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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茶税考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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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唐代茶税考述提要本文认为:中国历史上首征茶税是在唐德宗建中年间,其后虽一度停罢,然至贞元九年又复征茶税,并一直延续到唐亡。税茶是唐政府政治危机、财政匮乏的产物。在实施中,税率逐渐提高,范围不断扩大。由于唐政府的横征暴敛,导致了私贩茶叶活动的兴起,尽管唐王廷制定了严酷的刑法,但并没有消除私贩。关键词唐代征茶具体时间原则变化私贩兴起中国历史上首次开征茶税是在唐代,然而封建史家的记载错漏百出,十分含混。本文从唐代始征茶税的时间、征茶原则的变化、茶商的私贩活动三个方面加以考述。一、始征茶税的具体时间茶税肇于唐代,唐代又起于何时?其实作为地主政府的横征暴敛,早在天宝末年以后就已出现了。通典卷11杂税记载

2、:自天宝末年,盗贼奔突,克复之后,府库一空;又所在屯师,用度不足。其后诸道节度使、观察使多率税商贾,以充军资杂用。或于津济要路及市肆间交易之处,计钱一千以上,皆以分数税之。自是商旅无利,多失业矣。既然地方官吏已在交通要道、贸易场所征商税,那么茶叶作为商品的一种,自然也就列入征税范围之中。可见茶叶征税早在安史之乱时就有了。不过这种暴征,只是地方官府的行为,尚非唐代中央政府征茶的开始。唐代中央政府征茶始于何时呢?史籍记载颇有歧异。兹略录如下。唐会要卷84杂税云:建中元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常平轻重本钱,从之。赞于是条葵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文,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什

3、一税之,充常平本钱。时军用稍广,常赋不足,所税亦随尽,竟莫得充本储积焉。旧唐书卷12德宗纪曰:建中三年九月丁亥,“判度支赵赞上言,请为两都、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署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贯,下至十万贯,收贮斛斗匹段丝麻,候贵则下价出卖,贱则加估收籴,权轻重以利民,从之。赞乃于诸道津要置吏税商货,每贯税二十文,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一,以充常平之本。”旧唐书卷49食货志称:四年,度支侍郎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之。茶之有税,肇于此矣。旧唐书卷49食货志载: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令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

4、等时佑,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上述记载自相矛盾。其一、唐政府征茶时间到底是德宗建中年间,还是贞元年间?其二、如果是建中年间,究竟又是哪一年呢?关于第二个问题,笔者知识浅陋,无从考证。好在建中年间时间不长,仅有4年。姑且称之为建中元年,或笼统称之为建中年间。但第一个问题是可以弄清楚的。对此,资治通鉴音注作者胡三省解释说:“榷茶之说,始于赵赞,至张滂而始行。”1清人罗士琳也持这一观点,他认为:“建中三年,赵赞上言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一,以充常平之本;至贞元九

5、年,初税茶,又从张滂之奏,盖始于赞,行于滂,盐铁既开其利,而计及于他货,亦必至之势也。”2两位史家都把税茶说成“至张滂而始行”,是不大妥当的,但他们把税茶分为两个阶段则是可取的。根据他们的提示,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唐政府正式税茶是在唐德宗建中年间,当时茶与竹木漆同列入课税之中,还不是专为茶而设税的,但不管是同列,还是单列,这毕竟是中国历史上中央政府首次开征茶税。此次征茶,从历史渊源来说,它是唐政府对地方官府苛捐杂敛的延伸,即征税者由过去的地方官府,而改为中央政府;范围亦由过去的地方征税,而改为全国征税。从实施时间来看,自建中年间开始,至兴元元年停罢,至多只有四、五年时间。其间由于爆发“泾原兵变”

6、,当时参加兵变的士兵攻入长安,高呼“不夺尔商户僦质,不税尔间架、除陌矣”,3公开反对苛捐杂税。兵变之后,唐政府为平息民愤,被迫于兴元元年下令:“其所加垫陌钱、税间架、竹、木、茶、漆、榷铁之类,悉宜停罢。”4故实施时间不长。而贞元九年则是唐政府第二次征收茶税,此次是专门为茶而设税的。以后唐政府不但从未停止过征收茶税,而且征税的原则也有很大的变化。二、征茶原则的变化唐政府为什么要征收茶税呢?无论是建中年间的赵赞,还是贞元年间的张滂,他们的解释似乎完全是为百姓着想的。美其名曰:一、“充常平之本”;二、“若诸州遭水旱,赋税不办,以此代之。”事实上这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就连封建史家也不会相信。“时军用稍广

