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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 T 640-2000 客车门窗用植绒密封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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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QC/T 640-2000(2000-04-20批准,2000-04-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客车门窗用植绒密封条                     QC/T 640-2000                                                                 代替GB/T 12422-1990 1  主题内容与运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绒密封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客车门窗用植绒密封条,也适用于其他车辆门窗用植绒密封条(以下简称绒条)。 2  引用标准     GB/T 12421 客车门窗用橡胶密封条     GB/T 12423客车门窗用塑料密封条     GB/T 12424车辆用植绒密封条的磨损试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工作温度     绒条工作温度为-40~70℃。 3.2   绒条成品应符合本标准,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3  植绒前的基体制品要求:以塑料为基体制品的按GB/T 12423标准要求,以橡胶为基体制品的按GB/T 12421标准要求。 3.4  绒毛的材料为锦纶,其规格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 类型 规格 长度,mm 细度,D 长绒 3.0±0.2 3.0 短绒 0.8±0.1 1.5 0.5±0.1     注:“D”即denier[旦尼尔],符号D或d,以“旦尼尔制”表示纤维纱线细度的名称,为9000 m长纤维纱线重量以克表示的数值。 3.5  成品性能要求 3.5.1  植绒面的性能按表2要求。 表 2 项目 指标 注 耐磨损负荷500g 干磨法 10×103 经磨损试验后,植绒面不应有明显的毛束脱落部位,不允许露出制品基体面 干、湿磨损试验不在统一试样上进行 湿磨法 10×103 3.5.2  外观要求 3.5.2.1   绒条形状要保持良好,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扭转变形和压扁变形。 3.5.2.2  植绒面应植绒均匀,中央区域不允许有无绒毛部位。、 3.5.2.3  植线面应保持洁净,不允许有脏污。 3.5.2.4  绒条的缺陷不允许超过下列规定:     a)绒条尖边处有宽度不大于0.5mm、长度不大于15 mm的无绒毛部位,且在每100 mm长度内不多于一处;     b)绒条尖边处有胶粘剂流淌而造成的突出部位,宽度不大于0.5 mm、长度不大于10 mm,且在每100 mm长度内不多于一处;     c)植绒面边缘有胶粘剂涂布不均匀而造成的无绒毛部位(不包括尖边部位),宽度不大于1.5 mm、长度不大于10 mm,且在每100 mm长度内不多于一处;     d)绒条非植绒面有胶粘剂流淌而造成的局部植绒区域,其宽度不大于3 mm、长度不大于15 mm,且在每100 mm内不多于一处。 4  试验方法 4.1  绒毛的规格,用5~10倍投影放大仪投影检查。 4.2  成品外观质量,用目测和精度为0.05 mm的量具检查。 4.3  绒条植绒面的耐磨损试验按GB/T 12424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基体制品应100%符合本标准3.3条的规定。 5.2  绒毛的规格按图样和本标准3.4条的规定,从每批绒毛重量的5%中抽样检查。 5.3  相同批号的材料、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绒条为一批。 5.4  成品绒条的外观质量应100%进行检查,生产中每30 min至少抽查一次。 5.5   绒条的耐磨损性能试验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随机抽取两件;每使用一批新的胶粘剂或绒毛应对绒条进行耐磨损试验。如试验不合格,应再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复验后仍不合格,则为不合格品。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绒条每箱每批均应附有标签,标签上应标明:制造厂名、商标、制造日期、规格型号、批号、数量及检验员代号;在包装箱外应标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形尺寸(长×宽×高)、总质量、收发货单位名称、地址及“怕湿”、“怕热”字样或图示标志(按GB 191规定)。 6.2   绒条应按规格型号分别成箱包装,分层装箱,每层间用纸或板隔开。每箱质量一般不大于30 kg,箱长不大于3 m。 6.3   绒条运输时,应防止重压及机械损伤,并避免日晒、雨淋。 6.4   成箱包装的绒条在常温下贮存,不允许露天存放,应离热源3 m处,并不受日光直射,注意通风,防潮防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客车标准联合工作组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航空航天工业部红阳机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儒超、马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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