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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程序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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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程序管理手册 143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目录 教学计划修订(审定)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1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确定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6 课表编排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10 考务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14 学期补考、毕业补考的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23 院内能力证书训练与考核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30 等级考试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34 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39 学分管理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43 学生电子注册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46 学籍卡工作程序及质量要 51 学籍异动管理工作程序及质量要 54 毕(结)业证书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58 现场教学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62 顶岗实习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67 院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71 教学检查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75 教学工作督导程序及质量要求 80 学生评教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86 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90 新专业申报、审定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94 精品课建设工作程序及质量要 99 教职工考评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104 青年教师业务竞赛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108 教材选用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112 教学计划修订(审定)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一、工作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计划修订、审定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计划修订(审定)工作的质量,教学计划的设置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确保人才培养目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组织、参与教学计划修订、审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及参与教学计划修订、审定相关用人单位部门和人员。 三、工作职责: 1教务处负责制定指导性意见,并负责教学计划修订、审定工作的组织、指导、验收。 2各系、各专业负责本系、本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具体修订工作。 3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教学计划的审议。 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教学计划的最终审定。 四、工作程序: 发布通知→修订→一审→二审→终审→形成终稿→批准执行 五、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1 发布通知 1.1递交请示报告 每年第二学期第4周,教务处参照国家有关高职高专教育的指示精神,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及市场的变化,以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意见反馈等,向主管院长提出修订教学计划的请示报告。 1.2下达通知 每年第二学期第5周,教务处负责下发<关于修订××级教学计划的通知>及模板至各系。 质量要求:通知有明确要求、准时。 2 修订稿 2.1成立本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编写)小组 每年第二学期第6周,各系、专业应根据<通知>精神,成立本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小组,进行研讨,统一思想。 2.2形成修订稿 每年第二学期第6-8周,教学计划修订小组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的指导性意见,填写<教学计划修订申请审批表>(包括变更说明),编撰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初稿。 质量要求:教学计划修订小组应有用人单位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共同参与,并按时完成任务。 3 一审:教学系审议 每年第二学期第9周,各系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对<教学计划修订申请审批表>(包括变更说明)和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稿进行审议,经系主任审核合格后报教务处。 质量要求:教学计划符合规范要求,数据准确无误。 