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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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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扬州市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工作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妇产科医师岗位职责 (一)、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完毕医院所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止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行,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报告。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毕医疗任务。 4、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解决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全科职工的再教育工作,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定期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定期检查产房、新生儿室工作。 7、拟定医师轮转、值班和内科工作的安排,加强病房的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8、参与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0、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1、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纯熟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与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诊断、抢救和治疗。 3、定期参与门诊工作,根据科内安排,参与会议、出诊。 4、指导本科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5、掌握本科范围内的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吸取、运用新技术指导临床实践。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7、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2、每日查房,带领并指导住院医师进行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3、掌握病情变化,对危重、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向科主任报告。 4、参与值班、门诊、疑难会诊及出诊等有关工作。 5、参与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意见及各项记录,决定病人出院、签署并检查出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所管病房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生及实习医师工作。 8、对新入院、危重、疑难病例及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应重点巡视、重点检查和讨论。设法明确诊断,及时治疗,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必要时可请科主任检查指导。 (四)、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平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和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出现医疗差错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会同主治医师及时解决,并向科主任报告。 4、负责组织科室内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院内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进行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 5、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平常管理工作。 6、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并记录,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运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记录、报告工作。 7、负责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告知单,安排业务学习。 8、执行24小时值班,并严格督促检查交接班工作。 9、总住院医师工作结束,做个人小结、业务上初步达成主治医师水平。 (五)、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三年内)实行住院医师值班,担任住院、门急诊的值班工作。 2、带领实习医师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及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每日巡视病人至少2次,对危重症病人应多次巡视并做好记录。 3、书写病历(第一年写大病历,以后写入院录)应于病人入院24小时内完毕。及时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病程录及其他各项记录,及时完毕出院病案小结并将病案整理编号交上级医师审查。 4、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诊断及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情变化,撰写会诊、转科、出院等记录。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测的重症病人除书面交班外,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与科内查房、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或巡视病人时,应具体报告病员的病情的会诊情况,并记录巡诊后的意见,临床病例讨论会上要报告病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或亲自操作各种重要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差错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并积极登记。 8、有危重病人时不管家住院内院外,必须等接班者到位后才干拜别。如因交接班不严而发生差错事故,要追究责任。 9、住院医师期间(毕业后次年)参与全院“住院医师继续教育”轮转。 10、住院医师期间每年参与本科产、妇、门诊、计划生育组织轮转,每年轮转结束后须进行学习、工作小结,交本科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后交科室保管,作为晋升时参考。 