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村土地占用补偿合同
甲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 村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第一条 征用土地
甲方征用乙方地块,征用土地征地的位置在 面积为 亩,甲方征用地块主要用于 。
第二条 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
(二)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天内,先付 万元给乙方。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将余下征地补偿款 万元付清给乙方。
(三)五十年后该用地按国家国土政策处理。
(四)在三年内征用磨刀用地如有征地补偿上升,按上升价格补偿。
第三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一致认可,本协议时经甲乙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结果,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乙方认可,乙方无任何甲方处的债权,甲方再不欠下乙方任何补偿、赔偿等费用,日后乙方再不得以任何理由、条件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性质的赔偿、补偿等费用。
(三)乙方承诺,再不得以任何理由、条件阻碍甲方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第四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以后如遇到该地块低价调整,补偿差额部分给乙方。
(二)甲方按本协议中约定用途使用地块。
第五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 法律。
(二) 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
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
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
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如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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