4 二审:教务处审议 每年第二学期第10周,教务处组织各系主任和有关用人单位专家或校外专家,依据<通知>要求,对变更说明和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编制)稿进行第二次评议和统调,合格后上报。 质量要求:提出明确、建设性修改意见。 5 终审:专家指导委员会审议 每年第二学期第12周,教务处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教学计划修订申请审批表>(包括变更说明)和专业教学计划修改稿,提出咨询,确定未决事宜。 质量要求:提出明确的、建设性修改意见。 6 形成终稿 每年第二学期第13周,教务处根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意见,组织各系对专业教学计划修改稿进行再次修改,形成专业教学计划的终稿。 质量要求:符合学院教学计划编制要求。 7 批准执行 每年第二学期第15周,教务处组织审核,并拟订下发执行文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下发执行。教务处将各专业教学计划合订、印刷成册,并组织教务系统录入工作。 质量要求:准时、规范、准确印制专业教学计划文本和录入信息。 六、适用文件: <国家高职高专专业指导性目录>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各类资格证书或等级证考核大纲 七、留档材料及存档部门: 1<××级××专业教学计划>及合订本(教务处、教学系) 2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制(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的评审意见>(教务处、教学系) 3 有关通知、会议记录、批复及反馈资料等(教务处、教学系) 4 相关适用性文件(教务处、教学系) 八、教学计划修订(审定)工作流程图: 九、教学计划修订(审定)工作程序表: 项目 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 质量要求 负责人 完成时间 发布通知 递交请示报告 教务处参照国家有关高职教育的指示精神,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及市场的变化,以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意见反馈等,向主管院长提出修订教学计划的请示报告。 通知有明确要求、准时 教务处 每年第二学期第4周 下达通知 每年第二学期第5周,教务处负责下发<关于修订××级教学计划的通知>及模板至各系。 每年第二学期第5周 完成修订稿 成立本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编写)小组 各系、专业应根据<通知>精神,成立本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小组,进行研讨,统一思想。 教学计划修订小组应有用人单位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共同参与,并按时完成任务 教学系 每年第二学期第6周 形成修订稿 教学计划修订小组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的指导性意见,填写<教学计划修订申请审批表>(包括变更说明),编撰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初稿。 每年第二学期第6—8周 一审 教学系审议 各系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对<教学计划修订申请审批表>(包括变更说明)和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稿进行审议,经系主任审核合格后报教务处。 教学计划符合规范要求,数据准确无误 教学系 每年第二学期第9周 二审 教务处审议 教务处组织各系主任和有关用人单位专家或校外专家,依据<通知>要求,对变更说明和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编制)稿进行第二次评议和统调,合格后上报。 提出明确、建设性修改意见 教务处 每年第二学期第10周 终审 专家指导委员会审议 教务处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教学计划修订申请审批表>(包括变更说明)和专业教学计划修改稿,提出咨询,确定未决事宜。 提出明确的、建设性修改意见 教学指导委员会 每年第二学期第12周 形成终稿 形成终稿 教务处根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意见,组织各系对专业教学计划修改稿进行再次修改,形成专业教学计划的终稿。 符合学院教学计划编制要求 教务处 每年第二学期第13周 批准执行 批准执行 教务处组织审核,并拟订下发执行文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下发执行。教务处将各专业教学计划合订、印刷成册,并组织教务系统录入工作。 准时、规范、准确印制专业教学计划文本和录入信息 教务处 每年第二学期第15周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确定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一、工作目的: 为保证专业教学计划的落实,保证专业授课计划工作的严谨、规范、有序。 二、工作范围: 适用于参与专业授课计划确定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工作职责: 1 教务处负责学期专业教学任务的生成、下达、课程调整审批、专业选修课选课系统支持。 2 各系、各专业负责本系、本专业的学期任务书的核对、调整申请、任务书的公示以及专业选修课的选课组织。 四、工作程序: <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生成 → <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确认→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生成→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核准、审批 五、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1 <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生成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4周,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行政历,由教务管理系统生成<学期专业教学计划>, 经教务处处长签字后,拟订通知,下发各教学系。 质量要求: 按时完成,规范、准确。 2 <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确认 2.1 专业课程的确认与调整: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3-4周,教学系组织各专业对<学期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进行确认。