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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805-2023 钢铁企业大中修项目安全管理规范(河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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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100 CCS C 78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8052023 钢铁企业大中修项目安全管理规范 2023-07-28 发布 2023-08-28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5805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基本规定.4 5 检修准备.4 6 检修阶段.6 7 试车验收.10 8 评价总结与存档.10 参考文献.11 DB 13/T 5805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

2、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福道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福来、张贵苗、孙弘、方杏科、杨小柏、张志业、温智慧、朱建刚、淮壮根、张利强。DB 13/T 58052023 3 钢铁企业大中修项目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大中修作业活动的基本规定、检修准备、检修阶段、试车验收、评价总结与存档等方面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的大中修作业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

3、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5725 安全网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 6095 坠落防护 安全带 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

4、B 16912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AQ 2001 炼钢安全规程 AQ 2002 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3 轧钢安全规程 AQ 2025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检修 maintenance 根据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磨损、老化、损坏等现象,采取保养、维护、修理使之保持或恢复功能的活动。定期检修 regular maintenance 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计划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实现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需用备件及材料等内容的检修方式。计划检修 planned maintenance 以检修间隔期为基

5、础,编制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预防性修理。中型检修 medium maintenance DB 13/T 58052023 4 中型检修(以下简称中修)是针对机组某些设备存在问题,对机组部分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和修理。该级检修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大型检修 large maintenance 大型检修(以下简称大修)是对机组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4 基本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检修有关单位应同步落实检修安全手续,并按照其中的职责分工及安全、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工艺技术的管理要求等,做到检修项目五定:定检修方案;定

6、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每个检修项目检修前应依据检修方案中辨识的安全风险编制安全措施,编制完成经检修项目所属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审核后,报检修项目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措施未经审核备案的项目不应实施。设备使用单位和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在检修前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涉及承包商的项目,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检修单位应办理相关作业许可手续,做好检查,设置安全标志等。涉及承包商的项目完成后,检修项目所属单位和检修管理部门应对检修项目的开工手续进行存档并做好相关记录,项目档案应包括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开工报

7、告、安全管理协议、检修项目安全交底、检修方案、检修安全措施等。检修安全手续应由检修项目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及完善更新。5 检修准备 风险辨识 5.1.1 检修单位应针对检修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识别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出检修时可能出现的风险种类及特点,分析评估可能产生的后果,作为编制检修方案的重要依据。经识别确认工作场所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开始检修。5.1.2 依据 GB 6441,钢铁企业检维修常见危险有害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通用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火灾、触电;施工类:起重伤害、坍塌、高处坠落;爆炸类:火药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其他爆炸;特殊类:灼烫、淹

8、溺、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方案编制 5.2.1 全厂性停车大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在检修前应编制检修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下同)。5.2.2 全厂性停车大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业务主管负责人)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5.2.3 车间的中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单位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5.2.4 检修方案应目标清晰、机构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到位,每一处检修点都应设有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5.2.5 检修方案的技术方案应详尽,由检修负责人组织进行分析论证。5.2.6 检修方案应包含各类检修

9、组织图、检修项目控制图(表)、检修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危险能量(介质)隔离控制图等。检修交接 5.3.1 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技术部门或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机动设备部门或机修车间、维修工段、维修班组,下同)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DB 13/T 58052023 5 5.3.2 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应按下列有关安全的基本内容逐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详细地填写在安全检修交接书上。5.3.2.1 应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5.3.2.2 应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5.3.2.3 应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10、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系统泄压:应由高压至低压进行;b)降温:应按规定的降温速率进行,达到规定要求;c)排净:应排净生产系统(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d)吹洗:应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e)置换:应用氮气、饱和蒸汽或合格烟气,置换出检修范围内相应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规定要求,涉有限空间作业的,应符合相应规范中对吹扫置换工作的要求;f)隔绝:应按照倒盲板的安全规定或者检修方案中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倒盲板操作,加盲板的部位应有挂牌标志,盲板应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编号和登记

