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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4T24-2022房屋安全排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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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91.080.01 CCS P 33 4404 珠海市地方标准 DB 4404/T 242022 房屋安全排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s safety investigation 2022-05-31 发布 2022-07-01 实施 珠海市市场监管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符号.2 5 基本规定.2 6 房屋类别及房屋安全排查等级.3 7 房屋单元安全排查.3 8 房屋安全排查结果处理.11 9 围护结构安全排查.12 附录 A(规范性)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1

2、4 附录 B(规范性)房屋安全排查总表.15 附录 C(规范性)场地安全排查表.16 附录 D(规范性)地基基础排查表.17 附录 E(规范性)上部承重结构排查表.18 附录 F(规范性)围护结构检查表.29 参考文献.3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和归口。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起草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珠海市房屋安全鉴定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建华、许锴、高蓉、邝春光、吴嘉欣、杨萌萌、张华、孙飞、周劲刚。房屋安全

3、排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房屋安全排查的程序、工作内容、等级评定及结果处理意见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房屋日常常规性安全排查,特殊情况下房屋的安全排查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房屋安全排查 investigation of building safety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核查工程资料,并对房屋的场地、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的损伤和变形进行现场检查、检测后,对房屋的使用安全作出综合评价的活动。3.2 房屋单元 building unit 根据房屋安全排查的特点分为场地、地基基础、上部承

4、重结构三个房屋单元。3.3 土石房屋 earth-rock buildings 以土(夯土、土坯、泥砖等)、毛石、粘土砖、水泥砖作为墙体材料,以木梁、木屋架、木檩条或钢屋架支撑的瓦屋面房屋。3.4 混凝土结构房屋 concrete structure buildings 主要承重构件为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房屋。3.5 砌体结构房屋 masonry structure buildings 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的房屋,是砖砌体房屋、砌块砌体房屋、石砌体房屋和配筋砌体结构房屋的统称。3.6 钢结构房屋 steel structure buildings 主要承重构件为钢结构

5、构件的房屋。3.7 木结构房屋 timber structure buildings 由木柱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生土墙(土坯墙或夯土墙)、砌体墙和石墙作为围护墙的房屋。主要包括穿斗木构架、木柱木屋架、木柱木梁房屋。3.8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 房屋建筑中除承重骨架体系以外的固定构件和附着物,主要包括非承重墙体、女儿墙,附着于楼面和屋面的阳台栏杆和扶手等构件。3.9 围护结构排查 investigation of building envelope 业主或者物业单位、房屋使用人对房屋的围护结构容易出现安全隐患部位的查勘。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按建造年代划分房屋类

6、别;A、B、C房屋安全排查等级;a、b、c房屋单元安全排查等级;B、C类房屋安全排查等级;A、B、C类房屋安全排查等级;A、B、C类房屋安全排查等级。5 基本规定 5.1 排查程序 房屋安全排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a)接受委托单位委托;b)调查、收集、分析房屋的工程资料;c)制定房屋安全排查方案;d)对场地、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测,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附录 C 至附录 E;e)根据工程资料和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分类、评估;f)出具房屋安全排查报告,见附录 B 至附录 E。5.2 排查的工作内容 5.2.1 由委托单位填写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见表 A.1,并提供房屋

7、工程资料。a)房屋的基本情况,包含房屋名称、建造时间、层数、基础类型、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等;b)房屋安全证明资料,包含房产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加固改造验收证明等;c)房屋设计施工过程资料,包含设计图纸、加固改造图纸、施工资料等;d)房屋使用资料,包括使用过程中遭受的灾害、维修、加固、改造等相关资料;e)历次房屋安全排查报告;f)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5.2.2 房屋安全排查的现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以一幢房屋为一个安全排查单位;b)按相应章节规定对场地、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三个房屋单元进行安全排查。5.3 房屋安全排查专业技术人员 房屋安全排查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土木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