如课程需要调整,应填写<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期授课计划调整审批表>, 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并做好课程变更工作。 质量要求: 按时完成任务,系统内数据调整准确、手续规范。 2.2 专业选修课确认: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3周,教学系依据<学期专业教学计划>和<选课程序>,完成选课准备、选课、课程确定和系统维护工作。教务处协助做好系统支持工作。 质量要求: 按时完成, 系统数据准确。 3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生成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 教学系应完成全部授课任务的确认工作, 生成<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上报教务处核准。 质量要求: 按时完成,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4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核准、审批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教务处对教学系呈报的<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进行核准,检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状况后,经教务处处长审核,上报主管院长审批。教务处应于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各教学系予以公示、分批。 质量要求: 按时完成,保质保量。 六、 适用文件: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七、 留档材料及存档部门: 1 关于确定专业学期授课任务的通知及附件(教务处、教学系) 2 <专业学期授课计划>(确定版)(教务处、教学系) 3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期授课计划调整审批表>(教务处、教学系) 4 专业选修课选课通知(教学系) 5 专业选修课班级学生名单(教学系) 八、学期专业教学任务确定工作流程图: 九、学期专业教学任务确定工作程序表: 项目 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 质量要求 负责人 完成时间 <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生成 <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生成 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行政历,由教务管理系统生成<学期专业教学计划>, 经主管处长签字后,拟订通知,下发各教学系。 按时完成任务,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教务处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4周 <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确认 专业课程的确认与调整 教学系组织各专业对<学期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进行确认。如课程需要调整,应填写<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期授课计划调整审批表>, 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并做好课程变更的系统维护工作。 按时完成任务,系统调整数据准确、手续规范 教学系 教务处 每学期期末3-4周 专业选修课程确认 教学系依据<学期专业教学计划>和<选课程序>,完成选课准备、选课、课程确定和系统维护工作。教务处协助做好系统支持工作。 按时完成任务,选课及系统数据准确 教学系 教务处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3周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生成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生成 教学系应完成全部授课任务的确认工作, 生成<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上报教务处核准。 按时完成任务,规范、准确 教学系 教务处 教师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核准、审批 <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核准、审批 教务处对教学系呈报的<学期专业教学任务书>进行核准,检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状况后,经教务处处长审核,上报主管院长审批。教务处应于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各教学系予以公示、分批。 按时完成任务,规范、准确 教务处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 课表编排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一、工作目的: 为保证课表编排工作的规范、合理、有序,确保专业学期授课计划落实,合理的组织教学过程的时间、空间,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范围: 适用于学院负责课表编排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工作职责: 教务处负责整体课程课表编制、资源及课表协调。 四、工作程序: 编排准备→课表编排→生成课表 五、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1 编排准备 1.1 教师聘任 教务处、教学系应按教学任务完成教师聘任工作。 质量要求:达到教学任务分配工作程序质量要求。 1.2 教室资源分配 学期教学任务确定后,教务处根据各教学系课程课时数及管理要求,分配学院公用教室。 质量要求: 科学合理分配教室资源。 1.3 排课系统准备 排课前,教务处应按照教学任务书进行系统内课程和教师基本信息录入及维护(其中人事处进行新聘教师和教师系部调整的信息录入),以及相关数据信息核对工作。 质量要求: 按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数据无误确保排课顺利进行。 