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 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是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的福利待遇,应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2.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范围和原则:(1) 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2) 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3) 接触有毒物质,对皮肤感染的作业;(4) 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5) 极严寒湿度下作业;(6) 高温下作业我厂生产一线的维修工及保管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全员发放防暑降温保健品。3.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劳动防
2、护用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质按量配备。对于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的作业职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静止发放有铁钉的工作鞋。防护用品的选购,必须本着保护职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做到适用、美观、大方。4. 对于高温温度下作业人员发放必要的保健品。高温时发放人丹,十滴水、风油精、水等防暑、降温药品及饮料;条件合适的场所配备冷暖空调。5. 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安排专人做好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6. 建立健全防护用品、保健品发放登记档案。按时记载发放
3、手续,定时核对岗位防护用品、保健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7. 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的发放必须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发放。8. 凡因工作变动者,必须及时调整防护用品、保健品。防护用品不到位不准上岗操作。9. 加强防护器具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器具确实可靠、好用。各种防护器具都必须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护器具当班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必须按器具规定的校验期进行校验,且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在案,发现失效的应立即报废,到使用期限的必须报废。10. 使用防护用品、保健品的原则要求:(1) 必须根据劳动条件和保护部位的要求,科学合理的选用防护用品;(2) 加强培训教育,使用人员必须熟悉防护用
4、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3) 必须严格按照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其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完好、可靠,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具。(4) 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有针对性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5) 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器具,没有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器具的禁止进入工作岗位。(6) 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和气候条件,及时发放保健品。11.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定点经营单位购买。保健品必须从卫生部门许可的经营单位购买。12. 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内容总结(1)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 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是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的福利待遇,应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2)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 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是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的福利待遇,应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3)9. 加强防护器具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器具确实可靠、好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