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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运行分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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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基本原理2第六节 税法的运行3一、税收立法l一、税收立法(一)概念及要点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通常所说的立法活动是包括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体现出广义立法的范畴。4(一)概念和特点l【要点1】从税收立法的主体来看,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按照宪法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有关调整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规范。l【要点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l【要点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税收立法严格遵守各种形式法律规范制定的程序性规定,这是法的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l【要点4】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其全部,修改、废止税法也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5(二)税收立法权l税收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所行使的,通过制定、修订、废止税收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税收法律关系的综合性权力体系。l【要点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应与国家一般立法权的基本类型结合起来,从而成为划分税收立法权的法律依据。一般来说,立法权分为如下几种类型:国家立法权;专属立法权;委托立法权、行政立法权;地方立法权。l【要点2】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6(二)税收立法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7法(三)税收立法程序1、提议阶段由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议案2、审议阶段税收法律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税收法规由国务院审议3、通过和发布阶段税收法律以国家主席名义发布实施税收行政法规以国务院总理名义发布实施89分类分类立法机关立法机关签署发布签署发布形式形式举例举例税收法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主席主席以主席令发布以主席令发布 法、决定法、决定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法法、个个人人所所得得税税法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税收法规税收法规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及及其其常常委委会会授授权权国国务务院院立立法法 授授权权立立法法的的法法律律效效力力高高于行政法规于行政法规总总理理以以国国务务院院令令发发布布条例条例、暂行条例、暂行条例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源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法规企企业业所所得得税税法法实实施施条条例例、车车船船税税法法实实施施条条例例、税税收收征征收收管管理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实施细则等地地方方人人大大及及其其常常委委会会制制定定的的税税收收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目目前前只只有有海海南南省省、民民族族自自治治区区)税税收收地地方方法规法规税收规章税收规章税税收收部部门门规规章章(财财政政部部令令、税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令)务总局、海关总署令)总局局长总局局长办办法法、规规则则、规规定定(转转发发、批批复复不不算算规章规章)财财政政部部 海海关关总总署署 国国家税务总局令家税务总局令增增值值税税暂暂行行条条例例实实施施细细则则、资资源源税税暂暂行行条条例例实实施施细细则则、税税务务代理试行办法等代理试行办法等省级地方政府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税收地方规章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税收收规规范范性性文件文件财财政政部部、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县级县级以上以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局领导局领导通知通知多数多数属于行政解释属于行政解释以以公公告告、国国税税发发、国国税税函函、财财税字等发布的各类文件税字等发布的各类文件10(三)税收立法程序l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 l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9-30 ll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ll总理 温家宝l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11行政法规(三)税收立法程序l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l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号l颁布时间:2002-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l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已经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日施行。l12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一部税收规章(三)税收立法程序13l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l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本办法。l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务部门规章(以下简称税务规章),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国家税务总局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l税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规程”、“规则”、“实施细则”、“决定”或“办法”。l税务规章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的形式发布。l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l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l颁布时间:2010-2-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l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l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二一年二月十日14(三)税收立法程序l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6号 l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10-28 l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l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15部门规章(三)税收立法程序l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l税种:房产税 l发文时间:1986-09-15 l文件类型:行政法规 l发文单位:国务院l国发198690号l 16l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l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l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l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l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l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l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l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l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l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l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l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l17地方规章(三)税收立法程序l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l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2-21 l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ll财政部l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l 附件下载:废止失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l 18部门规章192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种:房产税 发文时间:2009-01-12 文件类型: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状态:点击数:20财税20093号21规范性文件(三)税收立法程序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房产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税种:房产税 发文时间:1997-03-03 文件类型: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状态:点击数:71鲁地税三199710号22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字体:大 中 小文号:沪府发20113号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发文日期:2011-01-27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实施房产税改革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致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顺利进行。