7、,常赋不足,所税亦随尽,竟莫得充本储积焉”,“然税无虚岁,遭水旱处亦未以钱拯赡”,就是最好的揭露。翻开中唐以后的历史,可以看到,安史之乱后,地方藩镇割据,兵革连绵不息,沉重的军费支出,统治者的奢侈靡费,庞大的官僚集团供养和贵族的挥霍浪费,已是政府帑藏空虚,财政入不敷出。于是封建政府杀鸡取卵,多方搜刮,这就是当时征茶的原因。新唐书卷51食货志有段记载,是个很好的说明:自天宝以来,大盗屡起,方镇数叛,兵革之兴,累世不息,而用度之数,不能节矣。加以骄君昏主,奸吏邪臣,取济一时,屡更其制,而经常之法,荡然尽矣。由是财利之说兴,聚敛之臣进。盖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租、庸、调之法坏而为两税。至于盐铁、

8、转运、屯田、和籴、铸钱、括苗、榷利、借商、进奉、献助,无所不为矣。盖愈烦而愈弊,以至于亡焉。既然唐王廷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征收茶税的,那么作为一项苛捐杂税,它的征税原则的变化,客观上也就是唐代政治风云的晴雨表了。按照德宗贞元九年税茶的基本原则,在“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设置税场,“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商人在产地纳税后,即可通行全国。按什一税率,当年征茶税,“得钱四十万贯”。但征茶原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在以后的发展中是屡屡变化的。总的趋势是税率不断提高,范围逐渐扩大。提高税率的办法,或者是变相多征,诸如穆宗即位之初,即以国用不足为由,对盐、酒、茶等税“每贯除旧垫陌外,量抽五十文”5的

9、额外加征。虽然时间不长,但终究是一种加征。或者是赤裸裸的增加税率,较为重大的有三次。第一次在穆宗长庆元年,时“两镇用兵,帑藏空虚;禁中起百尺楼,费不可胜计。盐铁使王播图宠以自幸,乃增天下茶税,率百钱增五十。”6此次增茶税将过去的每千钱征收百文,骤然提高到一百五十文,实际增加了百分之五。第二次在文宗大和九年。此前唐政府实行茶叶专卖,时王涯判两使,“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摘茶叶于官场中造”,“旧有贮积,皆使焚弃”,7这种破坏生产、垄断产销的恶劣行径,激起人民的极大愤慨。“甘露之变”王涯被诛后,唐政府根据朝臣令狐楚之请,被迫取消专卖,“复令纳榷加价而已”。8此次增加,税率多少,史无明言,但加税却是

10、事实。第三次加征茶税: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税,是时茶商所过州县有重税,或掠夺舟车,露积雨中,诸道置邸以收税,谓之拓地钱。9通过多次提高税率,唐政府的茶税收入明显提高。贞元九年,唐政府第二次征收茶税,当年收入为四十万缗,经过近六十年的搜刮,茶税翻了一番。史书记载:“开成元年山泽之利,举天下不过七万余缗,不能当一县之茶税。”10宣宗大中年间,“天下税茶增倍贞元。”11按贞元九年复征茶税为四十万缗、那么至大中年间茶税当不下八十万缗。这八十万缗税,浸透了劳动人民的血汗,也是唐王廷横征暴敛榨取人民的罪证。税率提高的同时,征税的范围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上所述,茶商在产茶现场和茶山要路纳税后,