2 课表编排 2.1 整体课表编排 整体课表编排前,教务处编排机房课、分组教学课程及特殊要求课程课表, 然后利用排课系统进行整体排课,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微调,在系统上设置和绑定。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任务,输入信息准确无误。 2.2课表协调 教务处组织各教学系协调课程,进行必要的微调,以保证课程符合<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调代课管理规定>和相关课程限制要求。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任务,符合学院编排课表的相关规定,课表编排布局科学、合理,符合教学规律。 3 生成课表 教师及班级辅导员从教务管理系统下载学期班级和教师课表,并遵照执行。教务处从系统导出全院课表不予调整,特殊情况按照<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调代课管理规定>执行。 质量要求: 按时完成任务,保证落实到位。 六、适用文件: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调代课管理规定> 七、档材料及存档部门: 1 学期整体课表(教务处 ) 2 相关适用性文件(教务处、教学系) 八、课表编排工作流程图: 九、 课表编排工作程序表: 项目 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 质量要求 负责人 完成时间 编排准备 教师聘任 教务处、教学系应按教学任务完成教师聘任工作。 达到教学任务分配工作程序质量要求 教务处 教学系 每学期授课计划确定后 教室资源分配 学期教学任务确定后,教务处根据各教学系课程课时数及管理要求,分配学院公用教室。 科学合理分配教室资源 排课系统准备 排课前,教务处应按照教学任务书进行系统内课程和教师基本信息录入及维护(其中人事处进行新聘教师和教师系部调整的信息录入),以及相关数据信息核对工作。 按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数据无误确保排课顺利进行 教务处 教学系 人事处 每学期授课计划确定后及教师确定后 课表准备 整体课表编排 整体课表编排前,教务处编排机房课、分组教学课程及特殊要求课程课表, 然后利用排课系统进行整体排课,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微调,在系统上设置和绑定。 按时完成任务,输入信息准确无误 教务处 每学期假期 课表协调 教务处组织各教学系协调课程,进行必要的手动微调,以保证课程符合<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调代课管理规定>和相关课程限制要求。 按时完成任务,符合学院编排课表的相关规定,课表编排布局科学、合理,符合教学规律 教务处 教学系 每学期假期 生成课表 执行课表 教师及班级辅导员从教务管理系统下载学期班级和教师课表,并遵照执行。教务处从系统导出全院课表不予调整,特殊情况按照<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调代课管理规定>执行。 按时完成任务,保证落实到位 教务处 教学系 每学期全校课表执行后 考务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一、工作目的: 为使考务工作规范、严谨、有序,确保学生考核工作公平、客观、严肃,建立学院良好的考风考纪。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组织、参加与负责考务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工作职责: 1 教务处负责全院考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 2 教学系负责本系考务工作的组织和检查管理。 3 各专业负责本专业试卷的审核与上报。 4 教师负责出卷、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工作。 5 辅导员负责本班学生的考前教育,学籍卡成绩的登统。 四、工作程序: 确定考核计划→布置考试工作→出卷→考试资格审定→考前动员教育→考试安排→考场布置→试卷印封→考试→阅卷登统→考务工作总结 五、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1 确定考核计划 1.1 制定<课程考核计划>: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和<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制定<课程考核计划>(一式三份:教师一份、教学系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采取非集中考核的课程填写<非集中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教师一份、教学系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于开学第一天上交教学系。 质量要求:符合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填写内容具体、明确,评级标准合理清晰。 1.2 审批<课程考核计划>和<非集中考核登记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系组织专业负责人审批<课程考核计划>和<非集中考核登记表>。对于非集中考试科目需填写<非集中考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院教务处审批。 质量要求:审批程序完整,记录详实。 2 布置考试工作 2.1 考核形式审核:每学期初,教务处、教学系分别组织所管辖课程考核形式审核。 质量要求: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果上报准时。 2.2 下发考核工作通知:每学期期末考试前5周,教务处下发<××-××年度第×学期考核工作通知>。 质量要求:通知下发准时,要求明确具体。 3 出卷 3.1 教师出卷:期末考试前5周,教师按照规范要求(试题模板)完成出卷或考试运行制定工作,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交开课系部管理部门审核,由命题教师填写<命题双向细目表>。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任务,符合规范要求,符合教学大纲和考核计划要求。 3.2 审核确定:期末考试前4周,教学系分别对所管辖课程试卷和考试运行方案进行审核,填写<试题审批登记表>。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及时纠正偏差,档案齐全。 4 考试资格审定 4.1 呈报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期末考试前3周,各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学籍管理确定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上交学生所在教学系,各系部再报教务处备案。 