8、程师资格,并由两人及以上组成房屋安全排查小组进行排查。6 房屋类别及房屋安全排查等级 6.1 房屋类别 房屋类别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类划分:类房屋:1990 年以前建造的房屋。类房屋:1990 年至 2001 年建造的房屋。类房屋:2001 年以后建造的房屋。6.2 房屋单元安全排查等级 房屋单元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a、b、c三个等级。6.3 房屋安全排查等级 6.3.1 根据场地、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排查结果,房屋安全排查等级分为以下三级:A 级:未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问题,尚不影响整体安全。B 级:影响房屋结构安全问题不严重,尚不显著影响整体安全。C 级:影响房屋结构安全问题严重,严重影响整体

9、安全。6.3.2 房屋安全排查等级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评定。a)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房屋安全排查等级评定为 A 级。1)场地安全排查等级为 a 级的房屋;2)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为 a 级的房屋;3)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为 a 级的房屋。b)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房屋安全排查等级评定为 C 级。1)场地安全排查等级为 c 级的房屋;2)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为 c 级的房屋;3)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为 c 级的房屋。c)房屋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A 和 C 级的,评定为 B 级。7 房屋单元安全排查 7.1 场地 7.1.1 一般规定 7.1.1.1 I、II、III 类房屋均采用本章规定进

10、行判定。7.1.1.2 房屋场地安全排查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a 级:房屋场地无安全隐患,不属于危险地段;b 级:房屋场地存在潜在危险性,属于潜在危险地段;c 级:房屋场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属于危险地段。7.1.1.3 房屋场地安全应重点排查以下内容:a)查问房屋所处地段是否是危险地段,曾发生过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以及存在岩溶、土洞强烈发育的地段;b)查看房屋周边的不利因素,是否有陡坡、陡坎、边坡、河堤、深基坑等;c)勘查房屋周边场地状况,是否地表存在结构性裂缝、下沉、隆起等。7.1.2 房屋场地安全排查 7.1.2.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屋,场地安全排查等级可判定为 a 级:a)房

11、屋周边无陡坡、陡坎、边坡、河堤、深基坑等不利因素,且无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b)房屋周边存在陡坡、陡坎、边坡、河堤、深基坑等不利因素,但有工程安全合格证明,且未发现其存在裂缝、变形等明显缺陷。7.1.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屋,场地安全排查等级应判定为 c 级:a)房屋所处地段是危险地段,曾发生过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或存在岩溶、土洞强烈发育的地段;b)房屋周边存在陡坡、陡坎、边坡、河堤、基坑等不利因素,且周边土体已出现明显的裂缝、变形等损伤情况。7.1.2.3 场地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a、c 级的,判定为 b 级。7.2 地基基础 7.2.1 一般规定 7.2.1.1 地基基

12、础现状的安全排查应着重调查上部承重结构不均匀沉降裂缝及倾斜以及有无发展趋势,基础有无腐蚀、酥碱、松散、剥落。7.2.1.2 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a 级:无明显不均匀沉降,地基基础保持稳定;b 级:基础出现少量损坏或存在不明朗的状况但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c 级:基础出现影响安全的问题,地基基本失去稳定。7.2.2 类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 7.2.2.1 类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可分为 b、c 两个等级。7.2.2.2 地基基础工作基本正常,上部主体结构无明显倾斜或不均匀沉降裂缝,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可判定为 b 级。7.2.2.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应

13、判定为 c 级:a)基础有明显腐蚀、酥碱、松散、剥落的缺陷;b)基础有明显滑移;c)上部主体结构有明显倾斜或不均匀沉降裂缝;d)地基基础现状虽无明显缺陷,但有证据显示近三年内进行了加层改建且无正规设计施工质保资料。7.2.3 类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 7.2.3.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可判定为 a 级:a)地基基础现状无明显缺陷,无加层改建且能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房产证;b)地基基础现状无明显缺陷,有加层改建但能够提供加建工程正规设计和工程施工质保资料。7.2.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应判定为 c 级:a)有证据显示房屋近三年内进行了无正规设计