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3地方规章题题 目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文文 号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市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市 长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24地方规章l国家税务总局 l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l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l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2月7日第17 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l特此公告。l 国家税务总局25规范性文件l国家税务总局 l关于2008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l国税函2009243号 l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l现就2008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l为贯彻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青少年科技爱好者中选拔和培养科技后备人才,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香港周凯旋基金会于2008年开展了第八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对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中三年级学生在近年来完成的优秀科技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奖励。该活动2008年已评出一等奖10名,前3名获“明天小小科学家”称号,每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其中奖励学生个人5万元人民币,学生所在学校和辅导机构5万元人民币;其余7名每名奖金4万元人民币,其中奖励学生个人2万元人民币,学生所在学校和辅导机构2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0名,每名奖金2万元人民币,其中奖励学生个人1万元人民币,学生所在学校和辅导机构1万元人民币;三等奖60名,奖励学生个人1000元人民币(详见附件)。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学生个人参与2008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l附件:2008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奖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l二九年五月十一日26规范性文件l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8.31)l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我局对省级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27规范性文件l鲁地税函、鲁地税发l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372号)l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再就业税收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地税函2003229号)28规范性文件序号总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文件名称、文号市局对应的已全文失效或废止的文件名称、文号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065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1995165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91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财税19951037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656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京地税营1996385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包机费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695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包机费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1996603号)29规范性文件l国家税务总局令l第21号l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已经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l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l 二一年二月十日30(四)税务规章l1.税务规章的权限范围l(1)属于法律、法规决定的事项,三个要点: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等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务规章,否则,不得以税务规章的形式予以规定,除非得到国务院的明确授权;制定税务规章的目的是执行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而不能另行创设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所没有规定的内容;税务规章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l(2)对于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一般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31(四)税务规章l2.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提示】特别注意第四项: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上刊登的税务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32(四)税务规章l3.税务规章的适用与监督(1)税务规章的施行时间:税务规章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特殊情况下也可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税务规章的解释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3)税务规章的适用。税务规章的适用规则包括:一是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二是税务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都作出过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三是税务规章一般不应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力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33(四)税务规章l(4)税务规章的冲突裁决机制: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就不再适用;认为应当适用税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l(5)税务规章的监督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税务规章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税务规章可以“参照”适用,但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不能宣布无效或予以撤销,但有权不适用34(五)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l1.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与特征l(1)含义: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文件。【要点1】税务行政规范虽然不是法律的构成形式,但它是税务行政管理的依据,税务行政相对人也必须遵循。【要点2】税收规范性文件与税务规章的区别表现在4方面:制定程序、设定权、效力、发布形式。