11、。5.3.3 应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5.3.4 应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风、水、电、汽、气等动力或能量介质。5.3.5 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以及氧气的含量,应符合 GBZ 1 的要求。5.3.6 交接双方应共同按 5.3.2 进行检查确认,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作业条件确认 5.4.1 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5.4.2 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存放点及输送管道附近,不应设置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5.4.3 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

12、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信号灯。5.4.4 检修现场应保持排水沟通畅,不应有积水。5.4.5 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有充足的照明。5.4.6 易燃易爆生产区、贮罐区、仓库区内或附近的路段,应设立明显的标志,限制或禁止某类车辆通行。5.4.7 道路应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其设置地点、形状、尺寸和颜色应符合 GB 5768 的规定。5.4.8 检修或施工需要占用道路,应办理封路审批手续,并应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5.4.9 检修现场应根据 GB 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5.4.10 各类检修机械(包括木工机械、金工

13、机械、建筑机械、施工车辆等)的防护装置、制动装置应符合安全规定。5.4.11 气焊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以及防晒和防倾倒装置,并满足 GB 9448 的要求。5.4.12 各种起重机械在检修前应按 GB 6067.1 进行详细检查,并有记录。电(手)动葫芦、滑车、钢丝绳、千斤顶、索具等,应无损伤、无腐蚀,并符合规定要求。5.4.13 登高作业需使用的安全带、安全网、梯子等物品,在使用前应分别按 GB 5725、GB 6095、GB 7059 的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应使用。5.4.14 检修现场应根据检修的规模、危险性等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个体防护器具、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

14、做好检查,保证安全使用。5.4.15 系统大修时应有救护应急车(值班车)值守,配备至少 2 付担架和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有医务人员值班。5.4.16 系统大、中修时,消防车应在现场处于警备状态。5.4.17 检修现场小型消防器材的配置数量应满足检修动火和消防应急要求,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DB 13/T 58052023 6 检查确认。教育培训与交底告知 5.5.1 参与大、中修的人员,应接收检修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安全措施;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本次的安全检修方案;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所涉及的动火、

15、设备(炉、窑、塔、罐等)内、高处等较大风险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检修中典型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检修各工种所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器具的使用要求和佩戴方法;检修人员应遵守生产车间的安全规定及检修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不应乱动生产车间不需检修的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器开关;检修事故疏散逃生与应急处置方案等。5.5.2 对于重大项目、危险项目的检修作业,其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重点安排,并采用现场手指口述的方式,对相应的作业人员分别进行现场交底告知。5.5.3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场教育、安全录像、幻灯片教育、课堂讲课等方式开展,同时可利用黑板报、图片、广播进行宣传教育。人员作业要求 5.6

16、.1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作业项目的有效资格证件方可作业。5.6.2 所有检修作业项目应 2 人以上作业,并 2 人一组结为安全互保对子,明确各自的检修安全职责。5.6.3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从事高处作业、水下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特殊检修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确认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宜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出具查体结果证明,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证者,不应从事该项作业。5.6.4 无关人员不应进入检修现场。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应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不应赤膊、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或裙子上岗作业。5.6.5 提倡文明检修,保持检修环境,清理出来

17、的废渣和废旧设备、管道及检修垃圾应及时清理。5.6.6 检修过程中,工程、设备、技术、质量、生产、能源、安全等部门应按照工作分工及安全职责要求,对检修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验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检修安全。6 检修阶段 电气作业 6.1.1 检修场所用电,应有计划设置电源点(配电箱),不应随意拆用生产车间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电源。检修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露天使用时应有防水、防雨设施,箱门上应设置安全标志,由专人负责并加锁。6.1.2 需进行检修的设备设施应提前断电,在控制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类标识牌或上隔离锁具,落实好能量隔离措施。6.1.3 需架、

