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锁卖场销售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合作,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部分产品达成本合作协议书: 一、 一般项目 合同双方: 甲方:_ 乙方:_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 合作产品明细及最低零售限价_(单位:盒/元)二、 业务细则: 1. 乙方应从甲方指定的商业渠道购进货物,并以甲方商务部确认的流向作为销量依据;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跨区域、跨终端或通过第三方将产品流入其他销区。如有出现,均按窜货处理,乙方自愿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 乙方需对上述所有合作产品进行销售,不得随意将其中产品下架或隐藏销售 4、乙方需保证上述产品的零售价不得低于最低零售价,并自愿接受甲
2、方的监督与管理。3. 甲方按季度按产品对乙方进行销售指标考核,如乙方按要求达成,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宣传费用作为奖励;若当季未达成指标,则当季按指标级别奖励。考核以季度为单位,不能按年度累计。(附考核明细)4. 甲方只与乙方的零售门店进行本协议合作,有批发功能的总部或门店不在合作范围之内。 5. 甲方对乙方的合作门店进行专人专管,乙方要全面配合甲方的工作,协助甲方进行终端管理。乙方需按约定时间无偿向甲方提供终端出货明细流向,乙方不得擅自伙同甲方管理人员修改流向。 6. 终端陈列与促销活动 协议期内,乙方应保证甲方协议产品的基本陈列符合下述要求: a)背柜:陈列于腹部以上视平线以下 b)前柜:陈列
3、于前柜上层居中位置 c)陈列面:大于竞品陈列面 (a类店: 不少于3 个陈列面;b类店:不少于2个陈列面;c类店:不少于1个陈列面。) 海报、展示盒、x展架、堆头等pop陈列 促销:为确保双方的销售目标,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有权参加乙方在各种节假日、店庆日的综合促销活动,并且在协议期内负责向乙方店员培训产品知识.乙方负责做好门店宣传及促销指标下达工作,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甲方的相关费用,甲方负责提供促销资源。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 甲方应确保乙方从指定渠道购进保质保量的产品;8. 甲方可以及时准确的提供商业流向作为销量依据;9. 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的销售情况; 10. 甲方对乙方在合
4、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及经济连带责任。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并有义务保守甲方的销售政策等商业秘密,尽职尽责,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12. 乙方应确保甲方协议产品在各门店不断货、正面2个以上陈列面及首推; 13. 乙方不得借用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乱纪活动,如有出现,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甲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五、 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4. 甲方在遇有国家对医药政策调整及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销售政策须调整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经销行为进行合理清算后,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终止本合同履行
5、,并不视为违约。 15.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违反甲方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6.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有特殊情况要求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财务结清遗留帐目后,方可解除或终止。 六、 其它 17.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协议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 违约责任,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按本协议执行,甲、乙双方如有分歧并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司法管辖。19. 本协议主件共有 20.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的签署地为吉林省延吉市。 甲方(盖章):_ 代表人(签字):_ 签署日期:_ 乙方(盖章): _ 代表人(签字): _ 签署日期:_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