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50010-2010修订内容介绍修订内容介绍新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一 背景1.十年一个周期2.重大工程事故和灾害3.近十年的研究成果修订概况修订概况u20072007年年2 2月月8 8日日 第一次全体工作会议(北京)第一次全体工作会议(北京)成立修订组,安排分工成立修订组,安排分工;u20082008年年8 8月月25-3025-30日日 第二次全体工作会议(成都)第二次全体工作会议(成都)讨论讨论“征求意见初稿征求意见初稿”,对各部分提出修订意见,对各部分提出修订意见u20082008年年1212月月8-98-9日日 第三次全体工作会议(北京)第三次全体工作会议(北京)讨论初稿,形成
2、讨论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u20092009年年1111月月29-1229-12月月2 2日日 第四全体工作会议(北京)第四全体工作会议(北京)讨论讨论“送审初稿送审初稿”,形成,形成“送审稿送审稿”u20102010年年7 7月月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负责形成报批稿负责形成报批稿修订原则修订原则总原则:补充、完善、提高总原则:补充、完善、提高,不作大的改动不作大的改动提高安全储备,保证结构安全提高抗灾能力,以人为本完善耐久性设计高性能高强材料的应用规范合理分工协调参考国外规范,促进技术进步及产业化 3 基本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混凝土结构设计
3、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结构方案设计,包括结构选型、传力途径和构件布置;2 作用及作用效应分析;3 结构构件截面配筋计算或验算;4 结构及构件的构造、连接措施;5 对耐久性及施工的要求;6 满足特殊要求结构的专门性能设计。新增内容新增内容3.1.5 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的规定。混凝土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对于结构中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宜适当提高其安全等级。条文说明: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由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4、50153确定。本条仅补充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构件的安全等级:对关键传力部位和重要的构件适当提高安全等级,以提高构件重要性系数等方法确保结构的安全;对可更换构件以及重要结构中的次要构件,可以降低其重要性系数。3.2 结构方案 3.2.1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1选用合理的结构体系、构件型式和布置;2结构的平、立面布置宜规则,各部分的质量和刚度宜均匀、连续;3结构传力途径应简捷、明确,竖向构件宜连续贯通、对齐;4 宜采用超静定结构,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应增加冗余约束或有多条传力途径。新增条文。3.2.2 混凝土结构中结构缝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结构受力特点及建筑尺度
5、、形状、使用功能,合理确定结构缝的位置和构造形式;2宜控制结构缝的数量,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设缝的不利影响;3 可根据需要设置施工阶段的临时性结构缝。3.2.3 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连接部位的承载力不应小于被连接构件的承载力,并应保证被连接构件之间的传力性能;2 当混凝土构件与其他材料构件连接时,应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3 应考虑构件变形对连接节点及相邻结构或构件造成的影响。新增条文。3.2.4 混凝土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减小偶然作用效应的影响范围,避免发生因局部破坏引起的连续倒塌;2 满足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结构耐久性要求;3 节省材料、降低能耗与保护环境。3.3 承载能力极
6、限状态计算 3.3.1 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结构构件应进行承载力计算;2 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应进行疲劳验算;3 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应进行抗震承载力计算;4 必要时尚应进行结构的倾覆、滑移、漂浮验算;5 对于可能遭受偶然作用,且倒塌可引起严重后果的重要结构,宜进行防连续倒塌设计。3.4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3.4.1 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其使用功能及外观要求,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混凝土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1 对需要控制变形的构件,应进行变形验算;2 对使用上限制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混凝土拉应力验算;3 对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
7、,应进行受力裂缝宽度验算;4 对有舒适度要求的楼盖结构,应进行竖向自振频率验算。3.4.4 结构构件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在直接作用下,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划分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标准值。(02规范还有准永久组合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宜产生拉应力,这次删掉)三级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对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表 3.4.5规定的最大裂
8、缝宽度限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第 3.4.5条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二 a类环境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按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计算,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的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荷载组合应包括预应力作用。3.4.6 对大跨度混凝土楼盖结构应进行竖向自振频率验算,其自振频率宜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和公寓不宜低于 5Hz;2 办公楼和旅馆不宜低于 4Hz;3 大跨度公共建筑不宜 3Hz;4 工业建筑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提出要求。新增条文。3.5 耐久性设计 3.5.
9、1混凝土结构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耐久性设计包括下列内容:1 确定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2 提出材料的耐久性质量要求;3 确定构件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4 满足耐久性要求相应的技术措施;5 在不利的环境条件下应采取的防护措施;6 提出结构使用阶段检测与维护的要求。注:对临时性的混凝土结构,可不考虑混凝土的耐久性要求。新增条文。3.5.2 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划分应符合表 3.5.2的要求。表 3.5.2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 环境类别条 件一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性静水浸没环境二 a室内潮湿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
10、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冰冻线以下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二 b干湿交替环境;水位频繁变动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冰冻线以上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三a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变动区环境;受除冰盐影响环境;海风环境三b盐渍土环境;受除冰盐作用环境;海岸环境四海洋环境五受人为或自然的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3.5.3 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材料宜符合表 3.5.3的规定。表 3.5.3 结构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基本要求 环境等级最大水胶比最低强度等级最大氯离子含量(%)最大碱含量(kg/m3)一 0.60(02规范:0.65)C200.30(
11、02规范1.0)不限制 二a 0.55(02规范:0.60)C250.20(02规范0.3)3.0 二b0.50(0.55)(02规范:0.55)C30(C25)0.15(02规范0.2)三a0.45(0.50)C35(C30)0.15 三b 0.40C40 0.10 3.5.7 混凝土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尚应遵守下列规定:1 结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环境类别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2 设计中的可更换混凝土构件应按规定定期更换;3 构件表面的防护层,应按规定维护或更换;4 结构出现可见的耐久性缺陷时,应及时进行检测处理。新增条文。3.6 防连续倒塌设计原则 3.6.1混凝土结构的防连续倒塌设计宜符
12、合下列要求:1 避免使结构中的关键构件直接遭受偶然作用;2 采取减小偶然作用效应的措施;3 在结构容易遭受偶然作用影响的区域增加冗余约束;4 增强疏散通道、避难空间及构件关键传力部位的承载力和变形性能。3.6 防连续倒塌设计均为新增条文。3.6.2 结构的防连续倒塌设计可采用下列方法:1 局部加强法:对可能遭受偶然作用而发生局部破坏的关键受力部位,提高设计的安全储备;2 拉结构件法:通过贯通水平构件的最小配筋和钢筋连接措施,使其在缺失支承、跨度变化的条件下仍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维持结构的整体稳固性;3 拆除构件法:按一定规则拆除主要受力构件,验算结构体系中的剩余部分的极限承载力。验算可采用弹性
13、分析、弹塑性分析、极限分析等方法对结构的受力倒塌全过程进行分析,模拟结构倒塌的全过程,并作出判断。3.6.3 结构防连续倒塌验算应考虑结构构件倒塌冲击引起的动力系数,并根据倒塌的具体情况确定荷载效应。材料强度可取标准值或平均值,并应考虑动力作用下材料强化和脆性。条文说明:本条介绍了混凝土结构防连续倒塌设计中有关设计参数(荷载效应、动力系数、材料强度、强化脆性等)的取值原则。结构防连续倒塌定量设计的具体内容很丰富,可暂以手册、指南的形式表达,条件成熟时再另行编制标准规范。3.7 既有结构设计的原则 3.7.1 为既有结构延长使用年限、安全复核、改变用途、改建、扩建或加固修复等,应对其进行评定、验
14、算或重新设计。3.7 既有结构设计的原则 均为新增条文。3.7.2 既有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1 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和可靠性评估,确定相应的设计参考;2 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结构继续使用的年限;3 承载能力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宜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 必要时可对使用功能作相应的调整。3.7.3 既有结构的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优化结构方案,避免承载力及刚度突变,提高整体稳固性;2 结构上的作用可按现行标准取值,也可按使用功能和继续使用的年限适当调整;3 应按实际的构件尺寸、截面配筋、连接构造和已有缺陷进行设计;4 结构既有部分的材料性能由检测评估
15、确定,后加部分按现行规范取值;5 既有结构与后加部分之间应采取可靠的连接构造措施;6 结构构件的设计应考虑承载历史以及施工状态的影响。4.2 钢钢 筋筋4.2.1 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应按下列规定选用:1 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宜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 钢筋,也可采用HRB335、HRBF335、HPB300、RRB400 钢筋;2 箍筋宜采用HRB400、HRBF400、HPB300、HRB500、HRBF500 钢筋,也可采用HRB335、HRBF335 钢筋;3 预应力筋宜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注:RRB400 钢筋不宜用作重要部位的受力钢
16、筋,不应用于直接承受疲劳荷载的构件。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 95的保证率。普通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 fyk、极限强度标准值fstk应按表4.2.2-1 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的极限强度标准值 及屈服强度标准值 应按表4.2.2-2 采用。4.2.7 当采直径 50mm 的钢筋时,宜有可靠的工程经验。构件中的钢筋可采用并筋的配置形式。直径28mm 及以下的钢筋并筋数量不应超过3 根;直接32mm 的钢筋并筋数量宜为2 根;直径36mm 及以上的钢筋不应采用并筋。并筋应按单根等效钢筋进行计算,等效钢筋的等效直径应按截面面积相等的原则换算确定。条文说明:本条为新增
17、内容,提出了受力钢筋并筋(钢筋束)的概念。新增条文:受力钢筋并筋(钢筋束)的概念5 结构分析 条文说明:本章对02版规范的内容作了较大的变动,丰富了分析模型、弹性分析、弹塑性分析、塑性极限分析等内容,增加了间接作用分析一节。弥补了02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结构分析内容的不足。所列条款基本反映了我国混凝土结构的设计现状、工程经验和实验研究等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同时也参考了国外标准规范的相关内容。本规范只列入了结构分析的基本原则和各种分析方法的应用条件。各种结构分析方法的具体内容在有关标准中有更详尽的规定,可遵照执行。5.3.3 混凝土结构弹性分析宜采用结构力学或弹性力学等分析方法。体形规则的结构,
18、可根据作用的种类和特性,采用适当的简化分析方法。5.3.4 当结构的二阶效应可能使作用效应显著增大时,在结构分析中应考虑二阶效应的不利影响。混凝土结构的重力二阶效应可采用有限元分析方法计算也可采用本规范附录B 的简化方法。当采用有限元分析方法时,宜考虑混凝土构件开裂对构件刚度降低的影响。5.5.2 混凝土结构的弹塑性分析,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力或动力分析方法。结构的基本构件计算模型宜按下列原则确定:1 梁、柱等杆系构件可简化为一维单元,宜采用纤维束模型或塑性铰模型;2 墙、板等构件可简化为二维单元,宜采用膜单元、板单元或壳单元;3 复杂的混凝土结构、大体积结构、结构的节点或局部区域需作精细分析
19、时,宜采用三维块体单元。新增条5.7 间接作用分析间接作用分析5.7.1 当混凝土的收缩、徐变以及温度变化等间接作用在结构中产生的作用效应可能危及结构的安全或正常使用时,宜进行间接作用分析,并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和施工措施。条文说明:大体积混凝土结构、超长混凝土结构在间接荷载作用下的裂缝问题比较明显,宜对结构进行间接作用效应分析。对于允许出现裂缝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考虑裂缝的开展使构件刚度降低的影响,否则计算出来的作用效应会失真.增加的一节5.7.2 温度作用应按下列情况考虑:1 混凝土施工期:考虑外界气温、混凝土浇筑温度、胶凝材料水化热、调节温度状态的人工温度措施、建筑物基底及相邻部分的
20、热量传导等;2 结构使用期:考虑季节温差、外界气温、结构表面日照及内部使用环境温度等周期性影响等,其温度作用计算参数及周期变化过程应取自工程附近气象水文部门的实测资料。条文说明:根据引起混凝土结构温度变化的原因和特点的不同,混凝土结构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施工期和(或)使用期的温度作用,并给出了具体应考虑的因素。温度作用计算参数和混凝土热学、力学及变形参数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6.2.3 弯矩作用平面内截面对称的偏心受压构件,当同一主轴方向的杆端弯矩比 不大于0.9且设计轴压比不大于0.9时,若构件的长细比满足公式(6.2.3)的要求,可不考虑轴向压力在该方向挠曲杆件中产生的
21、附加弯矩影响;否则应根据本规范第6.2.4条的规定,按截面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轴向压力在挠曲杆件中产生的附加弯矩影响。(6.2.3)式中:、分别为偏心受压构件两端截面按结构分析确定的对同一主轴的组合弯矩设计值,绝对值较大端为 ,绝对值较小端为 ,当构件按单曲率弯曲时,取正值,否则取负值;构件的计算长度,可近似取偏心受压构件相应主轴方向上下支撑点之间的距离;i 偏心方向的截面回转半径。6.2.4 排架结构柱的二阶效应应按本规范第5.3.4条的规定计算;其他偏心受压构件,考虑轴向压力在挠曲杆件中产生的二阶效应后控制截面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6.2.4-1)(6.2.4-2)(6.2.4-
22、3)(6.2.4-4)当 小于1.0时取1.0;对剪力墙类构件及核心筒类构件,可取 等于1.0。02规范7.3.10,进行了较大的修改6.3.4 当仅配置箍筋时,矩形、T形和I形截面受弯构件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6.3.4-1)式中:构件斜截面上混凝土和箍筋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由预加力所提高的构件受剪承载力设计值;截面混凝土受剪承载力系数,对于一般受弯构件取0.7;对集中荷载作用下(包括作用有多种荷载,其中集中荷载对支座截面或节点边缘所产生的剪力值占总剪力的75%以上的情况)的独立梁,取 ,为计算截面的剪跨比,可取 等于a/h0,当 时,取1.5,当 时,取3,a取集中荷载作用点
23、至支座截面或节点边缘的距离;02规范1.25改成1.0 6.5 受冲切承载力计算 6.5.1 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不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板的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5.1):(6.5.1-1)公式(6.5.1-1)中的系数 ,应按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并取其中较小值:(6.5.1-2)(6.5.1-3)同02规范7.7.1条,局部修改02规范此系数为0.156.5.3 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当受冲切承载力不满足本规范第6.5.1条的要求且板厚受到限制时,可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9.1.11条的构造规定。此时,受冲切截面及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受冲切截
24、面 (6.5.3-1)同02规范7.7.3条,局部修改02规范此系数为1.05=1.5 0.71.2=1.50.8 2 配置箍筋、弯起钢筋时的受冲切承载力 (6.5.3-2)式中:箍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采用;与呈45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相交的全部箍筋截面面积;与呈45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相交的全部弯起钢筋截面面积;弯起钢筋与板底面的夹角。注:当有条件时,可采取配置栓钉、型钢剪力架等形 将弯起钢筋和箍筋的效应合在一个公式考虑02规范此系数为0.35=0.7 0.5新规范:0.5=0.70.7 cr构件受力特征系数。构件受力特征系数。cs最外层纵向受拉钢筋外边缘至受拉区底边
25、的距离(mm):当cs65 时,取cs=65。te按有效受拉混凝土截面面积计算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对无粘结后张构件,仅取纵向受拉钢筋计算配筋率对无粘结后张构件,仅取纵向受拉钢筋计算配筋率;在最大裂缝宽度计算中,当te 0.01 时,取 te;Ate有效受拉混凝土截面面积:对轴心受拉构件,取构件截面面积;对受弯、偏心受压和偏心受拉构件,取Ate=0.5bh+(b b)h,此处,bf、hf 为受拉翼缘的宽度、高度。根据近年来对配置400MPa、500MPa带肋钢筋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梁的裂缝宽度试验结果,试验平均裂缝宽度wm均小于原规范公式计算值。本次修订,对受弯、偏压构件取本次修订,对受
26、弯、偏压构件取 c=0.77,其他与其他与02规范相同,规范相同,c=0.77。对受弯、偏压构件表表7.1.2-1中的中的1.98 构造规定8.1 伸缩缝02”宜“规范是02规范是宜按表中现浇式的数值取用本次修订增加了采用低收缩混凝土;加强增加了采用低收缩混凝土;加强浇筑后的养护;采用跳仓法、后浇带、控浇筑后的养护;采用跳仓法、后浇带、控制缝等施工措施制缝等施工措施。8.2 混凝土保护层根据近年我国对于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科研及调查分析,并参考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和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以及国外相应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出于对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考虑,对混凝
