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1第一节合同的概述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概述合同的概述 1.1.合同的概述合同的概述 根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有合同有广义广义和和狭义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规范的是债权合同,两个或两个之分。狭义的合同规范的是债权合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
2、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协议(契约)。广义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协议(契约)。广义的合同还应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的合同还应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等。法中的劳动合同等。2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概述合同的概述 1.1.1 1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的法律特征 1.1.合同是一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一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2.2.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3.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
3、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4.4.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5.5.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1.1.2 2 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基本原则 1.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2.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3.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4.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5.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3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概述合同的概述 1.1.3 3 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 合合同同的的分分类类1.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
4、合同2.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4.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5.5.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6.6.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7.7.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4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概述合同的概述 1.1.4 4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 1.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 合合同同的的形形式式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对对合合同同的的内内容容、条条款款经经过过协协商商,作作出出共同的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共同的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合同法规定,
5、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和和其他形式,其他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2.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 合合同同法法在在一一般般情情况况下下对对合合同同形形式式并并无无要要求求,只只要要在在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有规定和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有规定和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5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概述合同的概述 3.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 合合同同的的内内容容(1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场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场所(2 2)标的)标的(3 3)数量)数量(4
6、4)质量)质量(5 5)价款和报酬)价款和报酬(6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8 8)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6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1 1.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要约要约与与承诺承诺,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也是当事人双方就,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也是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订立合同的过程,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订立合同的过程,一般先由当事人一方提出要约,再由另一方作出承诺,经签字、盖章后,一般先由当事人一方提出要约
7、,再由另一方作出承诺,经签字、盖章后,合同即告成立。在法律程序上,把订立合同过程划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合同即告成立。在法律程序上,把订立合同过程划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阶段。7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1.1.1 1要约要约1 1.要约的概念要约的概念 要要约约是是一一方方当当事事人人以以缔缔结结合合同同为为目目的的,向向对对方方当当事事人人所所作作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要约应当具备的条件:要约应当具备的条件:(1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由具
8、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9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2.2.要约的方式要约的方式 (1 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2 2)口头形式;)口头形式;(3 3)行为。)行为。3.3.要约的生效要约的生效 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9、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的具体情形如下:要约生效的具体情形如下:(1 1)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2 2)口头、行为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口头、行为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10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4.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要约约的的撤撤回回是是指指要要约约生生效效前前,要要约约人人使使其其不不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撤撤回回要要约约的的通通知知应应当当在在要要约约到到达达受受要要约约人人之之前前或或者者与与要要约约
10、同同时时到到达达受受要要约人。约人。要要约约的的撤撤销销是是指指在在要要约约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之之后后,要要约约人人使使其其丧丧失失法法律律效效力力而而取取消消要要约约的的行行为为。撤撤销销要要约约的的通通知知应应当当在在受受要要约约人人发发出出承承诺诺通通知知之之前前到到达受要约人。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 2)受受要要约约人人有有理理由由认认为为要要约约是是不不可可撤撤销销的的,并并已已经经为为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作作
11、了了准备工作。准备工作。11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5.5.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 要要约约失失效效是是指指要要约约丧丧失失了了法法律律上上的的拘拘束束力力,因因而而不不再再对对要要约约人人和和受受要要约人具有拘束作用。约人具有拘束作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
12、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6.6.要约邀请要约邀请 要要约约邀邀请请是是希希望望他他人人向向自自己己发发出出要要约约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如如寄寄送送的的价价目目表表、拍拍卖卖公公告告、招招标标公公告告、招招标标说说明明书书、商商业业广广告告等等为为要要约约邀邀请请,在在建建设设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是要约邀请。13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1.1.2 2 承诺承诺 1.1.承诺的概念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有效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承诺的有效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 1)
13、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 3)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4 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规定。)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规定。15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2.2.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承承诺诺生生效效,即即承承诺诺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承承诺诺对对承承诺诺人人和和要要约约人人产产生生法法律律约约束束力力。承承诺诺通通知知到到达达要要约约人人时时生生效效。承承诺诺不不需需要要通通知知的的,根根据据交交易易习习惯惯或或者者要要约约
