并按照体系的运行管理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10、产工作就有了基本保障。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方面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一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落实中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落实。二是经过明确责任使各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建立和谐社会等均具
11、有重要作用。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总要求是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具体应满足如下要求:1、 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2、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3、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级、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4、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5、应有配套的监督、检查等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其内容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职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
12、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为:(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生产经营单位其它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其它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3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
13、,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4班组长班组安全生产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5岗位工人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人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
14、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多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等因素确定。除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外,其它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要根据其从业人员的规模来确定。从业
15、人员超过3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还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没有统一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需要指出的是: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小结: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的配备,这些是本讲的重点内容。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大纲要求:第四节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一、了解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二、了解国家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要求及提取标准三、熟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四、了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要求五、了解风险抵押金存储和使用第五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熟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二、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三、掌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1、 大纲变化情况:将原第四节、第五节内容进行了调换本讲要点:1、 安全生产投入2、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使用与管理3、 安全风险抵押金4、 安全技术措施
17、计划的编制原则及内容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内容讲解:第四节 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一、安全生产投入的基本要求(一)法律依据与责任主体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进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它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投人资金具体由谁来保证,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而定。一般说来,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
18、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上述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企业安全生产投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安全生产设施的投人必须有一个治本的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要克服盲目无序投人的现象。因此,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要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全面预算。(二)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建设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防爆工程、通风除尘工程等。2增设和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
19、常维护。3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4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5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其它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 5号)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行政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须的资金,并能够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0、、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 6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号),从 开始,中国相继建立了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为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人机制,确保
21、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有稳定的来源渠道, 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 11 9号),将原煤矿维简费中用于安全方面的支出项目独立出来,单独提取煤炭安全生产费用; 4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 1 68号),提高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确定了中国境内各类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最低标准。上述两个文件的发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建国以来第一个由国家强制规定的高危
22、行业企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政策正式出台,第一次全面建立并规范了煤矿安全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3月,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财建 1 80号),规定从 5月1日起,中国境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建立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1 2月,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 478号),规定从 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全面建立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至此,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
23、定第十三条明确的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资金投人,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借鉴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的经验,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建立对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配套办法已经全面制定完成并开始实施。(二)安全生产费用的要求和提取标准安全生产费用是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1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
24、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规定,中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都必须按照原煤实际产量,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煤炭生产企业包括从事原煤生产活动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论其经济性质如何,也不论其经济规模大小,只要是从事原煤生产活动,都必须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提取使用煤炭安全生产费用资金。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照矿井生产能力,将煤矿划分为大中型矿井和小型矿井两类。大中型矿井,是指设计生产能力在45万吨及以上的矿井。小型矿井,指设计生产能力在30万吨及以下的矿井。
25、一个煤矿有多对矿井的,要逐个矿井确定井型和提取标准。不能以多对矿井合并计算的生产能力作为确定煤矿类型的依据。煤矿生产安全投入与矿井灾害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自然灾害程度越重其安全生产投入应越大。因此,按照以上煤矿分类,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在提取标准上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严重及涌水量大的煤矿为一类。低瓦斯矿井为一类。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安全生产资金投人与开采方式、矿井设计能力和原煤实际产量都有一定关系,有些投入受开采方式的影响,有些费用要受矿井设计能力制约,有些费用又随着煤炭实际产量的变化而变化,各项因素对安全投入的影响程度不同,科学准确地确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计提基础
26、十分关键。从当前中国煤矿企业的实际投入情况看,在以上各项因素中,安全生产费用受煤炭实际产量影响最大,因此,确定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按原煤实际产量提取比较合理,也较符合实际。原煤实际产量包括生产矿井产量和基建矿井产量,不包括洗煤和外购原煤。具体提取标准:(1)大中型煤矿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不低于8元,重点监控煤炭生产企业吨煤不低于15元;2)低瓦斯矿井吨煤不低于5元;3)露天矿吨煤不低于3元。(2)小型煤矿1)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不低于10元;2)低瓦斯矿井吨煤不低于6元。煤炭生产企业要在上述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
27、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安全费用具体提取标准,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一经确定,煤炭生产企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变动的,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实施。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费用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其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等主要原材料及产品易燃易爆,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为了促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开辟稳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供给渠道,形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
28、制,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的企业,都要按照年度销售收入分月提取安全费用,列入企业成本,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以年度销售收入作为计提基数提取。以销售收入作为计提基数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具有可操作性,年度销售收人能够经过有关会计核算方法得出,便于实际操作中的计算与检查,符合企业市场经营的客观实际,能够确保企业有能力按期、足额地提取安全费用;二是符合企业实际,当前中国现行的烟花爆竹企业税收计算方法亦大都以销售收入为计算基数。因此,烟花爆竹企
29、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采取以销售收入作为计算基数,有利于同税收、统计等国家有关政策配合落实。具体提取标准:1)当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5提取;2)当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3提取;3)当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 000万元(含1 000万元)的部分按25提取;4)当年销售收入超过1 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提取。3其它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危险品生产、建筑施工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都要按照规定的
