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_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第三条事故汇报、应急、责任追究、处理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汇报必须及时、准确和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2、第四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单位的责任。第五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第六条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第七条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追查处理。第二章事故汇报第八条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在紧急避险、紧急救援事故的同时必须立
3、即用电话将事故性质、地点、受伤和遇难人员等情况汇报调度室、本车间值班干部。第九条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在对事故抢救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必须立即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和有关部室(车间)值班人员。公司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应立即汇报集团公司值班领导及公司其他领导和公司有关部室值班人员,并立即按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第十条事故汇报内容:(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二)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三)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已经采取的措施;(五)其它应当汇报的情况。第十一
4、条事故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第三章事故应急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车间、公司要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相关部室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_抢险救援,不得擅离职守。发生轻伤事故,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发生重伤事故,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发生死亡事故,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发生机电设备及生产事故,技术部及主管机电设备、生产副总经理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
5、援工作。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第十五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采取措施等,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四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十六条轻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轻伤的,处以1000_元罚款,伤愈后办_天三违学习班。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者处以1500_元罚款,并办_天三违学习班。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指挥者给予降职处分,并处以1500_元的罚款。4、根据互保联保原则
6、,对相关责任人员各处以200_元罚款。5、对当班班长、车间安检员、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各处以1000_元罚款。6、对主任、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副主任各处以200_元罚款。7、对事故车间负有技术管理、业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各处以200_元罚款。8、取消发生事故班组当月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9、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七条重伤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_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重伤的,处以2000_元罚款,伤愈后办_天三违学习班。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的,违章者是管理人员的就地免职
7、,并处以_元罚款;非管理人员的给予留用察看_年的处分,并办_天三违学习班。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重伤的就地免职,并视违章情节和伤害程度处以2000_元罚款。4、对负有互保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处以1000_元罚款。5、对班长、车间安检员、当班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_元罚款,各处以1000_元罚款。6、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副主任各处以1000_元罚款。7、对事故车间负有相关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各处以1000_元罚款。在公司安全办公会上做书面检查,并将检查报公司安环部备案。8、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各处以1000_元罚款、或按照集团公司处理意见执行。
8、9、取消事故车间当月安全奖,没收事故车间安全风险抵押金。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死亡事故,公司协助集团公司调查处理。同时公司内部进行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和上级处理不一致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但不重复追究责任。公司内部责任追究:(一)发生_人死亡事故责任追究:1、对当班班长给予留用察看1_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2、对车间安检员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0_元罚款。3、对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500_元的罚款。4、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降职使用,并各处以_元的罚款。5、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处以1500_元罚款或留用察看
9、_年的处分。6、对公司负有责任的相关职能部室正职处以1500_元罚款,副职处以1000_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0_元罚款。7、对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处以1500_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1_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8、公司领导按照集团公司的处理意见执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9、取消公司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车间按抵押金标准对等处罚,处以事故车间_万元罚款,罚款缴公司财务。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11、违_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二)发生_亡_人事故责任追究:
10、1、对当班班长给予留用察看1_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2000_元罚款。2、对车间安检员给予留用察看1_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2000_元罚款。3、对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2000_元的罚款。4、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主任就地免职,并各处以2000_元的罚款。5、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处以2000_元罚款或留用察看1_年的处分。6、对相关职能部室正职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2000_元罚款,副职处以1500_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500_元罚款。7、对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以2000_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1_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11、8、取消公司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车间按抵押金标准_倍处罚,处以事故车间_万元罚款,罚款缴集团公司财务。9、公司领导按照集团公司处理意见执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11、违_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发生_亡_人以上(包括_人)死亡事故的或一年内累计死亡_人以上(包括_人)事故责任追究:1、对事故车间班子全体成员就地免职,并各处以3000_元罚款。对当班班长、车间安检员给予留用察看_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3000_元罚款。2、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12、根据责任大小各处以3000_元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3、对事故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职能部室正职给予免职处分,并处以3000_元罚款,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各处以3000_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2000_元罚款。4、对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给予留用察看1_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3000_元罚款。5、取消公司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车间按抵押金的_倍处罚,处以事故车间_万元罚款,罚款从事故车间当月工资中扣除。6、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7、违_法律法规规定或触犯刑律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8、
13、对公司领导及机关部室相关责任人员除按上级部门处理意见执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第十九条一般和较大非伤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室根据公司生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第二十条重大非伤亡事故由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及公司共同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处以1000_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_%-_%,责任严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_%。2、对当班班长、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_元罚款。3、对事故单位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分管副主任各处以1000_元罚款。4、对
14、主管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0_元罚款。5、对公司_领导视事故情节处以2000_元罚款。6、在对事故车间安全奖惩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办法执行。7、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_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后,由集团公司和公司共同调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_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_%_%,责任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_%。2、对当班班长、值班主任由
15、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2000_元罚款。3、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分管工艺或设备副主任就地免职,并各处以2000_元罚款。4、对公司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以2000_元罚款。5、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按照集团公司处理意见执行。6、在对公司领导及机关部室责任人员安全奖惩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办法。7、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_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主要安全责任者及各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行政处分,并给责任者进
