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造高质量巡察人才库工作总结巡察人才库是巡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体落实巡察工作的生力军。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尖兵,打造一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巡察人才库建设中,选优配强建好是基础,用好管好发挥作用才是关键。优中选优“建好”。制定下发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办法和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严把提名、推荐、政审三个关键环节。按照“抽强人、强抽人”的要求,统筹考虑全县干部情况,重点抽调后备干部、新提拔任职不满2年的乡科级干部参与巡察,最大限度科学、合理、高效使用人才。着重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党建、意识形态农业农村等专业系统选取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硬或具
2、有巡察工作经历的人员纳入巡察人才库,形成专职人员为主体、巡察人才库为补充的巡察干部队伍。针对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等领域专业人员紧缺问题,与县政法委、县审计局等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摸底,采取“定单位、定专业、定数量”的方式,补充一批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巡察干部。根据入库人员专业特长,吸纳具备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专业能力、较丰富工作经验的领导或业务骨干,在巡察前进行实战化培训授课,巡察中提供相关专业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定性分析和咨询意见。统筹调度“用活”。每轮巡察充分结合被巡察单位的特点,不拘泥于固定模式,针对资金量较大的单位,适当增加财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针对项目多的单位,适当增加懂项目的人才
3、,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适当增加有办案经验的人员。聚焦巡察重点,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特点,充分听取巡察组组长意见,科学化调配巡察组成员,对年龄、专业、学历、特长、性别等结构进行最优搭配。充分吸纳不同年龄层次的干部,做到老中青结合,力求每轮巡察干部的组合效能最大化。明确责任主体,县委巡察组组长列席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掌握县委中心工作,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组长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抽调人员在巡察中锻炼成长,同时利用抽调人员来自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工作岗位,看问题有不同视角和思维方式的特点,工作中加以指导和鼓励,调动组员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适时更新、动态管理的原则
4、,每轮巡察结束后,根据抽调人员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学习成效、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工作鉴定。按照优胜劣汰更新巡察人才库,同时不断补给注入巡察新鲜力量。增加巡察人员储备,充分发挥“巡察老兵”的“传帮带”作用,保持队伍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更新调整优化巡察人才库。从严要求“管实”。健全完善巡察干部选拔配备、提拔重用和正向激励工作机制,印发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办法,对政治过硬、表现突出、勇于担当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拿出培养巡察干部的硬决心,树立鲜明的导向,有效激励巡察干部提高工作积极性,让巡察组真正成为干部的“加油站”。强化巡察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巡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解决
5、好“不会干”的问题。建立“鉴定考核”机制。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由巡察组、巡察办出具工作鉴定表存入单位及个人档案。对连续参加两轮巡察的抽调干部在巡察办单独进行年度考核,不占用原单位优秀指标。抽调人员编入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按规定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制定制度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和职责边界,使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道程序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避免“熟人社会”影响和干扰。探索巡察“后评估”制度,制定巡察工作“双向三评价”实施办法,解决谁来监督巡察组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严格组务会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做到精准把握问题。建立干预巡察登记备案制度、巡察干部廉政档案、谈心谈话、定期家访、报告报备、亲属及工作关系回避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患,坚持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坚决维护巡察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