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
程
现
场
管
理
手
册
目录
第一章 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3
第二章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10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15
第四章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管理办法.......................................20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工作规范.........................................24
第六章 工地检查制度..............................................................27
第七章 工程进度款支付制度........................................................29
附件:工程现场质检表.....................................................33
第一章 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
编制目的: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减少业主投诉。
适用范围: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一、相关部门职责:
1、 工程管理部是公司派驻现场负责施工管理的专门机构,是公司内部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责任主要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应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
2、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直接实施者,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合同要求及公司工程管理部要求,随时接受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供与工程质量、进度有关的技术资料。
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三通一平
1、 场地移交:施工单位进场后,工程管理部应及时对满足条件的场地进行移交,包括红线点、坐标点、水准点、水电接口等移交给施工单位,并办好书面移交手续。
2、 各种准备工作的检查:已完成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施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已审核。
三、施工质量预控:
1、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实行样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特别是装饰和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引路制。主要步骤如下:
Ø 明确工艺流程
样板制作之前由工程管理部牵头,设计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助,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
Ø 制作统一样板
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统一施工。不管由几家施工单位,只能统一采用一个样板标准。
Ø 样板做法
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施工单位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工序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Ø 样板确认
样板作好后必须经相关单位、部门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参与检查确认的单位部门包括:工程管理部、设计部、成本预算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Ø 样板交底
样板确认以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的交底会议,并作好书面记录,工程管理部检查。
2、 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将以下文件、及准备工作上报经甲方审查后方可实施如未准时上报违约金按1000元/项:
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各种材料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取样复试,机械器具的准用证等。
四、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一)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基本原则:
1、 加强对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工作,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对测量定位放线记录进行复核。
2、 对重要材料设备,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合同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测试,不定期地抽查材料的准用证、质保书、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保资料。
3、 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同时进行重点部位的旁站工作,甲方工程师监督检查。
4、 工程管理部应坚持质量检查制度,以优良工程标准及屋面、外墙、门窗、卫生间和厨房渗漏控制为核心内容,掌握现场质量的实际情况,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监控。
5、 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如基础工程、钢筋和砼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要会同成本预算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有关合格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重要部位的工程验收需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的,必须提前24小时以上通知相关单位。下列工序均应进行质量控制:
1) 基础工程: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