18、接临时电源线应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或作业票,经检修现场负责人和生产单位电气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电工进行架、接。6.1.3.1 在易燃易爆岗位进行检修时,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规定。6.1.3.2 临时电线的绝缘应良好,架设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架空,在室内离地不低于2.5 m,室外不低于 3.5 m,横过马路时不低于 5 m。送电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6.1.3.3 临时电气设备和电源线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6.1.4 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定点放置,专人保管,防止受潮或受酸碱腐蚀。6.1.5 电焊机、水泵等电动机具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19、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满足 GB/T 3787 的DB 13/T 58052023 7 要求。一般场所应选用类工具;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应选用类或类工具;在金属容器和管道内作业,应选用类工具。各类电气工具应采取配备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漏电保护措施,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认。6.1.6 电气检修应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检修人员负责检修。检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不应采取约时、口头告知、电话通知等方式进行停、送电。6.1.7 带电检修项目,应按较大风险检修作业进行管理,制定专门的检修方案和安全管控措施,办理带电作业申请,经生

20、产单位负责人和检修负责人审批,待可靠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确认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6.2.1 检修前应对需要拆除的设备或装置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方案应由检修负责人组织制定,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安全部门参与制定、核准,由主管厂长审批。6.2.2 根据审批方案的要求,分别由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动火、动土、起重吊装、高处等作业许可手续。6.2.3 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应学习拆除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及相关规定。6.2.4 拆除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和统一指挥,现场应有专人安全监护。6.2.5 拆除作业前应将水、电、汽、气源切断。6.2.6 若采用爆破法时,应按爆破有关安全规定进行。6.2.7 拆除作业的安

21、全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高处进行拆除作业,应按 6.5 执行;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安全标志,车辆和人员不应通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视;在存在煤气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设备和管道拆除之前,应对设备和管道内的残存物质作进一步检查,确认清除干净,并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并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备急用;在生产车间的排放管道附近进行拆除工程时,与生产车间联系,不应在拆除工作时间内排放有毒有害废料、废气,如必需排放时,应通知和确认拆除人员撤离后方可进行,并在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备急用;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应多

22、人聚集,以防塌落;拆除下来的材料,不应堆积在平台、楼板、脚手架和跳板上,应及时运走;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应向下乱抛、乱扔,应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量,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通畅。6.2.8 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部分设备拆除作业时,除遵守上述规定外,应结合生产单位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在拆除作业之前,检修和生产双方应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作详细交待,确保检修安全。动火作业 6.3.1 动火(用火,下同)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动火许可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日期、时间、动火详细位

23、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动火人与监护人、安全防火措施以及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地点和结果。审批动火许可证的负责人应到现场核实许可证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6.3.2 动火作业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应详细核对各项内容,如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有权拒绝动火。不应无证作业及手续不全作业。6.3.3 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前应将动火证交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动火监护人)呈检,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时间进行动火。未经审批人签字和呈检人签字的动火证无效。6.3.4 电焊机应符合有关规定,电焊钳手把和线路绝缘应良好。6.3.5 气焊使用氧气瓶时应装有氧气减压阀,应使用氧气专用的橡胶软管。6.3.6

24、 使用乙炔气瓶时,不应敲击、碰撞、暴晒、倾倒和卧放,应装设乙炔专用的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少于 10 m;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少于 5 m。在检修现场,乙炔气DB 13/T 58052023 8 瓶不应置放在通风不良的地方,不应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在检修现场的气瓶贮存量不应超过 5 瓶。应使用乙炔专用的橡胶软管,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的颜色应有区别,不应混用。6.3.7 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标准按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6.3.8 取样分析与开始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30 min,如超时或动火停歇超过 30 min 的应重新分析。6.3.9 在动火

25、点周围应清除所有油污和可燃物质。有限空间作业 6.4.1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手续,并由相应负责人审核批准。6.4.2 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专项安全作业方案,对参与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开展作业。6.4.3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充分辨识风险并制定可靠的管控措施。作业前应对进入的设备设施及空间进行安全隔绝、清洗并置换干净,在进入前 30 min 内按照 GBZ 1 的要求对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和氧的含量进行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若长时间作业,应至少 2 h 检测分析一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宜随身佩戴相应的便携式气体

