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议事规则:一 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筹划;2:选举更换董事监事(非职工代表担任);决定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监事会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6:对公司增长和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策9:修改公司章程10: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权 上述事项书面形式一致表达批准,可以不召开股东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文献上签名。二 股东会召集1:召集股东会权限代表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1/10 以上表决权股东可以建议暂时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
2、持,-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不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有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由监事会或者不是监事会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2:召集股东会程序提前15天告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记录股东会所议事项并由出席股东会股东签名。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暂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局限性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单独或者共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祈求时;(四)董事会以为必要时(五)监事会建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其她情形。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
3、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持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共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告知各股东;暂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告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共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暂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告知其她股东,并将该暂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
4、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畴内行使表决权。三 股东会表决规则修改公司章程,增长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要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其她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有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我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决策必要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要经股东大会作出决策,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策,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议事规则:(有限责任公司3-13人)一 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董事会
5、决策3:决定公司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预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6:制定公司增长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9: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更具经理提名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权二 董事会召集1:召集董事会权限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2:召集董事会程序记录董事会所议事项并由出席董事会董事签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告知全体董
6、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建议召开董事会暂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建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办。三 董事会表决规则实行一人一票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必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她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畴。总经理办公室议事规则一 职权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组织实行董事会决策2:组织实行公司年度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方案4: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详细规章6:提请聘请和辞退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请和辞退由董事会决定聘请和辞退意外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其她职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