二、护理岗位职责 (一)、护士长岗位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病区护理业务的组织领导和科研教学、病房管理和病房内外的联系。 2、有计划地安排病房的日、周、月、年工作重点。检查、指导办公室护士及责任组长的工作。 3、每日根据病人的数量及病情需要合理排班。 4、参与并组织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参与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5、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并督促实行促进母乳喂养措施。 6、教育本病房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提高护患沟通技能,及时帮助解决护理人员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足发挥团队精神和慎独精神。 7、负责病房的医疗器械,医疗表格及文献、日用品的领取、保管,检查和维修。 8、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征求意见改善工作。 9、定期与科主任、科护士长及护理部协调沟通,研究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对策,做好工作总结。 10、定期考核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每周检查母乳喂养指导及贯彻工作,每半年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二)、总责任护士职责 1、听取夜班交班报告和床头交接班。 2、熟悉本组病人的病情及危重病人的病情进展、治疗和护理工作,参与并指导护士实行护理计划,检查护理措施贯彻情况及母乳喂养情况。 3、定期检查护理病历质量。 4、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负责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 5、根据病区内护理人员的带教能力、工作经验、职称,合理安排护生带教。 6、负责指导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定期进行实习讲座,教学查房,负责出科考核,及时与带教老师沟通,完毕出科小结的鉴定。 7、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积极采用应对措施。 8、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工作,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护士长,以便得到解决。 (三)、主班护士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听取夜班交班报告和床头交接班,参与晨晚间护理。 2、核对夜班和中班医嘱及重危病人护理记录,核对日报表。。 3、录入医嘱、打印治疗单、输液单、交治疗室护士及责任护士执行,必要时亲自执行。 4、打印催款单交管床医生。 5、办理出入院手续,介绍住院相关内容,同时做好母乳喂养宣教。 6、负责出院病历的质量控制。 7、解决各类检查单及检查申请单。 8、记录更改的护理级别和饮食种类,交责任护士。 9、书写交班报告,保持护士办公室的清洁整齐,进行交接班。 (四)、责任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翻阅有关医疗及护理记录,了解分管病人的病情和治疗。 2、听取交班报告。参与分管病人的床头交接班。 3、根据病人护理级别进行晨晚间护理,评估病人。 4、负责病人(注射、给药、输液、雾化吸入等)治疗工作,观测用药效果和不良反映,进行健康教育。 5、接待新病人、做好入院评估、入院教育,24小时内完毕护理病历。 6、根据护理计划贯彻护理措施,进行护理评估。实行促进母乳喂养的措施。 7、执行分级护理,巡视病房,观测病情,及时做好护理记录。。 8、及时做好围手术期护理。 9、做好实习护士的临床带教工作,指导护生书写护理病历并修改。 10、督促护理员做好各项工作。 (五)、治疗室护士岗位职责 1、参与早会、听取夜班报告。 2、清点治疗用物及抢救室的药品和物品。 3、更换所有预解决消毒液。 4、核对大型输液,配制药液。 5、负责所有治疗、护理、抢救、监护用品的供应及消毒、保养与保管。 6、负责治疗室、换药室、抢救室的整洁、消毒与登记。 7、负责药品的领取、保管、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过期药品及时退还药房。 8、摆放并核对次日长期输液。 9、与小夜班护士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中班护士岗位职责 1、执行责任护士职责。 2、协助治疗护士配制药液。 3、与主班护士共同核对医嘱,协助主班护士整理出院病历。 4、测绘10:00、14:00体温、脉搏等。 5、核对查房后医嘱,负责中午病人的所有治疗和护理。及时指导产妇做好母乳喂养。 6、收治急诊病人,完毕入院评估。 7、做好与日班的交接工作。 (七)、小夜班护士岗位职责 1、提前15分钟上班,清点物品、药品,检查抢救物品性能。 2、阅读交班报告,进行床头交接班工作,了解危重病人病情。 3、翻阅有关医疗及护理记录。 4、解决晚间医嘱,接受急诊病人,并书写护理病历。 5、按护理级别规定,定期巡视病房,严密观测病情,必要时告知医生并做好记录。 6、核对下午医嘱,负责晚间病人的所有治疗和护理,做好手术病人的术前准备。 7、核对化验单,做好各项检查标本登记,为大夜班做好准备工作。 8、督促探视者离开病房,准时熄灯,观测病人睡眠情况。 9、24:00记录日报表。 10、书写交班报告,与大夜班护士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大夜班护士岗位职责 1、清点物品、药品,与小夜班护士做好交接班工作。 2、翻阅有关医疗及护理记录。 3、核对小夜班医嘱及次日长期输液。 4、解决夜间医嘱,接受急诊病人,并书写护理病历。及时指导产妇做好母乳喂养。 5、执行分级护理,巡回病房,观测病情,做好记录。 6、负责所有病人的治疗与护理。 7、了解病人睡眠情况。 8、做好手术前的准备,并备齐病历、X片、术中用物、术中用药。与手术室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9、记录记录各种引流量,留取血、尿、便等标本。 10、做好治疗室、换药室和抢救室消毒登记工作。 11、书写交班报告,与日班护士交接班。 (九)、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难产的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用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适时做好产妇母乳喂养宣教及指导。 3、经常了解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及妇婴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4、保持产房的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5、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婴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管理产房的药品器材。 7、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外出接产和产后随访工作。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值班、交接班制度 1、临床科室应安排一、二线班,节假日超过2天以上,应安排三线班。一线班由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二线班由主治以上医师担任,三线班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担任。 2、值班医师应准时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窜岗。