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
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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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GFJJ-AQ-2014
A版0次修改
2020.4.1生效
XXXXX有限公司
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其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内与生产相关的设备设施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3管理职责
设备设施的生产车间,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保工作。安全员应参与检维保工作并提供有效的安全技术支持。
4 检维保种类及相关要求:
4.1种类:
检查和维保;
故障修理;
期限大修
4.2 设备设施检维保工作进行危险作业的,应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作业中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3 设备设施大修的,应制定大修方案,召开安全交底会议,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 检查和维保
5.1 职责
5.1.1 生产车间是设备设施检查和维保的责任部门,履行“谁使用、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的原则。
5.1.2 生产车间负责人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5.1.3生产部对检查和保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 设备设施使用前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机构和安全设施正常运转后方可使用。
5.3 检查应逐项完成,真实记录检查结果,对运转异常的应立即报修,严禁设备设施带病作业。
5.4 设备设施使用期间或使用完毕必须进行日常维保,至少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以保证设备的整齐、清洁:
5.4.1清洁清扫设备及周围的废料;
5.4.2擦拭各机构、各零配件的油渍污渍等。
5.5 二级检查和维保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整体检查,对易损、易耗、易坏和危险的局部或单个机构进行检查和维保。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5.1紧固连接件螺栓、制动器等;
5.5.2检查水、油、气管路,清洗油污油渍,清扫内部灰尘;
5.5.3检查电气线路,检测绝缘;
5.5.4检查润滑;
5.5.5更换必要的配件,过滤器、制动片等。
5.6 检查和维保记录
检查和维保应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名确认。
6 故障修理
6.1 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异常的情况时,设备使用人应立即将操作系统回复零位,切断开关和电源,报修。
6.2 使用人另有生产任务离开的,在报修后,在设备设施的明显位置挂“报修设备,禁止使用”的警示标志。
6.3 修理前,修理人员应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带电情况和回复零位情况,彻底切断电源。未回复零位,应做好记录备案。
6.4 修理人员对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关的修理方案。
A.能够立即开展修理的,按照设备设施的说明书开展修理工作;
B.不能立即修理或者需要人力、物力等帮助的,应联系办公室调度和协调,快速有效完成修理工作
C.公司因技术、配件等不能自行修理的,应联系供方厂家或其他相关方开展修理工作。
6.5 修理完毕后应检测试车,检查产生故障的因素是否排除,同时告知使用人修理的情况和结果,对使用人的操作注意事项进行提示和告知,并做好维修记录。
6.6 修理涉及危险作业的,包括:动火、高处、受限空间、临时接线以及设备检维保等,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 期限大修
7.1 生产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或者设备设施说明书的要求制定设备大修期限。
7.2 期限大修可由公司组织自行修理,也可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7.3 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制定期限大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办理相关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并在大修期间,准备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7.4 期限大修应按照既定的方案进行,原拆原装,符合工艺程序,确保大修后的正常安全使用。
7.5 期限大修后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试运行,符合要求方可再次投入生产使用。
7.6 期限大修应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包括文字、照片以及录像等。 8 相关方
相关方为公司提供生产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服务的,应当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9 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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