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V111-商铺租赁合同-法务修订稿20140126.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4185937 上传时间:2024-08-1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4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V111-商铺租赁合同-法务修订稿20140126.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V111-商铺租赁合同-法务修订稿20140126.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V111-商铺租赁合同-法务修订稿20140126.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V111-商铺租赁合同-法务修订稿20140126.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V111-商铺租赁合同-法务修订稿20140126.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商铺租赁合同 项目商铺租赁合同 甲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乙 方: 1. 个人姓名(中文) 性别 居民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联络电话 移动电话 2. 公司全称(中文) (英文)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联络电话 移动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甲方依据与 省 市 路 号, 项目内编号为_栋 号商铺所有权人所签订的合同,作为出租代理人与乙方订立商铺租赁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就商铺租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标的1-1双方按本合同条款及条件,由甲方将位于 省_市 路 号, 项目(下称“项目”)内编号为 栋

2、 号单元(下称“租赁区域”)出租给乙方,租赁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一。公安编号为: (甲方内部编号为: ),当公安编号与甲方内部编号不一致的,以公安编号为准。1-2租赁区域的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下称“租用面积”)。租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均以租用面积为基数计算(以当地政府房产部门最终测绘面积为准)。1-3 乙方声明对项目所在区域及环境、项目、租赁区域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墙体、地面、天花板、水、电、通讯、空调、燃气等设施的各接口、布局和容量限定等设施有无,已有充分了解,并接受该现状作为租赁区域交付使用的标准。1-4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后,有权根据项目整体布局调整乙方租赁区域(包括但

3、不限于位置、面积等),乙方应配合,具体调整方案由双方商定。1-5 甲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第二条 租赁用途2-1 乙方承诺仅以 商号/名称/品牌在租赁区域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其商号、租赁区域的用途和在租赁区域经营的品牌、类别和模式。 2-2 在租赁区域内经营业务前,乙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请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许可证(如有);乙方确保在租赁期限内该等证照完全有效,并在各方面均符合该证照规定之经营范围。2-3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或经甲方同意后的开业7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与上述品牌、商号及经营商品商标有关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授权经营证明等文件;如乙方经营餐饮

4、,则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 2-4乙方应当是在租赁区域所在地设立的具备法人或经营负责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否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在租赁区域所在地设立具备法人或经营负责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该主体设立完成即自动代替乙方成为本合同的承租人,乙方对该主体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3-1 租赁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始(下称“租期起算日”)至_年_月_日止。如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公示的项目开业日,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起算日不一致的,以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项目开业日为准,租赁、计租总期限维持不变,相应的租期起始日、计租日期进行提前或顺延。3-

5、2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装修、通过甲方及政府验收并具备合法开业条件。3-3乙方如欲续约,应在租赁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若甲方同意续约,双方签订书面续约协议;若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或乙方申请续约未获甲方同意,或双方就续约条件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立即无条件将租赁区域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或按交付使用时状态交还。第四条 租金费用 租赁区域的租金按租用面积计算,标准为_元/天/,每月租金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1 租金按季支付,每季租金在本季开始前提前15日交纳。具体如下:起止月 租 金(元)年 租

6、 金(元)4-2 乙方首期租金交纳日为 年 月 日,所交纳租金为 年_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余租金支付方式为:以一个季度(三个月)为一个交租期,乙方应在每季开始前提前15日(遇法定节假日延迟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本交租期租金。4-3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商业管理费、能耗费等其他费用。4-3-1 能耗费租赁区域内使用水、电等费用标准,由甲方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公布及调整为基准测算确定(变压器损耗及线损等按乙方租用面积比例分摊),按照分装计量的小水表/小电表实际使用读数,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甲方出具财务收据。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各项能源费用,均为甲方代相关公用事

7、业部门收取。4-3-2 其他费用燃气(如有)、通讯、有线电视等所发生的其他一切公用事业的申请及服务费用,均由乙方根据其实际用量向相关公用服务部门直接申请并每月按时向相关部门缴纳。上述费用于乙方接收租赁区域之日开始计算。乙方应按时缴纳相关的公共事业费,如因未交纳而造成的停电、停水、停电话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4-4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将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以人民币以转帐/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开户银行: _户 名: _帐 号: _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5-1 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拾 _万 仟 佰 拾 元整(¥: )。甲方应向乙