值班医师若有急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士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诊视。 3、值班医师应完毕本职平常工作,临时负责解决全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问题,完毕急诊病员入院病史或入院录的书写及必要的医疗处置,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解决。 4、值班医师应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5、临床各科应设专用交班本,临床医师应有重点的将本组病员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记录时应记录床号、姓名、诊断、病情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接班后的值班医师在全面了解病员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的医疗任务应逐项完毕,并将病情变化和完毕的诊疗操作记录于病程录中和交班本上。交班本的记录,白班用蓝黑墨水、夜班或死亡记录用红墨水钢笔;原则上由实习医师完毕记录,上级值班医师修改、署名。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观测病人做重点交班,危重病人应床前交接班。 6、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员住院时,应及时向医院总值班或医务处报告,必要时应向分管院长报告,由医院总值班和医务处组织抢救和诊治。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监守岗位,佩带胸卡。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面具体检查。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征询。 9、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3、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4、严密观测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解决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解决。 5、严格做好产程图、分娩记录。产程图、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记录。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6、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7、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测二小时,观测情况记入分娩记录。如无异常护送回母婴同室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8、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解决脐带、檫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点眼药水、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双手腕系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胸牌系于包被外面。 9、执行交接班制度,助产人员做到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具体记录和签字。 10、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 11、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应隔离产房接产,所用物品应用品有效氯2023mg/L的含氯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清洗、打包、灭菌。物体表面及地面用品有效氯2023mg/L的含氯消毒溶液擦拭,每日用三氧消毒器空气消毒两次,接生后及时消毒一次。 12、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做好产房终末消毒解决。 待产室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待产室经常保持整洁,待产妇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和剪指甲(趾)等。 (1)舆洗用品,专人使用。出院后行终末消毒解决。公用设施每日消毒擦拭。 (2)便器专人使用,每周消毒,如为公用则每次用后浸泡消毒、洗净备用。 (3)待产妇的衣被至少每周更换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4)病区的清洁用品应分类标记,严格区分使用。用后浸泡消毒、洗净晾干。 2、医护人员进入待产室要衣帽整齐、清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3、地面用清水、1000ppm有效氯溶液湿拖,每日二次,拖把要专用,用后用消毒溶液浸泡消毒,并在太阳下晒干。 4、室内天天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十分钟,每日用流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每月空气培养一次,菌数低于200cfu/m3。 5、待产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无传染性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次,3—6个月做一次鼻、咽拭子培养。 6、待产妇出院后要及时做大、小床单元的终末消毒。 7、待产妇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解决。 8、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准时进行消毒;用的家具、器具、被服、碗筷等用品必须通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9、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消毒解决后再排入下水道。 产房清洁卫生制度 1、每日接生班用消毒液擦拭治疗台、窗台等,保持产房、检查室、隔离产房清洁。 2、每周二、六接生班,检查各种器械、产包、过期包及时消毒。 3、每日接生班负责更换吸引瓶、灌肠筒、小水壶、湿化瓶及艾力斯。 4、每日待产班查房后及产妇分娩后整理待产室床铺。 5、每日中班更换刷子、毛巾及体温表消毒液。 6、每周二、五中班更换各种消毒液及容器并记录。 7、每周四中班用消毒液浸泡湿化瓶并更换消毒液。 8、每周五大夜班对各种器械产包总消毒。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产房的衣、帽、口罩、裤、鞋,帽子必须盖住头发,穿戴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内,私人物品不得入内。 2、严格参观、实习和陪产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除参与接产的有关人员外,其别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履行消毒隔离和卫生制度,防止交叉感染。一切清洁工作均应湿式打扫,物体表面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一次,地面用含10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拖擦。产房每日用空气消毒器消毒两次,每次30-60min,产房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4、产包及敷料送供应室高压蒸汽灭菌,凡15cm×15cm×20cm的敷料包内投入指示卡,包外贴上3M胶带指示卡,以证实是否已消毒灭菌。