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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团小学工会委员会关于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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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团小学工会委员会关于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方案 (讨论通过稿) 为较合理地用好工会福利费,让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能享受到学校集体大家庭给予的温暖,以人为本,同舟共济,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我校工会财务状况和部分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一)补助对象 本校教职工 (二)补助原则 1、特别困难者多补,较大困难者酌情补,一般性困难者少补的原则。 2、本人自愿申请,组织集体讨论审批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同一人当年补助一般不超过二次的原则。 (三)申请补助理由及补助标准 1、教职工会员本人因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指:1、心脏病;2、冠状动脉手术;3、脑中风;4、尿毒症;5癌症;6瘫痪;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8严重烧伤;9、暴发性肝炎;10主动脉手术;11、肺心病;12、其它权威医院认定类似病状],造成生活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500----2000元不等。 2、教职工会员配偶或供养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同上),直接影响教职工生活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500----1000元不等。 3、教职工会员家庭发生突发性灾难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000----1200元不等。 4、教职工会员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家庭直系供养人月人均在600元以下,或长期犯病造成生活有较大困难者;补助金额为300----500元不等。 (四)补助办法 1、由教职工会员书面申请或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交工会小组提出意见,工会主席在认真审核情况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校长,并由学校教工代表讨论审批。 2、学校教工代表根据困难补助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可找相关人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3、凭校工会主席签发的困难补助表,到学校财务处领取补助金。 4、补助金额公开。校工会负责将教职工困难补助情况,每年用适当的方式向全体教职工会员公布一次。 二、慰问金补贴 教职工会员或教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因重病(重伤)住院、手术、去世或家庭遭受突发性灾难事故等,由校工会代表学校进行安抚性慰问。 (一)慰问金补贴原则 1、特别情况只进行一次性慰问原则。 2、常规性慰问,同一人同一种病因的慰问,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原则。 (二)慰问金补贴标准 慰问分为一次性慰问和常规性慰问2种 1、一次性慰问: 教职工逝世补贴500元;教职工配偶、父、母、子女300元。家庭遭受突发性灾难事故200元。 2、常规性慰问: 重大疾病住院:教职工100---300元/次;配偶、父、 母、子女200元/次。 手术住院:教职工100元---200元/次;配偶、父、母、子女100元/次。 一般治疗住院:教职工100元/次; (三)补贴办法 1、教职工本人或其他教职工向当事人学校工会反映情况,经工会核实后报告校领导。由校工会及相关领导专门探访慰问,补贴慰问金必须造册登记,并有3人签字,以备检查监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乐至县童家镇新团小学工会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 本方案经全校工会会员讨论通过,同意方案的会员签名于下: 讨论通过时间: 乐至县童家镇新团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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