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入厂区管理制度(草稿)为加强对入出厂人员、车辆、货物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的安全,经公司研究,特订立本制度。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厂均须遵守本制度。门卫人员有责任与权力按本制度进行管理。一、对出入厂区的人员管理1、厂内职工(1)本厂员工按照考勤时间正点出入厂,原则上在超过上班时间 30 分钟后关闭工厂大门,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出入工厂,因私出入工厂途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自负。(2)员工在上班时间离开工厂,需将请假条交到门卫处方能离厂,否则任何人不得私自离开工厂。(3)员工因工受伤急需外出就医或家庭突发事故的,不由本条约束。(4)员工进入工厂,应将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放置到公共车棚;乘坐
2、私家车辆的应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区域,禁止将车辆停放在生产区域、仓库区域等。(罐头厂放置院内东车棚;办公楼人员放置南车棚;普德工厂、计划物控部、电商人员暂时集中放置)(5)员工衣衫不整,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门卫有权予以劝退,领导批准的除外。(6)非正常上下班人员(如夜班人员),门卫除进行例行检查外,还应注意职工是否饮酒,如饮酒的予以劝退,领导批准的除外。(7)休息日到厂原则上应进行出入登记,以便做好人员出入的追溯,防止意外事件发生。(8)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公务,应进行指纹登记。2、厂外人员(1)承揽工厂工程方及其雇用的人员进入厂区工作,先由工程承揽人联系工厂经办人员进行现场确认,然
3、后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工程施工期间每次进入工厂都要进行登记,直至工程结束。(2)原料及设备供应商、业务人员前来洽谈业务,门卫应先让其联系接待部门或经办人员,同意后才能履行登记手续,并放其进入或由接待部门领人。(3)同行业人员(含上游供应商)进入厂区,禁止自行到生产区域、仓库区域,需由业务主办部门协同前往,做好保密工作。(4)初次联系业务或简单洽谈业务的,一般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如公司一楼门厅)。(5)政府职能部门临检及参观人员进入厂区。a、政府职能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进入厂区,无明确联系人的应先联系行政部或办公室,有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员的,履行完登记手续后才能放其进入。b、消防、安监、环保、质监
4、等监管部门进入工厂需首先进行登记,然后联系接待部门,确认后由接待部门领入。c、有参观厂区需求的必须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设计好参观路线,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接待,全程陪同。请求参观划定准许参观区域之外的区域,需电话呈报公司领导核准。d、参观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摄像设备进入厂区,陪同人员如发现参观人员有拍照、摄像意向的,应给予礼貌性提示,对于不听劝阻的,应中止参观。公司领导批准的情况除外。e、有紧密合作关系的业务客户入厂后如无参观需求,接待人员不应主动邀请参观,即使客户有此要求的也应婉拒。(6)工厂禁止小孩进入。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进入厂区。若发现有公司工厂员工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
5、门卫和小孩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分别罚款30 元/次,对家长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7)公司工厂禁止孕妇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仓储等作业区域。凡有此外貌体征的人有进入工厂意图的,门卫人员应及时劝止,并做好有关事宜的传达。(8)公司工厂禁止行动不便的外来人员进入。对于行动不便人员有进厂意图的,门卫有权劝止并积极做好传达工作。二、对出入厂区的车辆管理。所有入厂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未进行登记而私自进入公司的业务车辆,门卫人员应进行教育并做好登记,所有车辆进门下车登记出门检查放行。1、厂外车辆(1)供应商车辆进入厂区后,应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业务联系部门有义务对客户说明公司的管理制度并取得对