2) 主体及装饰工程: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
3) 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
4) 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安装——塞缝——收口
5) 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或基层——屋面等面层
6) 安装
a) 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
b) 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弯设置
c) 设备开箱检查——安装——调试、试车——运行
7)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工程师工作细则:
1、施工准备阶段。
Ø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Ø 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和作业进度
Ø 组织质量保证体系、作业标准的规定和会议
2、 施工阶段
Ø 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采购检查和到达现场验收检查;
Ø 对龙门桩、模板、测量基桩和施工机械等临时工程进行检测;
Ø 对焊接、铆接、螺栓连接、设备定位以及其他技术要求严格的工序进行检查、验收;
Ø 在浇注混凝土之前,对挖土、支模以及绑扎钢筋等工序进行检查,并对其他隐蔽工程验收检查,验收记录签证;
Ø 对工程设备、电气、管道、钢结构以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等工程作业检查、检测;
Ø 对隐蔽工序的施工监督和检查
Ø 对质量缺陷(事故)提出原因分析和对策措施报告
Ø 建议和参与、审查质量事故处理决定
Ø 签发质量缺陷的修复或返工的指令
3、 竣工阶段
Ø 接受竣工自检及竣工验收通知书
Ø 组织竣工验收并签证竣工验收证明书
(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工作细则:
1、 基础、主体施工管理
1)基础、主体施工前的准备:
Ø 对施工图的平、立、剖、节点、详图,结合建、结、安装施工图认真审查,会审时尽量细化,把图纸上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如在施工前未提出遗、漏、碰、错的损失,概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并处违约金500—5000元/次/处。
Ø 基础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工作,正确建立高程及水准座标系统控制网,自查合格后请政府测绘部门复验,正确后使用,如因操测错误,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处违约金1000元—5000元/次/处。
Ø 基础施工前作好专业施工队和机具的一切就位,认真了解地质资料情况,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经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批准后实施。如护壁方案、排水方案、施工顺序、技术措施等,施工时必须先深后浅,应护壁的必须护壁,如因措施、方案不力,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处违约金1000—5000元/次/处。
Ø 建立、健全、完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报甲方审批后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需经甲方同意,如甲方认为该负责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有权要求更换,并处违约金500—2000元。
Ø 建立并完善各道工序和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前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报甲方,无施工技术交底不准施工,否则处违约金200—1000元/次。
2)基础、主体施工
Ø 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a) 认真执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措施方案,否则处以500—2000元违约金/次/处;
b) 认真按工程管理部要求编制详细的有效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不得延误,月度计划、季度计划延误一天处违约金500元/天,延误的工期必须上报确实可行的补救方案;
c) 一切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必须具备质量保证证明文件、资料,进场12小时内报报监理及甲方,监理按规定见证取样,并即使派出专人和车辆随同甲方送检,未经复试检测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使用,如检测、复试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在12小时内退场,否则违约金1000元—5000元/次/批;
d) 凡进场材料(包括安装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甲供)未报验,复试,检验就擅自投入使用的,已隐蔽的,视为不合格,必须打掉重做或强制拆除、并处违约金500元—5000元;
e) 任何材料成品、半成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代换、代用,一经查实,必须返工、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处违约金500元—2000元/次/项;
Ø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
a) 严格质量事前控制、即主动控制、真抓、实管实行施工程序验收手续,凡隐蔽工程(肉眼看不见的)每道工序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再报验(并附上自检记录 ),经甲方、监理检查合格,经书面签认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报验的工序未报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剥开检查或打掉重做,并处违约金500元—5000元/次/项。
b) 报验检查的程序如下:
控制桩线—基坑开挖线—地基验槽—垫层支模—基础柱、墙定位线—基础钢筋绑扎、支模、柱、墙插筋—地梁钢筋、模板—基础、地梁——底层柱、梁板定位、放线—底层柱钢筋绑扎——底层梁、钢筋模板及底层柱模板—二层板钢筋模板——层柱定位放线——层柱钢筋绑扎—二层梁钢筋、梁板模板—板筋绑扎(包括预留、预埋)一通层拆模后的外观检查,处理砼缺陷通层报验一屋面梁钢筋、梁板模板一屋面板钢筋。
c) 向监理、甲方进行工程报验前,施工方必须认真自查、自检,如实填写自检报告,如因自查不力,报验监理、甲方检查不合格除不准进行下步工序,限期整改并处罚100元—500元违约金/次/项。
d) 施工方必须认真执行监理、甲方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大小质量问题,如未按要求按期整改合格,超期处罚100元—500元/次/项。
