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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管理体系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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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 工程5-1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技术管理,确保施工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制度,优质、高效完成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5-1标段桥梁、路基施工任务,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和铁道部颁发的规范、标准及业主、设计、监理对施工技术的要求,特制定本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第二条 项目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健全技术责任制、抓好施工调查、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纸审核及会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编制、技术交底、工程测量、工程试验、工程调度、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资料、文件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的编制等工作。每位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主动负责,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第一条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工程管理部和施工班组技术室是构成本工程技术管理体系的主体,其它有关部门配合。   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工程技术部    施工设计文件  施工过程管理   内业资料管理  测量及试验  质量、安全、工期目标实现    施工组织设计汇编  施工方案制定及优化  施工设计文件会审  施工设计   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   科技开发管理    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施工队伍选择、成本核算    技术资料管理  变更设计及索赔资料管理  施工总结及竣工文件汇编  收发文登记、图纸受控管理   测量和试验人员配备、仪器使用及保管  测量程序、复测制及资料管理   工程材料质量及原材检验   施工质量控制、试验资料和报表管理                                                                技术管理体系框图    第二条 技术部门分别按桥涵、路基、测量、文件资料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技术工作。 第三章 健全技术负责制  工程技术部职责   第一条 负责项目部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接收、编制、发放和更改,对项目部所使用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   第二条 负责施工技术调查,设计文件的审核,及时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尤其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结构尺寸及施工方法等,要进行明确、详细的技术交底。  第三条 负责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工作。  第四条 按业主指定的记录形式负责对转化为生产产品的施工过程进行标识。    第五条 组织测量人员进行交接桩复测,负责现场试验、测量的指导、复核工作。  第六条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最佳施工技术方案,并在施工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  第七条 负责编写重、难点工程分项、特殊过程、“四新”技术应用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做好“四新“成果应用推广工作。  第八条 负责对监理、设计、业主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对下做好变更后的交底工作。   第九条 负责施工日志的编写。   第十条 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负责施工技术总结及竣工文件的编写。   第十一条 负责制定工程成品、半成品防护措施,负责交付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负责对本项目部的科技档案管理,所用统计技术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做好应用效果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    工程部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组织对施工图评审、技术方案的研讨论证和落实、施工生产计划的编排阶段性指标分解和落实、竣工资料的整理。  第二条 参与编制项目总体进度、产值和资金计划,并掌握其执行情况。   第三条 负责施工工艺和流程的改进,利于快速高效的完成工程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   第四条 负责项目部施工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班组和分承包商的组织落实情况。  第五条 负责组织和指导本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便于工程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组织学习《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落实,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第六条 负责收集、整理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察结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和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第七条 负责协调本部门与项目部各部室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八条 协助分管领导对工班组、分承包商进行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在项目总工、生产副经理的指导下,加强施工管理控制和质量控制,使施工在受控的状态下安全运行。   第九条 负责督促部内人员及时准确上报公司、业主、监理等单位各种报表,健全各类报表台帐并及时更新。   第十条 负责施工、技改、管理方案的组织论证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复核现场材料的使用计划和实际消耗。     主管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一条 熟悉设计图纸、文件和验标、规范,深入施工现场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    第二条 结合设计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第三条 负责所管工程图纸会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汇总落实   第四条 具体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优化工作    第五条 对现场施工随时进行技术指导,保证现场施工按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六条 负责进行隐蔽工程签证。    