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动焊的安全技术措施 1.抢救队派一名抢救队员负责现场瓦斯检测工作;安全科派一名安检员或治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和监视。 2.焊(割)动火作业,必需由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焊工( )执行;实施单位安排一名技术员及以上治理人员( )负责现场指挥。全部参与作业人员,必需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全部作业人员严禁酒后入井。由专人( )带好火源。 3.预备1个0.2m3的装满砂的砂箱,2个灭火器和装水的器具;检查修理好电焊钳、割炬、氧气表、乙炔表、电焊机及电线等,确保完好。 4.氧气瓶和乙炔瓶运送要求: (1)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别装在不同的车辆内,捆绑固定好。严禁氧气瓶和乙炔瓶混装在一辆车内,严禁氧气
2、瓶和乙炔瓶滚动和移位。 (2)每车装载氧气瓶或乙炔瓶数量不得超过4个。 (3)装载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车辆之间应间隔3辆矿车。 (4)用电机车运送氧气瓶或乙炔瓶时,电机车与装载氧气瓶或乙炔瓶的车辆应间隔3辆矿车。 (5)运送氧气瓶或乙炔瓶时,制止同车运送人员、油脂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地点,放置氧气瓶、乙炔瓶应距烧焊(割)点10米以上,氧气瓶和乙炔相距5m以上。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需放在进风侧。 6.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必需由专职电工作业,严格按电工操作规程进展作业,并由专人停送电。 7.焊(割)动火作业地点10米范围内的井巷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在作业地点10米范围内洒水消尘,去除可燃物品。
3、作业过程中,应安排人员准时浇水熄灭焊渣等。 8.在同一地点,制止同时进展电(气、喷灯)焊和气割作业。在同一地点必需进展电(气、喷灯)焊和气割作业时,应错开作业。 9.焊(割)动火作业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在作业地点四周20m范围任何地点都无瓦斯积聚后,方可进展作业。 10.焊(割)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在进风侧10m处吊挂一个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检员应常常检查瓦斯浓度,发觉瓦斯浓度超过0.5%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时,都必需马上停顿作业,查明缘由。 11.焊(割)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有人员或车辆通过作业区域时,应临时停顿作业。在有车辆通过的巷道进展焊(割)动火作业时,应在巷道两头距作业点40m处设置红灯和警示牌或者设专人戒备。 12.焊(割)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遇突然停风,必需马上停顿作业,快速灭亡火源后撤离现场。 13.焊(割)动火作业完毕,应再次在10米范围内洒水消尘、灭亡火源,并留人看管现场1小时以上,确认无误前方可离开。 14.作业前后必需向调度室汇报 15.现场作业人员学习签字: