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地产推广服务合同 PRAISE广州广歌广告有限公司
地产推广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2010002
甲方:云南俊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州广歌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白龙潭俊园商铺(呈贡新区俊发假日街)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分析、广告传播策划、广告创意及设计、实施指导监督等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房地产项目位于 昆明市 甲方委托乙方为 白龙潭俊园商铺(呈贡新区俊发假日街)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传播推广唯一总代理,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以及第三方监控的代理事宜。
二、服务内容:(各项目细项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乙方根据甲方在附件的范围内提出的广告任务工作单为甲方提供服务。
1、针对市场及目标消费群的分析研究营销环境分析协助参与
2、项目整合传播的总体策划思路及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给项目定位;
2) 整合楼盘优势资源,确定宣传核心及调性;
3) 提供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
4) 结合市场状况、应甲方要求和目标受众,提供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5) 提供阶段性创意策略组合建议;
6) 报纸平面广告创意、设计;
7) 杂志平面广告创意、设计;
8) 楼书、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吊旗、刀旗及其他宣传品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
9) 售楼部现场软包装方案;
10) 广播广告:创意、撰文监控;
11) 影视广告:创意、撰文;
12) 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
13) 网络电子媒体广告的创意、撰文监控;
14) 负责属于乙方提供的广告策划、设计方案的监控;
15) 项目VI系统规划设计。
16) 负责小样签认及制作。
注:以上服务的工作内容若实际发生变化的以甲方确认的工作规划为准。
3、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还包括以下各项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接权,但以下各项工作的对应费用不含在代理费内,将额外收取费用,并需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1. 影视广告的制作监控;
2. 户外广告及所有物料的制作(户外广告及所有物料的设计含在代理费内);
3. 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执行;
4. 租片、拍照、印刷、翻译等需向第三方支付费用的项目;
5. 网页设计、制作;(但网页风格的创意等包含在代理费范围内).
4、项目全程跟进服务
① 实行个案小组制,并将严格参照附件二的小组服务流程执行。
② 广告成本预算及费用监控
5、整合传播策划及服务需提交的文本内容
① 各项传播活动建议
② 客户会议报告
三、广告运作规则
1.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工作单位)委托乙方提供某一项目服务。
2.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阅——→正稿制作——→广告发布——→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日内须提供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提出修改调整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策划方案。
3.需由甲方另行付费的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a.乙方依据具体项目内容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b.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4.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服务小组,甲方与乙方的服务小组人员,每周召开1次工作会议。
5.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会议,以指导和调整下月广告策略。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过的工作计划。
四、服务模式及期限:
双方商定按项目打包服务模式执行项目的代理合作,合作期限根据销售进度,原则上以该项目销售结束为止,即自2010年10月1日至项目清盘。
五、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广告服务费制 :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叁拾万 元整(¥ 300000.00元),作为乙方广告服务费用。
b.在月度服务费之外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费用、外地操作费、审批费以及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出具报价单、结算单等单据,甲方应于每月 10 日前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支付。
c.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到项目以外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d.凡是制作、发布等涉及第三方的工作,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接权,但若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或发布费用的,甲方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代理费用:甲方须于2010年11月25日前支付第一笔服务费即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 100000.00 元),其后合同余款 贰拾万元整(¥ 200000.00 元),分 四 次付清,分别于项目总销售额达50% 时,支付陆万元整(¥ 60000.00 元);项目总销售额达70%时,支付陆万元整(¥ 60000.00 元);项目总销售额达90%时,支付陆万元整(¥ 60000.00 元);项目清盘时,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元)