8、方开具与履约保证金数额相同的收据。 5-2 在租赁期限,乙方不得以履约保证金冲抵乙方租金或其他未付款项。租赁期限届满时,若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付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付费用,将在租赁区域处的工商登记注销,并将租赁区域按本合同约定的状态办理退租手续并返还甲方交接验收后,甲方应于乙方已办理退租手续并将租赁区域交接验收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5-3 若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将乙方应付而未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商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与使用租赁区域相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

9、内补足履约保证金。5-4 乙方任何顾客对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要求退还有关商品及收回购买该商品所支付的金额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只要顾客提供了消费者协会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书面文件,且要求甲方处理的,甲方即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顾客的要求及支付有关索赔,乙方不得提出异议。若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政府处罚,可能对租赁区域所在物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时,甲方也可从履约保证金代付罚款(金额以政府处罚为准)。因顾客索赔和政府处罚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补足差额。第六条 场地交接 6-1 乙方应在以下日期内自行前往项目与甲方办理租赁区域的交

10、接(交接时,交付场地的标准为 ):于 年 月 日前。按收到甲方或管理公司交付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双方授权代表交接租赁区域,签字确认租赁场所交付确认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在租赁场所交付确认书上签字,即视为租赁区域已交接。6-2 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交接日前的费用为甲方负担,交接日后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双方在交接日应对有关度数、费用清单进行签字确认。6-3 乙方无正当理由(即指租赁区域不符本合同约定且影响乙方经营或收益)拒绝签字确认或接收的,或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派员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乙方同意按甲方意见接收租赁区域,甲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即视为租赁区域已交接。6-4 乙方同意,若甲方负责完成的租

11、赁区域交付标准存在一定瑕疵,但并不影响乙方进场开始装饰装修工程的,则视为租赁区域符合相关交付标准,而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场后继续对上述瑕疵予以修补和完善。6-5 双方确认,乙方进场准备对租赁区域的装饰装修工程,或乙方已实际接收租赁区域的,视为租赁区域符合交接条件。尽管如此,对未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行为,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将租赁区域恢复至施工前状态,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安全责任7-1 乙方对使用租赁区域负有安全的全部责任(租赁期内租赁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且进场装修及经营须遵守执行有关规定;乙方应遵守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7-2 乙方应配合

12、管理公司做好项目及租赁区域消防安全工作及其它安全工作。7-3 乙方应对位于租赁区域内人员、资产进行保险。如因火灾、水灾、偷盗或第三方过错等原因造成乙方人身损害或资产损毁的,由相关责任方承担,无法查明责任方的,则由乙方自担。7-4 乙方保障甲方不致因发生在租赁区域内的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坏及权利纠纷的索赔而蒙受损失。因乙方经营所致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7-5乙方负责向中国信誉优良的保险公司为其装修及营业行为购买公众责任险,并应为租赁区域内乙方完成的装饰装修、存放商品、货物以及乙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购买财产一切险,并承担保险费用。乙方应在开业前5日内将有关保单及已付保费凭证等证明文

13、件交甲方、管理公司审核,且该等保险应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第八条 税费约定8-1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从事经营业务所引起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8-2 因签订本合同而产生的租赁登记备案费用和租赁管理费(若有)由乙方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应缴纳的印花税费由双方各承担50%。8-3 乙方不得拖欠相关税、费。若乙方未缴清应交政府部门税、费以致影响后续商家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代为缴纳。第九条 统一管理9-1 为维护项目整体形象及共同利益,双方同意由甲方统一管理项目,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并在其后根据实际需要不时修正的各方面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守则、商户手册、统一经营管理守则