灭菌后的消毒有效期为1周,到期未用者,重新灭菌后再用,无菌罐、无菌镊(钳),盛碘酒、酒精瓶,灌肠筒、冲洗壶等,每周高压蒸汽灭菌二次,干无菌罐及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一次。 5、用过的接生器械及物品必须一用一消毒,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若用2%戊二醛溶液,灭菌浸泡时间为10小时,消毒为30分钟,其浸泡器械使用前必须用生理水彻底冲洗,溶液每周更换。 6、氧气湿化瓶及吸引器瓶每日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传染病产妇用过的器械以2023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min后取出清洗擦干,打包送供应室高压灭菌后备用。一次性敷料送焚烧炉焚烧,非一次性布类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min或送环氧乙烷室消毒后,送洗衣房清洗。 7、产床、接送病人的平车、器械车、凳、用品及地面均以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拖擦)消毒。平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用后严格消毒,可用2023mg/L有效氯消毒液刷洗。 8、凡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应按隔离技术规程接生。所用器具应用品有2023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清洗、打包、灭菌。物体表面及地面用品有效氯2023mg/L的溶液擦拭,并用过氧乙酸熏蒸进行空气消毒。 9、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焚化解决。 10、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空气中细菌总数≤200 cfu/m3,每月对工作人员的手进行细菌培养一次。每半年对紫外线的强度进行一次检测。 母婴同室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母婴同室病房规定衣帽整齐、清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医护人员接触婴儿前要洗手,感冒时接触母婴带口罩,患传染病者及时调离,严格无菌操作制度。半年大便培养一次,一季度咽拭子培养一次。 2、病室保持清洁,地面每日用1000mg/L有效氯溶液湿拖两次,湿扫三次。每日流动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开窗通风换气,每日3—4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菌数低于200cfu/m3。 3、床头柜等物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洗一次。出院后母婴床单元终末消毒解决,并及时更换床上用品。 4、直接与新生儿接触的布类(包布、小儿衣、小毛巾等)要消毒后方可使用。换下的包布不得随便乱扔,要放在固定的桶内。 5、婴儿每次沐浴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沐浴台、沐浴池;婴儿浴室每日沐浴后用500mg/L有效氯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 6、各种直接接触婴儿的检查器械如听诊器应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注射器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体温表,婴儿洗澡毛巾、用物高压消毒后备用,一人三巾(小毛巾、开刀巾、大毛巾)。 7、病室盥洗室、厕所、母婴室、治疗室、办公室的拖把、扫帚分别固定专用,并有标记,用后用消毒溶液浸泡消毒,并在太阳下晒干。 8、扫床毛巾、擦床头柜抹布,做到一床一巾,一桌一布,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 9、严格陪客探视制度,陪客、探视者必须衣服清洁,无传染病,遵守病房制度,接触婴儿前洗手。 10、产妇哺乳前要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品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品单独使用,双消毒,产妇在传染急性期间应暂停哺乳。 11、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应及时与正常母婴隔离,并及时向院内感染控制科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医院基础管理,督促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正常开展活动,规定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并做好纪录,医务科每月进行检查,结果作为科主任考核内容之一。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活动一次,分析各科室质量活动小组存在的问题,特殊情况随时召集会议。 2、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佳的病例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3、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或新开展的手术以及属《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中的甲、乙类手术和特殊手术必须进行手术前病例讨论,必要时请麻醉科及有关人员参与。特殊病例手术必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4、患者死亡一周内必须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与,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与,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 5、各科室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解决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和接班医生做好危重病人的床前交接班工作。 针对以上几项制度,医务科每月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纳入月度质量考核。 6、进一步加强急诊科制度建设,优化绿色通道流程。 (1)急危重患者、120救护车急救的患者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白天来院后导医及时积极接待患者,保安协助搬运病人,并全程引导,一方面护送至急诊科,导医应将患者交至就诊科室的医生或护士;夜间送至医院的患者,如系小孩,则由保安送至儿科门急诊,必要时送病房抢救治疗,如系其他科室,则由保安负责联系并搬运患者至急诊治疗室,治疗室护士一方面查看患者的生命体征,待患者病情稳定后再联系相关科室的值班医生和护士。 (2)对急危重患者、120救护车急救转运来的的患者,可采用先诊治、抢救后挂号、缴费的原则,在诊治的过程中,导医、分诊人员可帮助或规定患者家属补办挂号、交费手续。 7、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控制,放射科、心电图室、检查科强化报告的复核、审签制度。强化药剂科发药人员调配、核对发药制度的贯彻,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进行随机抽查。 8、加强重点科室麻醉科医疗安全的检查,严格执行麻醉前麻醉医师会诊病人,拟行麻醉方式,术后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向家属交待相关注意事项,72小时内随访病人并做好记录。 