第七条 负责工程的科技开发    第八条 对各种技术文件和资料及时填写、整理、归档,负责竣工文件的编制。   第九条 负责施工方案的优化、变更设计和索赔的技术工作。    第十条 负责每月验工计价的工程量核定及每月材料计划的核定。    第十一条 配合项目部做好其他技术工作。     质检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对工程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质量问题及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二条 及时了解和提出技术规范、施工规范、规程的更新和更换。熟悉工程质量方针。   第三条 负责制订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落实。  第四条 负责制定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通报各班组及分包商的质量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 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组织施工生产,认真抓好项目部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工作    第六条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质量情况和质量报表。  第七条 组织对本项目工程的质量检查,根据质量优劣实施奖罚。    第八条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技术补救措施。  第九条 负责对施工班组、分承包商的评价和施工能力考核。   第十条 负责协助工程验交及竣工资料的整理。     测量班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下开展工作,负责测量班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贯彻执行新技术、新规范及上级对测量工作的指导。  第三条 负责本项目工程测量的组织管理工作,对所属施工队测量组的业务进行检查指导。   第四条 掌握本项目施工测量动态,协调测量工作,解决技术问题。   第五条 对本单位测量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做好质量控制。   第六条 负责重、大、难工程测量技术总结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第七条 掌握测量员技术动态,根据工程需要推广先进测量技术。  第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资料管理的程序文件以及建设部门有关的备案制度,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贯标检查。   第九条 负责执行内也计算数据、原始记录、外业操作的换手复核制度,履行签字手续。     第四章 设计文件审核 第一条 审核设计文件是铁路建设程序中重要环节。项目部必须认真组织审核,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结合施工实际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使其更加完善合理。 第二条 由总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部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共同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和现场核对。对会审和核对发现的问题,应由项目部汇总书面资料,同业主、监理、设计院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未得到书面答复前,不得自行变更。 第三条 设计文件审核的主要内容: ①对照设计文件清单,清点设计图纸,造册登记。对设计单位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要及时清理建档、登记造册,并有专人管理。 ②设计是否与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相符,是否与国家有关经济政策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是否符合实际。 ④设计内容是否有遗漏,说明等是否齐全、明确。 ⑤图表、工程数量是否有误或漏项,核对并计算列表汇总工程数量。 ⑥各种材料、构件的标识(材质、规格、尺寸等)和结构尺寸标注有无错误,核对并计算列表汇总材料数量。 ⑦施工里程、标高、曲线要素等是否正确。 ⑧列出所需用的标准图、通用图、设计图(图号、图名、审批文号等)的数量、有关规定等。设计文件必须与定型图相互核对无误。 第四条 设计文件会审应填写翔实的会审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提出审核报告。对会审有无问题均应进行有效标识、汇总。 第五条 经核对无误后,应分单位工程向计划部提供一份工程数量表,向物资部和试验室各提供一份材料数量表。 第五章 施工调查 第一条 施工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尽快编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待业主和监理批复后,尽快组织开工。 第二条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长负责组织工程技术部进行施工调查。施工调查的主要依据是设计文件,项目部和各施工队收到设计文件后,对设计、工程概况、水文、气象、地形、地质、征迁用地、施工用水、用电、材料价格、材料供应、能源、交通、通讯、当地风俗、地方疫情、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等情况进行调查,掌握情况,提出优化设计和施工组织意见。 第六章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的编制 第一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是指导和组织施工生产的纲领性文件。项目部依据设计文件、业主工期、质量、环境的要求、设计和施工规范、标准,并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编制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编制本施工队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科学组织施工生产。 第二条 项目部在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时,应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书)为依据,以现场调查核对为重点,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编制。坚持宏观控制、微观细调的原则。做到工期制定科学合理、质量目标标准严格、安全措施严密稳妥、环境保护积极有效。 第三条 项目部编制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应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组织施工。在实施中应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第四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力求文字简练,表达清楚,图表清晰、规范,必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文字部分:编制依据和原则,工程概况和主要工程数量表,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案,总工期及年度、月度形象进度计划,主要材料、主要设备采购和供应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与相邻管段的协调办法等。 ②图表部分: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形象进度网络图(使用较新的计划管理软件),主要工程数量表,劳动力使用图,资金使用流量图,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表,年度、月度主要材料、设备数量表。 第五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审核后,报由项目经理部以文件形式签发生效,项目部应对落实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第六条 当国家政策或上级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自然地质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方可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进行调整或修订,并经审批签发,以维护施组的原则性和客观实际性。 第七章 技术交底 第一条 设计技术交底: 1、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负责联系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 2、参加技术交底的各级人员,在交底前要认真弄懂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并将在设计文件审核和施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善意见,书面提交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 3、技术交底的经过、有关问题和解决办法,应详细记录,写成正式会议纪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技术交底纪要应妥善保管备查并作为竣工文件资料列入工程档案。 4、对重大、复杂或采用“四新”成果的工程,在施工前的施工过程中,应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由项目部联系后,组织与该项工程有关的单位和施工人员参加,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和技术措施。 第二条 施工技术交底 1、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部长应将试验段总体施工安排、技术、工期、质量、环保要求等向各班组进行交底,并将详细的施工方案技术向各班组讲解,组织培训和学习。 2、本项目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组织,内容为: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施工图纸要求、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措施有关规定、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操作方法、安全细则、工期进度要求、环保要求、施工顺序、以及重难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四新”成果特殊规定等。 3、施工工点的技术交底,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向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长)及有关人员详细说明工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工种间的配合、预埋件位置、砼及砂浆配合比、建筑物尺寸、标高、测量桩橛及水准点、技术标准及安全质量措施等。 4、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由队长或工班长交待讲解设计意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技术要点。 5、技术交底采用下达工程技术通知单及技术书的形式,用文字记述,必要时以图表说明(一般为一式三份),严禁将施工图复印代替技术交底。凡下发的各种技术交底资料,交接双方必须认真覆行签字手续,必须对资料登记编号。对操作工人以口头叙为主(讲解到操作人员全部明白)。 6、凡因技术交底不清,技术管理制度不严,手续不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不同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重大事故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八章 编制作业指导书 第一条 在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工程管理部组织对路基、砼、钢筋加工及安装施工作业等施工工艺,结合现场施工实际特点,逐项编制作业指导书。 第二条 编制作业指导书前,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吃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依据本施工队施工装备、环境作业条件、各项专业技术、习惯施工方法等进行编制,达到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安全质量标准明确。组织实施时,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要时组织实地演练,样板先行,以点带面,分段实施,主管技术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加强指导,把关控制,做好记录。 第三条 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执行,必要时可组织专题研讨会。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 第九章 隐蔽工程检查 第一条 隐蔽工程检查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每位技术质检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这项工作。具体对隐蔽工程检查组织实施并负责。 第二条 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桩基灌注前的成孔检查,各类工程钢筋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桥梁接地端子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办理签证手续,做好质量记录。 第三条 隐蔽工程检查应及时。先由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资料,请质量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十章 变更设计管理 第一条 变更设计应本着保证质量、有利施工、提高效益的原则,按建设单位有关文件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 第二条 总工程师主持变更设计工作,负责审核变更设计。工程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变更设计的工作,并指定专业工程师管理日常业务。主管工程的技术人员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不准盲目施工,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工程技术部门主动及时与监理部门和设计单位联系,办理变更手续。处理不了的问题,需及时向业主书面汇报。 第三条 各类变更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完善手续,之后进行标识。必须有签认的变更设计图或正式书面通知,方可据以施工,并妥善保存作业竣工资料。如施工急需,征得现场设计监理人员同意的变更设计,亦应记录当即签字,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凡收到的变更设计通知、纪要、文件资料需复印时,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复印件必须经主管技术人员复核签认后,才可分发给有关部门和施工班组。 