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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项合同易九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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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与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本着精诚合作、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数据仓库建设项目运作部会计组需求”一事签订本协议,协议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数据仓库建设项目运作部会计组需求 二、 项目实施内容 实施内容 详细的功能需求以《数据仓库建设项目需求规格书》中运作部会计组需求部分(详见附件一)为准,《数据仓库建设项目需求规格书》运作部会计组需求部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数据仓库建设项目需求规格书》运作部会计组需求部分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发服务;有权要求乙方就其服务不足之处进行限期改进和调整。 2. 甲方有权利根据外包项目的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服务规范、考评办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在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外包服务人员遵照甲方的服务规范和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可根据相关服务项目的质量考核指标要求,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务人员进行与服务项目相关的管理,并检查乙方外包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包括上、下班记录、服务情况、违规违纪情况、受表扬、被投诉等。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健康证、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 5. 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 四、 甲方的义务 1. 在外包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并提供适合乙方进行安装与调试工作的软硬件、数据接口及适合项目小组成员现场施工的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服务器、由第三方软件组成的运行环境、投资组合数据接口,及现场施工所需的工位、电话及因特网接入等。 2.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提起要求确认需求时安排时间配合乙方进行最终实施细节的确认。 3.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有义务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外部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 乙方的权利 1.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派出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对于甲方提出的新业务需求,乙方有权利根据自身因素(如技术能力等)决定是否进行新业务需求的实施,但仍有义务在决定前配合甲方进行技术实现方案的确定。在不能实施时应在技术实现方案确定后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通知里说明原因。 六、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需根据甲方的服务外包要求进行外包服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开发文档及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功能设计文档、功能实现的代码、功能所需的环境配置说明等文件) 2.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外包项目开发、调试与实施服务,并且在实施完成后,有义务为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提供关于功能或系统的使用操作培训。 3. 乙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完成甲方外包服务项目工作,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更换外包服务人员。 4. 乙方负责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人员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升降、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乙方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为外包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持外包服务人员的稳定性。 5. 乙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乙方应直接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如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外包服务工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6. 外包服务人员因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而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非因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等由责任方承担。 7. 乙方应教育、督促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 8. 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在员工离开现场或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 七、 服务条款 1. 服务方式及要求 服务方式为甲方现场服务。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外包项目开发过程中,需定期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开发进度情况(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的《项目进度管理表》)。 3. 甲方需书面(电子邮件)通知乙方所需外包开发人员要求及数量,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调配,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开发。 4. 服务响应时间及服务联络方式 热线支持服务响应时间:5 ×8 小时服务。 联系人:胡嘉晨 联系电话:15810950911 。 