27、土保护层的厚度作了较大的调整。8.2.1 构件中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下列构件中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下列要求。要求。1 构件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直径d。2 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度应符合表8.2.1 的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为100 年的混凝土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3.5.4 条的规定。(即保护层厚度取1.4倍)注: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 时,表中保护层厚度数值应增加5mm;2 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其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原原
28、0202规范规范8.2.2 8.2.2 当有充分依据并采取下列有效措施时,可适当减小混凝土保当有充分依据并采取下列有效措施时,可适当减小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护层的厚度。1 构件表面有可靠的防护层;2 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并能保证预制构件混凝土的质量;3 在混凝土中掺加阻锈剂或采用阴极保护处理等防锈措施;4 当对地下室墙体采取可靠的建筑防水做法或防腐措施时,与土壤接触一侧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25mm。规范说明:规范说明:根据工程经验,采取有效的综合措施,可以提高构件的耐久性能,减小保护层的厚度。对以下情况,保护层厚度可以酌情减小。构件的表面防护是指表面抹灰层以及其它各种有
29、效的保护性涂料层;例如地下室墙体采用防水做法时,与土壤接触面的保护层厚度可减少;预制构件必须是工厂化生产,并经检验而保证有较好质量的混凝土构件;使用阻锈剂应经试验检验效果良好,应在确定有效的工艺参数后方可使用;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钢筋、镀锌钢筋或采取阴极保护处理等防锈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小。8.2.3 当梁、柱、墙中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 时,宜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可在保护层内配置防裂、防剥落的焊接钢筋网片,网片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并应采取有效的绝缘、定位措施。规规范范说说明明:当保护层很厚时(例如框架顶层端节点弯弧钢筋以外的区域等),开裂混凝土剥落可能造
30、成危险。故宜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通常是在保护层中加配焊接钢筋网片或采用纤维混凝土。其不仅能预防破碎混凝土剥落,还能起到控制裂缝宽度的作用。8.3 钢筋的锚固原原02规范为规范为C403 当锚固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大于5d 时,锚固长度范围内应配置横向构造筋,其直径不应小于d/4;对梁、柱等杆状构件间距不应大于5d,对板、墙等平面构件间距不大于10 d,且均不应小于100mm,此处d 为锚固钢筋的直径。表8.3.1的说明:锚固钢筋的外形系数中删除了删除了02规范中锚固性能很差的刻痕钢规范中锚固性能很差的刻痕钢丝丝;带肋钢筋是指HRB、HRBF、RRB系列钢筋;新增加的预应力螺纹钢筋采用螺母锚固,故
31、未列入锚固长度计算。说明:公式适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到C60,以减小高强混凝土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修正系数a可连乘以减小锚固长度la。但在任何情况下,锚固长度不应小于0.6lab以及200mm,较02规范稍有减小,这是为了保证可靠锚固的最低限度。原原02规范为规范为0.7原原02规范为规范为250mm红色为新增内容8.5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原原02规范为规范为0.6此条与02规范没有变化条文说明:8.5.2 厚度较大的基础筏板,可适当减小最小配筋率,仍维持02规范的0.15。本条为新增加条款本条为新增加条款。对于厚度很大或内力很小的构件,为节约钢筋,提出了少筋混凝土配筋的概念。9 结构构
32、件的基本规定9.1.2 现浇混凝土板的尺寸宜符合下列规定:1 1 板的跨厚比:钢筋混凝土单向板不大于30,双向板不大于40;无梁支承的有柱帽板不大于35,无梁支承的无柱帽板不大于30。预应力板可适当增加;当板的荷载、跨度较大时宜适当减小。2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应小于表9.1.2 规定的数值。新增新增原原02规范悬臂长规范悬臂长度分小于度分小于500和和大于大于5009.1.5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的体积空心率不宜大于50%。采用箱型内孔时,顶板厚度不应小于肋间净距的1/15 且不应小于50mm。当底板配置受力钢筋时,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内孔间肋宽与内孔高度比不宜小于1/4,且肋宽不应小
