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项目电梯设备
安装协议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二○ 年 月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安装内容及协议价款
电梯安装内容以下:数量 部,详细型号、数量及安装费以下(详细技术参数见下表):
序
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载重
(
kg
)
提升
高度
(
m
)
速度
m/s)
(
数量
电梯安
装费
(元
/
台
)
小计
(元)
1
2
3
4
5
6
7
8
9
共计
台
协议总价:
(大写人民币)
元
说明:1、本协议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施工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
及吊装费、检验、验收、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证全部含税费用,甲方不负担任何其余费用,属“交钥匙工程”。
2、本协议总价为固定总价,在协议使用期内,甲方不负担因各种原因所造成成
本上升而产生价格上涨风险。
第二条:电梯安装工期
本工程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安装工期 天,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且经甲方/总承包商/工程监理/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技术监督局运行合格证。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协议所约定安装工程,且须确保严格满足总承包施工进度要求。
乙方承诺会配合总承包工程之工期,并依照总承包工程之进度计划编排本工程之进度计划。如乙方其它书函文件所提及之工程进度与总承包工程之进度不一致,则一切须以甲方/ 工程监理同意总承包工程进度计划为准,一切因推行上述承诺所引致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协议金额内。当电梯到货,且甲方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乙方安装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安装项目责任人并报送监理,经监理、甲方批复后方能施工,方便相互配合准期完工。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付款方式:
3.1.1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3.1.2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费以人民币汇入乙方以下帐户:
收款人户名: 开 户 行: 帐 号:
3. 1.3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税务局要求真实、正当、有效、足额发
票。提供虚假发票或套票,甲方将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交符合要求正当发票为止,且不负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违约金。
3.1.4 乙方指定专员: (联络电话: )负责办理安装工程款支付相关手续。
3.2付款阶段:
3.2 .1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批次设备安装协议价款
【40】%作为安装工程款。
3.2.2 乙方在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并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后,甲方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批次设备安装协议价款【55】%,本批次设备安装协议价款5%作为电梯安装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协议第十条约定退还(无息)。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应依照乙方提供并经双方确认规格配置所要求电梯布置图,向乙方提供电梯安装土建井道结构,并对应完成电梯布置图中各项要求。
4. 1.2在整个安装施工期间内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施工支持:
4.1.2.1提供安装施工电源接口、电梯调试电源(电费由乙方负担)。
4.1.2.2提供安装施工用水接口(水费由乙方负担)。
4.1.2.3提供暂时施工办公室场地(使用现场水、电、物料等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4.1.2.4依照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电梯材料库房位置和卸货场地(乙方自行负责库房分割以及场地电梯材料防火、防盗工作)。
4.1.2.5协调电梯与土建结合部位需要由土建完场收口工作。土建结构误差范围需要电梯厂家在电梯加工前实际测量后提出,甲方协调总包进行整改。因为乙方没有进行仔细测量而出现误差,乙方进场后自己负责整改。
4.1.2.6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安装费。
4.1.2.7甲方及甲方委托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安装质量及工期进行监督、检验,乙方应服从并配合。
4.2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在电梯生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实测建筑尺寸(其中包含基坑、井道、厅门、
机房、提升高度等几何尺寸),确认实际施工建筑尺寸是否与电梯安装尺寸相符,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不然甲方视为建筑尺寸符合电梯安装尺寸要求,如安装中出现与建筑尺寸不符,引发工期延误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4.2.2乙方在电梯安装工艺中需要明确电梯降噪处理详细节点及按节点处理后降噪数据图表,电梯噪音超标乙方负责整改。
4.2.3预计安装工程开工前,派员前往工地检验土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4.2.4电梯到货后配合甲方共同接收验货,会同甲方对电梯进行仔细开箱清点。
4.2.5负责向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安装工程及验收所需手续,按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关于要求进行报验并负担费用,取得验收合格证、准运证等相关证件。
4. 2.6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资料:
4.2.6.1提交一套安装接线图。
4.2.6.2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表、工地布置图。
4.2.6.3提交一份安装调试汇报。
4.2.6.4提交一套操作/维修保养手册。
4.2.6.5提交完工资料四份(一正三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建设委员会、规
划委员会相关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如有)中各项细则进行资料搜集、整理(如有新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同时还要遵照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详细要求进行文件资料整理组卷工作。
4.2.7按照国家《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和本协议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维保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等国家或地方标准制造、生产、维护,安装后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4.2.8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9在设备安装前及安装期间,乙方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不然,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2.10乙方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或乙方提供设施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质量、施工安全等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2.1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服从总包统一管理。