14、施工的加层改建;b)因地基变形引起的砌体结构房屋承重墙体产生单条宽度大于 10 mm 的沉降裂缝,或产生最大裂缝宽度大于 5 mm 的多条平行沉降裂缝,且房屋整体倾斜率大于 1%;c)因地基变形引起的混凝土结构房屋框架梁、柱出现开裂,且房屋整体倾斜率大于 1%;d)两层及两层以下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 3%,三层及三层以上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 2%;e)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 10 mm,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f)高层建筑上部承重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因沉降变形产生裂缝,且房屋的开裂损坏趋势仍在发展;g)高层建筑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表 1 规定的限值;表1 高层房屋整体倾斜率限值 房屋高度(m)

15、24 Hg 60 60 Hg 100 倾斜率限值 0.7%0.5%注:Hg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h)地基基础沉降速率连续两个月大于 4 mm/月,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势;当房屋处于相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时,地基沉降速率大于 2 mm/日,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势。7.2.3.3 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a、c 级的,判定为 b 级。7.2.4 类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 7.2.4.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可判定为 a 级:a)房屋无明显倾斜,或房屋整体倾斜率未超过表 2 规定的限值;b)上部承重结构不存在因地基沉降影响产生的裂缝;c)基础未发生滑移;d)房屋无加层改

16、建或有加层改建但能够提供正规设计和工程施工质保资料。表2 房屋整体倾斜率限值 建筑物高度 Hg(m)倾斜率限值 Hg 24 0.4%24 Hg 60 0.3%60 100 0.2%注:Hg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7.2.4.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应判定为 c 级:a)房屋整体倾斜率大于表 2 规定的限值 2 倍;b)上部承重结构存在因地基沉降影响产生的裂缝;c)基础已发生滑移;d)房屋有加层改建且未能够提供正规设计和工程施工质保资料;e)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大于 2 mm/月。7.2.4.3 地基基础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a、c 级的,判定为 b 级。7.3

17、 上部承重结构 7.3.1 一般规定 7.3.1.1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a 级:未发现危险点,可正常承载;b 级:发现或怀疑个别次要结构构件存在危险,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尚能正常承载;c 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出现影响承载安全的问题。7.3.1.2 当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包含两种及以上结构形式时,应按照本文件的相应章节进行各类型结构的安全排查,取最低排查等级为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7.3.1.3 若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可直接判定为 c 级:a)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改变使用功能、拆除结构、改建或扩建结构,且无有效的结构安全合格证明的房

18、屋;b)遭受火灾等灾害,造成结构严重受损,且无有效的结构安全合格证明的房屋;c)房屋鉴定结论为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但未进行加固处理,或进行了加固但无加固工程合格证明。7.3.1.4 土石房屋应重点检查土石墙、柱、梁、板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砌体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的裂缝和位移状况。7.3.1.5 木结构房屋应重点检查木材腐朽、虫蛀、构造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的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7.3.1.6 砌体结构房屋应重点检查砌体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砌体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的裂

19、缝和位移状况及其发展趋势。7.3.1.7 混凝土结构房屋应重点检查混凝土墙、柱、梁、板受力裂缝和主筋锈蚀状况,以及悬挑构件的变形、裂缝,混凝土腐蚀、露筋和钢筋锈蚀等状况。7.3.1.8 钢结构房屋应重点检查各连接节点的焊缝、螺栓、铆钉等情况;应注意钢柱与梁的连接形式、支撑杆件、柱脚与基础连接损坏情况,钢屋架杆件弯曲、截面扭曲、节点板弯折状况和钢屋架挠度、侧向倾斜等偏差状况。7.3.2 类土石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 7.3.2.1 土石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b、c 两个等级。7.3.2.2 土石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判定为 c 级:a)承重墙出现斜向裂缝