差错事故防范解决制度 1、医务处、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缺陷、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缺陷、事故通过、因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缺陷、事故或也许是医疗缺陷、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处或护理部报告。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处、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积极填写缺陷或医疗事故登记本。 3、缺陷、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报告,或故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厉解决。 4、缺陷、事故发生后,医务处、护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具体通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毕调查通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处、护理部在组织调查解决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厉解决。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因素,必要时由医务处、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规定,要有书面规定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迟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迟延一方负责。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派人向家属做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做解释。必要时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用措施,有效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与,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讨论记录应所有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历讨论制度是对死亡病例进行病情分析,从中总结经验教训的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1、参与人员 科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主持,科室全体医师、护士长(可扩大至相关护士)、院质控室相关专家参与,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或院外专家、医务处人员参与。 2、讨论程序 讨论前经治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如完整的病历、影像资料,各有关检查报告等。经治医师报告病史及诊疗措施、抢救过程并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参与人对病情、治疗措施、死因、也许存在的问题等作出分析。死亡病例讨论录规定本院医师填写,记录者应将发言人的意见如实具体记录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及病历中,主持者应归纳总结并审签。 3、讨论规定 (1)、每一例院内死亡患者均应由最终收治科室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毕,特殊情况下及时讨论。进行尸检的病例可在接到尸检报告后进行。 (3)参与讨论人员应认真准备,从专业角度出发,实事求是。重点内容为诊断及死亡因素的分析以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方面。 (4)如存在较大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时,可请医务处派人员参与讨论,取得初步意见后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根据产科病房的特点,产房及抢救室应备齐常用的抢救药品,还应根据产科危重病种备齐产科急救药品和常用药品,保存一定数量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等分别放置,或按字母顺序编号定位存放,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取用。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取及保管。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每日检查核对,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保证随时应用。 5、抢救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及转诊制度 1、对筛选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围产保健卡上作红色特殊标记。 2、根据本地医疗条件,制定高危妊娠转诊制度,按病情严重限度实行分级管理。 3、对未按期来诊者须采用不同方式追访(家访、信访、电话访)。 4、凡属高危妊娠均应住院分娩,部分患者应酌情提前住院分娩,根据本地分娩转诊制度转Ⅱ级或Ⅲ级医疗单位。 5、高危孕妇住院后,根据母婴具体情况,制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最有利的分娩时间及分娩方式。 6、高危妊娠者产后应由乡(镇)、街道卫生院保健人员进行访视。产后42天到指定单位进行健康体检。 分级管理: 1、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医疗水平及交通等社会因素具体情况对高危妊娠实行分级管理,并制定基层医院的高危妊娠及分娩转诊、会诊等制度。 2、明确各级医院的职责、分工及业务工作范围。 3、县级医疗、保健单位均应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接受基层医院的转诊、会诊。 病案书写规范、质量检查及管理制度 病案书写是临床诊疗工作的基本技能,也是诊疗工作的全面记录和总结,它完整地记录了患者住院治疗检查的所有资料,不仅是医院临床科研、教学和信息管理的重要根据,更是法律文书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医院管理中考核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及医院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病案管理工作,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解决条例》和江苏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2023版)等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病案管理组织网络 1、科主任与护士长为负责人,科主任对全科的病案质量负责,护士长对病案中的有关护理部分负责。各护理单元也应明确一名质控护士(名单报医务处备案)对病案相关部分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向科主任反馈存在的问题。 2、病案室和医务处邀请专家对全院病案质量进行中间监控和终末评估,每月将评估结果上报医务处。医务处每月在《质量考核通报》中向全院通报上月出院病人病案质量终末评估情况,并负责提出与相应科室效益工资挂钩。 