33、于60mm,对预应力板不应小于80mm。采用管型内孔时,孔顶、孔底板厚均不应小于40mm,肋宽与内孔径之比不宜小于1/5,且肋宽不应小于50mm,对预应力板不应小于60mm。9.1.5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新增。为节约材料,减轻自重及减小地震作用,现浇空心楼板应用逐渐增多。为保证其受力性能,根据近年工程经验,提出了空心楼板体积空心率的限值。并对箱体内摸及芯管内摸楼板的基本构造尺寸作出规定。现浇空心楼板的设计,详见现行标准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CECS175:2004。本条新增。本条为新增条款9.2.15 当梁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50mm 时,可配置表层钢筋网片,表层钢筋网片的配置
34、应符合下列规定:1 表层钢筋宜采用焊接网片;应配置在梁底和梁侧的混凝土保护层中。其直径不宜大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梁侧的网片钢筋还应延伸到梁下部受拉区之外,并按受拉钢筋要求进行锚固;2 两个方向上表层网片钢筋的截面积均不应小于相应混凝土保护层(图9.2.15 阴影部分)面积的1。9.2.159.2.15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参考欧洲规范EN1992-1-1:2004的有关规定,为控制裂缝宽度和防止表层混凝土碎裂,坠落,提出了厚保护层混凝土梁配置表层分布钢筋(蒙皮钢筋)的构造要求。表层分布钢筋应采取有效的定位措施,并宜采用焊接网片。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表层分布钢筋算起。新增条文新
35、增条文9.5.2 叠合式混凝土梁、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叠合梁的叠合层混凝土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02规范是不应低于C20:注)。预制梁的箍筋应全部伸入叠合层,且各肢伸入叠合层的直线段长度不宜小于10d,d 为箍筋直径。预制梁的顶面应做成凹凸差不小于6mm 的粗糙面;2 叠合板的叠合层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40mm(新增: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02规范是不应低于C20:注)。预制板表面应做成凹凸差不小于4mm 的粗糙面。承受较大荷载的叠合板,宜在预制底板上设置伸入叠合层的构造钢筋。9.5.2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对一阶段采用预制梁,板的叠合式受弯构件,
36、提出了叠合式受力的构造要求。主要是后浇叠合层混凝土的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叠合面粗糙程度;界面构造钢筋等。这些要求是界面两侧共同承载,协调受力的必要条件。9.5.3 在既有结构的楼板、屋盖上浇筑混凝土叠合层的受弯构件,应按本规范9.5.2 条的规定进行界面处理,并按本规范第3.3 节、3.7 节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计算。9.5.3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款本条为新增条款 在既有结构上配筋,浇筑混凝土而成形的叠合式受弯构件,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其可根据二阶段受力叠合式受弯构件的原理进行设计。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的承载历史,实测评估的材料性能,施工时支承对既有结构卸载的具体
37、情况,根据本规范第3.7节的规定确定设计参数及荷载的组合效应进行设计。对于叠合面可采取剔凿,植筋等方法加强叠合面两侧的共同受力。(II)竖向叠合式构件9.5.4 由预制构件及后浇混凝土成形的叠合式柱和墙,应考虑施工阶段及使用阶段进行计算。9.5.4条文说明:条文说明:二阶段成形的竖向叠合式柱,墙,当第一阶段为预制构件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施工阶段验算;使用阶段则按整体构件进行设计。9.5.5 在既有柱的周边或墙侧面浇筑混凝土成形的竖向叠合式构件,应考虑既有构件的承载历史以及施工支顶的情况,与后浇部分之间合理分配承载力,乘以不同的承载力分配系数,按本规范第3.3节、3.7 节的规定的原则进行施工
38、阶段和使用阶段的承载力计算。9.5.6竖向叠合式柱、墙在使用阶段的承载力计算中,应根据实测结果考虑既有构件部分几何参数变化的影响。既有构件部分混凝土、钢筋的强度根据检测值的统计分析确定;当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后浇混凝土部分混凝土、钢筋的强度应按本规范第4 章确定并乘以强度利用的折减系数:对轴心受压构件取0.8;偏心受压构件取0.9;但宜考虑施工时支顶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9.5.7 柱外二次浇筑混凝土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既有柱的强度。结合面粗糙的凹凸差不应小于6mm,或通过植筋、焊接等方法设置界面构造钢筋。后浇层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