l(2)特征:一是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二是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三是不具有可诉性。四是具有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35(五)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l一、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程序和形式上,即税务部门规章必须经局务会议审议,并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令”的文种和文号。当然,除国家税务总局外,省以下税务机关无权制定规章。36(五)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l二、设定权的区别。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规范性文件则不可以设定。行政处罚法施行后,部门规章新设定行政处罚,必须依规定执行。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规定,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37(五)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l三、效力上的区别。部门规章效力高于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与部门规章相抵触,也不得以文件形式修改部门规章。l行政诉讼法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效力进行了确认。该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也就是说,在行政诉讼中,部门规章具有参照效力,规范性文件则不同,规范性文件不具有参照效力。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合法性存有质疑时,对依据该文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将不予支持。l行政复议法也有类似规定,根据该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时,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文件的审查申请,但是,对部门规章则不可以申请附带审查。38(五)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l2.权限范围:(1)内容上的范围: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税种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2)制定权范围:县以下税务机关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独立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39(五)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l3.制定程序:(1)起草:制定机关的业务主管部门(2)审核:各级税务机关的法规部门(3)签署发布:局领导签发,公告形式公布提示:未经公告形式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纳税人不具有约束力。40(五)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l4.其他规定(1)解释权:制定机关(2)实施:公布之日30日后,且一般不溯及既往(3)备案:发布之日30日内向上一级(4)清理:每2年41一、税收立法练习题l【例题多选题】税收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制度。有关税收法律创制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A.必须经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税收法律案B.交由国务院审议C.税收法律案的通过采取表决方式进行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签署公布E.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的税收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l正确答案CE答案解析税收法律案的提出,一般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税收法律案;税收法律案的通过是采取表决方式进行的,通常由全体代表过半数或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方可通过;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案均应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42一、税收立法练习题l【例题单选题】关于税务规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不具有同等效力B.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可由起草部门直接发布C.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时,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税务规章可以参照适用,但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不能宣布无效l正确答案Dl答案解析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只有认为应该适用税务规章的,才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税务规章可以“参照”适用,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不能宣布无效或予以撤销,但有权不适用。43一、税收立法练习题l【例题单选题】关于税务行政规范的说法,正确的是()。A.可以设定50元以下的小额行政处罚B.可以设定除纳税人以外其他税务行政当事人的义务C.具有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D.税务行政规范是税收法律的构成形式ll正确答案Cl答案解析税务行政规范行为是制定普遍适用规范的行为,即以普遍的行政管理事项或相对人为规范的对象,而不是以特定的人或事为规范对象;税务行政规范不是税收法律的构成形式。44一、税收立法练习题l【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说法,正确的有()。A.税收规范性文件具有适用主体的特定性B.税收规范性文件与税务规章在制定程序和发布形式上存在区别C.纳税人在提请税务行政复议时,可附带提请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D.税收规范性文件具有向前发生效力的特征E.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否则对纳税人不具有约束力l正确答案BCEl答案解析选项A,税收规范性文件具有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选项D,税收规范性文件具有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45一、税收立法练习题l【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税收立法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通过的税收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签署委员长令予以公布B.税收法规的通过是采取表决方式进行的C.税务部门规章须经省级税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D.税收规范性文件签发后,必须以公告形式公布l正确答案Dl答案解析选项A,税收法律案的公布,经过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案均应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选项B,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实行的是决定制,由总理最终决定,并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实施;选项C,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上刊登的税务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46二、税收执法l(一)税收执法概述1.含义:通常意义上,都是指狭义的税收执法含义而言。即:专指国家税收机关依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将税法的一般法律规范适用于税务行政相对人或事件,调整具体税收关系的实施税法的活动。47二、税收执法要点主要规定税 收 执 法 的 特 征(6个)1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2税收执法是具体行政行为;3税收执法具有裁量性;4税收执法具有主动性;5税收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6税收执法是有责行政行为。税收执法基本原则(2个)1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包括:执法主体法定;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2税收执法合理性原则主要包括:合目的性;适当性;最小损害性。税收执法监督1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着眼点是“对内”。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2税收执法检查检查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与其他税收执法监督方法相比,具有职权性、事后性、全面性、灵活性的特点。3税收执法责任制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四部分内容有机结合,相互衔接。48二、税收执法l执法的合理性也就是看税务干部在法允许的范围内,做出怎么样的选择选择如何执法、以及执法的手段,从而带来执法后的结果。这牵涉到如何运用法的自由裁量权的有关问题。