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67一1999
代替 ZB T04 006.2一89
汽车切削加工零件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零件图中经切削加工形成的尺寸要素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零件图中经切割加工及总成装配后再切割加工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本标准也适用于冷镦、冷挤压加工形成的尺寸要素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2 切割加工未注公差尺寸的偏差
2.1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1规定。
2.2 与同一零件连接的组孔内的孔中心距和孔边距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图1、表2规定。
表 2
mm
d1)
C、C1、C2、C3、C4、D极限偏差
大于
至
精装配
中等装配
1
3
±0.10
±0.15
3
6
±0.15
±0.20
6
18
±0.20
±0.25
18
±0.25
±0.30
注:1)对不同直径孔的中心距极限偏差,d按直径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2.3 与不同零件连接的孔间距的极限偏差按图2、表3规定。
表 3
mm
孔组间距 L
≤120
>120~250
>250~500
>500~1000
>1200
极限偏差
±0.6
±0.8
±1.2
±1.6
±2.0
2.4 未注公差尺寸的倒角和圆角半径的极限偏差按图3、表4规定。
表 4
mm
R、H、B
≤0.3
>0.3~05
>0.5~1
>1~3
>3~6
>6~10
>10~18
>18
极限偏差
±0.1
±0.2
±0.3
±0.5
±0.8
±1.0
±1.5
±2.0
2.5 螺纹长度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5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联合工作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 力、朱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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