b.第三方费用:具体按另行签订的分项合同或报价单执行;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c..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外地差旅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如有异议,应在该期限内知会乙方;否则视为甲方默认乙方提供的结算单据。
d . 发票:开具发票按国家税务制度规定的广告发票,乙方在甲方付费前一周开出发票。
e. 支付方式:转账
3、第三方费用:
第三方费用具体指乙方无法独立完成,经甲方同意后,借助第三方资源完成后发生的成本费用,第三方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 导演、摄影师、项目形象代言人、广告模特、除中文以外的任何语言翻译费用以及报酬;
② 菲林制作费、菲林打样费、印刷费;
③ 市场调查的相关费用;
④ 制作费:展厅、展位设计制作、导视系统、VI系统的制作、平面广告、电视广告制作;
⑤ 购买物料费;
⑥ 电台广告录制、投放费;
⑦ 项目宣传所需的景观及人物正片拍摄费或租用图片社图片费;
⑧ 因项目实际需要发生涉及第三方的其它费用。
4、审批费及其它:
如遇投放媒体要求提供广告审批文件,应由乙方代理申请广告审批文号,如有政府征收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工作方式:
由甲方提供具体工作计划,乙方成立专业服务小组进行具体创作执行。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对合作实施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 营销管理 部。甲方企业内部相关部门须通过归口部门统一与乙方联系,甲方应组织工作小组并授权指定一位代表(即 赖剑东 )与乙方沟通,甲方意见经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甲方有权变更授权代表,但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 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与要求,但甲方应保证乙方充足的工作时间。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尽快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完成各项业务。
5、 对于乙方提交甲方批核和答复的事项,甲方应于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核和答复;若在该期限内未批核或答复的,则视为乙方提交的文件合格或按乙方已提交文件进行操作。甲方工作小组的授权代表有权签署本条规定的批核、答复的事项。批核事宜在获得甲方批核后,甲方提出变更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 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定稿后再次修改或项目工程迟延等原因造成乙方的工作延误,其后果由甲方承担。报纸广告定版确认后,甲方要求改版、更改发布日期所造成的改版、撤版费用以及其他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在附件一的项目服务范围内以广告任务工作单(约定工作内容与时间)的书面形式对乙方提出工作指令
7、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8、 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9、 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
10、 本合同及双方依本合同往来的生效文件将作为乙方执行代理事务的依据。
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乙方会全力配合解决,直至双方满意。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的资料和推广计划保密。
2、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
3、 为提高工作效率,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可以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汇报和提交。
4、 为更有效地履行代理职责,乙方将组建专门小组向甲方提供代理服务。在该小组成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时,乙方应及时更换、替补胜任成员,尽力保持该小组服务素质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乙方项目小组成员组成(名单见附件4)是甲乙双方合作的重要前提基础,若项目小组成员在乙方内部调动,需书面通知甲方;
5、 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每周或每月与甲方举行至少1次例会。
6、 乙方需对其代理质量负责,包括策划、创意、设计全过程中的合法性;乙方承诺以其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使广告创意、设计符合甲方推广项目产品(服务)的要求,并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7、 乙方每次会议应向甲方报告代理工作的主要进度和成果情况。会议将总结、讨论、分析上阶段的工作。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报告中的请示做出批复。会议由乙方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由双方出席会议人员当日职位最高主管签字、确定。会议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8、 涉及代理服务费以外的费用,乙方须事先提供费用预算单给甲方,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能开始相应的工作。
9、 乙方所有工作可向甲方归口部门工作人员提交,但应尽量提交给客户指定的授权代表。
10、 乙方执行代理的事项时,必须经甲方事先批核和答复事宜的,应在获得甲方批核和答复后方可进行。
11、 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将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私自转给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期限的代理费作为违约金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七、知识产权:
1. 如果有关工作成果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在提供报价时、或创作该作品时、或提交作品予甲方前,向甲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方作品的使用权利和使用期限等),并向甲方提出解决该问题的方法,同时征得甲方同意及书面确认,包括乙方同第三方达成协议或另行创作等。在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如上述解决方法需要支付费用的,应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甲方费用未支付导致无法使用上述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作品的后果或甲方违反对该等知识产权使用约定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 若上述权利归属甲方后,乙方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以及为自己宣传和研究的目的所用,甲方应予以配合协助且不得干涉。
