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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围政策内容(以一般纳税人为例)(草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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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围政策内容(以一般纳税人为例草稿 ) 营改增扩围政策内容(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一)金融服务业 类别 原营业税税率 适用增值税率 下游是否抵扣 服务范围 注意事项 贷款服务 5% 6% 不可抵扣 包括各种资金占用,含贷款、债券、资金占用费、票据贴现、融资性售后回租。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也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贷款服务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取得方不能抵扣。与贷款、债券相关的利息性质的收入以及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发票取得方均不能抵扣。 营改增扩围后,融资租赁的税收政策有了较大变化,将融资租赁区分为直租和融资性售后回租,其中直租适用17%增值税率,发票取得方可以抵扣,融资性售后回租适用6%的增值税,下游不能抵扣。(详见租赁服务部分)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5% 6% 可以抵扣 包括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财务担保、保管箱、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商品交易所、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活动。 费用包括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 保险服务 5% 6% 可以抵扣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金融产品转让 5% 6% 实际无法抵扣 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发票取得方无法抵扣。 (二)现代服务业 除租赁服务外,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率为6%。现代服务业个别子项目范围有所调整和拓展,主要的变化如下: 类别 服务内容 与原政策范围调整 备注 研发和技术服务 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增加:专业技术服务 包括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减少: 技术转让服务调整至转让无形资产 技术咨询服务调整至鉴证咨询服务 技术转让服务主要是转让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入转让无形资产,增值税税率由6%增加至11%,下游可抵扣。 技术咨询归入鉴证咨询服务,增值税率不变。 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增加:信息系统增值服务,是指利用信息系统资源为用户附加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数据库管理、数据备份、数据存储、容灾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等。 文化创意服务 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减少: 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调整至转让无形资产 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归入转让无形资产,增值税税率由6%增加至11%,下游可抵扣。 鉴证咨询服务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增加: 鉴证业务增加:职业技能鉴定、工程监理。 技术咨询服务由研发和技术服务调整至鉴证咨询服务。 减少:咨询服务中的代理记账调整至商务辅助服务。 税率均不变,下游可抵扣。 物流辅助服务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减少: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不再包括车辆停放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调整至商务辅助服务 车辆停放服务归入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由6%增加至17%,下游可抵扣。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归入新增加的商务辅助服务,税率不变。 租赁服务(详见过渡期政策) 经营租赁服务 增加:将不动产纳入租赁服务范围 车辆停放服务由物流辅助服务调入 道路通行服务(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纳入租赁服务范围。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用于发布广告纳入经营租赁服务范围。 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率11%。 车辆停放服务原按物流辅助服务6%交纳增值税,改为经营租赁后改按17%缴纳增值税。 道路通行服务原按照5%交纳营业税,现按不动产经营租赁11%交纳增值税。 分别按照动产/不动产类别经营租赁增值税税率(动产17%、不动产11%)缴纳增值税,下游可抵扣。 融资租赁直租 增加:将不动产纳入租赁服务范围 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率11%,下游可抵扣。 融资性售后回租 增加:将不动产纳入租赁服务范围 减少:无论动产还是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调整至金融服务业中的贷款服务。 无论动产还是不动产,增值税率6%,下游不能抵扣。 广播影视服务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无变化 商务辅助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 全部均为新增。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企业管理服务原按照5%交纳营业税,现按商务辅助服务6%交纳增值税,下游可抵扣。 经纪代理服务 除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代理记账外为新增。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除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代理记账外,经纪代理服务原按照5%交纳营业税,现商务辅助服务6%交纳增值税,下游可抵扣。 货物运输代理(由物流辅助符合调入)、代理报关(由物流辅助符合调入)、代理记账(由鉴证咨询服务符合调入),税率不变,下游可抵扣。 人力资源服务 全部均为新增。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人力资源服务原按照5%交纳营业税,现按商务辅助服务6%交纳增值税,下游可抵扣。 安全保护服务 全部均为新增。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安全保护服务原按照5%交纳营业税,现按商务辅助服务6%交纳增值税,下游可抵扣。 12 营改增扩围政策内容(以一般纳税人为例草稿 ) 租赁服务按照合同签订时间设定了过渡期,具体政策如下: 类别 租赁形式 过渡期规定 原增值税税率 修订增值税率 下游是否抵扣 备注 有形动产租赁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直租 无变化 17% 17% 可以抵扣 仍属于租赁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 营改增前存续合同 17% 17% 可以抵扣 在租赁合同期内,仍可以按照现有营改增政策执行,下游可以抵扣。 新签署合同 17% 6% 不可抵扣 纳入贷款服务,下游不能抵扣。 不动产租赁 经营租赁 营改增前取得不动产 原按照5%交营业税 11%或 5%(简易计税办法,不能抵扣进项) 可以抵扣 房租纳入抵扣范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交纳。 如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3%预征率在所在地预征,在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 营改增后取得不动产 原按照5%交营业税 11% 可以抵扣 房租纳入抵扣范围。 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再行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 融资租赁直租 无 原按照5%交营业税 11% 可以抵扣 融资性售后回租 无 原按照5%交营业税 6% 不可抵扣 不动产也可纳入融资租赁范围。 纳入贷款服务,下游不能抵扣。 注1:营改增前存续合同是指在2016年4月30日前签署的合同。 