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pdf

上传人:宇*** 文档编号:4274584 上传时间:2024-09-02 格式:PDF 页数:153 大小:742.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53页
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53页
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53页
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53页
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授课人:薛大龙博士、教授0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02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03合同计价方式04建设工程担保目录CONTENTS06建设工程索赔07国际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目录CONTENTS05建设工程合同实施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客观来讲,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该具备的条件包括以下几项: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一、招标投标项目的确定按照我国的招标投标法,以下项目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

2、业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二、招标方式的确定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的工程和货物的采购,可以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询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自营工程等采购方式。其中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都属于公开招标,而有限国际招标则相当于邀请招标。(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亦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人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提出招标项目和要求,符合条件的一切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竞争,都有同等竞争的机会。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

3、方式。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亦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人事先经过考察和筛选,将投标邀请书发给某些特定的法人或者组织,邀请其参加投标。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如果要采用邀请招标,需经过批准。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

4、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三、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招标人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招标事宜。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其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四、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一)招标信息的发布招标公告

5、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介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投标人必须自费购买相关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但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

6、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二)招标信息的修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已经发布之后,发现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或修改,必须依据以下原则进行:1.时限: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2.形式:所有澄清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全面:所有澄清文件必须直接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由于修正与澄清文件是对于原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补充或说明,因此该澄

7、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五、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一个重要的过程,要有比较严谨的执行程序,一般可以参考以下程序。1由业主自行或委托咨询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2在国内外有关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广告,邀请有意参加工程投标的单位申请资格审查。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始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并同时公布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的具体时间。4应使所有投标意向者对于该工程的信息量相同,对于任何一个投标意向者问题的答复,均要求同时通知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意向者。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5投标意向者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填报的内容,

8、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所报送的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不能再进行修改。6由业主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意向者通知。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六、标前会议标前会议也称为投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是招标人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标前会议上,招标人除了介绍工程概况以外,还可以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加以修改或补充说明,以及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和会议上即席提出的问题给以解答,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应将会议纪要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发给每一个投标人。无论是会议纪要还是对个别投标人的问题的解答,都应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一个获得投标文

9、件的投标人,以保证招标的公平和公正。但对问题的答复不需要说明问题来源。会议纪要和答复函件形成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都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文件为准。为了使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前会议上确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七、评标评标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等过程。初步评审主要是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重点审查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查内容包括: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完整性审查、投标担保的有效性、与

10、招标文件是否有显著的差异和保留等。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标处理,不必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另外还要对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审查,如果计算有误,通常的处理方法是: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所报的总价不一致的应以单价为准;标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则以正本为准。详细评审是评标的核心,是对标书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评标方法可以采用评议法、综合评分法或评标价法等,可根据不同的招标内容选择确定相应的方法。评标结束应该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 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内容一、研究招标文件(一

11、)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是招标人向投标人传递基础信息的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报价的原则、招标投标时间安排等关键的信息。(二)投标书附录与合同条件(三)技术说明(四)永久性工程之外的报价补充文件二、进行各项调查研究1.2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内容三、复核工程量对于单价合同,尽管是以实测工程量结算工程款,但投标人仍应根据图纸仔细核算工程量,当发现相差较大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对于总价固定合同,更要特别引起重视,工程量估算的错误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因为总价合同是以总报价为基础进行结算的,如果工程量出现差异,可能对施工方极为不利。对于总价合同,如

12、果业主在投标前对争议工程量不予更正,而且是对投标者不利的情况,投标者在投标时要附上声明:工程量表中某项工程量有错误,施工结算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四、选择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报价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招标人评标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1.2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内容五、投标计算在进行投标计算时,必须首先根据招标文件复核或计算工程量。作为投标计算的必要条件,应预先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六、确定投标策略常用的投标策略又以信誉取胜、以低价取胜、以缩短工期取胜、以改进设计取胜或者以先进或特殊的施工方案取胜等。1.2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内容七、正式投标(一)注意投标的截止日期(二)投标文件的完备性(三)注意标书