第五条:安装准备工作及施工
5.1乙方施工期间应负担其施工范围内与电梯安装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及由此发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准期完成电梯安装与调试工作。
5.3安装过程中施工报批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由乙方负担相关费用。
5.4安装后土建填充工作,由甲方委托总包单位负责。
5.5施工验收标准及工程完工资料标准执行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省市关于电梯规范、要求最新、最高标准。
5.6施工期间乙方受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安装工程质量及相关资料接收甲方及甲方委托监理企业监督管理。
5.7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及设备吊装费由乙方负担。
5.8乙方应派人到现场跟踪土建预留预埋几何尺寸及土建施工情况,发觉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甲方。
5.9乙方不得安装不合格或损坏电梯,若因乙方提供产品不合格或安装不合格造成工期延误、交房延误、人身、财产等损失由乙方负担。
5.10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前成品保护及相关费
用由乙方负担。移交物业企业时间不超出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30天,超出30天后保护责任转移至甲方。
5.11向甲方和总包提供施工方案,人员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依照工程需要,乙方应甲方或总包方要求进场配合,确保工程进度。
5.12乙方配合总包单位井道内脚手架搭建和拆除。
5.13乙方应依照工程需要,配合总、分包单位进行电梯精装、井道土建施工,工程整体调试及验收工作。
5.14自备安装和调试工具、仪器仪表,全方面负责电梯安装和调试。
5.15安全文明施工:
5.15.1恪守甲方和施工现场劳动、安全纪律。
5.15.2负责本协议范围内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防火和安全作业,以及电梯、人身安全,接收甲方和现场监理监管。
5.15.3负担乙方员工安全责任。
5.15.4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电梯保护工作,天天下班后,将轿箱停靠在井道顶层,做好防水、防盗保护工作。
5.15.5 乙方施工机械、车辆、材料等现场施工用具损害、人员停工、窝工等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质量确保
6.1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地方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电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1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中合格标准。
6.2乙方电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装规范进行安装调试。电梯安装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及本协议要求。电梯安装完成后必须确保外观必须完好无痕、无凹陷,几何尺寸对称,漆面完好。
6.3运行平稳、无震动、噪音,乘梯舒适,详细要求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6.4取得技术监督局合格证后至移交甲方或物业企业,若出现第6.2条、6.3条所述问
题甲方仍视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整改至甲方认可为止。假如违反,则按违约处理,并在质量确保金中扣除未整改部分对应整改费用。
6.5电梯其余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要求,按协议订立时最新最高标准执行。
6.6在施工期间及质保期内,电梯发生故障时,经权威机构判定,若是乙方责任,乙方负
责由此造成经济和法律责任,但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除外。
第七条:设备安装验收
7.1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质检关于管理要求,对安装调试完成电梯设备进行报验,提供完整相关报验资料,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
7.2电梯安装完成后15日内由乙方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验收事宜并领取验收合格证书。
7.3当乙方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电梯验收合格证后,向甲方移交前,乙方须配合总包
方提供电梯使用。甲方按国家关于标准对电梯验收确认范围包含:产品外观、门套、轿厢、控制面板、机房设备、主要部件和功效。如乙方原因存在划痕、几何尺寸不对称、污染、凹凸、运行故障等问题视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整改至甲方书面认可,认可之日视为安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7.4电梯验收所需相关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7.5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物管企业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移交资料包含产品合格证、
电器原理图、安装接线图、使用说明书、安装验收合格资料等。移交后接收方负责电梯使用及成品保护工作。
7.6电梯产品在第七条第2款约定期间内,如因乙方原因未验收合格领取验收合格证或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限向甲方办理移交确认,视为乙方违约,为此应按日以延期部分设备安装协议价款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保修保养
8.1保修期限
本协议约定保修期为:电梯设备供给及安装工程依据本协议约定经甲方/总承包商/工
程监理/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取得技术监督局运行证为准)且甲方签发接收证书之日(以较晚日期为准,较晚日期不晚于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3个月)起计24个月,在上述期限内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负担整个电梯系统正常运行无偿保修、保养义务。
8.2保修责任
乙方须于保修期内提供不少于2人维修工作队,在完工验收时提供该维修队责任人联络单及维修期间承诺函,为本工程提供无偿保修及保养,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工作将包含全部本工程定时检验、测试、保养、维修以及必须零件修理和更换。如保修期内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进行修理并达成协议约定且乙方应自行处理食宿等问题。乙方应确保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能够达成协议约定要求使用性能。保修工作将包含全部本工程检验、维修以及必须零件修理和更换。保修期内乙方须完成电梯年检工作,年检费用及相关费用已含在协议价款内。
第九条:完工资料移交及人员培训
9.1电梯未正式向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前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
后,乙方负责所提供并安装电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并向甲方移交经过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及乙方内检优质电梯和相关证书随机文件和电梯安全准运证。
9.2乙方应在本协议全部电梯验收合格后向甲方电梯使用现场派驻专门维保人员,提供
