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管制度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三、档案室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配备“十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前后必须对档案室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水等“十防”安全检查,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坚持每周4次以上的档案室温度、湿度测记,并对不在1424温度、45%60%相对湿度范围的温湿度进行调控,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六、档案室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