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1资料仅供参考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1 目录I考查目标2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2 III考查内容3 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192 I考 查 目 标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二、答题方式答
2、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总论 约20 物权 约20 债权 约20 人身权、婚姻家庭、继承权 约20 民事责任 约20 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 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论述题 1小题,20分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III考 查 内 容第一部分 总 论 一、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二)民法的调整对象(三)民法的渊源1制定法2习惯(四)民法的适用范围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3对人的适用范围(五)民法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一)民
3、事法律关系概述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3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二)民事权利1民事权利的概念2民事权利的分类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既得权与期待权。(三)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1公力救济2私力救济自卫行为;自助行为。(四)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三、自然人(一)自然人概述1自然人的概念2自然人的住所(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2自然人民事行为
4、能力的种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1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宣告失踪的效力。2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与程序;宣告死亡的效力;死亡宣告的撤销。(五)监护1监护的概念2监护的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3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4监护人的职责三、法人(一)法人概述1法人的概念与特征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3法人的机关(二)中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三)法人民事权利能力1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2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四)法人民事行为能力1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五)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1法人变更的概念与类型
5、2法人终止的概念与原因3法人清算的概念与清算终结四、合伙(一)合伙的概念(二)普通合伙1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2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3普通合伙的财产4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5普通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承担6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入伙的概念、条件及效力;退伙的概念、形式及效力。7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三)有限合伙1有限合伙的概念与特征2有限合伙设立的条件3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五、民事行为(一)民事行为概述1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民事行为的分类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主行为和从行为。3民事行为的形式(二)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1民
6、事行为的成立要件2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3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附条件民事行为;附期限民事行为。(三)无效民事行为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3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3撤销权的行使(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情形六、代理(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二)代理的类型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2本代理与复代理(三)代理权的行使1代理权行使的原则2滥用代理权的禁止(四)代理权的消灭(五)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的概念与特征2狭义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狭义无权代
7、理的法律后果。3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七、诉讼时效和期限(一)时效的概念与种类(二)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概念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3诉讼时效的效力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5诉讼时效的种类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6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三)期限1期限的概念2期限的确定与计算第二部分 物权一、物权概述(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二)物权的客体1物的概念与特征2物的分类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可分物与不可分物;特定物与种类物;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有主物与无主物。(三)物权的类型1中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2民法学上物权的分
8、类自物权与她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四)中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2公示公信原则(五)物权的保护1请求确认物权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4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5请求损害赔偿二、物权的变动(一)物权变动的概念(二)物权变动的原因1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2非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三)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1动产交付2不动产登记三、所有权(一)所有权概述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2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三)相邻关系1相邻
9、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各种相邻关系(四)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1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概念、构成条件及法律效果。2拾得遗失物3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4添附附合;混合;加工。(五)共有1共有的概念与特征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与特征;按份共有的内部、外部关系;共有物的分割。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与特征;共同共有的内部、外部关系;共同共有的类型。四、用益物权(一)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与特征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三)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特征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期限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四)宅基地使用权1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与
10、特征2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五)地役权1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2地役权的取得3地役权的内容五、担保物权(一)担保物权概述1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2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3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二)抵押权1抵押权的概念与特征2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标的;抵押合同;抵押登记。3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4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抵押权实现的顺位。(三)质权1质权的概念2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概念;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3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概念;权利质权的标的。(四)留置权1留置权的概念2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3留置权人的权