质量要求:名单准确,有任课教师签字。 4.2 确定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期末考试前3周,教学系对取消参加考核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报教务处审批,由学生所在系部通知学生。 质量要求:准时签订,保留齐全。 5 考前动员教育 5.1召开考务会:期末考试前1周,教务处组织教学系相关负责人召开考务会,进行工作布置和重点强调;各教学系召开考务会,进行工作布置和重点强调。 质量要求:考务会有重点,要求明确,动员无遗漏。 5.2学生考情教育:期末考试前1周,各系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强调考试诚信事宜;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布置考试诚信事宜,通报往届学生考试作弊或违纪处理情况。 质量要求:动员到位,主题鲜明。 6 考试安排 6.1 学院考试安排:期末考试前2周,教务处安排学院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考场、考试时间,以及各考试时段的巡考人员;教学系按照考试安排及名额分配安排监考教师。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无冲突;监考教师安排符合要求。 6.2 教学系考试安排:各教学系负责安排专业课程的考试安排及监考教师的安排。期末考试前2周,教学系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安排本系考试考场、监考教师、考试时间,及巡考安排,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安排无冲突;监考教师符合要求。 6.3 公布期末考试安排:期末考试前1周,教务处将经审核的期末考试安排统一公布到学院校园网的公告上,由各教学系负责通知好学生和监考教师。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通知到位率100%。 7 考场布置 7.1 布置考场:期末考试前1周的周五,教室办按考场布置要求和考场分配布置好考场。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优良率100%。 7.2 检查考场布置:期末考试前1周的周五,教务处组织对考场布置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验收合格后,封门备考。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检查。 8 试卷印封 8.1试卷印封:考试前2周,教务处、教学系根据参考人数和考试时间安排,分别印制所辖课程试卷。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正确率达100%以上,无试卷丢失。 8.2 试卷密封:考试前1周,文印室根据教务处、教学系所辖课程考试的安排,将试卷、监考记录、考试名单(教务处、教学系提供)等一并封存。教务处、教学系负责将试卷取回存放。任课教师个人不得在考试前存放考试试卷,必须由教务处或教学系统一存放。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正确率达100%。 9 期末考试 9.1 监考:期末考试周,监考教师按<监考守则>、考试安排提前30分钟到教务处或教学系领取桌贴、门贴,贴好桌贴、门贴后领取考试试卷完成监考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考场桌贴、门贴布局和各项监考要求,考场秩序良好。 9.2 巡考:考试周教务处和各教学系巡考人员应于考前、考中和考试结束等环节(包括考试改革)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巡考记录。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巡考记录规范;问题解决及时、处理到位。 9.3 督考:学院督导人员应监控考试的各个环节,并填写督察记录。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督察记录规范;问题反馈及时、处理到位。 10 阅卷登统 10.1 评阅:全部考试结束1天内,各任课教师到主考部门领取试卷,并按照学院评阅要求和试卷评分标准进行评阅;集中阅卷教师按照主考部门安排进行阅卷;考试改革课程按批准的评分标准赋分。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任务,符合评阅规范和评分标准,评分正确率100%。 10.2 考核总结:各任课教师阅卷结束后,须填写<课程考试统计分析表>;考试改革课程并撰写考试改革总结。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分析准确全面,建议有价值。 10.3 成绩登统:各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4天内,按照学院要求和课程考核计划在记分册上登统成绩,计算学期总评,并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登统成绩。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任务,符合考试计划要求;分数正确率100%。 10.4 上交考务资料:考试结束第6天,任课教师将试卷袋(内装试卷、课程考试统计分析表、成绩单、样卷、标答及评分标准、考场记录)、记分册、补考名单(一式两份)等送交各主考部门,各主考部门将资料备案存档)。补考名单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质量要求:按时上交,文档规范。 11 考务工作总结 11.1 各专业考核工作总结:各专业于考核后(具体时间视以证代考分数下来的时间确定),填写专业考核分析表,对本学期考核成绩及考试改革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分析全面、数据准确。 11.2 教学系考核工作总结:各系于放假前对本系考试科目、考试过程、考试改革、考风考纪等考务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分析全面、数据准确。 11.3 学院考核工作总结:教务处于放假前对学院各班的总评成绩进行分析,并对学院考试过程的组织、考试改革、考风考纪等考务工作进行总结。对于考试中出现的问题作出相应处理。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分析全面、数据准确。 注:考务资料检查执行阶段性检查程序。 