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讲 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第六节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第七节 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法规第六节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v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v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v三、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任务v四、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措施v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v(一)法律依据v2003年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v2003年民政部颁布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v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v(二)对象v1、一般是指-流浪乞讨人员v2、具体是指:v(1)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
2、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v(2)排除情况-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v(三)形式v1、主要形式-救助站救助。落实方式为:v(1)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2)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v(3)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v2、性质-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v3、救助期限-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
3、主管部门备案。v(四)内容v1、提供食物-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v2、提供住处-提供符合基本条件和住处,v3、提供治疗-受助人员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v4、联系家人、单位-帮助与受助人员的家属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5、提供交通费-对于没有交通费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发给乘车(船)凭证。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一)一般程序为:v提出救助需求-核实基本情况-决定是否救助-终止救助(二)提出救助需求1、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提出救助需求。2、如实提供本人的基本情况并进行登
4、记。(三)核实基本情况1、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2、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四)决定是否提供救助1、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2、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3、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4、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五)终止救助-以下三种情况应当终止救助:1、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应当终止救助。2、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3、受助人员擅自离开救助站的,视同放弃救助,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三、加强流浪未成年人
5、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性质-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项兼具救助性、福利性和管理性的工作。(二)方式-在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预防是前提,救助是基础,管理是手段,教育是重点,保护是根本。(三)主要任务-有七项:1、注重流浪未成年人预防工作。原因-贫困、教育不当、家庭暴力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未成年人外出流浪。措施-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和返乡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2、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要优先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3、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矫治-对他们进行必要的行为约束和矫治,改掉流浪未成年人在流浪中沾染的许多不良习惯,纠正其违法行
6、为,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4、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心理疏导-通过施行心理疏导和调适干预措施,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消除不良社会影响。5、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临时性措施-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的救助保护只是临时性措施,要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为流浪未成年人回归主流社会创造条件。6、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7、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立救助保护机构四、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措施(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1、认识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纳入总体规划-把这一工作纳
7、入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推进。3、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加强协作。4、原则-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5、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民政业务指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营造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二)建立健全政策法规。1、启动立法-尽快启动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专门行政法规的制订工作,2、完善政策-完善有关政策,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1、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2、承担社会责任-政府有关部门都应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
8、,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四)提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1、探索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在现有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积极探索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道路,2、调动各类社会资源-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引导培育民间力量参与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等,聚智聚力,共同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练习:1、流浪乞讨人员具体是指()(多选)A、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人员;B、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的人员,C、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D、正
9、在农村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2、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主要形式是()(单选)A、收容审查 B、遣送回家 C、救助站救助 D、送福利院v3、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单选)vA、一个月 vB、10天;vC、15天 vD、5天v4、救助站救助的内容主要有()(多选)vA、提供食物 vB、提供住处 vC、提供治疗 vD、联系家人、单位 vE、提供交通费v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一般程序为()(单选)vA、提出救助需求、核实基本情况、决定是否救助、终止救助 vB、申请、审查、批准、救助 vC、申请、核查、救助 vD、申请、批准、终止v6、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方式()(多选)v
10、A、预防是前提 vB、救助是基础 vC、管理是手段 vD、教育是重点 vE、保护是根本7、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多选)A、注重流浪未成年人预防工作。B、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C、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D、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E、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F、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G、是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答案:v1答案:ABC v2答案:Cv3答案:Bv4答案:ABCDEv5答案:Av6答案:ABCDE v7答案:ABCDEFG第七节 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法规v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v二、灾害应急救助的内容
11、与程序v三、灾后重建的内容和程序v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v灾民生活救助即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其重点是解决因灾造成群众的吃饭、穿衣等方面的生活困难。v法规依据-国务院颁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发布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v(一)程序v灾民救助即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其基本程序为:v1、调查荒情-2、上报需救助的情况-3、核查、评估分析和救助计划的制定-4、救灾资金的申请、办理和拨付-5、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6、监督、检查-7、效果评估(二)主要内容(归纳如下)1、建立灾民需救济台账-在调查荒情程序中要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灾民需救济台账2、确定政府救助对象和救
12、助款物数量的程序:(1)由灾民所在行政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2)村民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公示后报镇(乡、街道)政府审核。(3)镇(乡、街道)政府将审核结果公示后,制成灾民救助花名册报区县(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备案。(4)根据基层上报材料和公示情况,制定本级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3、制成灾民救助花名册-是在对灾民需救济台账进行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的。4、发放灾民救助卡-镇(乡、街道)政府根据灾民救助花名册,以户为单位向救助对象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救助卡是针对在特定的救助时段内,对需政府救助的灾民实施生活救助时向救助对象发放的凭证。救助对象持灾民救助卡领取救灾款物。灾民救助卡由镇(乡、
13、街道)政府填写一式两份,镇(乡、街道)政府和灾民各一份。v二、灾害应急救助的内容与程序v灾害应急救助-是指从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到灾情基本稳定期间,各级民政部门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和对灾民实施紧急救助的相关工作。v法律依据-国务院颁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v程序:v收集掌握和上报灾情 灾害应急响应(县、地市、省、民政部四级响应)监督和管理v三、灾后重建的内容和程序v灾后重建-即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灾区群众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要重新建设和修缮的过程。v法律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灾区民房重建工作规程。v(一)基本程序:v倒损房屋
14、情况的统计、核定 组织实施(恢复重建)监督管理(二)主要内容(县级民政部门)1明确组织领导。县级政府成立灾区民房重建领导工作机构,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恢复重建项目的汇总、编制、上报、审批、协调和管理工作。乡、村两级确定专人负责重建项目的实施。2确定重建对象。重点对象应为:因灾造成的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特困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确定原则: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严格审批。确定程序:分散建房的由本人申请、村委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集中建房的由村委会申请、乡镇审核申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地级、省级民政部门备案。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审批结果均要在
15、村级张榜公布。3规划、选址。重建规划的原则: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开展集中连片建房的地方,恢复重建的住房要设置永久性统一标识。4制定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恢复重建的标准,由县级政府灾区民房恢复重建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户补助标准应按建房对象分类制定,建房对象一般分为四种类型:即房屋全倒塌户、部分房屋倒塌户、严重危房户和房屋损坏严重必须修复的户。实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的办法,确定建房对象的补助标准。建房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向确认的建房对象发放统一格式的恢复重建补助证。灾民根据恢复重建的工程进度,凭补助证领取政府补助资金或实物,每次领取情况登记在补助证上。5根据
16、实际需要确定和落实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资金。6制定优惠政策。对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地方政府要出台文件,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费。7组织实施。全面实施恢复重建工作的进度管理:由县级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统一组织施工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承建方及集中建房对象签订重建协议。由建房对象自行组织施工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建房对象签订重建协议,确保重建进度和质量;对重建项目实施倒计时督导;对建房对象按进度分批拨款,确保重建资金有效使用。8工作报告:恢复重建前,县级民政部门要将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审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恢复重建过程中,定期上报重建进度;重建工作结束后,对重
17、建工作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评估、总结,并将总体情况上报市级民政部门。练习:1、灾民生活救助的程序是()(多选)A、调查荒情 B、上报需救助的情况 C、核查、评估分析和救助计划的制定 D、救灾资金的申请、办理和拨付 E、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F、监督、检查 G、效果评估2、在调查荒情程序中要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单选)A、灾民需救济台账 B、灾民救助花名册 C、灾民救助花名册3、灾害应急救助的程序是()(多选)A、收集掌握和上报灾情 B、灾害应急响应(县、地市、省、民政部四级响应)C、监督和管理v4、灾后重建的重点对象应为()(多选)vA、因灾造成的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 vB、特困户 vC、五保户 vD、优抚对象v5、恢复重建的补助标准,由县级政府灾区民房恢复重建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户补助标准应按建房对象分类制定,建房对象一般分为四种类型()(多选)vA、房屋全倒塌户 vB、部分房屋倒塌户 vC、严重危房户 vD、房屋损坏严重必须修复的户vE、房屋有裂痕的户答案:v1答案:ABCDEFGv2答案:Av3答案:ABCv4答案:ABCDv5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