11、利与义务六、占有(一)占有概述1占有的概念2占有的分类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自主占有与她主占有。(二)占有的保护第三部分 债权一、债的概述(一)债的概念与特征(二)债的分类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3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5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6主债与从债(三)债的发生原因1合同2侵权行为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性质;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4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四)债的保全1债的保全的概念2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
12、行使及效力。3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五)债的担保1债的担保概念2保证保证的概念与特征;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与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保证责任的免除。3定金定金的概念;定金的成立;定金的效力。(六)债的移转1债的移转的概念2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债权让与的效力。3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概念;免责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4债的概括移转债的概括移转的概念;债的概括移转的类型;债的概括移转的效力。(七)债的消灭1债的消灭概念2债的消灭原因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二、合同(一)合同概述
13、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合同的分类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二)合同的订立1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承诺。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合同的内容提示性条款;格式条款;免责条款。2合同的形式(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规则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2合同解除的分类3合同解除的条件4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六)各种合同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
14、概念与特征;出卖人与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则;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2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合同的撤销;赠与合同的解除。3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赁合同的解除。4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承揽人与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承揽合同的解除。5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保管人与寄存人的主要义务。6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货运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7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主要义务;委托合同的解除。8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与
15、特征;委托人与居间人的主要义务。第四部分 人身权一、人身权概述(一)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二)人身权的分类1人格权2身份权二、人格权(一)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二)生命权1生命权的概念与特征2生命权的内容(三)健康权1健康权的概念与特征2健康权的内容(四)姓名权与名称权1姓名权的概念与内容2名称权的概念与内容(五)肖像权1肖像权的概念与特征2肖像权的内容(六)名誉权1名誉权的概念与特征2名誉权的内容(七)隐私权1隐私权的概念与范围2隐私权的内容三、身份权(一)身份权的概念与特征(二)荣誉权1荣誉权的概念与特征2荣誉权的内容(三)其它身份权第五部分 婚姻家庭一、概述(一)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二)婚
16、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5计划生育原则(三)身份法律行为与身份权1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2中国婚姻法上的身份权二、亲属关系原理(一)亲属的概念与种类1亲属的概念2亲属的种类配偶;血亲;姻亲。(二)亲系、行辈与亲等1亲系亲系的概念;亲系的分类。2行辈行辈的概念;行辈的分类。3亲等亲等的概念;亲等的计算方法;中国婚姻法关于亲属关系计算方法的规定。(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1配偶关系的发生与终止2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3姻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三、结婚(一)结婚的概念与特征(二)结婚条件1结婚的实质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结婚的禁止
17、条件。2结婚的形式条件(三)事实婚姻1事实婚姻的概念2中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规定(四)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1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概念;婚姻无效的情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2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撤销婚姻的程序;婚姻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四、夫妻关系(一)夫妻人身关系(二)夫妻财产关系1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中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2夫妻间的扶养3夫妻间的继承五、离婚(一)离婚的概念与特征(二)登记离婚1登记离婚的概念2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三)诉讼离婚1诉讼离婚的概念及适用情形2诉讼离婚的程序3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4诉讼离婚的限制性
18、规定5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身份上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上的后果;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六、父母子女(一)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与分类(二)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七、收养(一)收养的概念与特征(二)收养法的基本原则1有利于被收养人抚养、成长原则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不违背社会公德原则5不违背计划生育原则 (三)收养关系的成立1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2收养关系成立的
19、形式条件(四)收养的效力1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的解消效力。2收养行为的无效收养无效的原因;确认收养无效的程序及收养无效的法律后果。(五)收养关系的解除1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协议解除;诉讼解除。2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人身关系上的效力;财产关系上的效力第六部分 继承权一、继承权概述(一)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二)中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2继承权平等原则3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三)遗产的概念与范围(四)继承权的接受、放弃与丧失二、法定继承(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
20、顺序(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1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2转继承的概念和特征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四)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1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2非继承人的遗产取得权三、遗嘱继承(一)遗嘱继承概述1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2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二)遗嘱的设立1遗嘱的概念与特征2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3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三)遗嘱的有效条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内容合法4遗嘱形式合法(四)遗嘱的变更与撤销(五)遗赠1遗赠的概念与特征2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六)遗赠扶养协议1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与特征2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四、遗产的处理