39、于14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且不小于柱内相应箍筋的直径,箍筋间距与柱内相同。墙外二次浇筑混凝土层的厚度不小于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墙或既有墙的强度。结合面粗糙的凹凸差应不小于4mm,或通过植筋、焊接等方法设置界面构造钢筋。后浇层中竖向、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 且不小于墙中相应钢筋的直径。9.5.7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根据工程实践及经验,提出了竖向叠合柱,墙的基本构造要求,包括后浇层的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叠合面粗糙度,界面构造钢筋,后浇层中的配筋及锚固连接等,这是叠合界面两侧的共同受力的必要条件。9.6 装配式结构9.6.1 装配式、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各类预制构件
40、应按下列原则进行设计:1 应在结构方案和传力途径中确定预制构件的布置及连接方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结构分析及构件设计;2 预制构件的设计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并考虑标准化要求;3 预制构件的连接宜设置在结构受力较小处,且宜便于施工;结构构件之间的钢筋连接及连接处的混凝土应满足结构传递内力的要求;4 各类预制构件及其连接构造应按从生产、施工到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工况进行设计,对预制非承重构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9.6.8 条的规定。9.6.5 房屋装配整体式楼盖、屋盖应采取下列构造措施。1 预制板侧应为双齿边;拼缝上口宽度不小于30mm;空心板端孔中应有堵头,深度不少于60mm;并应在拼缝中浇灌强度
41、不低于C30 的细石混凝土;2 2 预制板端宜伸出锚固钢筋互相连接,并宜与板的支承结构(圈梁、梁顶或墙顶)伸出的钢筋及板端拼缝中设置的通长钢筋连结。9.6.6 整体性要求较高的装配整体式楼盖、屋盖,应采用预制构件加现浇叠合层的形式;或在预制板侧间隔设置配筋混凝土后浇带,并在板端设置负弯矩钢筋、板的周边沿拼缝设置拉接钢筋与支座连接。9.6.5 9.6.6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为装配整体式预制梁,柱连接接头的构造措施。根据我国长期的工程经验,在02规范的基础上完善要求并适当加严。对接头位置,钢筋连接,接缝宽度,灌缝混凝土,局部加强钢筋等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构造措施。9.6.7 9.6.7 装配整体式
42、结构中预制承重墙板沿周边设置的连接钢筋应与支承结构及相邻墙板互相连接,并浇筑混凝土与周边楼盖、墙体连成整体。9.6.79.6.7条文说明:条文说明:为形成结构整体受力,对预制墙板及与周边构件的连接构造提出要求。包括与相邻墙体及楼板的钢筋连接,灌缝混凝土,边缘构件加强等措施。9.6.8 9.6.8 非承重预制构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与支承结构之间宜采用柔性连接方式;2 2 在框架内镶嵌或采用焊接连接时,应考虑其对框架抗侧移刚度的影响;3 3 外挂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具有一定的变形适应性。9.6.89.6.8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阐述自承重预制构件的设计原则。本条为新增
43、条文,阐述自承重预制构件的设计原则。灾害及事故表明,传力体系以外仅承受自重等荷载的非结构预制构件,也应进行构件及构件连接的设计,以防止影响结构受力,甚至坠落伤人。此类构件及连接的设计原则为:承载安全,适应变形,有冗余约束,满足建筑功能以及耐久性等。9.7.5 预制构件宜采用内埋式螺母、内埋式吊杆或预留吊装孔,并采用配套的专用吊具实现吊装,也可采用吊环吊装。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的设计与构造,应满足起吊方便和吊装安全的要求。专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9.7.5条文说明:条文说明:为了达到节约材料,方便施工,避免外露金属件引起耐久性问题,预制构
44、件的吊装方式宜优先选择内埋式螺母,内埋式吊杆或吊装孔。根据国内外的工程经验,采用这些吊装方式比传统的预埋吊环施工方便,吊装可靠,不造成耐久性问题。内埋式吊具已有专门技术和配套产品,根据情况选用即可。此条为新增条文。此条为新增条文。9.7.7 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设施的位置应能保证构件在吊装、运输过程中平稳受力。设置预埋件、吊环、吊装孔及各种内埋式预留吊具时,应对构件在该处承受吊装荷载作用的效应进行承载力的验算,并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避免吊点处混凝土局部破坏。9.7.7条文说明:条文说明:预制构件吊点位置的选择应考虑吊装可靠,平稳。吊装着力点的受力区域应作局部承载验算,以确保安全,同时避免产生引
45、起构件裂缝或过大变形的内力。10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由02规范 6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修订而成10.1.8 对允许出现裂缝的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及连续梁,在重力荷载作用下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可考虑内力重分布,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要求。当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不小于0.1 且不大于0.3 时,其任一跨内的支座截面最大负弯矩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且调幅幅度不宜超过重力荷载下弯矩设计值的20。式中:支座控制截面弯矩设计值;控制截面按弹性分析计算的重力荷载弯矩设计值;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应按本规范第6 章的规定计算;b 弯矩调幅系数。10.1.14 无粘结预应力矩形截