3. 甲方对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所有文件以确认使用定义为有效成果。该成果及设计稿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服务期满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乙方应于每次结款前,将当月使用过的有效文件刻成光盘移交甲方。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结清当次款项。
八、保密
1. 甲乙双方对因履行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互负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保证为了对方的利益仅在必要情况下,将这些秘密透露给为实施本合同而必需了解相关秘密的本方人员或第三方依法有权强制得到该秘密的机关;保证其职员或第三方与其一样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2. 商业秘密指双方有关创意、构思、传播策略、营业状况、客户名单及其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 此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壹年内有效。
九、工作成果的确认:
1.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根据项目的需要或具体工作中双方确认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签收确认。
2. 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
3. 甲方有权于每月5日前对乙方上月的工作提出异议,如甲方没有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视为乙方上月的工作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应当按期支付服务费并对乙方的工作成果享有知识产权。
4. 若双方就工作成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共同委托具有行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判,评判结果不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且鉴定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合同终止
1、经双方同意可终止本合同;
3、如单方面需提前终止合同,则应在终止合同2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在下列情形下,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义务;
(3) 另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 另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一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履行的。
十一、违约责任
1. 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存在权利瑕疵或合法性、真实性存在瑕疵的,所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2. 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单项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的,则按约定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上述服务期间的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3.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除本合同规定的外,甲方不得中途终止执行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完总代理服务费,并按本代理合同总代理费的 2 %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计算。如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在合同终止2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
4. 甲方除前述违约条款规定外,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违约行为的,应承担一切后果,且乙方保留终止执行本合同的权利。对于因违约而引起的诉讼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结算
双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完成结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天内支付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前的服务费以及乙方执行代理事务已产生的和/或合同终止后必将产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实际发生的和为甲方垫付的第三方费用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费用)。
十三、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两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书面通知另一方。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其他
附件1《服务内容》、附件2《作业流程》、附件3《项目服务小组人员》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与本合同冲突时,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十六、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持伍份,已方持贰份。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云南俊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代表: 赖剑东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987号俊发中心23楼
联系电话:0871-5733333