六、适用文件: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监考教师须知> 七、留档材料及存档部门: 1 <课程考核计划表>(教学系、教务处) 2 <非集中考试登记表>(教学系、教务处) 3 <××年度第×学期考核工作通知>(教务处、教学系) 4 <考试试卷>(A、B卷)及<标答及评分标准>(教务处、教学系) 5 <考试改革方案>(教务处、教学系) 6 <试题审批登记表><命题双向细目表>(教学系) 7 <考试安排表>(教务处、教学系) 8 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教务处、教学系) 9 考试试卷保存(教学系) 10 <巡考记录>(教务处、教学系) 11 <考核总结>(教务处、教学系) 12 原始成绩簿、补考名单(教学系) 13 <相关适用性文件>(教务处、教学系) 八、期末考务工作流程图(见附图) 九、期末考务工作流程表(见附表) 期末考务工作程序表1 项目 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 质量要求 负责人 完成时间 确定考核计划 制定<课程考核计划>,填写<非集中考核登记表> 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和<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制定<课程考核计划>,并根据学院和专业要求填写<非集中考核登记表>,于开学第一周上交教学系。 符合考试管理办法 任课教师 开学第一天 审批<考核计划>和 <非集中考核登记表>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学系组织专业负责人审批<考核计划>和 <非集中考核登记表>,对于非集中考试科目需填写<非集中考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院教务处审批。 审批程序完整,记录详实 教学系 开学第一周 布置考试工作 考试科目审核 每学期初,教务处、教学系分别组织所管辖课程考核形式审核。 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果上报准时 教务处 教学系 开学初 下发考核工作通知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5周,下发关于<××—××年度第×学期考核通知>。 通知下发准时,要求明确具体 教务处 期末考试前5周 出卷 教师出卷 期末考试前5周,教师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出卷或考试运行方案制定工作,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后并交对口管理部门审核,填写<命题双向细目表>。 按时完成任务,符合规范要求,符合教学大纲和考核计划要求 任课教师 期末考试前5周 审核确定 期末考试前4周,教学系分别对所辖课程试卷和考试运行方案进行审核,填写<试题审批登记表>。 按时完成任务,及时纠正偏差,档案齐全 教学系 期末考试前 4周 考试资格审核 呈报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期末考试前3周,任课教师根据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确定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上报教学系。 名单准确,有任课教师签字 任课教师 期末考试前3周 确定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期末考试前3周,教学系对取消参加考核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报教务处审批,由学生所在系部通知学生。 准时签订,保留齐全 教学系 期末考试前3周 考前动员教育 召开考务会 期末考试前1周,教务处组织教学系相关负责人召开考务会,进行工作布置和重点强调;各教学系召开考务会,进行工作布置和重点强调,并与相关环节人员签订考核责任书。 考务会有重点,要求明确,动员无遗漏 教务处 教学系 期末考试前1周 期末考务工作程序表2(续1) 项目 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 质量要求 负责人 完成时间 考前动员教育 学生考前教育 期末考试前1周,各系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强调考试诚信事宜;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布置考试诚心事宜,通报往届学生作弊或违纪处理情况。 动员到位, 主题鲜明 教学系 期末考试前1周 考试安排 学院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前2周,教务处安排学院考试考场、考试时间,以及考试时段的巡考人员;教学系按照考试安排及名额分配安排监考教师。 按时完成,无冲突;监考要求符合率100% 教务处 教学系 期末考试前2周 教学系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前2周,各系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安排考试考场、监考教师、考试时间,及巡考安排,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按时完成,安排无冲突;监考要求符合率100% 教务处 教学系 期末考试前2周 学院网公告栏上公布期末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前1周,教务处将经审核的期末考试安排在学院网的公告栏上公布,各部门通话好学生和监考教师。 按时完成,通知到率100% 教务处 教学系 相关部门领导 期末考试前1周 考场布置 布置考场 期末考试前1周的周五,教室办按照考场布置要求和考场分配布置好考场。 按时完成,优良率100% 教室办 期末考试前1周的周五 检查考场布置 期末考试前1周的周五,教务处根据要求对各个考场进行检查,合格后封门备考。 按时完成检查 教务处 期末考试前1周的周五 试卷印封 试卷印制 期末考试前2周,教务处、教学系根据参考人数和期末考试安排的时间分别印制所辖课程试卷。 按时完成,正确率达90%以上,无试卷丢失 教务处 教学系 期末考试前2周 试卷密封 期末考试前1周,文印室根据教务处、教学系所辖课程考试的考场安排,将试卷、监考记录、考试名单(教务处、教学系提供)等一并装入试卷袋封存,教务处、教学系负责将试卷取回存放。 按时完成,正确率达90%以上 文印室 期末考试前1周 期末考试 监考 期末考试周,监考教师按<监考守则>、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完成监考工作。 符合各项监考要求,考场秩序良好 监考人员 期末考试周 巡考 考试周巡考人员应于考前、考中和考试结束等环节(包括考试改革)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巡考记录。 按时完成,巡考记录规范;问题解决及时、处理到位 教务处巡考人员、 教学系巡考人员 期末考试周 督考 学院督导人员应监控考试的各个环节,并填写督导记录。 按时完成,督导记录规范;问题反馈及时、处理到位 督导人员 期末考试周 期末考务工作程序表3(续2) 项目 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 质量要求 负责人 完成时间 阅卷登统 评阅 全部考试结束1天内,各任课教师到主考部门领取试卷,并按照学院评阅要求和试卷评分标准进行评阅;集中阅卷教师按照主考部门安排进行阅卷;考试改革课程按照批准的评分标准赋分。 