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P(JH)320-1300 版次号:A/0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组织管理 3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流程 3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审定 4
第五章 附则 4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绩效考核的有效进行,使绩效考核程序化,以绩效考核带动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考核积极推动全行业务发展,以绩定效是评价经营业绩的主要方式。
第三条 绩效考核遵循按季考核、按季兑现、全年拉通算账的原则。
第四条 绩效考核分为支行考核、支行领导班子考核、总行部门考核三个层级,并分别制定相应的办法进行考核。支行在总行的考核范围内制定本行的绩效考核办法,报总行计划财务部备案。总行计划财务部对支行绩效考核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绩效考核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各业务主管部门配合。
(一) 计划财务部职责:负责全行的绩效考核,负责审定财务收支数据。
(二) 各业务主管部门职责:配合计划财务部完成绩效考核,负责本部门业务条线考核数据的收集和审核。
第六条 绩效考核在季后二十日内完成,并及时兑现。按年对需经过审计的业绩考核,按考核结果预发80%,余下20%待审计后发放。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流程
第七条 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根据当年《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方案》确定。
第八条 涉及财务收支数据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提取核对;经系统产生的业务指标数据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提取,各业务主管部门核定;需另行收集的考核数据由各部门收集汇总核定后于季后十日内报计划财务部。
第九条 为实现阶段性任务设置战略性指标。战略性指标的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采集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按战略性指标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计划财务部。
第十条 总行计划财务部汇总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并根据支行考核结果对支行领导班子和总行部门考核。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审定
第十一条 支行绩效考核结果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支行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总行部门考核结果由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告知各部门,经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反馈总行计划财务部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 需延期支付的绩效计入风险金,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风险金管理办法》考核兑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 外部法律法规
无
2、 原有制度
无
3、 相关内控体系文件
(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计划财务基本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