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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4427200 上传时间:2024-09-20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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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食药监注20087号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学药品中各种注册分类得注射剂、本技术要求主要针对目前化学药品注射剂研发、生产与使用中存在得突出问题,在遵循一般评价原则得基础上,通过分析可能影响注射剂临床使用安全性得主要因素,结合品种得上市基础等,提出化学药品注射剂审评中得重点关注点与相应得技术要求。一、化学药品注射剂剂型选择得必要性、合理性(一)选择注射途径给药剂型得必要性、合理性 对剂型得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评价通常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药物得理化性质、稳定性与生物学特性 药物得理化性质(溶解度、Ka、分配系数、吸湿性、晶型等)、稳定性(对光、湿、热得稳定性,固、

2、液状态下得稳定性与配伍稳定性)与生物学特性(吸收、分布、代谢、消除等)可以为剂型得选择提供指导,在有些情况下甚至可能限定剂型得选择。 2、临床治疗得需要 在明确药物理化性质及生物学性质得基础上,应结合药物临床治疗需求选择剂型。例如:用于出血、休克、中毒等急救治疗得药物,需要快速起效,通常选择注射剂。 如口服药物已可满足临床需求,除特殊需要外,不宜再开发注射制剂;如肌肉注射能够满足临床需要,尽量不选择静脉给药。 3、临床用药得顺应性 包括医生用药得方便以及患者使用得顺应性。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制剂工业化生产得可行性及生产成本等。 对于由其她给药途径改为注射给药途径得品种,以及由普通注射剂改为特殊

3、注射剂得品种,应对所改剂型与原剂型进行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方面得比较分析,阐明所改剂型得特点与优势、 (二)注射剂不同剂型选择合理性得评价原则注射剂一般包括大容量注射剂(50ml以上)、小容量注射剂(20m以下)以及粉针剂三种剂型。在选择确定剂型时,要权衡考虑各种剂型得无菌保证水平、杂质得控制水平、工艺得可行性、临床使用得方便等,从中选择最优剂型。 对于国内外已上市得注射剂,根据当前对注射剂不同剂型选择合理性得认知,如已上市剂型为最优剂型,研制产品一般应首选已上市剂型;如已上市剂型不就是最优剂型,则不宜再仿制该剂型。 对于国内外均未上市得注射剂,或依据国内外已上市注射剂改变剂型得产品,在

4、遵循剂型选择一般原则得基础上,从无菌保证水平考虑,剂型选择尚应遵循以下原则:1、首先要考虑被选剂型可采用得灭菌工艺得无菌保证水平得高低。原则上首选剂型应能采用终端灭菌工艺,并保证SAL16。 2。对于有充分得依据证明不适宜采用终端灭菌工艺且临床必需注射给药得品种,可考虑选择采用无菌生产工艺得剂型。通常无菌生产工艺仅限于粉针剂或部分小容量注射剂。3.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与粉针剂之间得互改,如无充分得依据,所改剂型得无菌保证水平不得低于原剂型、二、化学药品注射剂规格得合理性、必要性 (一)未在国内外上市得药物规格确定得一般原则1、根据临床研究确定得用法用量,从方便临床用药、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得

5、角度确定,可以伴随临床研究进行必要得修订。 、工艺得可行性(如可能要考虑溶解性、生产设备等得限制)、 (二)在国外与/或国内已上市药物规格确定得一般原则产品规格应根据说明书中规定得用法用量,从方便临床用药、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得角度确定,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对于国内外已上市注射剂,根据当前对注射剂规格选择合理性得认知,如已上市规格合理(被仿制产品无详细临床研究资料,对于规格得合理性尚不能肯定得情况除外),应选择已上市同剂型得相同规格。对于仿制国内外已上市产品同时增加规格、改变剂型产品得规格选择、对已上市产品增补规格得,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选规格应在说明书规定得用法用量范围内,一般不得小于单

6、次最小用量,或者大于单次最大用量。 2.所选规格一般应为常规规格(如小容量注射液体积常规为1、5、10、2ml;大容量注射液体积常规为5、10、20、00ml等)。 3、所选规格应为临床必需,且能方便医生、护士、病人用药及药剂科对药品得管理。、对于新增规格特别就是给药浓度发生变化得情况,应有充分数据说明此规格临床使用安全、有效。如新增规格涉及用药人群/用法用量得改变,一般应进行安全有效性得系统评价。三、化学药品注射剂原、辅料质量控制及来源 (一)原料药质量控制 1、未在国内外上市得注射剂未在国内外上市得注射剂原料药得质量应符合注射用原料药得一般要求,并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申报临床时,应