电子邮件:hu_jch@。 八、 项目验收 1. 验收标准:本项目采用现场验收方式验收,验收标准以符合附件一:《数据仓库建设项目需求规格书》运作部会计组需求部分中所提供的要求为准。 2. 验收由双方人员共同参与。系统开发或配置完成后,经乙方内部测试通过,即可按照项目进度配合甲方进行系统初验,所有系统功能模块应符合附件一:《数据仓库建设项目需求规格书》运作部会计组需求部分中的要求,能够正常运行。同时乙方须提供软件文档(主要包括:功能设计文档、功能实现的代码、功能所需的环境配置说明等文件),软件文档部分的验收通过后,即视为初验通过。 3. 初验完成后,系统整体试运行一个月后,初验遗留问题已解决,乙方确认系统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即通知甲方系统已准备就绪,等待最终验收。当系统通过测试时即终验完毕,甲方向乙方签发终验报告。 4. 系统达到验收条件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 5.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确认。 6. 甲方验收不合格,应出具书面的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验收申请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7. 验收分初验和终验两次,初验通过后系统至少试运行一个月以上才能进行终验。验收可进行多次,如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加以修改纠正,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8. 系统终验通过之日起,乙方为系统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期。维护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含:乙方必须确保本合同内规定的所有开发的系统(或内容)的正常运行;按季度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漏洞及时修改的服务;系统(或内容)出现无法使用状况下的应急响应及解决的服务;对系统(或内容)进行优化的服务。若维护期内,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规定需求的系统(或内容)的修改要求,乙方可先行进行工作量评估,再进行系统(或内容)的修改,但是此类修改工作累计总量所折合的费用不得超过本合同款的10%。超出部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收费标准为20000元/人月。 九、 项目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工作;开发完成后同甲方共同完成系统终验工作,并投入运营。 十、 项目造价及付款方式 1. 项目造价 项目总造价为人民币 ¥96,000.00 元(大写金额:玖万陆仟圆整) 2. 付款方式 初验款:项目初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自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和《付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的90%,即¥86,4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肆佰圆整。 终验款:项目终验收合格后一周内, 自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和《付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的10%, 即¥9,6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陆佰圆整。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甲方对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迟延支付部分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价的20%。 2. 如乙方在实际工作时,出现迟延,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说明延迟原因及预计延迟时间。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价的20%,但迟延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外包费,并拖欠款项达三个月以上,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4. 终验不是甲方确认项目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最终证明。在系统终验后,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产品达不到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至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为止,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累计最高限度为本合同总金额的100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达不到需求项目要求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和实际开支向乙方支付费用,并且乙方的各项履约期限相应顺延。 5. 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中服务要求(第七条“服务条款”)的规定执行,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服务义务,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系统故障一个小时以上,除前款规定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6.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违约条款都是相互独立的,可以累加,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除非法律有不同规定,一项违约条款的行使不影响另一项的行使。 十二、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火灾)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书应为最终裁决,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裁决书另有规定除外。 十四、 商业秘密 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不对外公开的一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财务数据、管理制度,软件的设计思想、系统结构、产品功能以及所有档案材料等,均视为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对于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该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2. 除非已经为公众知晓,乙方在本项目合同项下的服务中接触到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统计数据、计算机运行系统的资料等,均构成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因乙方违反本条的保密义务导致成为公开信息或公众知晓的任何信息)。