二十四小时现场优质售后服务和电梯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9.3电梯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经甲方书面认可、在3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发改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要求》和《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法》、《 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等关于要求执行,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搜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与电梯工程相关资质证实和验收合格证实文件。
9.4乙方无偿为甲方物业管理企业培训2~4名操作维护工作人员。
第十条:安装质保金退还及退还条件
10.1质保金退还:每批次设备安装协议价款5%作为电梯安装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按本协议第10.2条要求推行,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物管企业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确保金(无息)。
10.2质保金退付应满足以下条件:
10.2.1乙方在质保期内,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双方订立《电梯维修保养协议》约定完成
电梯保养及维护,并负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主动有效配合物业管理,须得到甲方物业管理企业认可。
10.2.2电梯在运行中发生小故障,乙方须在2小时内处理,出现大故障二十四小时内处理,特殊情况应尽快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10.2.3完成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电梯常见知识及电梯管理培训。
10.2.4完成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电梯相关资料移交。
10.2.5因乙方原因,如在要求时间内乙方未推行电梯维保义务,甲方或甲方指定物
业管理企业可找其余企业维保,甲方按实际支出维修费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修理费用且无
需再取得乙方同意。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理费用,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安装工期延误,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万分之二违约金(此违约金上限为协议总金额20%)。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甲方对乙方索赔事项,以书面通知为准,假如乙方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乙方未作回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收。
11.3因为乙方安装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无法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证书,由此
引发工期延误及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延误按11.1条论处,质量验收二次以上(含二次)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批次安装协议价款5%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安装,甲方可按实际支出费用在乙方安装费中直接扣除该费用且无需再取得乙方同意。
11.4因乙方安装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包含战争、动荡、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及政策改变等,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依照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责,但法律有要求除外,延迟推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去责任。
12.2 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应该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采取对应方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该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实。
12.3因不可抗力给双方人员、财产造成伤亡、损失及责任各自负担。
第十三条:处理争议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协议
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协议效力
14.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自甲乙双方全部推行完协议全部权利义务后终止。
第十五条:其它
15.1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捌份协议及其附件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企业盖章确认,不然该部分无效。
15.2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协议附件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议附件
附件一、廉洁合作协议书附件二、电梯维修保养协议
甲方: 乙方: 业务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地址:
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
廉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署了《【 】项目电梯设备安装协议》,为加强项目进行期间廉洁合作,确
保项目高效优质完成,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恪守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第一条、甲方责任
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关于廉洁合作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
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甲方人员应严格恪守本单位关于廉洁合作管理要求,不得接收乙方宴请,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接收包含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礼券等经济利益。
1.4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发觉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方法给予阻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乙方举报电话附后)。
1.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要求,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1.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甲方举报电话附后)违反廉洁合作要求情况,甲方应及时
进行调查,依照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 乙方应确保乙方关于人员了解甲方单位关于廉洁合作管理各项制度及本协议要求,并遵照执行。
2.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赠予甲方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礼券等经济利益。
2.3乙方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发觉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方法给予阻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甲方举报电话附后)。