6、方的谅解,对于恶意破坏我公司管理制度的供应商是不可靠的,建议在对分供方评价、供货商选择时不予考虑。(2)施工方车辆进入厂区,门卫必须检查随车物品进行简单记录,离厂时应进行核对。(3)送货车辆进入厂区,应索要送货单检查,对车辆能进行检查的应尽量进行检查,出厂时应检查随车是否夹带公司物品。发现一次夹带公司物品的奖励门卫100元。(4)提货车辆进入厂区,门卫应对车厢进行检查,以便出厂时核对出门证或发货单,确保所拉物品与出门证、发货单明细一致的。如出现数据不符问题,门卫应禁止放行并第一时间通报公司领导,经查属实的每次奖励门卫100 元。公司将同时追究发货人员的相关责任。(5)进入公司施工的工程车辆(如
7、电力、通讯等行业高空作业车和吊车等),除履行好登记手续外,汇报公司相关部门后,应积极提供工作便利。(6)进入公司的抢险车辆(如消防车等),在提前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可不履行登记手续。2、政府职能部门及执法车辆(1)政府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公司,可先指挥车辆停放公司车辆停放区,然后联系公司接待部门,接待部门不明确的应电话请示公司领导进行处理。门卫可登记好来车单位及随行人员。(2)行政执法车辆进入厂区,应先指挥好车辆停放在停放区,禁止将车辆放行到生产区域、仓储区域及缓冲区域,要对执法人员进行简单安抚后尽快问明事由,及时联系公司领导进行汇报,以便公司紧急处置。(3)公司进入执法车辆,切忌放行到以上三个
8、区域,除执法车辆强行驶进公司厂区以外,因门卫原因将执法车辆放行到以上区域的,每次对门卫视情节处以50 元以上罚款。3、公司自有车辆及员工车辆(1)公司自有车辆管理有专属部门,可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出入的,车辆管理部门应提前告知门卫人员灵活管理。(2)员工上下班的自驾车辆,根据公司统一管理,停放到指定位置。乱停乱放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30 元,一个年度内连续三次出现罚款的,禁止该员工将交通工具停放厂区。(罐头厂、办公楼人员将车辆集中停放在办公楼前区域;普德工厂、计划物控部、电商人员将车辆停放在院内楼前区域)。(3)员工自驾车辆不服从管理要求,出现在生产、仓库区域的,门卫有义务进行
9、教育及巡查,有可疑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司举报,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每次据案值奖励50 元以上。三、出入厂区的物品、货物管理1、货物、半成品、原材物料出入厂区,门卫有义务对出门的产品、物料进行核对,应根据出门证、发货单、送货单、调拨单等单据填写的数量进行核对,单据实物不符的,尤其是发货数量大于单据数量的,门卫有权不予放行,并抓紧汇报公司处理。2、入厂车辆、出厂车辆运输货物的以道闸为限,应主动到门卫室停车检查进行登记,查对无误后,才能开闸放行。3、运输出口货物的集装箱车无需开柜检查,货柜车应交付发货单或出门证检查,无误后放行。4、公司工厂处理的生产废料、下脚料,门卫根据单据及出门证的填写数量进行核对
10、,数据有异议的可申请部门复核处理。5、公司出售的产品,单据填写数量小于发货数量,单据填写的货物品质低于实际发货品质的,门卫有权禁止放行,并应及时汇报公司处理。6、公司相关部门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出门货物的,应提前通知门卫,经手人员做好登记备查,批准人员需要及时到门卫补签认可。7、来厂施工人员自带的工具、物料。(1)来公司工厂施工的人员携带自备的工具、物料入厂,在填写人员出入登记表的时候,要在备注栏填写清楚,便于工程结束后核对工具材料等。(2)施工结束,施工人员带入的设备、材料由业务部门的主办人员共同清点后,带离厂区。四、出入厂区的其它情况1、生产、生活垃圾的处理。针对来厂运输生产生活垃圾的车辆,门
11、卫人员仅对车辆进行检查即可,检查车辆是否混入公司原材物料、产品成品、半成品,有价值的包装材料、消耗材料等。2、废旧材料的处理。对社会车辆前来工厂收购生产过程产生的纸箱包装物、废铜烂铁、破旧设备等,门卫人员应每次收取过磅单或缴款收据、出门证等。3、公司外出维修的设备、工器具等。公司相关部门需要外出维修设备的,出门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出具出门证,需注明设备名称,维修地点,责任人、维修返回的大致日期等资料,出门时应履行登记手续。门卫检查设备及出门证,确认无误后放行。4、公司借出的设备,应根据公司设备借用流程批准,出门时由设备管理人签发出门证,由门卫验收放行。五、门卫工作记录的整理及存档门卫人员应每月整理出门证及发货单据的出门证联,与次月的五日前将整理后的出门证交行政部存档备查。对于出门的维修设备及工器具,门卫应经常核对出门证登记台账,对逾期未返厂的维修设备及工器具,应及时汇报资产管理人员,由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