e) 对监理、甲方查处的质量问题,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施工方整改后未向甲方书面提出“整改复查报告”,未经复查进行下道工序或擅自隐蔽的视为整改不合格,并处200元—500元/次/项。
f) 在施工过程中,第二次犯同样质量错误处罚加倍,1000元—2000元/次/项,第三次犯同样错误3000元—5000元,以此类推,直至停工整改。
g) 混凝土结构所用模板进场必须是全新木模,木模板板面有明显的缺陷(起泡、分层)或缺棱掉角超2cm以上等必须更换,混凝土结构不得出现严重缺陷(严重缺陷标准按GB50204—2002规范规定)。砼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均不能自行擅自修改隐蔽,经查出除打掉外处违约金100元—500元/次/处,严重缺陷需经设计技术部门处理。
h) 各强度等级的砼配合比、配合比计量必须准确,粗、细骨料(砂、石)必须每车过称,如发现未每车过称,视为该批砼强度不合格并处违约金500元—5000元/次。
i) 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的结构砼强度缺陷修补,必须用提高一级砼填塞(包括梁、柱、板的预留洞、槽的填塞)。如用砂浆填补,查出除打掉外,并处违约金500元—1000元/次/处。
j) 所有构造柱、门窗过梁必须按规定预留钢筋,不得事后钻孔插筋,查出除打掉外并处违约金500元—1000元/次/处。
k) 任何结构砼施工缝必须按规定留设,否则除打掉该部砼外,并处违约金500元—2000元/次/处。
l) 水电安装时不得破坏已成型的砼结构,查出处以500元—2000元/处违约金。
m) 基础施工时,未回填土前,基础坑、槽内不得有积水,基础严禁浸泡,如发现处违约金500元—1000元/次/处。
2、装饰施工阶段工程管理
1)施工程序报验
根据国家对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制的要求,凡属于隐蔽部分(工程完成后肉眼看不见的部分)都必须有隐蔽报验检查相关程序和报验手续,总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隐蔽报验程序检查手续,报验程序为:
Ø 每道工序各分项分部工程中同步巡视,观测检查;
Ø 每道工序、各分项分部工程按要求进行认真内部三检自查,专业质检(要用现行标准表格)全部合格;
Ø 用书面向甲方申请报验,由甲方验收,检查;
Ø 如甲方检查不合格,整改后复查,若仍然发现不合格则处违约金500元—1000元/次/处。
Ø 甲方书面签发认可后进行下道工序。
2)控制节点报验检查程序(装饰、装修阶段)
Ø 砌砖、抹灰、涂刷报验程序
a) 弹各轴线、标高水准线标志
b) 实体实测、实量、外观、缺陷检查
c) 弹出砖体线及门窗洞口线
d) 检查墙拉筋,结构柱连接
e) 检查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及预埋件
f) 检查砖体质量
g) 检查顶砖质量
h) 检查钢丝网(外墙塞洞检查)
i) 基层清理抹第一道底灰
j) 抹底二遍灰(养护工作检查)
k) 抹底三遍灰(养护工作检查)
l) 刮第一次腻子
m) 刮第二次腻子砂平
n) 盖面料
Ø 面砖施工报验程序
a) 检查底糙
b) 检查水平、垂直线
c) 排砖做样板
d) 分段报验检查(抗拉拔试验)
e) 勾缝
f) 验收检查
Ø 防水项目报验程序
a) 基层检查
b) 基层处理(厨、卫生间及阳台、露台吊管洞)
d) 防水材料附加层的检查
c) 坡屋面盖瓦后淋水试验
e) 施工防水层后各部位的闭水试验
Ø 门窗项目报验程序
a) 检查门窗洞口尺寸、标高、位置
b) 安框锚固件
c) 填塞填充防水材料
d) 安门窗扇五金件
e) 检查调试开启灵活,防水等要求
f) 验收
Ø 楼地面项目报验程序
a) 基层清理
b) 润湿基层、刷水泥浆
c) 砂浆找平、压光、验收
Ø 回填土报验程序
a) 基底清理
b) 按照30CM/层进行分层夯实,每层作密实度实验,每层报验,厚度如超过30CM,而无分层密实度检测报验单,施工单位必须做弯承实验。
c) 平整度、标高等符合要求
d) 验收
(三) 施工单位违反质量控制规定的处罚办法:
1、 每道施工工序必须报验后方可施工,每道工序未报验检查,视为工程不合格,必须返工重做,并处以第一次违约金300元-500元/次/项;二次未报验检查,违约金600元-1000元/次/项;三次未报验检查,违约金1100元-2000元/次/项;以此类推,在检查中如施工方自查不够,甲方在接到报验申请后查出一处质量问题违约金50元-100元;
2、 甲方中间检查质量不合格,对施工单位每项处罚100元-500元,二次质量不合格犯同样错误罚500元-2000元/处/点/次。三次质量不合格犯同样错误,强制停工整改,暂停支付当月进度款;
3、 使用未经甲方验收或未经检验实验合格材料的构件,除强制打掉重做外,每次处违约金500元-5000元/次/处;
4、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代换材料,处违约金500元-5000元/次/处。经查代换材料不满足质量要求的,相关构件打掉重做;
5、 在施工过程中除依据施工图及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外,还应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指引书”、“细部质量检查”表等规定内容。否则,每检查出一项处违约金500元-2000元/次。
五、 事后控制与成品保护:
1、 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具备验收条件后须经监理、甲方100%检查验收;对需整改部分,监理督促整改,甲方检查验收。
2、 工程师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采取预防的办法,并由工程管理部归档。
3、监理、甲方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验收活动,确保工程项目的验收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组织/主持/申请的竣工验收活动的控制。
一、相关部门职责:
3.1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由设计部、成本预算部、物管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验收机构。
3.2验收机构的职责
1. 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对验收对象进行施工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2. 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对验收对象进行数量、规格、产地的检验验收;
3. 根据设计要求,对验收对象(系统)进行设计参数检验验收;
4. 忠实记录验收情况,提出验收结论。
3.3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项目竣工验收计划。
3.4 相关部门在其职责业务范围内参与/配合竣工验收工作,准备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二、作业内容
4.1 术语
4.1.1 竣工。
施工单位依照设计文件、合同、计划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和规定完成的可以交付的工程。
4.1.2 中间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中需验收合格才允许继续施工的工程验收。如桩基工程、钢筋工程及其他隐蔽工程的验收。