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49二、税收执法l以征管法第六十条的内容为例,“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损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50二、税收执法l对某基层管理分局2003年3月份的税务登记违章处罚进行抽样调查,发现该分局当月有7户个体户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对其进行限期改正,并对其中的4户处以每户50元的罚款、2户处以100元的罚款,另有1户因有特殊情况报经区分局批准后免于处罚。51二、税收执法l分局在2002年4月份进行的一次个体户普通发票集中检查情况,发现有2户个体户利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偷逃税款,根据案情,这两户个体户的行为,既构成了偷税,又违反了发票管理管理规定;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在对案件进行审理讨论时,部分干部认为:这两户个体户的行为属于两种违法行为,一是偷税行为,一是发票违章行为,对偷税行为应处以所偷税款0.5倍至5倍的罚款,另对发票违章行为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另有部分干部认为:这两户个体户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只不过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只能处以一次罚款,要么按所偷税款处以0.5倍至5倍的罚款,要么按发票违章行为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最后经讨论,报经批准,采取后一种,并按照两种处罚中孰重就取谁的原则进行处罚。通过这一案例,反映部分税务人员在具体的税收执法过程中对“一事不再罚”原则还不能正确的把握,但是该原则太笼统,应有针对性制定一些解释性的文件和规定,以便税务人员执法中加以掌握和运用。52二、税收执法l(三)税收执法监督l1.三个特征:l(1)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非税务机关的组织或者个人,如审计机关,也可以依法对税务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但这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的范围。l(2)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同于税务稽查)。l(3)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53二、税收执法l具体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l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就是一种重要的事前监督。l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是事中监督的重要形式。l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工作是典型的事后监督。54二、税收执法l2.税收执法检查l(1)含义:税收执法检查是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l(2)特点:职权性、事后性、全面性、灵活性55二、税收执法l(3)税收执法检查与税务检查关系都是税务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但两者截然不同。l一是监督对象不同。税收执法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职权,对本级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所进行的一种监督活动。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职权,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履行纳税义务及其相关行为所进行的一种监督活动。l二是监督客体不同。税收执法检查的客体是税收执法行为,而税务检查的客体是行政相对人履行纳税义务及其相关行为。l(4)税收执法检查内容(了解)56二、税收执法练习题l【例题多选题】税收执法通常是指一切执行法律和适用法律的活动。税收执法的特征主要有()。A.具有单方意志性B.具有被动性C.具有裁量性D.具有效力先定性E.是有责行政行为l正确答案ACDEl答案解析税收执法的特征包括: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效力先定性。l57二、税收执法练习题l【例题单选题】关于税收执法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是()。A.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等B.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C.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行政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D.税收执法监督的形式均为事后监督l正确答案Bl答案解析选项A,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选项C,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选项D,税收执法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58二、税收执法练习题l【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税收执法监督中事后监督形式的有()。A.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B.税务行政复议C.税收执法检查D.重大税务案件审理E.税务稽查l正确答案BCl答案解析事后监督是指对执法结果实施的监督,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工作是典型的事后监督。59三、税收司法l(一)税收司法概述1.含义:广义的税收司法,包括涉税案件过程中刑事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等一系列司法权力的行使。税收司法应采用广义的理解,即税收司法是指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司法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涉税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专门活动。概念的核心在于:谁能够行使国家司法权处理涉税案件。2.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60三、税收司法l【例题单选题】法院对税务案件在当事人起诉的范围内做出判决,这种“不告不理”体现了()。lA税收司法的独立性 B税收司法的不作为lC税收司法的中立性 D税收司法的客观性l【答案】C61三、税收司法l(二)税收行政司法1.含义:税收行政司法是指法院等司法机关所受理的涉及税务机关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执行申请等。既包括涉税行政诉讼制度,也包括税务机关或法院所采取的强制执行程序制度。2.作用:(1)作为法律上的一项救济性的制度安排,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应有之义,也是立法者进行制度架构的初衷。(2)通过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加以审查监督,督促其依法行政。3.税务行政诉讼的具体的受案范围:列举十一项如: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4.税收司法审查特点:l(1)以具体税收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相应排除了将抽象税收行政行为纳入税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l(2)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仅局限于合法性审查。62三、税收司法l(三)税收刑事司法l是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为法律依据,以危及税收的行为为规制对象,以规制国家权力、保障当事人权利为目的的责任制度与程序制度。l责任制度:税收刑事处罚是税收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包括对征纳双方的涉税违法行为在刑法层面的规制。l程序制度:四机关和四阶段。l四机关税公检法;l四阶段案件移送;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司法裁判。63三、税收司法l(四)税收民事司法l1.税收优先权(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l2.税收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可以依照该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4三、税收司法练习题l【例题多选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下列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有()。A.税务机关为其核定应纳税额B.税务机关对其作出的加收滞纳金的决定C.税务机关关于具体贯彻落实税收法规的规定D.税务机关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E.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l正确答案ABDE 65三、税收司法练习题l【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税收司法的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lA税收行政司法制度是法律上的一项救济性的制度安排lB我国目前税务行政诉讼是以具体和抽象的税收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lC我国目前税务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lD税收刑事处罚只包括对纳税一方的涉税违法行为在刑法层面的规制lE税收刑事程序中有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四个国家机关参与l【答案】BD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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