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2、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二)预订程序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
3、订。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方可执行。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4、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严防盗版。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