除非法律法规要求或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披露。 十五、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变更/修改/补充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承担。 2. 若甲方增加本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需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的条款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补充协议,费用标准及金额由双方订立的书面补充协议具体规定,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如果任何权力机构下令清理乙方公司破产,需任命贷方的清理人、清算人或管理人,并且这种任命/命令在30天内并未解除,或将有导致这种命令/任命的形势发生;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告知立即终止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赔偿。 十六、 知识产权与品质保证 1. 乙方在开发中所提供的自主工具软件包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包括分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该工具软件包的免费使用权。 2.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开发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则乙方承诺自费就上述索赔或起诉为甲方答辩,并支付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3. 乙方按照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外包开发服务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并许可乙方使用的产品和资料只限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子公司或母公司等。 4. 乙方外包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代码、软件、算法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源代码等)应移交甲方保管并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乙方有义务对项目技术、资料进行保密,由于乙方当事人泄密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5. 甲方在此声明其所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害任何第三方权益,并保证乙方对软件的使用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如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对乙方负赔偿责任。 6. 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软件不含有或携带软件病毒如木马程序等危害和妨碍甲方系统及软件运行、系统安全、资料信息安全的程序和内容,不会将甲方资料外泄,如出现软件中包含病毒、存在安全漏洞或其他缺陷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金额累计最高限度为本合同总金额的100 % ,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大小协商确定。 十七、 监管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 乙方应依法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 十八、 其他条款 1.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2)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转让本合同及该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 2.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九、 附件 附件一:《数据仓库建设项目需求规格书》运作部会计组需求部分 附件二:《项目进度管理表》 附件三:《付款申请》 附件四:相关资质文件 甲方: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银行大厦8层 号学院国际大厦1812 电话: 8610-66583246 电话:(010) 8233-7960 传真: 8610-66583251 传真:(010) 8233-7960-21 开户名称: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浦发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账 号:91170154740006459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数据仓库建设项目需求规格书》运作部会计组需求部分 1.1 运作部会计组需求 1.1.1 每日净值 1.1.1.1 查询条件 日期:截止日期 基金类型:公募、年金、社保、专户、子公司 1.1.1.2 数据展现 1.1.1.3 业务规则 l 功能:查询、导出 l 数据统计范围:公募、年金、社保、专户、子公司 l 数据来源: 字段名称 WAREHOUSE 表 关联字段 计算规则 日期 STG_FA_GZB C_FDATE 查询日期 基金代码 STG_FA_BASEINFO C_ FCODE 基金名称 STG_FA_BASEINFO C_ FNAME 成立日期 STG_FA_BASEINFO C_FJJCLDATE 基金管理公司 STG_FA_GZB C_FJJGLREN 基金托管银行 STG_FA_GZB C_FJJTGREN 资产净值(元) STG_FA_GZB C_FKMMC 701基金资产净值 资产合计(元) STG_FA_GZB C_FKMMC 604资产类合计 资产份额(份) STG_FA_GZB C_FKMMC 601实收资本 基金份额净值(元) STG_FA_GZB C_FKMMC 702基金单位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STG_FA_GZB C_FKMMC 905累计单位净值 产品收益增长线 STG_FA_GZB C_FKMMC 货币基金有该数据,即七日年化收益。907—其中485018基金七日收益率 累计价值增长线 对于非货币基金,此列不需要填写。对于货币基金,该数为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今年单位分红 从万得TB_OBJECT_1245取数 基金累计单位分红 从万得TB_OBJECT_1245取数 销售费(元) STG_FA_FCWVCH C_FKMH 64060【YYYY-MM-DD】计提基金销售费用 1.1.2 佣金汇总 1.1.2.1 查询条件 日期: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基金类型:公募、专户、社保、年金 1.1.2.2 数据展现 1.1.2.3 业务规则 l 功能:查询、导出 l 数据统计范围:公募、年金、社保、专户、子公司 l 数据来源: 字段名称 WAREHOUSE 表 关联字段 计算规则 买佣金 STG_FA_ HZJKQS N_FBYJ 卖佣金 STG_FA_ HZJKQS N_FSYJ 买经手费 STG_FA_ HZJKQS N_FBJSF 卖经手费 STG_FA_ HZJKQS N_FSJSF 买印花税 STG_FA_ HZJKQS N_FBYHS 卖印花税 STG_FA_ HZJKQS N_FSYHS 买证管费 STG_FA_ HZJKQS N_FBZGF 卖证管费 STG_FA_ HZJKQS N_FSZGF 买过户费 STG_FA_ HZJKQS N_FBGHF 卖过户费 STG_FA_ HZJKQS N_FSGHF 注:计算规则为按时间段、基金产品、券商计算佣金。 