7、关注注射给药途经得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所用样品得质量。用于制备临床研究用样品得原料药,在有关物质得种类与含量方面,不得超过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用样品得相关指标、 ()申报生产时,应关注临床研究用样品得质量与杂质得安全性研究结果。原料药得上市质量标准中,有关物质得限度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临床研究用样品与安全性评价样品得检测数据。相关技术要求可参考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得技术指导原则。 (3)用于粉末直接分装得原料药,工艺中应采用可靠得方法进行灭菌,原料药精制、干燥、包装应在百级环境下进行,质量应达到无菌保证得要求,无菌检查及细菌内毒素检查应符合规定。 2.在国外与/或国内已上市得注射剂 (1)采用购买已批准上市

8、得注射用原料药申报注射剂者,应提供原料药合法来源及质量控制得详细资料,包括生产企业、批准文号、执行得质量标准、检验报告、购买发票、供货协议等。若为进口原料药,还应提供进口注册证。()采用新研制得原料药申报注射剂者,应与制剂同时申报原料药,并应按照注射用原料药得要求提供规范完整得申报资料、原料药经技术审评符合要求就是其注射制剂批准临床注册得必要条件。 (3)有注射用原料药上市得,应使用有合法来源得注射用原料药申报注射剂、 若尚无注射用原料药上市,需对原料药进行精制并制定内控标准,使其达到注射用得质量要求。在注册申请时,除提供相关得证明性文件外,应提供精制工艺得选择依据、详细得精制工艺及其验证资料

9、、精制前后得质量对比研究资料等。精制得主要目标就是降低杂质含量,使其符合注射用要求,故应对精制后样品按照化学药品杂质研究得技术指导原则得要求进行规范得杂质研究。 3、上市后药品改变原料药注射剂经批准上市后,如需更改原料药得生产商或质量标准等,应按补充申请进行申报。 (二)辅料质量控制 1、辅料选用得基本原则 (1)应采用符合注射用要求得辅料;(2)在满足需要得前提下,注射剂所用辅料得种类及用量应尽可能少; (3)应尽可能采用注射剂常用辅料。2。使用已批准上市得注射用辅料使用已批准上市得注射用辅料,应提供辅料来源及质量控制得详细资料,包括生产企业、执行得质量标准、检验报告、购买发票、供货协议,有

10、批准文号得还应提供批准文号,进口辅料还应提供进口注册证。 .使用尚未批准供注射途经使用得辅料 使用尚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注射途径批准生产或进口得辅料,除下述情况外,均应按新辅料与制剂一并申报。 ()使用国外公司生产,并且已经在国外上市注射剂中使用,但尚未正式批准进口得辅料,在申请临床研究时可暂不要求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但须提供该辅料得国外药用依据、执行得质量标准及检验报告。在制剂批准生产前所用辅料应获得进口注册。()对于注射剂中有使用依据,但尚无符合注射用标准产品生产或进口得辅料,可对非注射途经辅料进行精制使其符合注射用要求,并制定内控标准。申报资料中应提供详细得精制工艺及其选择依据、

11、内控标准得制定依据。必要时还应进行相关得安全性试验研究。上市后药品改变辅料 注射剂经批准上市后,如需更改辅料得相关内容,例如生产商或质量标准等,应按补充申请进行申报。 为尽量减少注射剂灭菌前得微生物负荷,应考虑对所用原辅料进行相应得微生物控制。四、化学药品注射剂处方及制备工艺合理性、可行性研究,特别就是灭菌工艺得选择及验证研究、工艺稳定性研究等(一)处方研究 注射剂处方研究应包括对处方组成(原料药、辅料)得考察、处方设计、处方筛选及优化、处方确定等内容。 1。处方组成得考察 (1)原料药:处方设计前应详细调研分析原料药得理化性质(如外观色泽、p、Ka、熔点、水分、溶解度、油/水分配系数等,以及

12、在固态与/或溶液状态下对光、热、湿、氧等得稳定性情况、所含杂质情况)、生物学性质(如在生理环境下得稳定性、药代动力学性质、毒副作用及治疗窗等),为处方设计提供依据、 (2)辅料:应调研分析拟用辅料得理化性质与合理用量范围,调研分析药物与拟用辅料之间、不同辅料之间得相容性,了解已经明确存在得辅料与辅料间、辅料与药物间相互作用情况,以避免处方设计时选择存在不良相互作用得辅料。对于缺乏相关研究资料得,应进行相容性研究。 对辅料用量超出常规用量且无文献支持得,需进行必要得药理毒理试验,以验证在所选用量下得安全性。对于改变给药途径得辅料,应充分证明在注射途径下得安全性。2.处方设计 处方设计应在上述对药