13、的标准标书的提交要有固定的要求,基本内容是:签章、密封。投标书还需要按照要求签章,投标书需要盖有投标企业公章以及企业法人的名章(或签字)。如果项目所在地与企业距离较远,由当地项目经理部组织投标,需要提交企业法人对于投标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四)注意投标的担保1.2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内容一、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投标、中标的过程实质就是要约、承诺的一种具体方式。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要约;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承诺。1.3 合同

14、的谈判与签约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一)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包括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方面的修改或调整,应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明确它是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二)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三)关于合同价格条款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就会明确规定合同将采用什么计价方式,在合同谈判阶段往往没有讨论的余地。1.3 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四)关于价格调整条款对于工期较长的建设工程,容易遭受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等因素的

15、影响,可能给承包人造成较大损失。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地解决这一承包人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失。无论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都可以确定价格调整条款,可以说,合同计价方式以及价格调整方式共同确定了工程承包合同的实际价格,直接影响着承包人的经济利益。(五)关于合同款支付方式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四个阶段进行,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1.3 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六)关于工期和维修期合同文本中应当对维修工程的范围、维修责任及维修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承包人应该只承担由于材料和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产生的缺陷。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业主扣留的保留金。与

16、保留金相比,维修保函对承包人有利,主要是因为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而且保函是有时效的,期满将自动作废。同时,它对业主并无风险,真正发生维修费用,业主可凭保函向银行索回款项。因此,这一做法是比较公平的。维修期满后,承包人应及时从业主处撤回保函。(七)合同条件中其他特殊条款的完善1.3 合同的谈判与签约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后文本的确定和合同签订(一)合同风险评估(二)合同文件内容对所有在招标投标及谈判前后各方发出的文件、文字说明、解释性资料进行清理。对凡是与上述合同构成内容有矛盾的文件,应宣布作废。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合同补遗中,对此作出排除性质的声明。(三)关于合同协议的补遗在合同谈判阶段双

17、方谈判的结果一般以合同补遗的形式,有时也可以以合同谈判纪要形式,形成书面文件。(四)签订合同1.3 合同的谈判与签约2、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一、施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二、施工承包合同文件1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都由以下3 部分组成:(1)协议书;(2)通用条款;(3)专用条款。2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除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以外,一般还应该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3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上述各个文件,其优先顺序是不同的,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规定一般在合同通用条款内,可以根据项

18、目的具体情况在专用条款内进行调整。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优先。以下是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优先顺序。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4.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一般包括:(1)词语定义与解释;(2)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包括代表业主利益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理人员的权力和职责;(3)工程施工的进度控制;(4)工程施工的

19、质量控制;(5)工程施工的费用控制;(6)施工合同的监督与管理;(7)工程施工的信息管理;(8)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9)施工安全管理与风险管理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的词语定义与解释中,对工程师做了专门定义,明确为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5.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有许多,最主要的有:(1)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2)提供其他施工条件,包括将施工所需水、电、通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

20、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3)提供有关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提供图纸等其他与合同工程有关的资料: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4)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6)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

21、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8)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9)按合同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验收。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6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任务;(3)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

22、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6)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7)接受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的指令;(8)负责工地安全,看管进场材料、设备和未交工工程;(9)负责对分包的管理,并对分包方的行为负责;(10)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11)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12)保持现场整洁;(13)按时参加各种检查和验收。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7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合同工期的约定工期是

23、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工期,包括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2)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应承担的责任。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3)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开工后,

24、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检查和监督的依据一般是双方已经确认的月度进度计划。工程实际进度与经过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过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但是,对于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所有的后果都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追加合同价款,工程师也不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负责。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4)暂停施工1)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 小时向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师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

25、完工程。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工程师不及时作出答复,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当发包人出现某些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这时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意外事件导致的暂停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如果需要承包人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该暂停施工,此时工期是否给予顺延,应视风险责任应由谁承担而确定。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5)竣工验收1)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

26、告2)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 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 天内不组织验收,或者在组织验收后14 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经被认可。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 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8.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7、为依据。(2)检查和返工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