4.1.3 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对竣工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提请公司或相关部门检验接收的活动。
4.2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所施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部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检查,并提出检查报告;
4. 竣工档案资料完整。
4.3 验收程序。
1. 组成验收机构,明确验收机构人员;
2. 由工程管理部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明确验收标准;
3. 将明确的验收计划,提前7日通知验收机构成员和相关单位;
4. 监理部检查工程资料;
5. 验收机构进行实地工程检验、验收;
6. 召开验收机构会议,明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7. 明确不合格项,并限期整改;
8. 提出验收结论。
4.4 验收计划。
验收计划应包括验收阶段和收尾阶段的全部工作,应明确下列事项:
a) 预计进行的日期;
b) 工作内容;
c) 依据的标准或要求;
d) 执行单位;
e) 备注。
4.6 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
4.6.1 验收依据:
a) 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b) 适用的法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的评定标准;
c) 有效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变更通知单;
d) 相关合同。
4.6.2 竣工资料审查的要求:
a) 完整性——应提报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b) 规范性——所用记录表格、填写及采用的计量单位是否规范;
c) 符合性——是否符合验收依据的规定和要求;
d) 有效性——是否与实际相符。
4.6.3 竣工资料审查的方法:
a) 审阅——记录审查中发现的不不当、遗漏、错误、要求提交方进行说明、补充、更正;
b) 验证——必要时可进行测量、现场观察、重新计算进行验证;
c) 核对——与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相间核对,以判断其正确性。
4.6.4 现场验收:
a) 按分部、分项验收评定标准予以检查、测量、评定;
b) 能独立计量的逐项进行清点、核定;
c) 设备设施核定其可使用性及功能与规范的相符性。
4.6.5单项工程经检查达到验收要求,填写《单项工程验收记录》(表式1)。该记录一式八份,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字后生效。
4.6.6《单项工程验收记录》一式八分,成本预算部、财务、物管、施工各保留一份,其余工程管理部保留。
4.7政府验收和备案
4.7.1 所有单项工程验收完成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四方联合验收。
4.7.2 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委托检测和监督的单项工程,称为政府验收项目;
4.7.3 办理政府验收的责任人原则上按照专业划分,工程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政府检测和验收的协调组织工作。
4.7.4 按计划组织消防、电梯、环保等各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专项工程检测和验收,并督促有关单位对责令整改的问题限期整改。
4.7.5 及时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4.7.6 及时安排、接受并组织工程竣工核验。
4.7.7 及时取得工程竣工报告。
4.7.8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8工程移交。
4.8.1施工单位应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办理移交接受手续。填写工程移交书,经公司相关部门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户内部分的移交,须有施工单位经业主收房满意视为移交给甲方及物管。
4.8.2 技术资料的移交、交档和保存。
a) 技术资料移交的内容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b) 公司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移交的和公司各部门移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编目、立卷、装订并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交档。取得《城建档案验收证书》。交档的文件应予复制,其中一份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交档。
c) 单位/单项工程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应在验收后,由组织/主持验收部门收集、整理后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交档。
d) 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应在单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组织/主持验收部门交其所属的部门汇总、整理后集中向档案管理部门交档。
e) 交档文件、资料的内容和要求符合有关规定。
5.奖惩
5.1 工程验收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1. 计划性:工程验收工作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安排的计划必须得到严格执行;
2. 客观性:对工程验收标准的把握必须坚持客观的原则,实事求是;
3. 准确性:对于工程验收必须坚持量化原则,对验收数据力求准确;
4. 及时性:对于已完工程,应及时安排验收;对存在问题积极督促整改。
5.2 对于在验收工作中,未达到以上标准,以权谋私、以次充好、玩忽职守、伪造数据等行为和人员,将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6 记录
竣工验收所用记录表格和证书的格式应符合项目开发所在地及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统一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川开成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 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司已于 年 月 日完成了合同和设计变更约定的全部施工任务,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已整理完善。经组织初验,我司认为工程质量已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标准,特向贵司提出于 年 月 日进行本工程竣工验收。
请予批准!