20、,最大裂缝宽度大于 5 mm 或出现缝长超过层高 1/3 的多条竖向,或承重墙整体沿水平灰缝滑移大于 10 mm,或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b)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最大裂缝宽度已超过 1 mm;c)纵横墙连接处断裂成通缝;d)承重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 0.5%;e)墙高厚比大于 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 6 m;f)墙体存在挠曲鼓闪;g)长期受自然环境风化侵蚀与屋面漏雨受潮及干燥的反复作用,受压墙表面风化、剥落,泥浆粉化,有效截面面积削弱达 15%以上;h)柱、梁或楼板出现断裂;i)屋架产生变形,顶部或端部节点产生松动滑移,木材存在腐朽或劈裂

21、、虫蛀、铁件严重锈蚀现象;j)屋面存在明显的塌陷现象;k)其他显著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变形、错位等情况。7.3.2.3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c 级的,可判定为 b 级。7.3.3 类木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 7.3.3.1 木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b、c 两个等级。7.3.3.2 木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判定为 c 级:a)木柱圆截面直径小于 110 mm,木大梁截面尺寸小于 110 mm240 mm;b)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和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c)存

22、在任何心腐缺陷、虫蛀严重的木质构件;d)木柱顶劈裂、柱侧弯变形、柱身断裂、柱脚腐朽;e)木柱产生较大侧向变形或明显倾斜;f)柱子有接头;g)屋面存在明显的塌陷现象;h)其他显著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变形、错位等情况。7.3.3.3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c 级的,可判定为 b 级。7.3.4 类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 7.3.4.1 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b、c 两个等级。7.3.4.2 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判定为 c 级:a)墙、柱产生竖向裂缝;b)砖或砌块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或采用黄泥砌筑;c)墙、柱刚度不

23、足,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d)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e)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f)墙、柱存在破损,完整性遭到破坏,影响结构承载力;g)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斜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挠变形,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受力裂缝;h)构造柱、圈梁、楼板存在超过构件表面积 20%的露筋、钢筋锈蚀或保护层剥落现象;i)混凝土过梁、墙梁、挑梁等受力构件存在弯曲变形、开裂或受力钢筋锈蚀外露;j)木结构楼、屋盖存在心腐缺陷或严重开裂的木质构件,或木屋架顶部、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k)阳台、挑檐、雨棚等易跌落伤人的室外露天构件混凝土损坏、钢筋锈蚀,有跌落趋势

24、;l)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的拱顶沿母线产生裂缝,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或拉杆体系失效。7.3.4.3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c 级的,可判定为 b 级。7.3.5 类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 7.3.5.1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b、c 两个等级。7.3.5.2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判定为 c 级:a)主要承重混凝土构件酥裂、起鼓;或保护层严重脱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严重;b)梁、柱、板、屋架存在明显挠曲变形;c)柱产生竖向裂缝;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

25、蚀;d)梁受拉区产生裂缝,或受力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或斜裂缝;e)梁跨中或中间支座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或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f)现浇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或板底产生交叉裂缝;g)梁、柱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h)钢筋混凝土墙中部产生斜裂缝;i)悬挑构件支座混凝土出现裂缝;j)阳台、挑檐、雨棚等易跌落伤人的室外露天构件混凝土损坏、钢筋锈蚀,有跌落趋势;k)后锚固构件根部混凝土出现裂缝。7.3.5.3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c 级的,可判定为 b 级。7.3.6 类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 7.3.6.1 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b、c 两个等级。7

26、.3.6.2 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判定为 c 级:a)钢屋架、网架或主梁的挠度有明显的下挠现象;b)钢柱顶部有明显的位移;c)主要承重构件因锈蚀,截面明显减少;d)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如未设置柱间支撑或屋面水平支撑;e)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导致柱、屋架倾斜;f)钢屋架、网架结构杆件或其连接有裂缝、锐角切口;g)节点、连接部位存在明显缺陷,焊缝、螺栓、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损坏;h)焊缝存在夹渣、气泡、咬边、烧穿、漏焊、少焊、未焊透以及焊脚尺寸不足、凹坑等缺陷;i)铆钉或螺栓存在漏铆、漏栓、错位、错排或掉头等缺陷;j)钢柱、钢梁等受力构件存