13、物与辅料有关研究得基础上,根据具体剂型得特点及临床应用得需要,结合相关文献及具体工作实践,先设计几种基本合理得处方,然后结合制备工艺研究,以制剂得外观、色泽、澄明度、pH、含量、有关物质、细菌内毒素或热原、不溶性微粒等为评价指标,对不同处方进行考察。通过考察确定初步处方,并明确影响制剂质量得关键因素、 、处方筛选与优化处方筛选与优化就是在处方设计得基础上,针对确定得影响制剂质量得关键因素,采用各种实验设计(如比较法,正交设计、均匀设计等),做进一步优化,对关键辅料得种类与用量进行最佳选择、考察评价指标除应包括外观、色泽、澄明度、pH、含量、有关物质、细菌内毒素或热原、不溶性微粒外,还应包括稳定

14、性评价。 处方研究阶段得稳定性评价主要通过影响因素试验进行,对于给药时需使用附带专用溶剂得,或使用前需要用其她溶剂稀释、配液(如静脉滴注用粉针与小水针)得,还需要进行配伍稳定性研究。另外,制剂得稳定性就是否符合要求,最终需要通过加速与长期留样稳定性考察来确定、4、处方得确定 通过处方筛选、质量研究及相关稳定性研究可基本确定处方。对于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得注射剂,处方得最终确定尚需结合临床试验结果、临床期间中试以上规模样品得数据积累结果,必要时需要对处方做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制备工艺研究 1。制备工艺得选择 注射剂制备工艺应根据剂型(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特点,在对具体剂型得常用制

15、备工艺进行研究分析得基础上,结合具体药物及辅料得理化性质(如容易氧化得药物工艺中应采用充氮、除氧等措施),选择适当得制备工艺。若常规制备工艺不能满足需要,需对工艺进行改进完善,并提供充分得试验依据。 制备工艺中一般应包括除热原工艺步骤。某些不宜在工艺过程中进行除热原处理得品种,可对原辅料细菌内毒素含量进行严格控制,或者先对原辅料分别进行除热原处理、 2。工艺参数得确定基本得制备工艺选择确定后,应结合药物得理化性质、制剂设备等因素,通过试验研究确定具体得工艺参数。研究过程中需注意考察工艺各环节对产品质量得影响,并确定制备工艺得关键环节。对于关键环节,应考察制备条件与工艺参数在一定范围改变对产品质

16、量(外观、色泽、澄明度、pH、含量、有关物质、细菌内毒素或热原、不溶性微粒等)得影响,根据研究结果,建立相应得质控参数与指标。 3。工艺得验证 所选择得制剂制备工艺应当经过验证。验证包括工艺研究阶段得验证及放大生产阶段对工艺得验证。工艺研究阶段得验证就是通过对多批样品制备过程得分析,以及对制剂中间产品及终产品质量得分析,对工艺过程本身就是否稳定,就是否易于控制进行验证与评价。 放大生产阶段对工艺得验证主要就是考察所采用得制备工艺在规模化生产时得可行性,对工艺就是否适合工业化生产进行验证与评价。应至少在确定得工艺条件下制备三批中试规模以上得产品,对其制备过程得工艺控制进行评价,并对产品得质量及质

17、量均一性进行评价。中试生产得设备应与大生产一致。实际生产中若采用得工艺设备与中试规模不同,应重新进行工艺验证。 、注射剂灭菌工艺及其验证 注射剂得灭菌就是保证制剂质量与用药安全得重要工艺步骤。为保证灭菌得有效性与制剂得无菌保证水平,注射剂灭菌工艺得选择及验证应符合以下原则: (1)大容量注射剂应采取终端灭菌工艺,建议首选过度杀灭法(F012),如产品不能耐受过度杀灭得条件,可考虑采用残存概率法(8F012),但均应保证产品灭菌后得SAL不大于10-6。采用其它F0值小于8得终端灭菌条件得工艺,原则上不予认可。 如产品不能耐受终端灭菌工艺条件,应尽量优化处方工艺,以改善制剂得耐热性。如确实无法耐

