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C/T 643-2000(2000-04-20批准,2000-04-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车辆用密封条的污染性试验方法 QC/T 643-2000
代替GB/T 12426-1990
1 主题内容与运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化橡胶或塑料试样,在气候仪中经一定时间曝露对白色试板污染性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车辆门窗用橡胶、塑料密封条的污染性试验。
2 方法原理
本方法是橡胶或塑料试样与白色试板表面接触时,观察试板表面被污染的程度。
3 仪器设备
3.1 恒温箱(80±2)℃。
3.2 气候试验仪。
3.3 白色试板:一级白瓷砖150 mm×150 mm。
3.4 加荷重物4.41 N(0.45 kg)。
4 材料
4.1 无水乙醇或洗涤汽油。
4.2 洁净白绸布。
4.3 对试验结果无影响的胶粘带或胶布。
5 试样
在制品上截取2片100 mm长的试样或与制品成型工艺条件相当的其厚度为2 mm的2片试样。
6 试验方法
6.1 A法加热污染试验:
a)用蘸有乙醇或汽油的白绸布擦净白色试板;
b)把试样夹到两块试板之间,如图1所示,加4.41 N(0.45 kg)的负荷,再放进事先调到(80±2)℃。的恒温箱中;
c)在恒温箱中放置24h,立即取出试样,用清洁水冲洗试板表面,检查有无污染;
d)检查后,再把试板放进气候试验仪中,在(63±3)℃曝露16 h;
e)曝露后,冲洗试板表面,检查有无污染。
6.2 B法曝露污染试验:
a)用蘸有乙醇或汽油的白绸布擦净白色试板;
b)将试样平放在白色试板上,用胶粘带或胶布固定,然后放进气候仪中,在(63±3)℃曝露100h(一次曝露);
c)取下曝露后的试样,用清洁水冲洗试板表面,检查有无污染;
d)检查后再把试板放进气候仪中,在(63±3)℃曝露16h(二次曝露);
e)曝露后,用清洁水冲试板表面,检查有无污染。
7 试验结果评定
合格:在试板上留有试样的浅黄色污染轮廓。
不合格:在试板上看出试样留有棕色污染轮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客车标准联合工作组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航空航天工业部红阳机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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