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国版检查检疫无纸化系统操作简易流程
一、系统网址: http://219.136.187.254:8000
提议使用搜狗、google或火狐浏览器,可在首页下载。
二、企业立案
报检企业帐号(报检企业立案号)用于修改企业信息和增长报检人员;
报检人员帐号用于上传等平常工作(由于跟申报系统对接,提议需其中一种报检人员使用“报检企业立案号”作为其“报检员代码”)。
1、登录
登录密码:注册号后6位
例:601999
初次立案请使用报检企业账户(报检企业注册号)登入,例99
可在此下载搜狗、google或火狐浏览器
2、点击申请立案
点击“立案申请”,企业可以进行无纸化立案申请
点击“立案申请”,企业可以进行无纸化立案申请
《企业承诺书》和《操作手册》可以在“资料下载”中获取
3、填写立案资料
确认信息填写对后,点击“保留并提交申请”
点击下拉箭头,选择审核检查检疫机构:“江门局本部”
点击“浏览”选择对应文献上传,并填写对应文献单证编号。
点击“添加”录入报检员有关信息。“报检员代码”用报检员证号(见注意事项),也作为报检人员登录取帐号。
注意:由于跟申报系统对接,需其中一种报检人员使用“报检企业立案号”作为其“报检员代码”
4、联络江门局检务科人员通过立案审核后,才可以进行上传操作。
三、上传无纸化资料
以入境为例:
1、登录
顾客代码:企业立案报检员代码
登录密码:初始密码默认123456
使用报检人员账户登录
2、新增
显示“已申报”或“暂存”报检批列表
可查看局端下发预警回执信息
点击“新增”
3、选择要上传报检单
选中需上传电子单据报检批,点“选择”
获得正式号报检批列表系统自动同步
4、上传资料
上传单据:企业需上传电子单据
立案单据:一次立案多次使用(在“立案单证管理”中申请,需经局端审批才能使用,详见操作手册)
核销单据:一次立案多次核销(同上)
局端单据:需局端上传部分单据
选择添加文献,按“暂存上报数据”才能在已上传列表出现
无纸化方式选择:
电子申报
一份电子单据上传完毕点击暂存
上一步:返回到选择报检批界面
申报:数据申报到局端
显示已上传电子单据,可编辑
5、上传完点击“申报”
上传完毕点击“申报”
已上传电子单据列表
6、上传完后可修改,注意查看预警回执内容并按规定上传。
可查看预警回执内容并按规定上传
可查看预警回执内容并按规定上传
状态变为‘已申报’
点‘编辑’可修改
四、立案单证管理
1、报检人员帐号登录;
2、选择“立案单据管理”,点击“新增”添加立案单据;
点击“新增”,添加立案单据
可按条件查询
3、填写资料
选择与否为核销单据,非核销单据请选“否”
选择单据类型,如没有所需类型,请联络新会局检务科增长类型
核销单需录入产品信息,点击“新增”,录入货品信息。
非核销单不需要录入。
录入完毕按需要点击“暂存”或“申报”
选择新会局本部
选择对应文献 上传
4、立案状态为“已受理”则可以使用
5、可在第三部分第4点,使用已立案通过审批单据
选择已立案并审批通过立案单据
点击“立案”,添加到已立案单据列表
显示已选中立案单据,可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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