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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三方甲乙丙).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4361572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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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合伙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住址: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得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名称:住址:出资额:类型:经营范围:第二条 合伙期限【】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三条 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姓名 出资额(单位:万元 ) 比例 出资方式 姓名 出资额(单位:万元 ) 比例 出资方式姓名 出资额(单位:万元 ) 比例 出资方式各合伙人得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得出资,并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

2、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第四条 合伙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二)合伙人投资得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得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得利润分配额。第五条 合伙企业得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二)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得债务额度。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得,合伙人承担无

3、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得,有权向其她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得部分。第六条 委托合伙人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得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得费用与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她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她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得经营与财务状况。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得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得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得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得决定执行事务得,其她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

4、委托。第七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得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得表决办法另有规定得,从其规定。第八条 合伙企业得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得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得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得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得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得知识产权与其她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她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得人担任合伙企业得经营管理人员。第九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得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她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得

5、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得财产份额出质得,须经其她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她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得,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 合伙人得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得收益与依法取得得其她财产,均为合伙企业得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得财产。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得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得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她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她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得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她合伙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得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得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

6、伙人,其她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她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她人得,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得结算。第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得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得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得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第十二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合伙人可以退伙:(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得事由;(三)其她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得义务。第十三条 合伙人在不给

7、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得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她合伙人。第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得规定退伙得,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得损失。第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当然退伙:(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得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得,经其她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她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得,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得合伙人退伙。第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经其她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

8、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对合伙人得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得,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得,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得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得继承人,经其她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得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得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得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得其她情形。合伙人得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

9、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得,经其她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她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得,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得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第十八条 合伙人退伙,其她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得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得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得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得,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得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得合伙企业事务得,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得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十九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得原因发生得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

10、债务得,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军队国防建设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业不能继续经营得,合伙企业解散。因上述拆迁所获得得相关经济补偿,计入当年度合伙企业收入。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得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得合伙目得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得其她原因。第二十二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

11、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得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得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得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与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

12、款、清偿债务后得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得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二十三条 合伙企业清算资产得分配:(一)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尚未收回投资成本得,各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二)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已经收回投资成本得,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得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她合伙人造成损失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

13、十五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得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得利益据为己有得,或者采取其她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得,应当将该利益与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她合伙人造成损失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得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得,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她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得损失。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得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她合伙人造成损失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得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得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得,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她合伙

14、人造成损失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得,由此产生得费用与损失,由清算人承担与赔偿。第二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得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第三十条 其她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得,以补充、修改后得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余三份用合伙企业登记备案之用。(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甲方: 年 月 日乙方: 年 月 日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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