1.1.3 年金TA 1.1.3.1 查询条件 日期: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基金类型:年金、社保、专户、子公司 1.1.3.2 数据展现 1.1.3.3 业务规则 l 功能:查询、导出 l 数据统计范围:年金、社保、专户、子公司 l 数据来源: 字段名称 WAREHOUSE表 关联字段 计算规则 套帐 STG_FA_NJTA C_FUNDNAME 凭证日期 STG_FA_NJTA D_DATE 序号 STG_FA_NJTA N_SH 业务类型 STG_FA_NJTA C_FYWLX 计算方法 STG_FA_NJTA C_METHOD 资产变动金额 STG_FA_NJTA N_JE 资产变动份额 STG_FA_NJTA N_SL 定价日期 STG_FA_NJTA D_DATEBY 份额确定日 复用凭证日期 资产支付日 复用凭证日期 存款科目 STG_FA_NJTA C_YHKM 录入人 STG_FA_NJTA C_ZZR 审核人 STG_FA_NJTA C_CHK 状态 STG_FA_NJTA C_FLAG 1.1.4 多基金席位交易表 1.1.4.1 查询条件 日期: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基金类型:公募、专户、社保、年金 1.1.4.2 数据展现 1.1.4.3 业务规则 l 功能:查询、导出 l 数据统计范围:公募、年金、社保、专户、子公司 l 数据来源: 字段名称 WAREHOUSE表 关联字段 计算规则 基金 券商名称 券商席位 回购金额 股票合计 STG_FA_HZJKQS N_ FSje+ N_FBje 根据席位号查询。证券标志为股票(GP) 债券合计 权证合计 金额合计 实付佣金 实付佣金占比 是否已支付佣金 1.1.5 月末资产净值公告 1.1.5.1 查询条件 日期:年月 基金类型:年金 1.1.5.2 数据展现 1.1.5.3 业务规则 l 功能:查询、导出 l 数据统计范围:年金、专户 l 数据来源: 字段名称 WAREHOUSE表 关联字段 计算规则 企业年金基金代码: STG_FA_BASEINFO C_ FCODE 企业年金基金名称: STG_FA_BASEINFO C_ FNAME 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净值: STG_FA_GZB C_FKMMC 701基金资产净值 企业年金基金份额净值: STG_FA_GZB C_FKMMC 702基金单位净值 企业年金基金委托金额: 产品自成立以来,年金TA业务中“资产变动金额”的合计。 管理人: STG_FA_GZB C_FJJGLREN 托管人: STG_FA_GZB C_FJJTGREN 1.1.6 分类产品成本市值表 1.1.6.1 查询条件 日期: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基金类型:公募、专户、社保、年金 1.1.6.2 数据展现 1.1.6.3 业务规则 l 功能:查询、导出 l 数据统计范围:公募、年金、社保、专户、子公司 l 数据来源: 字段名称 WAREHOUSE表 关联字段 计算规则 组合名称 STG_FA_BASEINFO C_ FNAME 组合代码 STG_FA_BASEINFO C_ FCODE 类型 分成本市值取数 股票 STG_FA_GZB N_FZQSZ 1102 权证 STG_FA_GZB N_FZQSZ 1106 股票型基金 STG_FA_GZB N_FZQSZ 110511 上交所国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11 深交所国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31 银行间国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51 央行票据 STG_FA_GZB N_FZQSZ 110355 政策性金融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57 金融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54 次级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56 上交所企业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13 深交所企业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33 银行间企业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53 上交所可转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12 深交所可转债 STG_FA_GZB N_FZQSZ 110332 债券型基金 STG_FA_GZB N_FZQSZ 110512 活期存款 STG_FA_GZB N_FZQSZ 100201 协议存款 STG_FA_GZB N_FZQSZ 100202 定期存款 STG_FA_GZB N_FZQSZ 110203 货币基金 STG_FA_GZB N_FZQSZ 110513 短期债券回购 STG_FA_GZB N_FZQSZ 120203 注:部分基金科目编号如“计算规则”规则所描述,具体计算将按照资产类科目性质区分. 资产类科目性质如附件1. 1.1.7 收入数据 1.1.7.1 查询条件 1.1.7.2 数据展现 1.1.7.3 业务规则 l 功能:查询、导出 l 数据统计范围:公募、年金、社保、专户、子公司 l 数据来源: l 数据来源:估值表,余额表 字段数据同上表 投资类型 收入类型 股利/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估值增值变动 权益类 股票 股利收入贷方发生额 股票差价收入贷方发生额 股票投资估值增值 权证 权证差价收入贷方发生额 权证投资估值增值 股票型基金 基金红利收入股票基金贷方发生额 基金差价收入股票基金贷方发生额 基金投资股票基金估值增值余额 固定收益类 上交所国债 债券利息收入%交易所国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交易所国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交易所国债估值增值 深交所国债 债券利息收入%交易所国债%深圳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交易所国债%深圳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交易所国债%深圳估值增值 银行间国债 债券利息收入%银行间国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银行间国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银行间国债估值增值 央行票据 债券利息收入%央行票据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央行票据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央行票据估值增值 政策性金融债 债券利息收入%金融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金融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金融债估值增值 金融债 债券利息收入%次级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金融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金融债估值增值 次级债 