26、报警仪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氧含量不足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有序撤出人员。6.4.4 作业全程应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时刻与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系。6.4.5 进入罐体、管道、地下通廊等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通风、安全电压照明等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应使用氧气进行通风换气。6.4.6 大型设备内作业应按设备深度和高度搭设安全梯或架台,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制定应急措施,不应盲目施救,保证应急撤离。6.4.7 需动火的,应按 6.3 的要求办理动火许可手续,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规定的安全要求。狭小空间内动火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6.4.8 检修完毕后,

27、应进行清查确认,确保有限空间内无检修废物以及遗留的工具和零件,并办理撤离和封闭手续。高处作业 6.5.1 涉及高处作业的,应办理作业许可手续,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持相应准操项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上岗。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 GB/T 3608 执行。6.5.2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m 及 2 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活动均应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6.5.3 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6.5.4 搭设脚手架使用的材料应坚固,结构应牢固,不应超负荷使用。脚手板之间不应有过大的空隙和探头板,并应有防滑措施。6.5.5 垂直运输接卸料的楼层平台

28、两侧应设防护栏和或栏杆,并挂设安全网。6.5.6 在检修现场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地方(如深沟、预留洞口、坑槽、电梯口、设备吊装口、框架平台等)应设置牢固的盖板或防护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6.5.7 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选择牢固的安全带悬挂点,戴好安全帽。6.5.8 在高处登上石棉瓦、瓦楞板或薄板进行作业时前,应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6.5.9 遇五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和雷电时,不应进行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6.6.1 在检修过程中,需起重(吊装)物重 10 t 以上,或重量不足 10 t 但物体不规则、重心不稳、无专用吊具的,应编制起重吊装方案,经检修负责人和安全部

29、门负责人审查,按吊装作业危险分级规定由相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6.6.2 在不停产的车间内进行起重(吊装)检修,应提级管理,经生产和检修部门审批后才方可进行。一般物件的起重(吊装)也应办理起重(吊装)作业审批手续。6.6.3 吊装作业使用的各种吊、索具应进行受力计算,其承重量应满足吊运安全系数的要求。6.6.4 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持分别有相应的特种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作业时应遵循培训规范要求,不应违规操作和违章指挥。DB 13/T 58052023 9 6.6.5 吊装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 0.2 m 左右,然后再进行一次安全可靠性检查(包括安全系数的计算和选择),

30、不应超负荷吊装。6.6.6 不应利用厂区管道、管道架、电杆或机电设备做起重(吊装)锚点,如利用生产厂房或建筑物预埋的吊钩进行起重(吊装)时,应经土建技术人员进行检修核算,确认牢固可靠后方可挂接。6.6.7 任何人不应站在起吊物件上,起吊时人员不应在下面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视。6.6.8 在起重(吊装)现场,检修人员登高作业,应按 6.5 执行。6.6.9 露天起重作业,遇有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动土作业 6.7.1 检修过程中需要动土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土。危险性较大的动土作业应制定动土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

31、施。6.7.2 动土作业中,当遇有地下情况不明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处理。挖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距离建筑物基石、墙柱至少 1 m 以上。6.7.3 开挖没有边坡的深沟、坑、渠等应装设牢固的支撑。开挖前应排除地面水,开挖深度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排水措施。6.7.4 当发现土层有可能坍塌时,应立即离开作业面,采取防护和加固措施后再进行工作。6.7.5 开挖沟、渠、坑等周围应设围栏及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6.7.6 动土作业用的工机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合格方可使用。6.7.7 在坑、沟内动土作业,应注意有毒有害有气体的监测,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器具,如遇有毒气,应立