46、面受弯构件,在进行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应力设计值 宜按下列公式计算:对于不少于3 跨的连续梁、连续单向板及连续双向板,取值不应小于50N/mm2。此时,应力设计值 尚应符合下列条件10.1.1410.1.16 为新增加的关于无粘结预应力构件的设计规定10.2.5 混凝土收缩、徐变引起受拉区和受压区纵向预应力筋的预应力损失值l5、l5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 一般情况先张法构件(10.2.5-1)(10.2.5-2)02规范先张法先张法后张法后张法后张法构件(10.2.5-3)(10.2.5-4)式中:pc、pc 受拉区、受压区预应力筋合力点处的混凝土法向压应力;f cu施加预应力时
47、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10.3.13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外露金属锚具,应采取可靠的防腐及防火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粘结预应力筋外露锚具应采用注有足量防腐油脂的塑料帽封闭锚具端头,并应采用无收缩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封闭;2 采用混凝土封闭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与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致,封锚混凝土与构件混凝土应可靠粘结,如锚具在封闭前应将周围混凝土界面凿毛并冲洗干净,且宜配置12 片钢筋网,钢筋网应与构件混凝土拉结;3 采用无收缩砂浆或混凝土封闭保护时,其锚具及预应力筋端部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一类环境时20mm,二a、二b 类环境时50mm,三a、三b 类环境时80mm。条文说明:为保证预应力
48、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提出了端部锚具封闭保护要求11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11.1.3 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11.1.3 11.1.3 确定。红色为修订之处红色为修订之处新增板柱新增板柱-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划分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划分11.1.6 考虑地震组合验算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时,均应按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RE 进行调整,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RE 应按表11.1.6 采用。此次修订,补充了受冲切承载力计算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RE。11.2.3 按一、二
49、、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0;3 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 9%。新增新增9%的强条的强条11.3.2考虑地震组合的框架梁端剪力设计值 Vb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 9 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 (11.3.2-1)式中:框架梁左、右端按实配钢筋截面面积(计入受压钢筋及有效楼板范围内的钢筋)、材料强度标准值,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11.4 框架
50、柱及框支柱11.4.1 除框架顶层柱、轴压比小于 0.15 的柱以及框支梁与框支柱的节点外,框架柱节点上、下端和框支柱的中间层节点上、下端的截面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 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 (11.4.1-1)2 框架结构 二级抗震等级 (11.4.1-2)新增限制条件新增限制条件三级抗震等级 (11.4.1-3)四级抗震等级 (11.4.1-4)3 其他情况 一级抗震等级 (11.4.1-5)二级抗震等级 (11.4.1-6)三、四级抗震等级 (11.4.1-7)梁端出现塑性铰梁端出现塑性铰11.4.2 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框架结构的底层,柱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