14、、市场管理细则、营业员手册、储值卡、会员卡、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要求等)。乙方同意给予会员卡会员相关优惠及积分,接受甲方对项目统一管理,每年至少参与项目三次以上统一促销活动,并约束其代理人、被许可人或任何代表乙方的经营、雇佣人员遵守,接受并承担甲方对前述人等违反该规定的处罚及责任。9-2 乙方承诺在项目开业前 日前完成租赁区域的全部装修、装潢并与项目同步开业;乙方每日向甲方报前一日租赁区域营业额。 第十条 转租转让10-1乙方无权将租赁区域的任何部分转租、分租给他人,或以联营、承包、借用等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分租;乙方不得将租赁区域范围内的一切装修、设备、物品等的所有权或其他与经营有关的权利,转让

15、给他人或作为抵押或抵债。10-2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因本合同获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以之作为抵押,亦不得将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他人。 第十一条 甲方转让11-1 租赁期限内,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甲方通过股权或其他协议安排而控制、共同控制、共同受控的关联公司和个人。11-2 本合同签订时,租赁区域所属房屋的抵押情况是: 。租赁期限内,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即可出售或抵押租赁区域所属的房屋。乙方放弃任何关于租赁区域房屋抵押权的被通知权及购买该房屋的优先权利,并对如可能发生抵押予以全部接受无任何异议。若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行使前述权利,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

16、出售或抵押该房屋,则甲方通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租赁区域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乙方同意,仅受让人有权继续行使及履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甲方无须向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若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12-1 乙方拖欠履约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各项应付费用其中任何一项或几项达15日(或以上)的;12-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在租赁区域经营品牌、类别和用途和模式的;12-3 乙方对租赁区域进行或试图进行销售、转让、转租、转借他人、调换、分租、抵押,或未经甲方书

17、面同意乙方擅自中途退租、撤离、终止营业,或者乙方对租赁区域采取任何侵犯业主所有权的行为的;12-4 乙方未能在开业前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或者乙方未能按期开业的;12-5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12-6 乙方违反项目商户手册或甲方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不予改正或拒不交纳违约金的;12-7 乙方擅自改变、拆动或损坏租赁区域房屋结构,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仍不予纠正、修复或恢复原状的;12-8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或补充条款的约定的其他义务,且经甲方通知后5日内仍未履行或仍未完成整改、纠正的;12-9 因乙方原因导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租赁区域权利,致使无

18、法正常经营达30日的;12-10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销售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公序良俗;12-11 未经甲方同意,租赁区域连续30日未予经营的(以管理公司记录为准);12-12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媒体、刊物曝光的,或对甲方商誉及名声造成不良影响的。12-13 乙方的自身卫生状况、排污排废状况、噪音及其他污染状况已经/可能影响相邻承租人使用,且乙方在甲方告知后10日内未予消除的;12-14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3-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13-2 若乙方拖欠或未补足履约保证金、租金、物业管

19、理费等各项费用其中任何一项或几项的,甲方有权要求以拖欠或未补足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三计收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中止乙方租赁区域营业。租赁区域交接前,若乙方逾期未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还有权不交付租赁区域。13-3 乙方不能如期开业的,每拖延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日租金两倍金额的违约金。13-4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正常营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间断营业,或将场地挪作它用,或将租赁区域转租或分租。如乙方原因导致租赁区域间断营业达7日以上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且每间断营业1日,乙方应支付人民币1元/天/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停业期间的租金。13-

20、5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违法经营、侵权、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等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或导致影响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和赔偿全部损失。13-6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还租赁区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按时恢复对租赁区域的正常使用,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日租金两倍的租赁区域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必要时,甲方有权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承担法院诉讼及执行费用、律师费用等。13-7 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已交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甲方无须退还,归甲方所有,且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按解除

21、或终止合同时的租金标准计算)的违约金。13-8 如租赁区域因遇城市建设需要被列入土地批租、房屋动、拆迁许可范围或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双方应无条件终止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因土地批租、拆迁发生补偿,只有租赁区域产权人享有拆迁当事人权利,与乙方无关;接到动、拆迁通知后,乙方应按通知规时间无条件迁出,不得提出补偿/赔偿要求。13-9 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何约定,甲方无需对下列不可抗拒情形承担责任:13-9-1因租赁区域或项目内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盗窃、抢劫、刑事犯罪或意外、罢工等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害;13-9-2发生灾祸,或其他甲方所不能控制原因,致使租赁区域不能使用,或任何设施

