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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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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和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管理,依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和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第二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孵化器具体包括科技创新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形式。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第三条 孵化器分为

2、综合型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或特殊人群,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孵化器。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众创空间,指的是指依托社会资源,为创客提供包括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在内的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场所,众创空间是科技企业孵化服务链条体系中“苗圃”阶段的重要孵化形式,帮助创客将想法和创意转变为项目和产品。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第二章 主要功能与发展目标第四条 孵化器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

3、、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第五条 孵化器以培育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业人才为目标,通过不断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营造适合科技创业的局部优化环境,以促进区域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第六条 孵化器应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行“孵化器+天使投资+创业企业”的持股孵化模式,深化市场化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第七条 孵化器应集合社会资源,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投资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不

4、断提高企业培育和孵化服务效能,促进孵化器建设的专业化、网络化和标准化。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第八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孵化器。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形成专业技术、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第三章 孵化器认定第九条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孵化器的认定管理工作。被认定为市级孵化器的单位,产权和原隶属关系不变。第十条 申报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应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专业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二)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

5、完善,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以上。(三)满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孵化器登记条件,且一般已在平台登记备案。(四)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60%以上;综合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专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具备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功能,设立或签约合作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融资平台,已有1个以上的投资案例。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四)具有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为在孵企业提供商务、融资、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

6、等多方面服务;众创空间可适当放宽条件。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五)综合型孵化器、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众创空间服务的创业团队(项目)不少于10个。(六)专业孵化器自身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研发平台,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管理、培训等能力;众创空间应建有线上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外部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多元化的线下活动,促进创新创业者的信息沟通交流。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七)综合型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应建立入孵企业选择和在孵企业毕业与淘汰机制;众创空间应针对入驻孵化团队和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形成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以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第十

7、一条 市级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二)新进驻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三)企业在孵化器孵化的时间一般不超过48个月(纳入市级以上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60个月)。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四)企业注册资金,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纳入市级以上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企业成立时已取得风投机构投资的科技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五)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或服务内容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8、范围,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的技术领域应当同孵化器本身专业方向一致。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六)在孵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留学生和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团队主要管理者或技术带头人,由其本人担任。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第十二条 市级孵化器的毕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两条:(一)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600万元以上。(三)被兼并、收购或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第十三条 市级孵化器依据以下程序开展认定:(一)孵化器向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推荐意见。(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开展材料审查和实地考

9、察,形成评审意见。(四)市科技局依据评审意见对拟认定孵化器进行公示后,研究下达市级孵化器认定文件。第十四条 市级孵化器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潮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二)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三)孵化场地证明材料(采取租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企业孵化场地,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四)孵化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五)孵化器管理团队名册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六)孵化器运行管理制度的复印件。(七)综合型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应提供孵化企业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众创空间应提供创客工位设置图、服务团队(

10、项目)等有关证明材料。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八)开展孵化服务说明及证明材料。(九)其他证明材料。第四章 孵化器管理与扶持第十五条 经认定的市级孵化器,应在显著位置悬挂科技企业孵化器标牌;其经营场地(地址、面积)、单位名称、股权结构、经营方向、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市科技局,并视其变更情况确认孵化器资格。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第十六条 市级孵化器需按要求向市和上级科技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等有关材料。第十七条 市级孵化器资格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市级孵化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孵化器资格。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第十八条 经批准认定的

11、市级孵化器,可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第十九条 市科技局将全市孵化器建设工作纳入市科技发展计划,引导和支持孵化器不断发展壮大。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将孵化器建设纳入本地区科技发展计划,为孵化器建设提供支持。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第二十条 以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市级孵化器认定或复审的,经市科技局查实后,取消其市级孵化器资格和享有的政策支持,责令其退回已得的科技扶持经费,并在取消之日起三年内,该单位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不得申请孵化器认定和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潮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潮科20165号)同时废止。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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