27、在屈曲、断裂现象;k)悬挑构件(雨棚)显著下垂变形,根部连接存在开裂等损伤;l)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跨度大于 15 m 的无腹杆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屋面板之间非采用混凝土连成整体时,厂房单元两端未设上弦横向支撑;m)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组合屋架厂房单元天窗两侧端开间或超过 42 m 无设置竖向支撑;n)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组合屋架横向支撑、竖向支撑杆件未采用型钢。7.3.6.3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c 级的,可判定为 b 级。7.3.7 类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 7.3.7.1 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a、b、c 三个等级。7.3.7.2 砌体结构房屋

28、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有正规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判定为 a 级:a)墙体不空鼓、无严重酥碱和明显歪闪;b)支承大梁、屋架的墙体无竖向裂缝,承重墙、自承重墙及其交接处无明显裂缝;c)木楼、屋盖构件无明显变形、腐朽、蚁蚀和严重开裂;d)承重的混凝土构件无或仅有少量微小开裂或局部剥落,无明显变形、倾斜或歪扭,钢筋无露筋、锈蚀。7.3.7.3 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判定为 c 级:a)除通过超限审查,普通砖墙房屋高度大于 21 m 或层数超过 7 层(乙类设防时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 3 m);b)乙类设防时,跨度不小于 6 m 的大梁由独立砖柱

29、支承;c)多层砌体房屋抗震横墙最大间距超过表 3 要求;表3 多层砌体房屋抗震横墙最大间距 楼盖、屋盖类别 普通砖、多孔砖房屋 现浇和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盖、屋盖 18 m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盖、屋盖 15 m 木楼盖、屋盖 11 m d)房屋总高度和总宽度的最大比值(高宽比)超过 2.5;e)纵横墙沿竖向上下不连续;f)承重墙或柱因受压产生缝宽大于 1.0 mm、缝长超过层高 1/2 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 1/3 的多条竖向裂缝;g)承重墙或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等,有效截面削弱达 15%以上,或采用黄泥砌筑;h)墙或柱出现因刚度不足引起挠曲鼓闪等侧弯变形现象,侧弯变形矢高大

30、于构件计算高度的1/150,或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i)单片墙或柱产生相对于房屋整体的局部倾斜变形大于 7,或相邻构件连接处断裂成通缝;j)存在本文件 7.3.4.2 e)l)款的情形之一。7.3.7.4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a、c 级的,判定为 b 级。7.3.8 类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 7.3.8.1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a、b、c 三个等级。7.3.8.2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有正规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判定为 a 级:a)承重构件的混凝土仅有少量微小开裂或局部剥落,钢筋无露筋、锈蚀;b)填充墙无

31、明显开裂或与框架脱开;c)主体结构构件无明显变形、倾斜或歪扭。7.3.8.3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判定为 c 级:a)除通过超限审查,框架结构房屋高度超过 55 m,框架-抗震墙结构和抗震墙结构房屋高度超过120 m,框支抗震墙结构房屋高度超过 100 m;b)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时采用单跨框架结构;c)多处梁、板产生超过构件计算长度 1/150 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 1.0 mm;或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水平裂缝或斜裂缝,缝宽大于 0.5 mm,板产生宽度大于 1.0 mm 的受拉裂缝;d)多处简支梁、连续梁跨中或中间支座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其一侧

32、向上或向下延伸达梁高的2/3 以上,且缝宽大于 1.0 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e)多处梁、板主筋的钢筋截面锈损率超过 15%,或混凝土保护层因钢筋锈蚀而严重脱落、露筋;f)多处预应力梁、板产生竖向通长裂缝,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筋,或预制板底部出现横向断裂缝或明显下挠变形;g)多处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裂缝;多处柱因受压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 1.0 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h)柱或墙产生相对于房屋整体的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超过 1%,或其侧向位移量大于构件计算高度的 1/300;