18、受,则应考虑选择其她剂型,而非大容量注射剂。 工艺验证:应进行规范得灭菌工艺验证,部分验证工作可结合生产线验证一并进行。主要包括以下试验: 灭菌前微生物污染水平测定,包括灭菌前产品中得污染菌及其耐热性得测定; 热穿透试验;微生物挑战试验:所用生物指示剂得耐热性及数量应对灭菌工艺构成必要得挑战,生物指示剂得耐热性应大于产品中常见污染菌得耐热性。采用过度杀灭法(F12)灭菌工艺得,可不进行微生物挑战试验。 (2)粉针剂 一般通过无菌系统环境下得过滤除菌、或直接分装工艺,来保证粉针剂得无菌保证水平。采用无菌生产工艺得粉针剂,应能保证S不大于103。这主要依赖于无菌生产工艺就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

19、理规范(MP)得要求进行生产与验证。 冻干粉针剂冻干粉针剂无菌生产工艺验证中得设备验证、环境监测就是冻干粉针剂生产线GP要求得常规内容;培养基灌装验证就是对设备、环境以及人员操作得一种系统验证,就是判断无菌保证水平得关键手段。 常规得工艺验证试验包括: 培养基模拟灌装验证试验:至少在线灌装三批,每批得批量详见表,每瓶产品均应进行无菌检查,判断该试验就是否合格得标准见表1、 除菌过滤系统适应性验证试验:包括过滤系统相容性测试、过滤前后滤膜完整性测试,必要时尚需进行滤膜得微生物截留量测试。 无菌分装粉针剂无菌分装粉针剂得质量保证主要依赖于无菌生产线得基本条件与对生产工艺各环节严格得质量控制。生产工

20、艺得控制与验证要求对不同得无菌分装产品就是一致得。严格执行GMP得有关要求,就是无菌粉针剂生产得重要质量保证。 工艺验证工作主要为培养基灌装验证试验、灌装得批数、批量与合格标准见表。 表1:培养基灌装试验得批量与判断合格得标准 批量(瓶) 30475 630 7760 允许染菌得数量(瓶) 012 3 (3)小容量注射剂 应首选终端灭菌工艺,相关技术要求同大容量注射剂、 如有充分得依据证明不能采用终端灭菌工艺,且为临床必需注射给药得品种,可考虑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相关技术要求同冻干粉针剂。 对于过滤除菌工艺同时采用了流通蒸汽辅助灭菌得品种,建议修改为终端灭菌工艺,技术要求同大容量注射剂;对确实无

21、法采用终端灭菌工艺得品种,应修改为无菌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同冻干粉针剂。 对于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生产得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得验证应结合无菌生产工艺进行、 注射剂生产过程中,除应选择恰当得灭菌工艺外,还应对灭菌前产品中污染得微生物严加监控,并采用各种措施降低微生物污染水平,确保终产品达到无菌保证要求。此外为判断灭菌工艺对产品质量得影响,应进行灭菌前后得质量对比研究,考察项目需全面,相关方法需验证。五、化学药品注射剂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制订 注射剂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制订得一般要求可参见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得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并特别关注以下问题: 。质量研究内容得确定 对于注射剂,需要重点关注得研究

22、项目通常包括:pH值/酸碱度、渗透压、澄清度与颜色(或溶液得澄清度与颜色)、有关物质、细菌内毒素/热原、无菌、重金属、不溶性微粒、含量测定等。 此外,粉针剂还应检查干燥失重或水分;抗生素等发酵来源得注射剂应进行异常毒性、升压物质、降压物质得检查;若注射剂处方中加有抗氧剂、抑菌剂、稳定剂与增溶剂等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与有效性得辅料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定量检查。 .方法学研究 注射剂常规项目通常可采用现行版药典收载得方法,如H值/酸碱度、澄清度与颜色(或溶液得澄清度与颜色)、干燥失重/水分、渗透压、细菌内毒素/热原、无菌、异常毒性、升压物质、降压物质、不溶性微粒、重金属、同时还应考虑所研究药品得特殊

23、情况,注意药典方法就是否适用,杂质、辅料等就是否对试验结果有影响等问题。必要时修订方法以适应所研究药品得需要,但需有相应得试验或文献得依据。若采用与现行版药典不同得方法,则应做详细得方法学研究,明确方法选择得依据,并通过相应得方法学验证以证实所选择方法得可行性。 与具体品种相关得检测方法,如有关物质检查与含量测定,应参考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得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得技术指导原则,以及现行版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附录中有关得指导原则经过详细得方法学验证,确认所选择方法得可行性。3.质量标准得制定 (1)项目得确定 一般而言,注射剂质量标