施工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公章)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导书及管理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 一 条 目的
规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标准。
第 二 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四川开成置业公司工地所有总包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 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 现场封闭管理
(a) 施工主入口临时大门
施工现场大门采用有门柱式的双开大门,规格:门宽≥6000mm,高度≥2000mm,门扇等分,其中一扇设1800mm×800mm 人行小门。
材质:大门采用金属角钢做框,做除锈处理,双面包镀锌铁皮。
颜色:大门底色采用白色。
门柱截面积建议采用500mm×500mm,高度2500mm,其中柱帽高200mm。
(b) 现场围挡
(1)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2)围挡高度≥2.2 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采用砖砌、留垛、设变形缝,不得使用石棉瓦、彩钢板、安全网等。
(3)施工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与生活办公区间应相互分开。隔离措施应采用钢管架,高度不得低于1.8 米,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由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出入口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c) 施工入口形象
(1)入口处应设置告示牌,例如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牌、项目组织架构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
(2)标牌尺寸:标牌应设置为长方形,最小尺寸为1800mm×9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
(3)标牌的材质:面板采用有机板,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4)大门口必须作硬地处理,车辆出入口位置设车辆冲洗装置、排水沟和沉沙池,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入城市街道。
(5)入口处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门卫室应悬挂经批准的“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和人员参观管理办法及门卫岗位制度” 。并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
(6)入口处应设立安全帽存放区,确保每个进入地盘的人员(包括访客)都必须戴上安全帽。
(d) 现场人员形象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宜穿企业统一制式工作服,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服装应有颜色区别。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等。
(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白色或蓝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黄色。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e) 现场安全、质量动态警示
在项目现场主要通道部位设置周罚款告示牌及当日危险源告示牌;在项目部设置安全及质量检查部门,对质量及安全进行检查,其中安全隐患的检查是每日检查,每日公示,罚款是每周公示,对不正确的事情进行警告和提示,有效的提高工人的质量和安全意识。
(f)开成置业CI 标志
(1)塔吊:塔吊的配重臂上双面悬挂开成标志和“开成置业”字样的组
合标志,字间距及尺寸视塔吊情况决定。
(2)建筑物悬挂公司统一宣传标语(由营销管理部设计或要求)
(二)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a) 平面布置方案的确定
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必须经过监理部及工程管理部批准认可;现场非施工作业面不允许有闲置裸土出现。
(b) 作业场地和施工道路
(1)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保证进出现场及建筑物内的通道为硬化路面,无泥污、无积水,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道路上不得堆放建筑材料或其它杂物。工地内的施工道路、作业场地(钢筋、木制作和砼搅拌站)应满足以下要求:
a、施工行车道路宽不得低于4.0m,应铺设150 厚以上的C20混凝土标准路面,道路侧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内杂物需要定期清理(不超过1个月),防止蚊虫滋生。
b、施工人员通道标注标准不低于页岩实心砖干铺,砖底铺设50mm 厚砂子打底,砖缝间填塞细砂,也可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c、生产加工场地及堆场的地面应采用100 mm 厚以上的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d、所有硬地面应保证排水通畅。
(2)在主要施工道路加设活动铁围栏或活动铁板分隔施工范围与施工道路。未能设置活动围栏,可设宽约20mm 黄线明确车辆与行人分流。在显眼地方张贴车速告示,并限制时速不应超过15 公里。
(3)进场钢管脚手架必须全部新涂黄色防锈油漆,密目式安全立网(必须是全新的密目网)要挂置在外立杆内侧,严禁竖挂、斜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及时清洗更换、保持整洁。升降式外墙脚手架要求每两层(满搭外墙脚手架要求每六-八层)楼板处设踢脚板(安装在安全网外面),踢脚板(木板作成,宽度200,厚度18,刷成黄、黑漆相间,间隔300。)
(4)卸料平台的搭设 卸料平台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搭设完毕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标牌上必须注明准载量,合格日期,验收人员等。平台四周防护用木板或竹胶板封闭,防护板上刷黑黄相间油漆。
(c) 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0.2 米×0.3 米,标牌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1)钢材堆放:
钢材堆放分款分批平稳堆于在有承托的地面上,减少与地面接触和受潮。短期内不使用的应加盖帆布或彩条布。
(2)木材堆放:
木材(模板、木枋、跳板等)堆放必须用木枋承托,避免受潮或倾斜。露天存放且而短期内不使用的应加盖帆布或彩条布。
(3)水泥、油漆类
水泥、白灰等粉状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在干燥的室内仓库。材料下方要有足够木枋承托,再用夹板铺面,堆放高度<2m。结构胶及油漆等一般外面包有保护胶纸,存放时应保留保护胶纸原板。
(4)安装管线类
管材存放应分类存放,堆放高度<2m,两边沿着管材底部头、中、尾处应放置混凝土楔,防止管材倾泻。
(5)周转料具类
脚手架及其它支承架存放要分类平堆,并用方木垫好,高度<2m;扣件应设置集中收集库房和扣件槽,现场不允许散堆、散用。
