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海海关关总总署署国国 家家 外外 汇汇 管管 理理 局局公公告告2019 年第 93 号为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减少纸质单证流转,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 A4 纸打印报关单并加盖企业公章。本公告自2019年6月1 日起执行,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 2 局关于取消打印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的公告(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3 年第 52 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海关总署外汇局2019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