30、标准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其中: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它矿藏资源的勘探和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危险品是指列入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 2268-1 990)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包括军工生产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交通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危险性较小的非煤矿山,如地热、温泉、矿泉水、卤盐开采矿山和河道采砂、采金船作业、小型砖瓦粘土矿等,不要求单独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具体提取标准:(1)矿山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
31、量,按照以下标准,分月提取:1)石油,每吨原油1 7元;2)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3)金属矿山中的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4)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5)非金属矿中的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6)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 m,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以上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等。对煤系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燃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它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
32、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能够在上述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150。(2)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以当年主营业务收人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法,按照以下标准,分月提取:1)房屋建筑工程和矿山工程为2;2)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由总包单位统一收取的,总包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
33、重复提取。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率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对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并单独报价,在中标后也不得削减。建设工程监理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3)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法,按照以下标准分月提取: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 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提取;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 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3)全年实际销售收人超过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4)全年
34、实际销售收人超过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4)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人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分月提取:1)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2)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3)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后,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其专户资金累计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和5时,允许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企业能够缓提或者少提安全生产费用。对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 1 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
35、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 1 7号)规定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管理(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是企业的一种生产性资金,有专门的用途,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企业。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能足额使用,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抽调、集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企业也不得用于调剂盈亏。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原则(1)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企业提取的生产安全费用应当设立专户核算,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她用,并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2)结余结转使用,不足部分直接列支。考
36、虑到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不均衡性,对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年度之间有可能节余,也有可能超支,因此,对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但不能冲减成本;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不足的,允许用上年结余或下年度提取的安全费用弥补,也能够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直接列人当年成本和费用。煤矿、冶金等矿山企业已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使用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企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
37、安全费用列支,能够直接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当中。2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高危行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要接受财政、审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煤矿企业还要接受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年度终了,企业要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实施监督检查。企业未按照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
38、全监察机构会同财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 5号)对违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行为行政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未按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须的资金,并能够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
39、业整顿;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改进和事故控制具有不同要求,各类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煤炭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是: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
40、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10)其它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是:1)安全设施完善和改造支出;2)防爆机械电气设备配备和完善以及仪器检验检测支出;3)设施设备及危险源监控支出;4)与企业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它支出。(3)其它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是: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
41、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包括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费用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安全投入主体责任,并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了资金储备,有利于改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状况,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保障企业安
42、全生产等方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要求近年来,由于一些企业业主经济能力有限或者有意逃避责任,常常在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躲避逃逸,把抢险救灾和事故善后处理全部推给地方人民政府,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扭转当前这种恶劣现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需要建立风险抵押机制,依法确定对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存储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第十八条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强化生产经
43、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区可结合实际,依法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据此,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 369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 9 1 8号)。(二)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的通知第三条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44、第二章第四、五条,对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1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1)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储标准:1)小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2)中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 OO万元;3)大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l 50万元;4)特大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规模大小和行业特点,按照产量、从业人数或销售收人等因素,参照以上标准确定本地区企业风险抵押金的具体存储标准。考虑到不影响特大型、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每企业风险抵押金累计达到500万元时不再存储。
45、(2)煤矿企业的存储标准按照煤矿企业核定(设计)或者采矿许可证确定的生产能力核定,其标准为:1)3万吨以下(含3万吨)存储60万1 00万元;2)3万吨以上至9万吨(含9万吨)存储1 50万200万元:3)9万吨以上至1 5万吨(含1 5万吨)存储250万300万元:4)15万吨以上,以3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根据煤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规模产量和安全程度评估等有关因素,在以上相应的分档区间内确定风险抵押金具体存储数额。为了不影响特大型、大型国有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每个企业风险抵押金累计达到600万元
46、时不再存储。2风险抵押金存储的要求(1)风险抵押金由企业事先按时足额存储,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2)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定下达。(3)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企业到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并于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人代理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企业能够在国家规定的风险抵押金使用范围内,按照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经过该帐户支取现金。企业风险抵押金帐户
47、的本金和利息归本企业所有,任何部门和银行不得在企业间进行调剂使用。指定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方便了相关部门和代理银行在政策执行、资金管理、支出使用、数据统计等方面的统一、快捷、方便。风险抵押金由企业到代理银行专声存储,好处在于:一是资金性质清楚,既体现了资金的抵押特点,又体现了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的利息全部归本企业;二是企业与代理银行之间属于一对一存储,每个企业开设本企业户名的银行存款帐户,有利于管理、利息计算和清算,帐户资金的收、支、余全部是本企业的资金形态,避免了各企业之间风险抵押金混用;三是建立了安全监管部门、代理银行及主管财政、银行、监管部门的互相监督管理,有利于管好用好此项资金。3风险抵押金使用规定1)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2)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当由企业先行支付,确需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