32、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工序专项检修 钢铁企业在开展白灰窑、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煤气、制氧等系统的设备设施专项检修时,应符合AQ 2025、AQ 2001、AQ 2002、AQ 2003、GB 6222、GB 16912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检修管理要求。票证 6.9.1 应办理票证的作业类型 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断路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停送电作业;其他应办理票证的作业。6.9.2 票证管理 6.9.2.1 票证应按相关制度规定,归口管理。办理票证时,应逐条逐项进行填写,所填写内容应工整、可辨认。票证审批负责人应认真审查并票证中的各项

33、内容,对相应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核实。6.9.2.2 应保持票证的严肃性,不应涂改。6.9.2.3 不应先作业后办证或使用过期票证。6.9.2.4 票证审批后,作业执行人应按票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要求进行作业。6.9.2.5 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使用后的票证交回归口管理部门。6.9.2.6 票证管理部门应建立票证档案,并妥善保管。DB 13/T 58052023 10 7 试车验收 检修完毕后现场清理 7.1.1 检查各项检修项目、测试项目、探伤项目等,应无漏项。7.1.2 检查检修所用的盲板,应按预设的倒盲板方案和编号如数倒回。7.1.3 清扫管线,应无任何物件(如未拆除的

34、盲板或垫圈)阻塞。7.1.4 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拆除的盖板、围栏扶手和避雷装置等应恢复原来状态。7.1.5 清除设备上,房屋顶上、厂房内外地面上的杂物垃圾。检修完毕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7.1.6 检修所用的工机具、脚手架、临时电线、开关,临时用的安全标志等应清理出现场。试车前的安全检查 7.2.1 停车大修或系统检修后进行试车,应成立现场试车指挥部或小组,成员应由负责设备、生产、工程、技术、工艺、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7.2.2 应检查 7.1 中各项目的完成情况。7.2.3 应对设备、管道的耐压和气密性,以及静电接地的情况进行检查。7.2.4 应按工艺操作规程进行工艺系统

35、检查,确认压力、温度、流量、联锁、信号报警等仪表处于良好状态。7.2.5 应制定试车方案及单机联动试车操作票。7.2.6 应确定对内外联系工作程序。7.2.7 应制定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7.2.8 试车工作应在现场试车指挥部(小组)统一指挥下严格按试车方案及试车安全规定进行。检修交接验收 7.3.1 大、中修结束后,在试车过程中,检修单位为交方,生产单位为接方,应严格按安全交接程序进行交接。7.3.2 交方应按安全检修交接书的内容对检修的各类设备(传动、静止)管线、电气、仪表存在的各类隐患和整改情况详细填写。7.3.3 设备、仪表、能源、动力等专业管理部门应对下列检修内容予以检查确认:检查计划

36、检修项目不应有缺项或漏项;检查各类设备检修项目,在质量上达到检修标准的确认;检查检修后的公用工程系统(水、电、汽、气)达到检修标准的确认;检查检修后的仪表、仪表联锁以及工艺报警值应准确无误。7.3.4 生产调度、工艺技术等专业管理部门应对下列检修内容予以检查确认:对外管线盲板的拆除(加入)的检查和确认;基建、措施留头项目、工程项目完成后的物料管线安装位置及投料开车前状态检查和确认;公用工程系统按正常投运状态的检查确认;对各车间内部管线盲板的拆除(加入)的确认;对试车、系统开车程序的审查。7.3.5 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应对下列检查项目内容予以检查确认: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及安全操作规程的

37、审查;检查在检修前各类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及落实情况;对检修后仍有遗留的隐患进行检查分析,并对其安全防范措施审查确认;安全消防措施、安全装置的检查确认。7.3.6 在上述程序完成后,交接双方应签字交接。7.3.7 检修方案应归口存档。8 评价总结与存档 应及时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材料和备品配件、工艺技术、费用以及机组试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进行存档。DB 13/T 58052023 11 参考文献 1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2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3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4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5 GB 6220 呼吸防护 长管呼吸器 6 GB 12358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7 GB 12710 焦化安全规程 8 GB/T 16556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9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10 GB/T 33579 机械安全 危险能量控制方法 上锁/挂牌 11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12 AQ 7011 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 13 AQ 7013 干法熄焦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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