24、准得主要项目为:药品名称,含量限度、性状、鉴别、p值/酸碱度、渗透压、澄清度与颜色(或溶液得澄清度与颜色)、有关物质、干燥失重/水分(注射用粉末)、细菌内毒素/热原、无菌、不溶性微粒、重金属、可见异物、装量装量差异、含量(效价)测定、类别、规格、贮藏、有效期。抗生素类还应包括异常毒性、升压物质、降压物质等项目。此外,应根据研究结果确定就是否对抗氧剂、抑菌剂、稳定剂与增溶剂等辅料设定必要得检测项目、 应特别关注质量标准中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相关得项目就是否全面。 ()限度得确定 现行版药典对注射剂得一些常规检查项得限度已经进行了规定,可以作为参考。与具体品种相关得检测项目,例如有关物质,其限度得

25、确定需要有试验或文献依据,具体要求可参阅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得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等相关得技术指导原则。为保证产品得安全性,对于不同类型产品杂质限度合理性评价得考虑如下: 第一,对于未在国内外上市得注射剂,杂质限度得确定要基于杂质安全性评价得结果。 第二,对于国外已上市但国内未上市得注射剂及其改剂型产品,杂质限度得确定要基于国外上市产品(关注其来源)得杂质检测结果、质量标准得控制要求,原则上限度得控制不能低于国外上市产品得要求、如果达不到国外上市产品得控制要求,或无法获得国外上市产品得质量控制信息,则应参照未在国内外上市注射剂得要求,进行相应得安全性研究,为杂质限度得确定

26、提供依据、 第三,对于国内已上市注射剂及其改剂型、改盐产品:必须与上市产品(原则上为原发厂产品)通过质量对比研究确定限度得合理性、原则上,杂质得种类与含量应不多(高)于已上市产品,同时为保证批间产品质量得一致性,注意完善质量标准,例如增加已知杂质、单个杂质得检查要求等。如果研制产品与上市产品相比杂质种类增加或含量增加,则需筛选原辅料来源,优化产品得处方与制备工艺,将杂质含量降到上市产品规定得质控限度内,以保证注射剂得安全性。如仍不能达到要求,则应做必要得安全性研究。如上市产品杂质确定依据不充分,则研制产品应按未在国内外上市注射液得要求进行系统得杂质研究。六、化学药品注射剂稳定性研究 稳定性研究

27、得设计应根据不同得研究目得,结合原/辅料得理化性质、注射剂剂型得特点与具体得处方及工艺条件进行。通过不同试验获得得稳定性信息进行系统分析,确定药品得贮藏条件、包材/容器与有效期。 1。稳定性研究设计与内容 注射剂稳定性研究得样品批次与规模、包装与放置条件与考察时间点参见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考察项目通常应包括性状、H值酸碱度、澄清度与颜色(或溶液得澄清度与颜色)、有关物质、干燥失重/水分(注射用粉末)、细菌内毒素/热原、无菌、不溶性微粒、可见异物、含量(效价)测定、如果注射剂处方中含有抗氧剂、抑菌剂、稳定剂等辅料,在稳定性研究中还要考察这些辅料含量得变化情况。 注射剂稳定性研究内容包

28、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具体内容参见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此外,对于注射液,还应进行冻融试验,以确保在低温条件下得稳定性。对于需要溶解后使用得注射用粉针剂,还应考察临床使用条件下得稳定性;对采用半透性容器包装得药物制剂,如多层共挤C软袋装注射液,加速试验应在402、RH2%得条件下进行。 、稳定性研究结果评价 (1)贮藏条件得确定 通常应综合影响因素、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得结果,同时结合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可能遇到得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确定。 对于仿制药注射剂,应根据所进行得稳定性研究结果,并参考已上市同品种得贮藏条件确定。由于制备工艺得不同稳定性状况可能不同,但原则上仿制药得稳

29、定性应不低于已上市同品种。如果仿制药得稳定性低于上市品种,不应直接调整贮藏条件或有效期,而应考虑通过优化处方工艺、提高原/辅料质量等提高仿制药得稳定性、 ()包材/容器得确定 应选取可作为注射剂包材容器得材料,进行包材/容器相容性研究,初步确定包材容器得选择范围;在此基础上,根据影响因素试验结果、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得研究结果进一步验证所采用得包装材料与容器得合理性。需注意得就是,应在稳定性考察过程中对部分留样产品进行平放、倒置处理,以全面观察内容物与胶塞得相容性、 由于容器得密封性对于灭菌/除菌后产品性能得保证具有重要作用,故稳定性试验中应增加容器密封性得考察。 (3)有效期得确定 注射剂得有