2.4乙方有责任接收甲方对乙方项目实施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监督。
2.5 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甲方举报电话附后);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外,乙方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对应处理。
第三条、举报方式:
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甲方将乙方以上违约情形作为解除本《【 】项目电梯设备安装协议》依据,同时甲方将永久性地取消乙方与甲方再次合作资格,组成犯罪,甲方将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乙方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甲方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业务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络人及电话:
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二:
电梯维修保养协议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维修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项目电梯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乙方在安装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关于管理要求及双方约定负担电梯维修保养责任。
一、电梯维修保养范围和内容电梯维修保养范围包含由乙方安装电梯一切内容,详细维修保养内容双方约定以下:
1.完成甲方所维保电梯等年检手续办理,直至取得电梯年检合格证,年检费由甲方负担;
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属本协议范围内整改工作;
2.购置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在维保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原因引发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
3.自行配置工作所需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乙方应随时听取客户反馈意见,对不正常运行情况,做认真分析并进行检验维修。
5.每个月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 2 次有计划常规检验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扶梯正常运行,检验及保养结果需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盖章确认。
5.1.保养加油及调整以下各项:
5.1.1主机清洁、控制柜清洁整理;
5.1.2电梯机件进行润滑;
5.1.3轿顶上全部安全装置;
5.1.4井道内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
5.1.5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 滚轮或导靴运行正常;
5.1.6检验并润滑厅门、轿门、门绞链、门吊板、门导靴;
5.1.7检验及平衡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及清洁;
5.1.8定时检验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
5.2无偿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润滑油、润滑脂和清洁材料。主机变速箱油由客户付费提供;
6.电梯在运行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通知后,1小时内抵达现场排除故障。
7.电梯在运行中发生小故障,乙方须在2小时内处理,出现大故障二十四小时内处理,特殊情况应尽快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8.乙方自行配置工作所需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9.乙方配置一名专职乙方代表,每六个月乙方代表最少进行一次客户走访,征求甲方对电梯维保和服务质量意见。
10.乙方自行为工作人员购置人身意外保险。在维保过程中,若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原因引发客户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对于未能显著觉察到故障所引发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关于部门判定并确定责任。
二、 电梯维修保养期
自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3个月起24个月内无偿保修。
三、 质量保修金支付
本协议约定质量保修金为买卖协议结算总价 5%。保修期满办理质保手续后甲方在
一个月内退还乙方质保金(无息)。
四、 通知方式
甲方可经过电话方式发出保修通知,也能够采取传真、信函或邮政快件等方式发出保修通知,如乙方收到上述函件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回复或保修,视为拒绝维修,组成违约。
乙方联络方式:在协议或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乙方联络电话、联络人、联络地址,方便于甲方发出保修通知,而且应该在变更前二十四小时内将新有效联络方式通知甲方,不然,因无法传达保修通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五、 保修维修统计
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应该在质量保修书中约定时间内抵达现场,核查情况,并在质量保修书中约定时间内给予保修。
乙方抵达现场推行保修义务,应该同甲方、报修人共同签写《报修维修统计》,填写维修内容、维修方案、维修结果及报修人意见等。乙方应将此《报修维修统计》交由甲方存档立案。
六、 维修方案
乙方维修方案、工艺应该科学、合理,并以根本性维修为目标,甲方认为乙方维修方案属于仅满足保修期内使用要求暂时方法,不满足电梯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久远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维保单位。乙方维修过项目如再次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以所发生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如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修理费用,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 索赔期限乙方因电梯原因造成质量瑕疵,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内容不完整、不真实材料合格证书、检验单、使用说明等原因造成质量缺点,甲方向乙方索赔期自甲方知道质量缺点之日开始计算两年(易损件除外)。乙方维修过项目,该维修质量保修期限自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连续维修,从最终一次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
八、 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内,因电梯质量缺点造成电梯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责任由乙方负担,电梯使用人能够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责任方负担赔偿责任。
九、 责任划分
因甲方使用不妥或者第三方造成质量缺点以及不可抗力造成质量缺点不属于保修范
围,但乙方有义务进行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 本文件效力
甲方与乙方在订立《【 】项目电梯设备买卖协议》《【 】项目电梯设备安装协议》
同时订立本文件,并作为该协议附件,具备同等效力。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无正文。)
甲方: 乙方:业务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络人及电话:
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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