28、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5)工程试车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应当组织试车。试车有单机无负荷试车、联动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车。(6)竣工验收(7)质量保修(8)材料设备供应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9.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施工合同价款(2)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士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囚。(3)工

29、程进度款(4)变更价款的确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5)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6)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承包人履行了保修义务,发包人应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

30、返还承包人。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一、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一)标的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应该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应该符合以产品采用标准、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2.2 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二)数量(三)包装包括包装的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包装物一般应由建筑材料的供货方负责供应,并且一般不得另外向

31、采购方收取包装费。(四)交付及运输方式(五)验收合同中应该明确货物的验收依据和验收方式。验收方式有驻厂验收、提运验收、接运验收和入库验收等方式。(六)交货期限应明确具体的交货时间。如果分批交货,要注明各个批次的交货时间。2.2 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七)价格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2.按规定应由国家定价的但国家尚无定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八)结算(九)违约责任2.2 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二、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设备价格与支付设备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交货期内价格不进行调整。合同价款的支付

32、一般分三次: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2供货方按照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采购方支付该批设备价的80;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二)设备数量(三)技术标准(四)现场服务(五)验收和保修2.2 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一、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三、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

33、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2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2.3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3承包人的工作:(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3)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

34、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2.3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四、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3承包

35、人指令2.3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4分包人的工作(1)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2.3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

36、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2.3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五、合同价款及支付1.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种中的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1)固定价格(2)可

37、调价格(3)成本加酬金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3.合同价款的支付。2.3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六、禁止转包或再分包1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2.3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一、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根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一至二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

38、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等。2.4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二、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条款: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3分包工作期限;4质量标准;5工程承包人义务;6劳务分包人义务;7材料、设备供应;8保险;9劳务报酬及支付;10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11施工配合;1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等等。2.4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三、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归纳如下: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向劳务

39、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2.4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按合同约定,向劳

40、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2.4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四、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归纳如下:1.对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3.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41、照顾全局。4.劳务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5.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2.4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五、保险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3.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

42、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障费用。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2.4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六、劳务报酬1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2劳务报酬,可以采用固定价格或变动价格。采用固定价格,则除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以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3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1)以本合

43、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一定百分比时,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2.4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七、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确认。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八、劳务报酬最终

44、支付九、禁止转包或再分包2.4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一、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的含义和特点二、合同示范文本目前我国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尚未正式发布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合同示范文本。三、合同主要内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承包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承包商要负责全部或部分的设计,并负责物资设备的采用。(一)项目总承包的任务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任务应该明确规定。从时间范围上,一般可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具体可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车(或交付使用)等内容。从具体的工程承包范围看,可包括所有的主体和附属工程、工艺、设备等。(二)开展项目总承包的依据2.5 项目总承包合

45、同的内容(三)项目总承包单位的义务和责任1承包商进行并负责工程的设计。设计应由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对于工程的每一部分,设计人员或设计分包者如非本合同条件中的指定者,则必须事先征得业主代表的同意。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导致任何设计人员或设计分包者与业主之间产生任何合同关系或专业义务。2承包商应使自己、其设计人员和设计分包者具备从事设计所必需的经验与能力。3承包商应在业主每次确认设计文件后若干时间内向业主免费提供若干套修改后的设计文件以备核查。2.5 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内容4业主自行采购清单所列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交运以外的所有工作为总承包工作,所有设备的安装必须达到业主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其费用已包

46、括在总包价格之内。5承包商购买材料必须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及建设实施要求、工程材料及设备可选清单。6承包商拟提供的全部工程设备和材料,以及准备进行的所有工作,均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方法制造、加工与实施。7承包商采购的材料在工程材料及设备可选清单之外,需业主确认时,样品须在采购期限前提交业主确认。2.5 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内容(四)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3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

47、、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5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2.5 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内容合同专用条件以及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五部分组成。一、监理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理机构及人员,完成监理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2在履行监理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3由委托人所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48、移交给委托人;4.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监理工程及其监理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2.6 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二、监理人的权利(一)一般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划、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

49、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6 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当在24 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才能复

50、工;2.6 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和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11.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产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2.6 工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