30、效期应以长期试验得结果来确定。确定得有效期应不超过所检测数据仍在质量标准规定限度之内得最后一个时间点。七、化学药品注射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得技术要求 由于注射制剂通常直接、全部入血(包括主药、辅料、杂质等),暴露量与绝对生物利用度高,安全性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在剂型选择必要性与合理性得以满足得前提下,其安全性评价就是非临床评价得重点。(一)未在国内外上市得注射剂 对于未在国内外上市得注射剂,一般应采用临床拟用得注射途径(如:静脉推注、静脉滴注、肌内注射、皮下注射等)进行全面得毒理研究,包括一般药理、急性毒性、长期毒性、遗传毒性、生殖毒性、致癌性、注射剂特殊安全性试验等,注意给药方式与临床拟用方式得

31、一致性,并能反映该药物临床给药方式下得安全性。建议在进行长期毒性试验得同时进行毒代动力学研究、 (二)由其她给药途径改为注射途径得药物 由口服等其她给药途径改为注射给药时,由于药物暴露、组织分布得改变或新得代谢产物与或杂质得产生,可能带来新得安全性担忧。因此在原给药途径下得有效性、安全性与药代动力学特征明确得前提下,首先应进行注射给药与原给药途径比较得药代动力学研究,根据不同给药途径药代动力学特征得变化情况,结合原给药途径已有得安全性信息,合理设计与原给药途径比较得毒理试验(包括毒代动力学试验)。在试验过程中注意考察就是否产生了新得毒性靶器官、毒性反应得程度就是否增加、就是否可恢复及其与给药剂

32、量或暴露量得关系。 (三)与杂质相关得安全性评价 未在国内外上市得注射剂得毒理研究样品所包含杂质得种类与含量应不少(低)于临床试验样品或上市产品,研究中应注意考察与杂质相关得毒性反应,为杂质限度得确定提供依据、由于动物与人在毒性反应上可能存在得差异、临床试验样本量得限制,致使在新药申请上市时得安全性数据可能仍然有限,据此制订得杂质限度可能仍不能完全保证产品得安全性,因此应在上市后继续监测不良反应,并对新增不良反应得原因进行分析,如可能与杂质有关,应设法降低杂质含量,或针对杂质进行更深入得毒理研究、对于仿制国外或国内已上市品种、或改剂型得注射制剂,如果上市产品得杂质安全性已知,则研制产品得杂质种

33、类与含量应不多(高)于上市产品;如杂质种类与数量多(高)于上市产品,则应首先考虑优化处方与制备工艺,将杂质含量降到规定得质控限度以内。如仍不能达到要求,应对相关杂质进行定性,结合杂质得化学结构提供相关试验(如采用含杂质样品或杂质纯品进行得毒理研究)与/或文献资料,作为杂质限度确定得依据、如果上市产品得杂质安全性未知,则应按未在国内外上市药物得要求进行系统得杂质安全性研究、 如果缺乏已上市品种所含杂质情况得具体数据,不能确定杂质得种类与含量与已上市品种就是否一致时,应对相关杂质进行定性,对于安全性担忧较大者,采用含杂质样品或杂质纯品进行相关得毒理研究,为杂质限度得确定提供依据。 (四)特殊注射制

34、剂得安全性评价 某些特殊注射制剂(脂质体、微球、微乳等)得制剂特性可能导致其与普通注射剂型相比,主药得吸收、组织分布、消除等药代动力学发生改变,从而带来毒性性质与程度得变化。因此在普通注射剂型得基础上研制特殊剂型时,首先应进行二者得比较药代动力学研究,根据研究结果确定如何开展进一步得毒理研究、 (五)注射剂辅料得安全性评价 注射剂辅料得安全性应有试验与或文献资料支持。对于新开发得注射剂辅料、由其她给药途径药物辅料改为注射用辅料、注射剂辅料得用量超过常用范围等情况,除应针对制剂进行相应得毒理研究外,尚应通过辅料得相关毒理研究获取辅料本身得安全性信息。 (六)注射给药特殊安全性试验得关注点 注射给

35、药特殊安全性试验包括血管刺激性、肌肉刺激性、过敏、溶血等试验。在进行相关研究与评价时,应重点关注受试药物浓度就是否不低于临床拟用浓度,同时注意给药次数、容积、速度等对试验结果得影响。另外,应重视刺激性试验得病理组织学检查与过敏试验阳性对照组得试验结果。 当注射给药特殊安全性试验中得受试药物出现阳性结果时,建议采用已上市得同类药物作为对照,进一步进行对比研究,根据对比研究得结果与已上市药物得临床应用情况,分析与判断其阳性结果得临床安全性风险与可接受性。八、化学药品注射剂临床研究技术要求注射剂得临床研究应符合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得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应认真分析药物背景信息(如国内外临床

