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一)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但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展的作业称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需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需定期进展体格检查。 3、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觉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需准时解决,危及人生安全时,必需停顿作业。 4、工作业场全部可能坠落的杆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全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与装卸。工具应顺手
2、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洁净。撤除下来的构件及余料,应准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制止抛掷。 5、雾天进展高处作业时,必需实行牢靠的防滑、防漏措施。凡雨、冰、霜、雪均应准时去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展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雨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觉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马上修理完善。 6、作业必需临时撤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需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实行响应的牢靠措施,作业后应马上恢复。 (二)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需设置牢靠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规定: 1、接料台及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
3、边等都必需设施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4.5m的二层楼面周边,必需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需安全临时防护。 4、升式提升架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需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C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需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三)对于洞口高处作业必需设置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必需实行封闭式治理,进入现场必需戴安全帽。 2、通道口必需防护严密,用双层竹笆绑扎顶棚,以防高处坠物。双层竹笆的间距高度不少于500,以便减小坠物的冲击力。
4、3、楼梯口必需用毛竹或钢管绑扎防护栏杆,横杆必需绑扎两道,栏杆高度不低于1200,且每层间隔三层安装照明灯,保证足够的亮度。 4、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必需定型化、工具化。夜间设红灯示警,洞口及坑井上要采纳14钢筋,间距150的焊接钢筋网片,网片上用胶板铺盖严密,固定坚固,设专人定期检查。 5、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应严密,外脚手架必需超高建筑楼层1500搭设。 6、电梯井口必需用12钢筋焊专用防护门,并上锁。电梯井内采纳钢管架搭设到顶,构造施工时随构造同时上扎。且每隔三层用竹笆或胶板满铺严密,固定坚固。 (四)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详细状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前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