21、(一)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保管1继承开始2遗产保管(二)遗产的分割与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1遗产分割的原则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第七部分 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概述(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二)民事责任的分类1合同责任与非合同责任2双方责任与单方责任3共同责任与单独责任4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5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3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4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二)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2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3为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5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定金;违约金三、
22、侵权责任(一)侵权责任概述1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3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4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5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二)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加害行为2损害事实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过错(三)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1数人侵权行为的概念2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3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及其责任4共同危险行为及其责任(四)中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各类侵权责任1监护人责任2职务侵权责任3网络侵权责任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5教育机构伤害
23、责任6产品责任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8医疗损害责任9环境污染责任10高度危险责任11饲养动物损害责任12物件损害责任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l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广义的民法是指A民法典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C民法通则D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解释方法的是A文义解释B类推适用C体系解释D历史解释3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依赖关系,民事权利能够分为A主权利和从权利B原权利和救济权C支配权和请求权D绝对权和相对权4下列选项中,能够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24、A甲向税务机关缴税B政府向某灾区拨款C乙向某小学捐款D违章司机丙被交警罚款5在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A中华总工会B某乡政府C某市教育局 D某大学法学院6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将该合同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的签字、盖章时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7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A某企业寄送的价目表B某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C某校教学楼施工招标公告D某超市货架上标价陈列的商品8甲向乙发出要约,下列选项中,甲能够撤回该要约的情形是A甲确定了承诺期限,但要约尚未到达乙B乙已经收到要约,但要约人
25、未确定承诺期限C乙收到要约后,但尚未作出承诺D乙收到要约后,信赖要约不可撤销且为履行做好了准备9甲与乙订立空调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给付5万元,日后若甲提出解除合同,则甲丧失5万元;若乙提出解除合同,则乙应向甲返还10万元。本案中,甲所给付的5万元是A证约定金B预付款C违约定金D解约定金10甲、乙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买卖合同。因卖方乙已将该设备出租给丙,故双方约定租期届满时由丙负责交付。租期届满后,丙未交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只能向乙请求交付B甲只能向丙请求交付C甲不得向任何一方请求交付D甲既能够向乙请求交付,也能够向丙请求交付11甲是乙的债务人,丙受甲委托,为甲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后丁与
26、乙达成协议,由丁承担甲的全部债务。此时丙A仍应承担担保责任B应承担部分担保责任C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除非经甲书面同意D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除非经丙书面同意12王某与甲花店约定,于其友6月1日生日时,由花店将99朵玫瑰花送至乙处。花店的玫瑰花系从乙公司购得,由于乙公司送货迟延,导致甲花店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王某因此提出解除合同。对于此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因为花店对于迟延履行无过错B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因为王某未给花店履约宽限期C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因为花店未告知鲜花供应商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因为花店迟延履行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13下列物中,属于动产的是A土地B伐倒的树木C田中的禾苗D墙壁
27、上的油漆14下列选项中,属于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是A生产机床B接受赠与C建造房屋D收取孳息15下列选项中,属于抵押权成立要件的是A债权已届清偿期B债权人与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C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D债权的发生与抵押财产有牵连关系16为担保合同履行,甲依约向乙给付了定金。后甲依约履行了债务,根据合同法规定A定金只能收回B定金应双倍收回C定金只能抵作价款D定金既能够抵作价款,也能够收回17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的抗辩权是A先诉抗辩权B保证期间届满抗辩权C保证责任消灭抗辩权D保证合同无效抗辩权18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A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B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28、丧失商业信誉C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D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更换法定代表人19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6个月B1年C2年D4年20下列民事主体中,能够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是A机关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C社会团体法人D个体工商户21下列情况中,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是A某教师将拍摄的路人特写镜头作为教学之用B某商人擅自将她人相片用于商店橱窗的装饰C某男为发泄心中不满将前妻照片置于马桶下D某记者将有领导人参加的会场拍摄后用于新闻报道22依据中国婚姻法规定,下列婚姻可撤销的是A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B因索要财物而缔结的婚姻C因欺诈而缔结的婚姻D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而缔结的婚姻23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婚
29、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A离婚自由B恋爱自由C订婚自由D解除婚约自由24依据中国婚姻法规定,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是A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B离婚当事人有过错一方C离婚当事人无过错一方D离婚当事人无过错方的近亲属25下列选项中,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A伪造遗嘱情节严重,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的B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的C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被继承人在其生前表示宽恕的D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但以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的26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继承开始的时间是A法院宣判失踪人死亡之日B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之日C法院发出寻