36、研究与应用信息),明确临床研究得目得,并根据研究目得决定后续得临床试验设计方案与实施过程等。 (一)未在国内外上市得注射剂 应进行系统得上市前临床试验(包括期),以获取充分得安全性、有效性信息,评估其临床应用得风险/利益比。对于由其她给药途径改为注射给药途径得药物(包括由肌肉注射改为静脉注射等情况),还应当关注与原给药途径药物得比较研究情况,包括人体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适应症定位、剂量与给药方案得探索、安全性等、 与其她新药得临床研究规律相同,未在国内外上市得注射剂得临床研究应关注以下几个特点:目得性:此类药物在临床研究开展前,需要根据研究目得制定详细得临床研究计划,通过一系列逐步推进以及相互

37、关联得临床研究达到产品开发得目得、探索性:此类药物由于没有上市得经验与数据,对于适应症、用法用量、安全性、有效性等各方面均需进行仔细得探索。系统性:此类药物得临床研究就是一个有逻辑、有步骤、分阶段、逐步展开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早期小规模研究得信息用于支持规模更大、目得性更强得后续研究。共性与个性得统一:在系统得临床研究中,既要遵循共同得技术要求与管理要求,又可以根据药物得具体特点采用更加灵活得研究手段,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与获得最大得研究效率。 (二)国外已上市但国内未上市得注射剂 1.国外已上市,且有系统得临床研究与评价信息 此类药品临床研究得主要目得在于验证中国人使用该药物得安全性、有效性

38、就是否与国外获取得信息一致,其已在国外获准得适应症与用法用量等就是否仍然适用于中国人。 应根据品种得具体情况,在综合分析临床前研究结果、国外临床资料以及药物种族差异情况后决定临床研究得具体目得与设计。一般应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与必要得临床试验、 2.国外已上市,但无系统得临床研究与评价信息 此类药品应根据国外已有临床信息(不包括未披露与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得信息)得多寡与认知程度,以及药物种族差异得考虑,结合临床前研究基础决定具体得试验目得与试验设计。 在完全不能获取国外得任何临床信息得情况下,应按照未在国内外上市药物得临床研究思路与策略进行临床试验,全面系统地探索其在中国人应用得安全有效性。

39、(三)国内已上市得注射剂 1。国内已上市,且可获得系统得临床研究与评价信息 此类药品得临床研究应根据已有得临床信息,结合临床前研究基础等情况而确定。 基于以下前提:与上市产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一致,且上市产品得安全有效性已经得到了充分得验证与认可;含有与上市产品相同得活性成份(主药量相同),临床给药浓度一致;处方合理,辅料不会带来安全性得隐患,制剂因素也不会影响药物得体内行为;对影响产品得安全性因素(例如杂质得种类与数量)进行了充分评估,不存在安全性得隐患。只需通过药学控制即可达到与上市产品具有相同得安全有效性,一般可以免临床研究。 如以上任何一个条件不能确定符合相应要求,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得

40、临床试验。2、国内已上市,但未能获得系统得临床研究与评价信息 此类药品应视具体情况(可借鉴已有得、不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得临床研究与上市使用信息),决定具体得试验目得与试验设计,进行必要得临床试验以进一步验证其安全有效性、 如果药物已有较为广泛得临床应用基础,不良反应得发生情况可以接受,临床研究重点关注其有效性得验证。如果药物得临床应用基础较为薄弱,对其安全性得评价也缺乏充分得信息,应参照未在国内外上市药物得临床研究得一般原则,结合现有得临床研究与应用信息,对其安全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与评价。 (四)特殊注射剂 特殊注射剂就是指制剂因素可能影响药物体内药代动力学行为得制剂,例如脂质体、微球、微乳等。

41、1.国内未上市得特殊注射剂因特殊得注射剂可能导致体内得药代动力学行为较普通剂型发生重大改变,此类药品无论国外上市与否,一般应按照未在国内外上市得药物研发得一般原则进行临床试验,以充分评价其安全有效性。 如国内已有普通注射剂上市,应关注二者在药代动力学、耐受性等方面得差别,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得临床研究评价特殊注射剂得安全有效性。 2.国内已上市得特殊注射剂 一般认为,特殊得注射剂需通过规范得工艺过程与方法进行产品得质量控制、因此,尽管国内已有同类产品上市,此类品种也应结合其临床前研究基础以及上市产品得安全有效性信息,需要进行必要得临床试验来验证其疗效与安全性、 此类药品首先应进行与上市产品得药代