14、的的要要求求作作出出承承诺诺的的行行为为时时生生效效。合合同同法法第第二二十十五五条条规规定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3.3.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承承诺诺的的撤撤回回是是在在承承诺诺没没有有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前前,承承诺诺人人宣宣告告取取消消承承诺诺的的意意思思表示。表示。4.4.承诺的超期承诺的超期承承诺诺超超期期,也也即即承承诺诺的的迟迟到到,是是指指超超过过承承诺诺期期限限到到达达要要约约人人的的承承诺诺,按按照照迟迟到到原原因因的的不不同同,分分为为:(1 1)受受要要约约人人超超过过承承诺诺期期限限发发出出承承诺诺;(2 2)非受要约人的责任原因延误到达的
15、承诺。)非受要约人的责任原因延误到达的承诺。16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3.3.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1 1)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缔缔约约过过失失责责任任,是是指指合合同同订订立立过过程程中中,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未未履履行行依依据据诚诚实实信信用用原原则则应应承承担担的的义义务务,而而导导致致当当事事人人另另一一方方受受到到损损失失,并并应应承承担担损损害害赔赔偿偿责任。责任。(2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素 1 1)合同)合同尚未成立尚未成立;2 2)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了)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原则所
16、要求的义务;3 3)缔约另一方当事人的)缔约另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信赖利益遭受损失;遭受损失;4 4)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17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3 3)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 1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报;)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报;3 3)有其他违背诚信信用原则的行为;)有其他违背诚信信用原则的行为;4 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违反缔约中的保密
17、义务。18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1 1.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 合合同同成成立立是是指指当当事事人人完完成成了了签签订订合合同同的的过过程程,并并就就合合同同内内容容协协商商一一致致。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前提条件。(1 1)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 1 1)存在订约当事人;)存在订约当事人;2 2)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主要条款协商一致;3 3)应经历)应经历要约和承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19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2 2)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
18、 合合同同成成立立的的时时间间是是由由承承诺诺实实际际生生效效的的时时间间所所决决定定的的。我我国国合合同同法法采采取取到到达达主主义义,因因此此承承诺诺生生效效的的时时间间以以承承诺诺到到达达要要约约人人的的时时间间为为准准,即即承承诺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1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2 2)以直接对话方式作出承诺;)以直接对话方式作出承诺;3 3)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4 4)需要签订确认书的情形。)需要签订确认书的情形。19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3 3
19、)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成立的地点 从原则上说,从原则上说,承诺生效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不不要要式式合合同同应应以以承承诺诺发发生生效效力力的的地地点点为为合合同同成成立立地地点点,而而要要式式合合同同则则应应以以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的地点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采采用用合合同同书书形形式式订订立立合合同同,双双方方当当事事人人签签字字或或者者盖盖章章的的地地点点为为合合同同成成立立的地点。的地点。采采用用数数据据电电文文形形式式订订立立合合同同,收收件件人人的的主主营营业业地地为为合合同同成成立立的的地地点点;没没有主营业地
20、的,其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18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2 2.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 合合同同生生效效,是是指指合合同同产产生生法法律律上上的的约约束束力力。合合同同生生效效的的要要件件有有以以下下几几方面:方面:(1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3 3)内容合法;)内容合法;(4 4)合同形式合法;)合同形式合法;在通常情况下,在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
21、之时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就是合同生效之日。附附生生效效条条件件的的合合同同,自自条条件件成成就就时时生生效效;附附解解除除条条件件的的合合同同,自自条条件件成成就时失效。就时失效。19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3 3.无效合同无效合同 无无效效合合同同是是指指合合同同虽虽然然已已经经成成立立,但但因因违违反反了了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的的强强制制性性规规定定,或或者者损损害害了了国国家家利利益益、集集体体利利益益、第第三三人人利利益益和和社社会会公公共共利利益益,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合同。
22、(1 1)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 1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无效效合合同同的的确确认认权权归归属属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或或仲仲裁裁机机构构,无无效效合合同同自自始始没没有有法法律律约约束力束力。合同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23、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20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2 2)无效的免责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免免责责条条款款,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在在合合同同中中约约定定免免除除或或者者限限制制其其未未来来责责任任的合同条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合同条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 3)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2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3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4 4)收归国家所有。)
24、收归国家所有。21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4 4.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效效力力待待定定合合同同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已已经经成成立立,但但合合同同效效力力能能否否产产生生尚尚不不能能确确定定的的合同。合同。(1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 3)越权订立的合同;)越权订立的合同;(4 4)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22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5 5.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可变变更更或或撤撤销销的的合合同同,是是指
25、指合合同同已已经经成成立立,因因为为存存在在法法定定事事由由,允允许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1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 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3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6、一年内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没有行使撤销权;(2 2)具有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权。23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1 1.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合合同同履履行行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双双方方依依据据合合同同条条款款的的规规定定,实实现现各各自自享享有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1 1)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1 1)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2 2)遵循诚实信
27、用的原则;)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3 3)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4 4)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24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2 2)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 合同条款空缺,是指合同生效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合同条款空缺,是指合同生效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存在缺陷或者存在缺陷或者空白点空白点,使得当事人无法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约的法律事实。,使得当事人无法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约的法律事实。1 1)协议补充;)协议补充;2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8、;3 3)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法律规定。)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法律规定。(3 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1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2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3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25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4 4)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 1 1)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的处理;)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的处理