33、i)多处构件混凝土有效截面削弱达 15%以上,或受力主筋截断超过 10%;柱、墙因主筋锈蚀已导致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或受压区混凝土出现压碎迹象;j)屋架产生大于构件计算长度 1/200 的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 1.0 mm;k)屋架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率大于 2%;l)多处悬挑构件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 0.5 mm;m)存在本文件 7.3.5.2 f)k)款的情形之一。7.3.8.4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a、c 级的,判定为 b 级。7.3.9 类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 7.3.9.1 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a、b、c 三个等级。

34、7.3.9.2 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有正规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判定为 a 级:a)钢屋架、网架或主梁无明显下挠,或挠度不超过跨度的 1/250;b)柱顶无明显位移;或单层钢柱顶部位移不超过结构高度的 1/150,多层钢柱顶部位移不超过结构高度的 1/200,高层框架钢柱顶部位移不超过结构高度的 1/250 且不大于 300 mm,高层框剪钢柱部顶位移不超过结构高度的 1/300 且不大于 400 mm;c)连接方式正确,构造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柱间支撑和屋面水平支撑;d)钢构件外观基本完好,或主要构件表面仅为局部点状锈蚀或浮锈,无锈皮;e)钢结构连接节点无缺陷,焊缝、

35、螺栓、铆接未见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断等损伤;f)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柱距不小于 12 m 的托架(梁)区段及相邻柱距段的一侧(不等高厂房为两侧)应有下弦纵向水平支撑;g)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有檩屋架端部高度大于 900 mm 时,厂房单元端开间及柱间支撑开间各有一道端部竖向支撑;h)若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组合屋架上下弦横向支撑和竖向支撑、柱间支撑的杆件、下弦杆为型钢;i)若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单元中部应有一道上下柱柱间支撑,有吊车时,单元两端各有一道上柱支撑;j)刚架腹板厚度不小于 4 mm;k)涂膜无空鼓、开裂、脱落、霉变、粉化等现象;l)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小于 180。7.3.9

36、.3 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判定为 c 级:a)钢屋架、网架或主梁的挠度超过跨度的 1/200 或 45 mm;b)钢柱柱顶位移平面内超过结构高度的 1/150;c)主要承重构件截面因锈蚀损失超过 10%;d)存在本文件 7.3.6.2 d)k)款的情形之一。7.3.9.4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a、c 级的,判定为 b 级。7.3.10 类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排查 7.3.10.1 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a、b、c 三个等级。7.3.10.2 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有正规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判定

37、为 a 级:a)满足本文件7.3.7.2条规定;b)普通砖和多孔砖的设计强度等级不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设计强度等级不低于M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设计强度等级不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设计强度等级不低于Mb7.5。7.3.10.3 砌体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判定为 c 级:a)普通砖、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超过 3.6 m,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底部和内框架房屋的层高超过 4.5 m;b)刚性和刚弹性方案房屋的横墙开有洞口时,洞口水平截面面积超过横墙截面的 50%;c)承重的独立砖柱截面尺寸小于 240 mm370 mm;d)存在本文件 7.3.7

38、.3 a)j)款的情形之一。7.3.10.4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a、c 级的,判定为 b 级。7.3.11 类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排查 7.3.11.1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a、b、c 三个等级。7.3.11.2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有正规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判定为 a 级:a)混凝土构件表面无损伤、裂缝,或个别混凝土构件存在宽度不大于 0.3 mm 的裂缝;b)满足本文件 7.3.8.2 条规定。7.3.11.3 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存在本文件 7.3.15.3 a)m)款的情形之一应判定为 c

39、 级。7.3.11.4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不属于 a、c 级的,判定为 b 级。7.3.12 类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排查 7.3.12.1 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等级划分为 a、b、c 三个等级。7.3.12.2 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有正规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判定为 a 级:a)满足本文件 7.3.9.2 a)k)款的情形;b)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小于 150。7.3.12.3 钢结构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时,存在本文件 7.3.9.3 条情形之一的应判为 c 级。7.3.12.4 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排查类别不属于 a、c 级的,判定为 b 级。8 房