注2:在营改增试点前(依纳入试点时间而定,全国整体纳入市2013年8月1日)签订的未执行完毕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按3%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扩围政策内容(以一般纳税人为例草稿 ) (三)建筑业 建筑业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税率11%。按照国务院有关行业税负不能增加原则,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交纳增值税。 类别 计算方法 原营业税税率 适用增值税率 下游是否抵扣 适用条件 跨地域预缴规定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 11% 可以抵扣 所有项目 收入扣除分包款后的金额(不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按照2%税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 在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 简易计税方法 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 3% 可以抵扣 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可选择采用: (1)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清包工方式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所需的材料或者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税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 (四)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和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均为11%。 (1)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 类别 原营业税税率 适用增值税率 下游是否抵扣 特殊规定 跨地域预缴规定 房地产老项目 5% 11%(一般计税方法) 可以抵扣 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受让土地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出让价款,按照11%交纳增值税。(不含支付其他单位土地转让价款)。 3%税率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剩余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预缴环节不能扣除土地价款 5% 5%(简易计税方法) 可以抵扣 无,不能抵扣土地出让价款 无 房地产新项目 5% 11% 可以抵扣 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受让土地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出让价款,按照11%交纳增值税。(不含支付其他单位土地转让价款)。 3%税率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剩余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预缴环节不能扣除土地价款 (2)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 类别 原营业税税率 适用增值税率 下游是否抵扣 特殊规定 跨地域预缴规定 非自建不动产 房地产老项目 5% 11%(一般计税方法) 可以抵扣 按照收到全部价款-购置原价,按照11%税率交纳。 5%税率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剩余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预缴环节可以扣除购置原价。 5% 5%(简易计税方法) 可以抵扣 按照收到全部价款-购置原价,按照5%税率交纳。 5%税率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剩余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预缴环节可以扣除购置原价。 房地产新项目 5% 11% 可以抵扣 按照收到全部价款-购置原价,按照11%税率交纳。 5%税率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剩余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预缴环节可以扣除购置原价。 自建不动产 房地产老项目 5% 11%(一般计税方法) 可以抵扣 按照收到全部价款,11%征税率交纳。 5%税率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剩余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5% 5%(简易计税方法) 可以抵扣 可以选择按照收到全部价款,5%征税率交纳。 5%税率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剩余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房地产新项目 5% 11% 可以抵扣 按照收到全部价款,11%征税率交纳。 5%税率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剩余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注1: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营改增扩围政策内容(以一般纳税人为例草稿 ) (五)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类别 服务范围 服务细分 下游是否抵扣 备注 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服务 可以抵扣 体育服务 可以抵扣 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 学历教育服务 可以抵扣 大部分学历教育服务免税,实际无法抵扣 非学历教育服务 可以抵扣 教育辅助服务 可以抵扣 医疗服务 可以抵扣 公立医院大部分免征,无进项可以抵扣。 旅游娱乐服务 旅游服务 可以抵扣 1、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个人消费相关不能抵扣。 2、门票大多免征增值税,无进项可以抵扣。 3、旅游服务单位可以选择差额征税,扣除需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其他接团旅游企业费用等,这部分费用向客户收取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无法抵扣。 娱乐服务 不能抵扣 餐饮住宿服务 餐饮服务 不能抵扣 住宿服务 可以抵扣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个人消费相关不能抵扣。 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不能抵扣 (六)销售无形资产 类别 原营业税税率 适用增值税率 下游是否抵扣 备注 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按6%交纳增值税 6% 可以抵扣 原按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交纳增值税,税率为6%,现在仍按6%交纳增值税。 商标、著作权、商誉 按6%交纳增值税 6% 可以抵扣 原按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交纳增值税,税率为6%,现在仍按6%交纳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 5% 11% 可以抵扣 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探矿权和采矿权5%交纳营业税,其他不征税 6% 可以抵扣 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不征税 6% 可以抵扣 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七)其他有关规定 本次营改增在增值税管理理念上有巨大突破,对于纳税人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1、抵扣时限约定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2、留抵税额抵扣限制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3、净值抵扣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4、过渡期税款退款和补缴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5、征管机构 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其他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均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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