11、本不必再交税即可通行全国,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商人所过州县皆有重税稍有不逊,即掠夺装载茶叶舟车,使之露积雨中;地方官吏乘火打劫,纷纷置邸店以税茶商,谓之“拓地钱”。为了说明唐代统治者税中有税,重重征税,再举二例。“大和七年,御史台奏:伏准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敕文,天下除两税外,不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臣昨因岭南道擅置竹綀场,税法至重,害人颇深。”12“开成二年十二月,武宁军节度使薛元赏奏:泗口税场,应是经过衣冠商客金银、羊马、斛斗、见钱、茶盐、绫绢等,一物已上并税。今商量,其杂税并请停绝。”13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官吏的横征暴敛,导致了私贩茶叶活动的兴起。三、茶商的

12、私贩活动茶商私贩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逃税漏税来反抗封建政府的暴征。其行为方式主要有二:一、少报斤两。唐代茶商贩运茶叶,根据一定的重量,有固定的形状规格。税吏只要看到形状规格,不要称秤,即可知道茶叶重量,直接抽税了。茶商也就利用这个机会来漏税,他们往往在固定形状规格下,加重茶叶斤量,以减少税款。唐制以十六两为一斤,穆宗年间茶商把十六两一斤改为二十两一斤,武宗时江淮一带甚至以五十两为一斤。二、私自买卖。茶商为逃漏税款,或躲过税卡,或买通税官。武宗时,“兴贩私茶,群党颇众,场铺人吏,皆与连通”,“法虽严,终难行”。14甚至组织武装私贩团伙,与官府对抗。私贩活动的兴起,严重影响了唐王廷的财政收入。

13、为了保证茶税,唐政府于大中初年采取几项重要措施:一、厘革地方横税,保证商人的正常往来交易,以达到课利自厚的目的。二、针对私自买卖的活动,派出“强干官吏,先于出茶山口,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捉,晓喻招收,量加半税,给陈首帖子”。15对少报斤两的,一经查出,加征茶税。如“江淮茶为大摸,一斤至五十两。诸道盐铁使于棕每斤增税钱五,谓之剩茶钱,自是斤两恢旧”。16三、制定严酷的打击私茶法。唐王廷规定:“私鬻三犯皆三百斤,乃论死;长行群旅,茶虽少皆死;雇载三犯至五百斤、居舍侩保四犯至千斤者,皆死;园户私鬻百斤以上,杖背,三犯,加重徭;伐园失业者,刺史、县令以纵私盐论。”17唐政府虽然采取了上述措施,但

14、却回避了一个重要事实,即私贩活动的兴起,寻根追源乃是加重茶税的结果;而暴敛不止,纵有千条万条法令,终是纸上画饼,不切实际。因此,法令颁布后,私贩活动并没消除。何易于,不详何所人及所以进。为益昌令。盐铁官榷取茶利,诏下,所在毋敢隐。易于视诏书曰:益昌人不征茶且不可活,矧厚赋毒之乎?命吏阁诏,吏曰:天子诏何敢拒?吏坐死,公得免窜邪?对曰:吾敢爱一身,移暴于民乎?亦不使罪尔曹。即自焚之。观察使素贤之,不劾也。18史官记录这段材料的意图,在于褒扬何易于为官清廉,不移暴于民。然而从中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即唐政府的严酷刑法并没有吓倒人民,严酷刑法没有消除私贩,也不可能消除私贩。考述唐代茶税,可以得出以下三个

15、结论:第一、中国历史上封建政府首征茶税是在唐德中建中年间,而贞元九年则是唐政府复征茶税,以后唐政府从未停止征茶。第二、征收茶税是安吏之乱以后政治衰败,财政危机的产物,它的根本目的就是搜刮榨取人民。随着唐王廷日趋腐朽,税率越征越重,范围越征越大。茶税的征收与加重是与唐政府的衰败相一致的。第三、由于唐政府的苛征暴敛,导致私贩茶叶活动的兴起。尽管唐王廷制定了严酷的打击私茶法,但并没有消除私贩,也不可能消除私贩。注释:14资治通鉴卷234唐德宗贞元九年正月条胡注,卷229唐德宗兴元元年正月条。2旧唐书校勘记卷30食货志。3新唐书卷52食货志。5旧唐书卷16穆宗纪。68910111617新唐书卷54食货志。其中9所言第三次加征茶税,据旧唐书卷18上武宗纪,为开成五年十一月。7121315旧唐书卷49食货志。14册府元龟卷494邦计部山泽门。18新唐书卷197何易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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