(6)瓷砖类
必须分类分批分型号并保留原有的保护胶纸存放在室内仓库,堆放高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仓库要有充足照明并保持干爽。
(7)五金件类
门窗锁、门窗铰链、拉手、龙头等五金配件容易受潮、生锈且价值较高,必须存放于干爽、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仓库应有可靠的防盗措施和专人看管。
(8)洁具类
坐厕、浴缸、面盆等洁具应分类存放于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
(9)危险物品类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存放,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位置应远离火源,不得置于高压线下,库内照明应选用防爆灯具,库外摆放灭火筒,并张贴危险品使用许可证。
(三)临时办公生活设施管理
(a) 实行责任分区包干
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报监理公司备案。施工单位自身应每周应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和通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b) 施工现场内设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工人厕所,应有冲洗设施、化粪池,并有专人每天打扫清洁,各单位自行办理好排污许可。厕所内墙应贴瓷砖(瓷砖粘贴高度必须符合成都市相关规定的要求),地面要贴地砖,厕所外墙要抹灰刷白,留有通气孔,夜间有照明,并定期喷药。现场临时办公、库房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倡导采用工厂化的多层移动房,最低标准是砖砌房,生活区场地必须全部硬地化或绿化。在建工程不应兼作施工人员住宿场所;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施工作业区严禁吸烟,吸烟须设立专用吸烟室,并挂置标牌。室内应设置烟缸、灭火器和休息用桌椅,并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吸烟室应有防火、通风措施。
(c) 工人生活区管理
工人生活区搭设临时用房,作业工人应集中管理,并自行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在工人集中区粘贴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安全及质量等的管理条例,对工人进行宣传、培训。工人生活区的卫生、安全应确保达到标准,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宿舍区应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制,保持宿舍内清洁卫生、无异味,每个房间应分区编号,并在门上标明,每间房门侧张贴宿舍管理制度;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四)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
(a) 环保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施工防扰民措施,必须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科学组织施工,创建绿色环保工地和文明施工现场。
(b) 噪音管理
当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如当地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的,施工单位必须履行申报程序,核准后方能开工。设计、施工单位应优先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c) 建筑垃圾管理
禁止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特别是楼梯通道内必须清扫干净,保持通畅。
(d) 施工、生活污水管理
场地内应设排水沟、集水坑、沉淀池,可为砖砌或混凝土浇筑。所有的生活和施工污水、雨水必须经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特别是污雨水严禁散排流入地下室基坑冲刷基坑护壁,如出现因该类事件导致护壁垮塌,由责任单位负全部责任。排入河流的水源应有人严格监测水质,以防水中漂浮物流入河流,污染河水。且应按当地政府的要求,确定是否办理排水许可证。
(e) 夜间施工
在居民区内施工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得到环保部门批准。
(f) 其它方面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建筑垃圾。严禁在强风下拆除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干燥季节应采用淋水湿润等方式控制扬尘。须保留的树木,必须采取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拆除施工围挡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对四周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在居民区施工时应做到每天及时收集垃圾,及时处理,严禁将垃圾到处抛洒。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a) 消防责任和方案明确
施工单位应制定现场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灾方案,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
(b) 动火许可制度
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许可制度,划定动火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动火区与易燃易爆库房应保持30 米以上的距离,动火区不得置于高压线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时,应采取防火措施。严禁在施工楼内生火取暖和烘烤其它物品。
(c) 消防设施布置和管理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临时设施区,每100 平方米配备两个10L 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 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 米。
(d) 施工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木质品仓库禁止使用碘钨灯和60w 以上的白炽灯。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配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夜间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总、分配电箱内均应贴上电路图。配电箱外要上锁,并应标明负责人(电工)姓名和联络电话。
(e)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起重装置必须根据相关工作安全守则要求进行作业。吊运松散材料例如石块、砖瓦、散装水泥或其它材料,必须使用已检验合规格的吊斗或吊笼;气焊用乙炔瓶及氧气瓶,必须使用已检验合规格的专用吊笼进行吊运。
现场常用机械设备应设立操作告示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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