40、屋安全排查结果处理 房屋安全排查结果处理建议见表4。表4 房屋安全排查结果处理建议 等级 类别 A 级 B 级 C 级 类/可观察使用,加密检查频次。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需加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类 可继续使用,当存在损伤时应先进行处理。对问题进行处理后可观察使用,定期进行检查。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类 可安全使用。对问题进行处理后可继续使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9 围护结构安全排查 9.1 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以及日常对房屋围护结构的定期巡查,检查房屋建筑中除承重骨架体系以外的固定构件和附着物,主要包括非承重

41、墙体、女儿墙,附着于楼面和屋面的阳台栏杆和扶手等构件。对围护结构承重构件的安全性评定,应根据其构件类型按第 7 章进行评定。9.2 对于围护结构的现场状况检查,应包括连接构造措施、构件与附着物的变形、裂缝、损伤及缺陷等内容。幕墙、大开窗等要严格规定开启扇的使用,室内无人或遇强风、大雨天气应关闭开启扇。根据排查结果填写附录 F。9.3 对非承重墙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a)构造不合理,连接方式不当,非承重墙体、门窗洞口过梁有明显变形、裂缝或损坏;b)悬挑构件、雨棚板出现开裂、变形现象;c)外墙饰面层出现脱粘空鼓或脱落的现象。9.4 对房屋建筑女儿墙,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a)女儿墙有开

42、裂、风化情况;b)上人屋面女儿墙高度低于 1.2 m。9.5 对房屋建筑中栏杆和扶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a)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设置坚固、可靠的防护栏杆;b)临空高度在 24 m 以下时,栏杆高度低于 1.05 m,临空高度在 24 m 及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低于 1.10 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小于 1.2 m(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0.22 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 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c)公共场所栏杆离

43、地面 0.1 m 高度范围内留空;d)居住建筑的公共部分、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未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爬的构造措施,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大于 0.11 m;e)混凝土栏杆根部有水平裂缝,或顶部有较大的侧向挠度;f)金属栏杆有构件裂缝、拼接变形及损伤、表面缺陷、构件锈蚀等缺陷;g)对于托儿所、幼儿园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当楼梯井净宽大于 0.20 m 时未设置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安全措施;h)楼梯未设扶手,或设置扶手位置不当(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当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9.6 对门窗,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a)门

44、窗特别是外窗边沿螺丝、窗框、开启件等设备存在松动、脱落、锈蚀、变形;b)窗户特别是外窗玻璃存在变形、破裂、松动等情况,窗玻璃密封胶存在老化、断裂、脱落。9.7 对建筑幕墙,重点检查建筑幕墙的外露缺陷、破损和危及安全的现象,检查范围应为所有建筑幕墙外立面及所有室内可见面。建筑幕墙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表 5 所列问题。表5 建筑幕墙检查表 序号 项目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检查方法 1 幕墙面板 a)脆性面板有破碎、破裂;b)脆性面板有缺损;c)面板有松动、松脱、剥离等现象;d)面板之间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目测、手试 2 室外构件 a)脆性构件有破碎、破裂等现象;b)构件有松动、松脱、裂纹等

45、现象;c)构件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目测、手试 3 开启窗 a)铰链、风撑、执手、锁点、锁座等五金配件有损坏、松脱或缺失;b)固定开启窗五金配件的螺钉有损坏、缺失或严重锈蚀;c)开启窗启闭受阻、明显下坠或变形。目测、手试 4 受力构件 a)构件有松动、移位、裂纹等现象;b)构件之间有不正常挤压、错位或变形;c)构件的外露连接及紧固件有损坏、缺失或严重锈蚀。目测、手试 5 雨水渗漏 a)幕墙室内侧有严重渗漏现象;b)开启窗闭合不紧密有功能性损坏和障碍且下雨时会连续渗漏;c)密封胶有脱胶、开裂、起泡现象。目测、手试 6 不良行为 a)幕墙受力构件、连接构造、防火封堵和防雷连接有被拆卸、更改等现