3、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抽查各病区在架病案质量,并参与病区病案讨论(含死亡病例讨论,重大、疑难手术病例讨论、新开展手术讨论等),并负责对乙级、丙级病案作最终评估。每年定期对新工作人员进行病案书写培训,不定期对住院医生进行病案书写考核等。 二、病案内涵质量规定 1、病案首页 自2023年元月起已使用卫生部制定的新的全国统一的病案首页。病历首页中涉及到帐目的部分由财务部门填写,涉及到临床医师填写的部分,由本院医生按ICD—10编码及其他规定逐项填写,各级医生对病案的审阅署名应在患者出院时一并完毕,科主任可在一周内到病案室署名。涉及到病案室的部分,由病案室工作人员按规定逐项填写。 2、入院录 新来院工作的临床住院医生,在轮转期间完毕10份大病案的书写,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书写入院录。实习医生不得书写入院录。进修医生必须经本科室考核审定后方可书写入院录,且本院上级医生必须认真审阅。大病历或入院录的体格检查中必须包具有单独立项的专科情况具体内容,否则视为不合格病案。辅助检查必须注明检查医院、时间、结果。外院的病理、X线片等报告,若来自二级以下医院,则需本院相关科室会诊,并出具会诊报告,在病案中留存;若来自三级医院,则需将报告(复印件)留存在病案中,若检查时间超过2周,不能作为入院诊断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参考,需在本院复查。 3、病程录 初次病程录、术后初次病程录必须由本院医师书写。本院各级诊治医生,应及时对进修、实习医生(含下级医生)书写的病程录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按规定签署全名。除此以外,自己还要认真书写病程录。规定每三次病程记录中,必须有一次本院医生所写的病程记录。出院前的最后一次病程记录,必须对病人住院全过程进行小结,涉及入院时的简要病情、重要检查及诊治过程、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及出院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方面。手术患者出院,若有未拆线或引流管未拔除等情况,需同时在最后一次病程记录中具体说明因素和解决方法。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入院一周诊断不明、疗效不明显、重危病人连续抢救两天以上,主诊医师应及时报告科主任,组织科内病案讨论,院质控室相关专家参与,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科人员参与。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不需另立单张,只需接在病程记录后另立单行写。内容应涉及讨论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及其他参与人员的姓名、职称(职务),记录人姓名及各位医生的发言内容等。记录者署名,主持人总结并审签。 5、会诊记录 申请会诊必须规范填写申请单,重要内容应涉及简明扼要的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请求会诊的目的,急会诊必须注明请求会诊时间(具体届时分)。会诊医师会诊后必须在会诊申请单上认真记录会诊意见,重要内容涉及询问病史、具体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体检及辅助检查结果、诊断、解决意见、署名、会诊时间(如为急会诊,须具体届时分)。院外会诊申请单,需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审签,被邀请医师需在会诊单上签署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反映会诊医师的讨论、分析及指导意见。院内集体会诊或院外会诊记录规定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6、术前讨论 凡规定范围内的病种,必须认真进行术前讨论。原则上无术前讨论录和科主任审核签字的手术审批,医务处不予办理。讨论内容重点为手术方式、术中也许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记录格式与病案讨论记录一致,但需注明“术前讨论记录”。其它特殊病例(外宾、老干部、知名人士,手术致残或毁容、同一病人24小时内再次手术,外院会诊手术,器官移植)或因其它各种因素也许引发纠纷或也许使矛盾激化的非规定范围内的病例,主诊医师应提请科主任及时组织讨论并作具体记录放入病案。必要时报告医务处,由医务处组织讨论。(详见“术前讨论制度”) 7、手术记录 原则上手术记录应由主刀医生书写,特殊情况可由一助书写,但其书写的手术记录必须通过主刀医师审阅,并署名以示负责。新、大、疑难、特殊手术,必须由主刀医师书写。若为会诊手术,手术记录应由会诊医师书写,特殊情况可由本院一助书写,但会诊手术医师必须署名以示负责。手术告知单、术前小结、手术批准书、麻醉记录单以及手术记录等内容中的手术者、一助等医生的姓名和排序必须一致,以免由此引发纠纷。 8、麻醉记录 按规定逐项填写,存入病案中的复写页应当清楚,其中病人手术日期、病情分级、麻醉编号、特殊情况及术前、术后诊断,手术组人员姓名、排序,麻醉医生姓名等必须准确无误。有关麻醉科单独填写的内容(含镇痛泵起用时间、镇痛期间观测记录、停用时间等)也应完整、及时、准确、认真。 9、出院记录 一式两份,内容一致,用圆珠笔按规定进行复写(出院记录一式两份必须一致)。各项内容按规定具体填写,特别是住院期间治疗通过、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出院时病人的全身状况等。手术病人还应涉及手术方式、术后病理报告等内容。若为进修、实习医师所写,本院诊治医师必须认真审阅并签全名,以示负责。 10、死亡讨论记录 患者死亡后讨论在一周内完毕,特殊情况及时完毕。进行尸检的病例可在接到尸检报告后进行。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讨论记录规定本院医师书写,记录者署名,主持人要总结并审签,重点内容为诊断及死亡因素的分析以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方面,同时要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具体记录,各级医师发言均要记录完整。 11、辅助科室检查报告单 医技科室在填写各项检查报告单时必须按规定逐项填写、笔迹清楚、描述规范、不得缺项。各临床科室在粘贴检查报告单时必须认真核对,如发现明显差错由诊疗组负责。 三、病案质量评估标准 1、评估标准:按江苏省卫生厅的《病历书写规范》(2023版)住院病案质量评估标准执行。 2、有争议最终评估结果以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四、病案回收 为使住院记录数据及时准确,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当天完毕,次日(最迟不得超过2日)由病案室工作人员下病房回收登记,由专人作质量检查和归档。病房、病案室在病案交接时均应有签收记录以备查。 五、病案使用 1、病案室设病案借阅室,借阅病案未经许可不得带出借阅室。 2、如因死亡病案讨论、再住院等特殊因素需要借阅病历,由本院工作人员前往病案工作室按规定填写“病案借阅申请单”后借出病案,所借出病案在借出后7日内完毕有关工作后及时归还病案室。 3、本院工作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等因素需要外借病历,需填写“病案借阅申请单”并由医务处批准,方可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7日,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归还,需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否则视为超期。 4、患者及其代理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保险公司等规定复印病案中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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