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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司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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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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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司
薪酬设计方案
目 录
长沙领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友艇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体系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凡XX 有限公司的各级从业人员,除另行的专案方式处理者外均依本方案实施。
第二条 目的
在于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给予合理补偿和激励。即:使薪酬与岗位价值、员工业绩紧密结合;使薪酬与公司发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 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
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并参考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平均水平。
第五条 发展奖励基金的设立
为保证公司对员工激励的长期性、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增长幅度,决定当年年终提取奖金的额度,以作为发展奖励基金。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 员工收入总体上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附加工资四部分。
(一) 基本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等因素,是依据员工的能力和素质确定的个性化工资单元。
(二) 岗位津贴,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技能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津贴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实发岗位津贴 = 岗位津贴 × 个人季度考核系数
(三) 奖金,是依据员工经过努力而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业绩确定的工资单元,包括年度奖金、业绩提成奖、项目奖等三种形式。年度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业绩提成奖具体奖励金额依年度目标任务按月分解按照部门、个人销售收入、运作盈利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比例系数根据每年实际经营情况拟定;项目奖主要针对对于能够单独评价考核的项目,奖励对象是整体部门/团队,以鼓励部门/团队为业务部门、客户提供有效支持和服务时集思广益、勇于创新。
(四) 附加工资,附加工资是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保险等。
第七条 奖金发放的原则
(一) 奖金以部门/项目组为单位提取,由部门/项目组负责人根据项目期内具体表现进行二次分配。
第八条 考核对于薪酬的影响
公司按年度、季度、月度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下岗位津贴/季度预提奖金的实发额度;年度考核影响员工的奖金分配和岗位津贴等级的晋级或者降级。相关的考核系数定义如下:
(一) 考核系数一览表
考核结果
优
良
中
基本合格
不合格
考核系数
1.1
1.0
0.8
0.6
0.3
第九条 年度超额奖金
年度超额奖金是各部门超额完成经济指标后由董事长直接奖励的奖金。
第十条 项目奖
公司基于开发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取得的成果确定奖金总额,由公司根据取得的成果给予部门/项目组一次性奖励。部门/项目负责人提出二次分配方案并负责考核发放。
项目奖的适用条件是:
1. 项目的独立性强。
2. 项目奖评审可量化标准多,便于单独考核。
3. 项目的效果或效益明显。
第十一条 业绩提成奖制实行的原则
(一) 业绩提成奖金是在部门完成公司年初下达的经营业绩指标的前提下按业绩提成比例按月度、年度核算发放。
第十二条 各业务部门经营业绩指标及提成比例表由各部门与公司单独签订。
(一)
部门名称
任务指标
系数比例
XX
年度最低定量
≧
月度最低定量
≧ %
XX
≧
≧ %
XX
≧
≧ %
XX
≧
≧ %
XX
第十三条 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所导致的任务指标不能按原定指标完成,经公司董事长审查后应对指标进行调整。
第三章 其它奖励
第十四条 其它奖励的目的在于对员工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十五条 创新奖
员工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或开拓业务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和创新,对改进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或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由部门申报经公司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考核档案。奖励金额在200~ 元。
第十六条 优秀建议奖
对公司的发展或管理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被采纳或十分关心公司发展经常提出建议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考核档案。奖励金额在500~1000元。
第十七条 全勤奖
对每季度内坚持全勤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计入考核档案。奖励金额为 200元。
第十八条 其它特殊奖
除上面几种形式之外,其它方面为公司经营活动做出特殊贡献、付出超额劳动,均给予奖励。例如:工作模范、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奖励金额在300~3000元。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九条 试用期工资标准
(一) 试用期间按照同岗位最低岗位津贴等级的70%发放,。
(二) 试用期满后到按照所处岗位的岗位津贴等级发放。
第二十条 病事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经总经理批准请病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除。每月按照21.5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误餐补贴与岗位津贴。
病事假工资扣除 = 请假天数 × 岗位津贴/21.5
第二十一条 工资计算期间从每月的 25 日起至次月 25 日止并于下月 5日发放工资,工资发放日当天若适逢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二十二条 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 个人工资所得税
(二) 缺勤扣除额
(三) 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四) 其它法令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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