29、;2 2)提前或部分履行的处理)提前或部分履行的处理 ;3 3)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26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1.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 合合同同内内可可以以约约定定,履履行行过过程程中中由由债债务务人人向向第第三三人人履履行行债债务务或或由由第第三三人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履行债务。(1 1)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2 2)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2 2.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
30、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由于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使原合同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使原合同已不能履行或不应履行已不能履行或不应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的同意,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合同变更分为合同变更分为约定变更约定变更和和法定变更法定变更。27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3 3.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改变合同主体改变合同主体的法律行
31、为。的法律行为。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债权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债权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主要包括行为,主要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债权债务一并转让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债权债务一并转让三种类型。三种类型。(1 1)债权转让)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在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基础上,的基础上,享有权利享有权利的当的当事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事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2 2)债务转移)债务转移 债务转移是指债务转移是指合同债务人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并经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并经债权人债
32、权人同意,同意,将其将其义务全部或部分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3 3)债权债务一并转移)债权债务一并转移 债权债务一并转让是指债权债务一并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合同,将其合同权利权利义务一并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继受这些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继受这些权利义务。28第六节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 1.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关系不复存在。有下列
33、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 2)合同解除;)合同解除;(3 3)债务相互抵消;)债务相互抵消;(4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6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9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2 2.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
34、方的意思表示,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分为的行为。合同解除分为协议解除与单方解除协议解除与单方解除。单方。单方解除又分为解除又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
35、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求赔偿损失。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效力。30第七节违约责任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违违约约责责任任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不不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义义务务或或履履行行合合同同义义务务不不符符合合合同约定合同约定的,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1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2
36、 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3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4 4)违约金;)违约金;5 5)定金。)定金。除了以上五种形式外,视具体情况还可以采取其他一些补救措施,除了以上五种形式外,视具体情况还可以采取其他一些补救措施,包括:防止损失扩大、暂时中止合同、要求适当履行、解除合同以及行包括:防止损失扩大、暂时中止合同、要求适当履行、解除合同以及行使担保。使担保。31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2 2.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的免除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1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不不可可抗抗力力指指不不能能预预见见、不不能能避避免免并并不不能能克克服服的的客客观观情情况况
37、。不不可可抗抗力力包包括如下情况:括如下情况:1 1)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海啸等;)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海啸等;2 2)社会事件,如战争、暴乱、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如战争、暴乱、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等。(2 2)责任承担)责任承担因因不不可可抗抗力力不不能能履履行行合合同同的的,根根据据不不可可抗抗力力的的影影响响,部部分分或或者者全全部部免免除除责责任任。当当事事人人延延迟迟履履行行后后发发生生不不可可抗抗力力的的,不不能能免免除除责责任任。当当事事人人因因不不可可抗抗力力不不能能履履行行合合同同的的,应应当当及及时时通通知知对对方方,以以减减轻轻
38、给给对对方方造造成成的的损损失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证明。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证明。32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3 3)违约责任的免除)违约责任的免除 违违约约责责任任免免除除是是指指在在履履行行合合同同的的过过程程中中,因因出出现现法法定定的的免免责责条条件件或或者者合合同同约约定定的的免免责责事事由由导导致致合合同同不不履履行行的的,合合同同债债务务人人将将免免除除合合同同履履行行义义务。务。1 1)约定的免责)约定的免责 合合同同中中可可以以约约定定在在一一方方违违约约的的情情况况下下免免除除其其责责任任的的条条件件,这这个个条条款款称称为免责条款。为免责条款
39、。2 2)法定的免责)法定的免责 法定的免责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法定的免责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以免除违约责任。33第八节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合同同争争议议也也称称合合同同纠纠纷纷,是是指指合合同同当当事事人人对对合合同同规规定定的的权权利利和和义义务务产生不同的理解。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产生不同的理解。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和解、调解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四种。四种。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 1)和解;)和解;(2 2)调解;)调解;(3 3
40、)仲裁;)仲裁;(4 4)诉讼。)诉讼。34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争议的解决(2 2)争议解决的方式选择)争议解决的方式选择 (3 3)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 1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2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时,两种约定二选一即可。合同签订时,两种约定二选一即可。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础思思 考考 题题1.1.简述合同的分类?简述合同的分类?2.2.哪些情形下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哪些情形下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3.3.建设工程中哪些状况下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建设工程中哪些状况下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4.4.合同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5.5.在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终止履行?在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终止履行?6.6.什么是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什么是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7.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几种?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几种?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