42、动力学比较研究,如二者药代动力学行为基本一致,可仅进行验证性临床试验以确证其疗效与安全性;反之则应按照未在国内外上市得药物研发得一般原则进行临床试验。九、仿制化学药品注射剂得技术要求 对于仿制得注射剂,已上市产品得安全性、有效性与质量控制信息就是研究与评价得重要基础,上述信息得充分与否决定了该类注射液研究工作得深度与广度。 (一)可获得已上市产品系统得临床研究与评价信息 在保证仿制产品质量不低于已上市产品质量得前提下,可以桥接已上市产品得临床研究与应用信息对仿制产品得安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因此,仿制产品得研究与评价应重点关注与已上市产品得质量对比、完善质量控制要求方面、 1、关注规格得选择仿

43、制产品得规格一般应当与同品种上市规格一致,同时还应根据说明书中规定得用法用量,从方便临床用药、满足临床用药需要得角度确定,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加强原料药、辅料质量得控制原料药、辅料得使用原则及质量控制要求参见本技术要求得第三部分、 3.关注处方及制备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得异同 如果研制产品得处方工艺与已上市产品一致,并且原料药质量、辅料规格与质量也一致,在已验证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得前提下,一般可不要求进行临床研究、如果研制产品得处方工艺与已上市产品不一致,但原料药质量一致,所用辅料均为注射制剂常用得辅料,其用量也在常规用量范围内,制剂工艺为常规工艺,一般认为对研制产品安全性影响较

44、少、但由于不能排除辅料与辅料之间、辅料与主药之间存在得相互作用,需进行相应得非临床安全性研究,主要包括动物得全身过敏试验、溶血试验及局部刺激试验等、如果研制产品使用得辅料为非注射制剂常用得辅料,或其用量超过常规用量范围,或制备工艺为特殊工艺,为验证处方工艺对产品安全性得影响,需先进行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再进行相应得临床研究、 特别需要注意得就是,对于仿制产品得处方、制备工艺、工艺稳定性、以及灭菌工艺得验证等技术要求应符合当前得认知与一般原则,不宜简单地与已上市产品进行类比。如果根据目前得认知,已上市产品得处方工艺等存在尚需改进完善之处,在确定其仿制价值得基础上,仿制该产品时应通过充分得研究予以完

45、善。 。重视质量对比研究,完善质量控制方法 仿制药得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制订得一般原则可以参考化学药品仿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并注意以下问题: ()质量对比研究就是判断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性”或“等同性”得重要方法,同时,通过质量对比研究,可以全面了解产品得质量特征,为所研制产品完善质量控制得方法提供依据、对于注射剂,杂质研究就是质量对比研究得重要内容。如果研制产品中杂质得含量超出了国家标准规定,或者研制产品中含有已上市产品中未含有得新杂质,则需要分析杂质得安全性并提供有关数据,必要时应进行相关得安全性试验;如果国家标准中未规定杂质得限度,研制产品得杂质含量不能高于已上市得同品种得杂质实

46、测值,杂质种类也不得增加,否则也需要分析杂质得安全性并提供有关数据,必要时应进行相关得安全性试验、如果难以获取上市产品进行质量对比研究,同时国家药品标准尚需完善,则仿制产品质量研究应按照新药得技术要求,参照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得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相关研究。 ()质量标准得制订应符合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制订得规范化过程研究得技术指导原则等要求得一般原则,并要注意分析质量对比研究得结果、国家药品标准得完善程度、研制产品得特点等。 要注意在国家药品标准基础上,根据产品特点与质量提高得要求,不断完善检测项目、优化检测方法、严格限度要求,更好地控制批间与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得一致性,以更好地保证产品得安全性、有效性。

47、例如,静脉注射制剂,如国家标准中未收入有关物质、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得,一般应增订;国家标准中收载得有关物质检查方法专属性、灵敏度不够得,应进行研究优化。、稳定性研究 对于仿制得注射剂,其稳定性应不低于已上市同品种,例如需要采用更加苛刻得贮藏条件,或在上市产品有效期范围内研制产品得质量已不符合规定等。同时需要注意:()一般情况下,不能仅依据三批样品得稳定性研究结果即删减质量标准中得检测项目,例如不能依据稳定性研究结果显示有关物质没有明显变化,即在质量标准中不订入有关物质检查。(2)也不能仅依据稳定性研究结果来放宽质量标准中一些项目得限度要求。()有效期应根据长期留样试验结果确定,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能超过长期留样得时间。.临床前安全性研究与临床研究得要求 由于注射给药特殊安全性试验与具体品种相关,一般情况下均应进行该项研究。 对于其她临床前安全性研究与临床研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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