46、象;b)室内吊顶、窗帘、隔墙等直接固定在幕墙受力构件上;c)擅自在幕墙上设置霓虹灯、招牌及广告等设施或在幕墙构件上附加其他设施及荷载。目测 9.8 对地下空间及屋面排水等部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a)屋面出现渗漏现象;b)屋面的雨水落水口、落水管存在杂物,落水管线出现开裂、脱落、渗水等;c)检查地下车库、地下室及人防、首层出入口,对低于室外地面易发生雨水倒灌的部位,出入口未配备挡水板、或未准备防汛沙袋;d)检查所有排水泵运转及排水情况;e)室外散水损坏以及排水系统不通畅。9.9 按照消防相关要求做好防火措施检查。9.10 对避雷设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A A 附录A (规范性)房屋基本

47、情况调查表 表A.1适用于房屋安全排查中房屋基本情况调查时使用。表A.1 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 房屋档案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盖章)委托单位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 一、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名称 产权单位 面积/层数/高度 房屋地址 设计时间/建造时间 设计单位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房屋历次排查 报告 第 次:排查日期及报告编号:排查等级:A级 B级 C级 第 次:排查日期及报告编号:排查等级:A级 B级 C级 第 次:排查日期及报告编号:排查等级:A级 B级 C级 使用功能 厂房 住宅 商业 商住 办公 其它 二、工程信息 基础类型 桩基础 筏板基础 天然基础 其它 结构类

48、型 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钢结构 土石房屋 木结构 其它 房屋安全证明资料 房产证明 竣工验收证明 加固改造验收证明 安全鉴定报告 其它 设计图纸 完整建筑结构设计图纸 部分建筑结构设计图纸 没有设计图纸 加固改造图纸 完整加固改造图纸 部分加固改造图纸 没有加固改造图纸 无加固改造 施工资料 完整施工资料 部分施工资料 没有施工资料 三、房屋使用信息 使用功能 未改动 有改动(如有改动请详细描述)承重结构 未拆除 有拆除(如有拆除请详细描述)改扩建 未改扩建 有改扩建(如有改扩建请详细描述)灾害影响 未遭受 遭受灾害(如遭受灾害请详细描述)备注 以上信息由委托单位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委托单

49、位应提供相关设计、施工、验收及检测鉴定报告等资料。B B 附录B (规范性)房屋安全排查总表 表B.1适用于房屋安全排查中汇总排查结果时使用。表B.1 房屋安全排查总表 房屋档案号 排查日期 一、房屋基本信息调查 排查类别 首次排查 复排查 上次排查日期 房屋名称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层数 产权单位 设计时间/建造时间 设计单位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二、工程信息调查 基础类型 桩基础 筏板基础 天然基础 其它 结构类型 混凝土结构(框架 剪力墙 框架-剪力墙)砌体 钢结构 土石房屋 木结构 其它 三、房屋使用信息调查 使用功能 未改动 改动且有有效的结构安全证明 改动但没有有效的结构安全证明

50、承重结构 未拆除 拆除且有有效的结构安全证明 拆除但没有有效的结构安全证明 改扩建 未改扩建 改扩建且有有效的结构安全证明 改扩建但没有有效的结构安全证明 灾害影响 未遭受 遭受火灾等灾害,已加固处理且有有效结构安全证明 遭受火灾等灾害,未加固处理,或已加固但没有有效结构安全证明 四、房屋类别 类 类 类 五、房屋单元排查类别 场地排查等级 a 级 b 级 c 级 地基基础排查等级 a 级 b 级 c 级 上部承重结构排查等级 a 级 b 级 c 级 其他问题 六、房屋安全排查等级 B C A B C A B C 处理建议 排查单位 排查人 审核人 批准人 C C 附录C (规范性)场地安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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