第四条 申请变更设计的文件通常包括:变更设计申请单,变更设计工程数量计算单,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提交的施工图纸和原始记录资料。 第四条 变更设计尽可能在开工前提出,一项工程避免反复变更。变更设计必须遵循:一要有工程数量的增减,确保经济上有利;二要确保工程、质量和设计功能,保障施工安全,且不得单纯为节省工程费而降低设计标准。 第五条 奖励办法:项目部要积极鼓励提出变更设计,对能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变更设计,将根据情况对提出者进行经济奖励,并通报表彰。 第十一章 工程开(竣)工报告 第一条 工程正式开工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经检查认可后,由工程技术部填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申请,驻地监理签字后,上报监理部门审核,最后报送业主。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是: ①已完成施工设计图审核,且施工设计文件和图纸能满足开工需要; ②开工复测已完成,施工桩橛完备准确; ③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并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环保交底; ④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用水、电、风、便道、临时房屋及临时设施等能满足开工需要; ⑤材料、机具设备、劳力准备等能满足开工需要; ⑥用地及拆迁能满足开工需要; ⑦创优措施已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符合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条 对已完成的单位工程,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预检,不合格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合格后再报监理和业主。竣工预检的条件是: ①按照验收标准对现场实物丈量复核,并对工程质量做好全面评价,必须达到验收标准后才予以报监理和业主; ②竣工文件、内业资料满足业主的要求。 第十二章 技术资料及文件管理 第一条 技术资料及文件管理由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定人定岗,实行分级管理。工程技术部设专职资料员一名,负责工程技术部所有技术资料和文件的分类、归档、完善收发登记和呈传阅制度,凡需落实的事项在文件下发后,要跟踪落实结果。 第二条 技术资料及文件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在建项目各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纸,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设计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日志,各种技术资料、记录、竣工资料、施工总结,以及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情报资料、技术活动资料(含文字、图纸用声像),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文件以及局集团、公司来文,与“三标一体”有关的其它资料等。 第三条 测量资料及文件由测量班(组)管理,竣工后交工程技术部,试验资料由试验室统一管理。试验资料中原始材料检验和试验资料应与物资部进场材料台帐相对应,并及时通知现场技术人员。 第四条 工程技术部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资料及文件管理工作。各级均按《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有关规定,建立受控文件和资料、有效文件和资料、作废文件和资料档案,所有、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纸及各类资料,均应分专业、分项立卷存档,编制总目录及卷内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资料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标识,签署标识人姓名、时间,并合并存放。 第五条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由设计院提供的各类设计文件的点收、编号、分发和保管,并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办理有关设计文件收发登记。各施工队负责点收、登记、分发、保管本施工队内的设计文件。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门均应根据施工项目,配齐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等,施工设计文件资料除留作竣工文件编制份数外,其余下发各班组使用,分散管理;其他技术资料由资料员集中管理。对文件资料借阅,均应办理登记手续,按期归还。 第十三章 现场文明施工 第一条 施工现场文明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窗口,施工现场文明程度代表着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此项目部和各施工队必须全面实行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维护企业良好的信誉。 第二条 施工现场要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示牌。告示牌;现场平面布局要合理、平整、清洁,临时道路状况良好,做到路平坡顺、晴雨畅通、现场无积水,污水、废弃物经过处理排放;有标准和合适的材料堆放场地(库、棚)及车辆、机具停放场,有控制质量的计量设备、检验仪器及值班制度;有醒目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的标示牌和各项活动开展的标语;进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工班长必须挂牌上岗,现场做到标牌整齐,管理规范。并在工地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处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在现场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章 施工技术总结 第一条 为了及时的总结施工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各级必须认真作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 第二条 全管段综合性总结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写,在工程基本竣工、尚未正式验交前完成。工程验交后,工程综合总结应在三个月内完成报集团公司。 全管段专题技术总结,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工程验交后,专题技术总结应在二个月内完成报项目部。专题技术总结包括重点、难点工程总结,施工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的采用,独特的设计方法,特殊的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机械化施工,技术革新,增产节约,经济核算,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题经验或技术总结。 第三条 综合性总结的内容:全线工程概况,自然条件,施工特点,主要技术条件和标准,施工安排及施工准备工作,重大施工技术关键问题及采取的措施,采用新技术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组织指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物资供应、机械设备、运输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及经验教训,验收交接对工程的评价,工程数量、劳力、材料、投资,灾害损失、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统计资料,全线平、纵断面缩图及平面地理位置图,有关图表、照片、录像,重点、难点工程及专题技术总结。 