16、行经济处罚。1、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2、由于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3、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立即_抢救或未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协调_事故抢救,致使事故扩大的。5、阻挠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监察(检查)或对安全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6、公司要求停产整改时,拒不执行的。7、未认真履行公司值班制度的。第二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矿察看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1、对违_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而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2、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经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3、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三大规程或者失职渎职、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且性质严重或行为恶劣的。5、值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未认真履行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第二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1、有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3、忽视安全管理,有冒险蛮干行为的。4、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5、发生事故后
18、,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注: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第二十五条因对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_不严格、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参与_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第二十六条需要向集团公司申报审批的项目及其设计未申报审批,或擅自变更设计、扩大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第二
19、十七条消防、气防人员在抢救事故过程中,出现出动不及时、未按通知的事故性质携带全救援装备、施救方法不当、贻误抢救战机以及其它失误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中心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第二十八条医院接收到工伤人员后,不及时进行抢救或抢救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第二十九条对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撤职的人员_年内不得任用,免职的人员一年内不得任用。第三十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车间主任和书记当年取消各类先进_及个人的评比资格;对发生重大非伤亡、特大非伤亡事故的分管领导和分管部室领导取消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对发生死亡事故的车
20、间当年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车间党政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第六章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第三十一条责成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车间负责人在公司安全办公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第三十二条按照事故处理决定(通报)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内部和上级单位同时对事故进行追查处理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不得重复处理。1、对事故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其他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室、在_日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有主管部门备案。2、涉嫌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吸取事故教训,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制订、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三十四
21、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事故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工会_和职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事故追查、安全责任追究和对责任者的处罚要从严、从快,以惩戒事故责任者和警示教育其他人员。第三十六条对拖延责任追究不按时做出处罚决定,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第三十七条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了解有关情况和调阅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第三十八条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做出处理时必须遵守_劳动法、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有关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必须建立齐全的事故登记台帐
22、和事故档案。第四十条对个人的安全罚款自公司下发处理通报或罚款通知单之日起三日内缴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收到罚款后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交安环部登记。对车间的罚款由人力部在当月车间工资结算中扣发并出具证明,安全环保部登记。对外来施工单位罚款由公司财务部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出具证明,安全环保部登记。安全罚款每季度末安全环保部人员与财务部对账并予以公布。安全罚款只用于安全奖励和开展安全活动,不得挪为它用。第四十一条本制度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13页共19页2021年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
2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第四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带队或分支机构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
24、员或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除此之外,安全生产管理部还_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复查(或委托分支机构负责复查)。第五条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经理_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项目部专
25、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第六条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_协调、并排除隐患。第二章职责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法人)职责:1、企业负责人(法人)应按照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时间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经理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1、协助公司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26、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2、协助公司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对达不到规范和公司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3、对现场安全生产疑难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项目部实施。第九条分支机构职责:1、及时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2、协助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第十条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
27、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2、及时发现并_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_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3、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_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5、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参照抽查(检查)计划,项目经
28、理部应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分支机构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分别由公司负责人(或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带班检查;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
29、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或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_开展;岗位检查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第十三条公司和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经理,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_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
30、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相关检查表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经理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半年末月的_日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协助公司负责人上报南方集团公司。第四章考核奖惩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于每半年底对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奖惩。第十六条奖励细则: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
31、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2、对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_元。3、对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_元第十七条处罚细则:1、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不按要求_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2、公司领导(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带队检查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_元;年度累计_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处罚_元以上,并取消个人评奖资格。3、项
32、目经理未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给予_元以上处罚。4、项目经理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_元以上罚款。5、因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或政府相关部门)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的,责任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_元以上罚款。同时,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6、伪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记录者,每发现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_元以上罚款。不及时上报事故隐患情况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况处以_元以上罚款。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检查的给予_元以上处罚。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未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其的责任。8、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发行之日起实施。第19页共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