22、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或空调、暖气、水、电、燃气等供应临时中断;13-9-3因甲方对项目及其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修、改造、或故障抢修而引起水、电、煤气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的临时中断;13-9-4甲方有权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对项目的包括商业零售业态、商品分类/品种、柜台摆放布置、经营格局等不时增减、调整;有权变更、修缮租赁区域所在房屋建筑结构,根据项目整体布局不时变动和/或更改项目公共区域位置、面积;同时,根据需要临时封闭项目公共区域或部分包括走廊、通道、门户、窗户、电动装置、电缆电线、自动楼梯、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防火、保安设施、空气调节设备等结构。 第十四条 场地返还14-1 本合同租

23、赁期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解除、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要求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当日或解除、终止通知后10日内,将租赁区域恢复原状并清理干净,保证租赁区域及全部附属设施以完好无损(正常使用损耗除外),以良好的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交还给甲方,并须与甲方办理有关的交接手续。14-2 如乙方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的,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直接接管租赁区域;乙方未搬离及未拆走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享有处置权利,自行采取搬迁措施,并可开锁、换锁、进入租赁区域或搬迁租赁区域内的任何物品,恢复对租赁区域的占有和使用(包括另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乙方拆除装修恢复原状,拆除装修

24、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予拆除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将处理费用及清理费用、恢复原状费用或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乙方不得向甲方及产权人提出索赔、诉讼或其他任何异议。 第十五条 商标保护未经甲方每一次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五洲国际广场”或任何甲方关联公司的商标、品牌、标志和设计;但为了标明经营地址而使用的除外。双方同意,甲方的每一次书面授权,均不视为授予乙方独占的或再许可的权利。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合同条款及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为本合同目的进行利用,即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

25、三方使用、披露本合同条款及商业秘密信息。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区域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通知方式18-1通知可以专人手递方式、特快专递方式及挂号信方式。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以通知交予特快专递公司后第3日为收悉日,以交寄记录作为发送凭证。以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寄信回执作为发送凭证。通知送达对方之日依据发送凭证记载时间确定。乙方确认,租赁期间,租赁区域也是乙方的有效通知地址。因此,甲方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张贴于租赁区域的门窗或墙面上,该等通知一经张贴即视为已经

26、向乙方送达通知,乙方于通知张贴当日知悉通知内容。18-2除非一方事先规定了不同地址,通知地址见本合同正文首页抬头。双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在变更后10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该变更地址的通知送达前,相对一方送达原地址应视为已按本合同约定送达。 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租赁区域专卖店店长,甲方日常公文或实施管理开具的违约单,由该乙方人员签收即视为送达,如该店长有变动,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店长不在或无法联络,可先由该店店员代签,再由店员转交,店员是否转交店长不影响甲方日常公文或实施管理开具违约罚单的送达时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19-1 本合

27、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正文相同的法律效力。若遇有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条款描述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正文为准。19-2 本合同签署后,如政府部门要求对合同格式和内容作出适当调整方予备案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另行签署政府部门要求的格式合同(基本内容应按本合同约定确定),以完成合同备案手续。但双方确认,上述备案合同仅作为办理报备手续之用,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应以本合同为准。19-3 乙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及相关合同的公司合法有效,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经营证照的全部的资料合法有效,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商标、工商税务登记、年检,经营代理授权等。乙方承诺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提

28、供相关品牌授权经营及注册商标等真实合法有效文件供甲方核验,甲方保留复印件盖章版,电子版原件备查。19-4 本合同只约束双方,不涉及其他人。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19-5 本合同及其附件替代此前关于商铺租赁一切口头或书面形式的协议、承诺、谅解、谈判和推广宣传等。本合同及其附件系双方就商铺租赁的全部和唯一的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签订后,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否则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1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乙方执二份,甲方执四份。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经逐一认真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甲方已就本合同各条款向乙方做了明确说明和解释,乙方已确认本合同载明的事实,理解并接受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并自愿接受其约束。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租赁区域平面图 附件二: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第 8 页 共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