第四条 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 1、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要充分反映工程的成绩和经验,如实写出存在问题和缺点。 2、施工技术总结应能反映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处要叙述清楚,必要时附图表、照片、录像。 3、统计数字要反复核实,力求准确,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 4、施工技术总结应内容充实、抓住重点、分析深入、文字简练、数据准确、图表清楚,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 5、施工技术总结在开工时就应注意收集整理资料,指定专人进行这项工作,在工程竣工后规定的期限内编写完成。 第十五章 编制竣工文件 第一条 铁路项目的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也是国家铁路工程的历史档案和技术资料。它反映了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隐蔽工程,结构物等的原始状况。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交,运营的日常维修养护,以及设备改造、改建、扩建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竣工文件是在施工的全过程中逐渐地形成并积累起来的。项目部、施工队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就重视这项工作,就要安排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工作,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测量、试验)按业务分工负责职责范围的文件资料的形成、收集和保管工作。技术人员因工调迁,必须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积累的全部资料整理齐全,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第三条 项目部成立竣工文件编制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技术部负责及时组织对竣工文件资料质量的检查和审核汇总工作。 所有竣工文件的具体编写内容,必须符合业主对竣工文件的各项要求竣工文件应随施工过程的进行及时收集编写,工程完工后及时作整理,并按规定进行文整合组卷。 第十六章 技术信息管理 第一条 技术信息的搜集 工程技术部门应建立以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渠道,并通过其他各种有效途径,广泛收集科技信息、掌握科技动态,取得信息资料列入档案管理。与本工程有关的科技情报、资料,应认真加以考察研究,并加以利用,出进本单位科技进步。 第二条 “四新”运用 本项目工程技术部具体负责,结合本管段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采用计划,并组织实施,依靠科技进步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减少投入,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提高。 第三条 科技成果和论文 工程技术联合技术咨询部组织各施工队开展科技攻关,针对分部分项,并以工序为单位,成立攻关小组,对新技术、新工艺、新项目、工程难点等课题进行;科技攻关项目要争取在公司的年度科技计划中立项,并按科技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参加科技成果的评审;项目部对取得科技成果的单位,予以奖励。项目部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论文和施工总结、科技成果、工法、论文计划的撰写。 第四条 技术交流 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应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活动,加强项目部内部及其他类似工程单位间的联系,相互吸取经验、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并积极总结施工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新经验,并组织汇总筛选,以编印文件、技术报告会、现场会等形式,在全指范围内推广、交流。较优秀的,报集团公司以便在全集团公司交流推广。 第五条 技术服务 施工中的难点项目、技术力量薄弱环节,上级技术部门应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派专业技术人员或工作组协助施工,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章 工程测量 第一条 测量组织及人员 1、总工程师领导和组织施工桩橛交接、施工复测和控制测量。技术负责人和测量负责人对所负责工点(或项目)的测量工作负全责,杜绝测量错误的发生。 2、本项目要根据施工需要,配齐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应树立为施工服务的思想,精通测量业务和技术,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心操作,保证质量。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应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 3、主管工程的技术干部和测量人员因工作失职,出现测量错误,造成损失乃到工程报废者,各级组织将按不同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二条 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 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是施工的关键性工作。由项目部牵头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在参加交桩和施工复测中,必须指定专职干部负责到底,完善交桩和复测手续,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对,避免出现测量送错,做到工作万无一失。 复测要延伸至前、后段各一个点,复测精度符合规定要求,并经驻地监理现场检测合格后,与设计单位办理交接手续。贯通复测发现与定测成果资料不符时,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负责解决。 第三条 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 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所有测量记录、计算资料不得涂改,复核签字手续必须完善,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桩橛不得交付施工。重要桩橛必须按规定放置护桩,并定期进行复测。 第四条 沉降观测 本项目应根据沉降观测方案,对必须进行测量的桥涵、路基等工程按要求设置观测点,确定专人、定期测量,并将成果及时向工程技术部反馈;在观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及时汇报。 第五条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状况良好、准确是保证测量质量的前提。应加强对仪器的使用和保管。经常对仪器进行保养,严格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各种仪器资料均应分项保存建档,做到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妥善保管。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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