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安全目标职责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正常教育活动安全领导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科相对应的一切教育活动安全;分管教学副校长为正常教学活动中师生安全领导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相对应的一切教学活动安全。 具体安全目标: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查找安全隐患。 2.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如实地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情况,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根据季节和节假日,安排好防汛、防洪、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6其他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 内容总结(1)副校长安全目标职责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正常教育活动安全领导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科相对应的一切教育活动安全(2)具体安全目标: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查找安全隐患(3)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情况,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