30、找失踪人的公告之日D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期间届满之日27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是A商标B股票C荣誉称号D稿酬281990年,李英与刘宏结婚,育有一子刘晓。1995年刘宏因病去世,此后李英一直侍奉公婆。1996年,李英与王强结婚,婚后李英继续赡养刘宏的父母。1999年刘宏的父亲去世,留下个人所有的私产房一套。该房屋应由A李英与刘晓各得12B刘晓与刘宏之母各得12C李英、王强与刘晓各得13D李英、刘晓及刘宏之母各得1329甲因出差将家中的一台电脑交给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电脑卖给丙,丙以为电脑为乙所有,便以合理价款购得。对此,甲能够A要求乙返还电脑B要求丙返还电脑C要求乙赔偿损
31、失D要求乙与丙共同赔偿损失30下列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是A养子女给其生父母赡养费B顾客误向售货员多付了货款C债务人自愿清偿未到期债务D李某向龚某给付因赌博所欠的钱31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后,甲的女儿继承了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该继承方式是A遗赠B代位继承C转继承D遗嘱继承32不需要见证人见证即可有效的遗嘱是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录音遗嘱D口头遗嘱33下列民事责任方式中,既可适用于侵害财产权,又可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的是A停止侵害B返还财产C恢复名誉D消除影响34依据中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35
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这种违约行为属于A实际违约B履行迟延C不完全履行D预期违约二、简答题:第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36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37简述代理的概念及法律特征。38简述格式条款的概念及中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规制的主要内容。三、论述题:第39小题,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39试论违约责任。四、案例分析题:第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40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 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
33、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且A地与B地之间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绝收货。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乙商店要求减价,甲厂不接受。无奈,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货物,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月15日,由于B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全部灭失。问:(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已经解除?为什么?(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商店拒绝收货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4)洗衣粉灭
34、失的风险应由何方负担?为什么?41某日,某体育报社记者田某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在电话中透露说:足球裁判于某在A队与B队的比赛过程中,偏向B队,吹“黑哨”。田某在请示报社领导后,写了一篇题为“于某吹黑哨”的报道。经与张某再次核实后,并经报社领导审阅后,在该体育报上刊登了这篇报道。于某见报后,将田某与报社告上了法庭,要求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经查明,报社的报道严重失实,于某因此报道失去了数场足球比赛裁判的机会,承受了相当大的精神压力。但报社声称:报社对消息已尽了形式审查的注意义务,此次报道失实完全是张某故意提供虚假事实所致,报社并无过错,故报社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应向张某请求赔偿。请
35、问:(1)田某对于某的损害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2)张某是否侵害了于某的名誉权?为什么?(3)于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参 考 答 案一、选择题1D2B3A4C5D6D7D8A9D10A11D12D13B14B15B16D17A18B19B20D21B22A23A24C25D26B27C28D29C30B31B 32A33A34C35D二、简答题36答案要点:(1)留置权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能够扣留其占有的财产,并以其担保债权得以实现的权利。(2)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第一,一方按照合同已经占有了对方的财产。第二,对方没有依约
36、给付应付的款项。第三,对方没有履行给付义务超过了约定期限。37答案要点:(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的授权范围之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2)代理的法律特征:第一,代理人须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要由被代理人承担。38答案要点:(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规制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采取
37、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和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就该条款做出说明。第三,违反合同法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格式条款,或提供条款的一方经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均无效。第四,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一般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三、论述题39答案要点:(1)违约责任的概念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2)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
38、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关系以外的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违约责任旨在弥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从而使双方的利益状况达到平衡。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责任能够由当事人约定,即当事人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违约责任事先作出安排。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中的一种。违约责任不但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民事责任制度的组成部分。(3)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主要是指免责条款。上述两个要件是违约责任的一般成立要
39、件。有些具体的违约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除须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外,还要具有损害事实等特殊要件。(4)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损害赔偿,是指一方因违反合同义务致使对方受到损害时,应赔偿受害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时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另一方的一定款项。四、案例分析题40答案要点:(1)甲、乙间的合同没有解除。虽然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条款,但甲、乙之间既没有解除合同的协议,也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故该合同没有
40、解除。(2)甲厂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洪水暴发属于不可抗力,故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履行不能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甲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由于其未尽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3)乙商店拒绝收货构成违约。虽然甲厂未按期交货,但并未致使乙商店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即使甲厂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才履行,原则上也不允许乙商店立即解除合同。因此,乙商店拒绝收货构成违约。(4)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乙商店负担。因为甲厂依约定将货运到B地火车站即算交付,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
41、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故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乙商店负担。41答案要点:(1)田某对于某的损害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她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田某的行为是履行职务且事先请示过领导,故应由报社承担责任,田某本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张某侵害了于某的名誉权。因为张某捏造虚假事实,并有意扩散给媒体,损害了于某的名誉权,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故张某侵害了于某的名誉权。(3)于某的损害应由报社与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张某捏造虚假事实与报社的失实报道构成了共同侵权。因此,报社与张某应对于某承担连带责任。分享 已被分享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