按时完成任务,符合评阅规范和评分标准,分值正确率100% 评阅教师 所有考试结束后1天内 考核总结 各任课教师阅卷结束后,须填写<课程考试统计分析表>;考试改革课程并撰写考试改革总结。 按时完成任务,分析准确全面,建议有价值 任课教师 5个工作日内 成绩登统 各任课教师阅卷结束后4天内,按照学院要求和课程考核计划在记分册上登统成绩,计算学期总评,并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登统成绩。 按时完成任务,符合考核计划要求;分数正确率100% 任课教师 4个工作日内 上交考务资料 考试结束第6天,任课教师将试卷袋(内装试卷、课程考试统计分析表、成绩单、样卷、标答及评分标准、考场记录)、记分册、补考名单(一式两份)等送交各主考部门,各主考部门将资料备案存档。 按时上交,文档规范 任课教师 考试结束第6天 考务工作总结 各专业考核工作总结 各专业于下学期开学前后(具体时间视以证代考分数下来的具体时间确定),填写专业考核分析表,对本学期考核成绩及考试改革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按时完成,分析全面、数据准确 教学系 新学期开学前后 教学系考核工作总结 各系于放假前对本系考试科目、考试过程、考试改革、考风考纪等考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按时完成,分析全面、数据准确 教学系 放假前 学院考核工作总结 教务处于放假前对学院各班级期末总评成绩进行分析,并对考试过程的组织、考试改革、考风考纪等考务工作进行总结。 按时完成,分析全面、数据准确 教务处 放假前 学期补考、毕业补考的工作程序及质量要求 一、工作目的: 为使补考、毕业补考工作规范、严谨,确保学生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组织、参加与负责考务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工作职责: 1、 教务处负责全院考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 2 、教学系负责本系考务工作的组织和检查管理。 3 、各教学系负责本教学系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补考试卷的审核与印制。 4 、教师负责出卷、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工作。 5 、辅导员负责本班学生的补考确认,学籍卡成绩的登统。 四、工作程序: 确定补考名单→统计补考科目→下发补考通知→补考资格审定(补考确认)→补考前动员教育→出卷→考试安排→考场布置→试卷印封→补考考试→阅卷登统 五、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1 确定补考名单 1.1 教学处在学期末或学期初补考后将不及格学生名单进行统计。 质量要求:名单准确无误。 1.2 根据补考名单确定补考科目。 质量要求:补考科目统计准确、详实。 2 下发补考通知 2.1 下发补考通知:学期补考在开学第1周、毕业补考在每年3月底,教务处将补考通知及补考名单发放到各教学系。 质量要求:通知下发及时,要求明确。 3 补考资格审定 3.1 审核补考名单:各教学系对补考名单进行审核。 质量要求:审核认真及时。 3.2 补考确认:各教学系辅导员组织参加补考的学生进行补考确认。 质量要求:参加补考学生全部确认,确认单均有补考学生签字。 4 补考考前动员教育 4.1 补考前教育:各教学系辅导员组织补考学生进行考前教育。 质量要求:考前教育及时无遗漏。 5 出卷 5.1学期初补考:各教学系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出补考试卷(考查课),并组织人员进行试卷的审核;考试课程的试卷学期末已出,教务处和各教学系均有存档,调出即可。另外,实训课程的补考按实训项目考核进行补考;实习课不予补考。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符合规范要求。 5.2毕业补考:各教学系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出补考试卷。各教学系负责专业课程试卷的印制;基础课部负责公共基础课程试卷的审核,审核后将补考样卷送教务处统一印制。跨学期的同一门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补考,但补考成绩要求按学期进行登统。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符合规范要求。 6 补考考试安排 6.1补考考试安排:教务处安排学院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考场、考试时间,以及各补考考试时段的巡考人员;教学系按照补考考试安排及名额分配安排监考教师。各教学系负责安排本系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补考及监考教师,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无冲突;监考要求符合率100%。 6.2公布补考考试安排:学期补考在开学第二天,教务处将补考考试安排统一公布到学院校园网的公告上,由各教学系负责通知好学生和监考教师;毕业补考在补考前一周,教务处将公共基础课程的补考时间公布到学院校园网的公告上,由各教学系负责通知好学生和监考教师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通知到位率100%。 7 考场布置 7.1 布置考场:补考考试前1周的周五,教室办按考场布置要求和考场分配布置好考场。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优良率100%。 7.2 检查考场布置:补考考试前1周的周五,教务处组织对考场布置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验收合格后,封门备考。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检查。 8 补考试卷印封 8.1补考试卷印制:考试前2周,教务处、教学系根据参考人数和考试时间安排,分别印制所辖课程试卷。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正确率达100%以上,无试卷丢失。 8.2 补考试卷密封:考试前1周,文印室根据教务处、教学系所辖课程考试的安排,将补考试卷、监考记录、考试名单(教务处、教学系提供)等一并封存。教务处、教学系负责将试卷取回存放。任课教师个人不得在考试前存放补考考试试卷,必须由教务处或教学系统一存放。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正确率达100%。 9 补考考试 9.1 监考:补考期间,监考教师按<监考守则>、考试安排提前30分钟到教务处或教学系领取补考考试试卷完成监考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各项监考要求,考场秩序良好。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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