传真号:0871-5714433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广州广歌广告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黄子洵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南塔1315室
联系电话:0871-3393337
传 真 号:0871-33933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账 号:44001400808053001192
签订日期: 2010 年 10 月 9 日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附件1《服务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在附件范围内提出的广告任务工作单,为甲方提供服务
内 容
细节
提交文本
备注
一)、项目整合传播的总体策划思路及阶段性操作方案
项目理解及概念提炼、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
核心传播概念,
主题广告语,
主题画面。
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
推广目的,传播主题,推广策略,媒介组合建议,新闻、软性广告建议,
各种表现策略及方法。
阶段推广活动建议
整合传播执行计划
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
-传播策略遵循的原则;
-传播与媒介覆盖策略目标;
-分阶段传播策略的制定;
-媒介炒作计划的建议
促销活动策略及工具选择建议;
公共关系策略建议。
每月5日前提交当月传播执行计划;
每季末提交下季度整合传播执行计划。
周工作进度表
月工作进度表
二)、项目全程跟进服务
1、例会制:并于会前24小时提交会议议程;
2、实行个案小组制;
3、广告成本预算及费用监控。
会议议程
会议记录
会后24小时内提交会议记录
三)、整合传播策划及服务需提交的文本内容
1、项目整合传播活动建议
2、客户会议报告
整合传播活动建议报告一份
开始合作后项目整合规划建议
四)、项目各类传播方式的创意、撰文与设计
大众传播:
1、电视、电台广告创意;
2、电视专题片的创意;
3、报纸杂志广告设计;
4、户外广告创意设计;
5、车体广告、路牌广告;
6、候车亭;
7、售楼网页形象、电子楼书等平面创意设计。
所有售楼宣传用品平面设计:
1、售楼书设计;
2、售楼处展板设计;
3、项目所需宣传印刷品设计;
4、DM折页(保证不同促销期的更换)、海报、夹报、邀请函等。
注:(以上服务费是按月度为期结算的,并非按时或按件计算,所以不能因甲方项目的销售任务调整或工作计划变更而减少;但工作内容因实际发生变化的以实际工作规划为准)
附件2《作业流程》
专项服务小组作业流程说明
一、广告执行作业流程
阶 段
内 容
参加人员
1.客户简介
由客户出面说明产品特性、目标对象、行销目的、竞争范畴等详细资料以助服务方迅速进入状况。
客户部调研企划/创意/媒介
2.广告公司内部初次开会讨论
相关人员查阅资料之完整性,并寻找问题关键,决定是否进行有关调查或收集资料,排定日后工作进度表及工作项目。
客户服务/创意调研企划/媒介
3.广告公司内部策略形成
1) 市场分析/看法
2) 目标对象/竞争范畴界定
3) 不同商品之概念/定位之研讨
4) 其他相关行销建议
5) 品牌策略/广告策略形成
--目标对象陈述/--创意策略陈述--媒体策略陈述
客户服务调研企划/媒介客户服务/创意/调研企划/媒介
4.策略决定
广告公司与客户讨论并决定策略方向
客户服务/创意
5.执行发想
广告公司根据双方所决定之策略发展创意,其中包括电视、报纸、杂志、电台、印刷等广告;
创意
审核的委员会通过:由总监级以上人员组成之委员会审核执行;
创作总监/策略总监
6.正式提案
提案内容视年度计划或单一活动;提案后若有修正,则再次提出,直至通过;
客户服务/创意
7. 执行付诸制作
平面媒体——其它
创意/制作/客户服务
8. 品质管理控制
平面作品相关作业人员签署,并由客户最后签认。
创意/制作/客户服务
9.播出/刊出
作品交给媒介播出/刊登
媒介/客户服务
附件3《项目服务小组人员》
项目专项服务小组人员备忘
曾 欢(昆明广歌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本项目的整体创作出品监控人)
拥有11年地产广告丰富实践经验,6年总监及总监以上职位经验
先后就职北京白羊广告(广州4A);北京东方博文广告创意组长;北京国风整合行销传播集团策略总监;北京黑弧奥美客户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新景祥(长春)首席企划总监;天橙中国传播机构(昆明)副总经理、策略总监。
曾服务过:
北京项目:华贸中心;顺驰领海、亚运新新家园、尚都国际、第三极主题商城、孔雀城;
天津项目:天津万科;团泊湖庭院;江胜天鹅湖;金融街国际金融中心;
其它地区项目:青岛海尔东城国际;长春伟业星城;长春高力;大连中心等。
云南项目:金色俊园、香樟俊园、同德·锦江嘉园、启鸿假日城市、半山·七里溪、云报地产、城投同德大白庙项目、奥宸橙郡、奥宸财富广场等;
马 俊(昆明分公司创作组长/ 策划经理)
曾任职于广州4A广告公司策划指导,昆明某创意机构策划总监,服务过的客户有滇池南郡、红龙井、上海创意LOFT、上领世郡、保利宁湖峰境、俊发金色俊园、香樟俊园、同德·锦江嘉园、同德·极少墅、华府世家等知名楼盘。
纪江南(昆明分公司美术指导)
云南大学艺术设计科班出身,5年广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先后任职于昆明风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汇艺广告有限公司、昆明昕立方广告有限公司。
服务过红河卷烟厂、曲靖卷烟厂、红塔证券、工商银行、利奇珠宝、金龙购物、春城卷烟厂、奥宸橙郡、奥宸财富广场、广角之恋,格林春天,湘中北苑、宜家尚城、兴隆珠江湾畔、兴隆城市花园等多个项目;
袁海洪(昆明分公司设计)
资深设计,具有良好的广告敏感度,善于发现广告的动人之处,善于抓住项目特性,08年毕业于云南艺术学院视觉传达系,曾服务过的项目有:杜比香港面包、万达笨精灵生活用纸、尚品银饰、德宏汽车、俊豪地产等多个项目。
黄子洵(昆明分公司客户经理)
对市场信息及广告行业的动态具有敏锐的察觉力,曾任职于田野咨询公司昆明城中村投资顾问部,房地产知识全面,从事房地产广告3年,实践经验丰富,
曾服务 ,金色俊园、香樟俊园、同德·锦江嘉园、同德·极少墅、华府世家、奥宸橙郡、奥宸财富广场等多个项目;
胡锟(昆明分公司客户主任)
心思细腻,擅长人际交往,并具备一定的设计功底。对房地产广告流程才操控熟悉。曾服务地产项目包括,个旧紫竹园、同德锦江嘉园、华府世家、上海创意LOFT、上领世郡等。
广州重要节点支持人员
曾 庆(广州广歌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策略支持或重点节点支持)
毕业于中山大学东大艺术学院平面设计专业,从业广告10多年,历任广州各大型4A广告公司创意总监等职,有着全面的团队管理经验和突出的执行方法, 擅长策略性思维为品牌全面管理和执行,熟悉市场和终端各环节操作,服务了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 ,荣获过第十一届中国广告长城奖银奖、第九届广东广告作品大赛铜奖、第九届、十一届中国广告节优秀奖,多个设计作品入选《重新设计》、 《中国设计年鉴》 、 《中国房地产年鉴》等。曾经服务品牌:中国电信、创维集团、科龙电器、索夫特、起亚汽车、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三星电子、华为3COM、日本PLUS、富力地产、珠江地产、光大地产、奥园地产、万科地产、恒基地产等, 从事地产全案推广十多年,成功服务过广州/北京/武汉/长沙/东莞/深圳等地知名地产项目近百个。
第 11 页,本合同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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