债券利息收入%次级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次级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次级债% 上交所企业债 债券利息收入%企业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企业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企业债%估值增值 深交所企业债 债券利息收入%企业债%深圳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企业债%深圳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企业债%深圳估值增值 银行间企业债 债券利息收入%企业债%银行间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企业债%银行间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企业债%银行间估值增值 上交所可转债 债券利息收入%可转换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可转换债%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可转换债%估值增值 深交所可转债 债券利息收入%可转换债%深圳贷方发生额 债券差价收入%可转换债%深圳贷方发生额 债券投资%可转换债%深圳估值增值 债券型基金 基金红利收入债券基金贷方发生额 基金差价收入债券基金贷方发生额 基金投资债券基金估值增值余额 流动性资产 活期存款 存款利息收入贷方发生额 协议存款 存款利息收入%协定贷方发生额 定期存款 存款利息收入%定期贷方发生额 货币基金 基金红利收入货币基金贷方发生额 基金差价收入货币基金贷方发生额 基金投资货币基金估值增值余额 短期债券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1.1.8 基金每日交易情况报告 1.1.8.1 查询条件 1.1.8.2 数据展现 1.1.8.3 业务规则 l 功能:查询、导出 l 数据统计范围:公募 数据来源: 字段名称 WAREHOUSE表 关联字段 计算规则 基金代码(6位) STG_FA_BASEINFO C_ FCODE 基金名称 STG_FA_BASEINFO C_ FNAME "股票市值(万元)" STG_FA_GZB N_FZqsz 1102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金额(万元) STG_FA_HZJKQS N_FBje 证券标志为股票(GP) 卖出股票金额(万元) STG_FA_HZJKQS N_ FSje 证券标志为股票(GP) 股票净买卖(万元) STG_FA_HZJKQS N_FBje- N_ FSje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STG_FA_GZB FZqsz 1102股票投资/ 701基金资产净值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总值的比例(%) STG_FA_GZB FZqsz 1102股票投资/604资产类合计: 买入债券金额(万元) STG_FA_HZJKQS N_FBje 证券标志为债券(ZQ) 卖出债券金额(万元) STG_FA_HZJKQS N_ FSje 证券标志为债券(ZQ) 债券净买卖(万元) STG_FA_HZJKQS N_FBje- N_ FSje 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STG_FA_GZB FZqsz 1103债券投资/ 701基金资产净值 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总值的比例(%) STG_FA_GZB FZqsz 1103债券投资/604资产类合计: 当日市场传闻、当日市场走势简要分析 不需要填写,为空即可 注:部分基金科目编号如“计算规则”规则所描述,具体计算将按照资产类科目性质区分。 资产类科目性质如附件1. 1.2 附件1-资产类科目性质表 资产类 转融通 资产类 保险投资 资产类 待摊费用 资产类 股票投资 资产类 基金投资 资产类 配股权证 资产类 普通科目 资产类 其他投资 资产类 权证投资 资产类 信托投资 资产类 银行存款 资产类 应收股利 资产类 应收利息 资产类 债券投资 资产类 交易保证金 资产类 可退替代款 资产类 其他应收款 资产类 清算备付金 资产类 应收申购款 资产类 基金投资_ETF 资产类 基金投资_LOF 资产类 买入返售证券 资产类 应收基金红利 资产类 应收信托红利 资产类 股票投资_配股 资产类 股票投资_深圳 资产类 股票投资_新股 资产类 股票投资_指标 资产类 股票投资_指数 资产类 基金投资_深圳 资产类 配股权证_深圳 资产类 银行存款_上海 资产类 银行存款_深圳 资产类 应收股利_深圳 资产类 应收股利_指数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国债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回购 资产类 债券投资_国债 资产类 债券投资_深圳 资产类 清算备付金_ETF 资产类 待摊费用_风险金 资产类 基金投资_开放式 资产类 交易保证金_上海 资产类 交易保证金_深圳 资产类 其他应付款_追加 资产类 其他应收款_其他 资产类 其他应收款_追加 资产类 清算备付金_上海 资产类 清算备付金_深圳 资产类 溢折价_债券投资 资产类 应收申购款_转入 资产类 集合理财产品投资 资产类 应收保险产品红利 资产类 存款投资_定期存款 资产类 存款投资_通知存款 资产类 存款投资_协定存款 资产类 股票投资_新股增发 资产类 股票投资_指数配股 资产类 基金投资_LOF_深圳 资产类 基金投资_股票基金 资产类 买入返售证券_深圳 资产类 权证投资_配股权证 资产类 投资估值增值_股票 资产类 应收基金红利_深圳 资产类 应收利息_次级债券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定期存款 资产类 应收利息_活期存款 资产类 应收利息_金融债券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其他债券 资产类 应收利息_企业债券 资产类 应收利息_通知存款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协定存款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央行票据 资产类 应收利息_银行存款 资产类 应收利息_中期票据 资产类 债券投资_次级债券 资产类 债券投资_金融债券 资产类 债券投资_其他债券 资产类 债券投资_企业债券 资产类 债券投资_央行票据 资产类 股票投资_配股_深圳 资产类 股票投资_新股_深圳 资产类 股票投资_指数_深圳 资产类 权证投资_美式_认购 资产类 权证投资_美式_认沽 资产类 权证投资_欧式_认购 资产类 权证投资_欧式_认沽 资产类 应收股利_场外_深圳 资产类 应收股利_指数_深圳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国债_深圳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回购_深圳 资产类 存出保证金_股指期货 资产类 存出保证金_商品期货 资产类 待摊费用_回购交易费 资产类 基金投资_开放式_ETF 资产类 基金投资_开放式_LOF 资产类 交易保证金_权证交易 资产类 买入返售证券_银行间 资产类 清算备付金_股指期货 资产类 清算备付金_商品期货 资产类 应收基金红利_开放式 资产类 应收利息_交易保证金 资产类 应收利息_交易所国债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可分离债券 资产类 应收利息_可转换债券 资产类 应收利息_未上市国债 资产类 应收利息_未上市债券 资产类 应收利息_银行间国债 资产类 应收利息_资产证券化 资产类 债券投资_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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